TRANG HÁN TẠNG

 ĐẠI CHÁNH TÂN TU ĐẠI TẠNG KINH

 NI GIỚI KHẤT SĨ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講錄
──十九年十一月在成都佛學社講──

  解題目
一 解經題
二 解品題
三 解譯題
釋經
 甲一 承前啟後分
 甲二 正說行願分
 乙一 長行
丙一 正說大願
丁一 標名列數
丁二 牒名別釋
戊一 總牒
戊二 別釋
己一 禮敬諸佛
庚一 牒名
庚二 釋相
辛一 所禮境
辛二 能禮因
辛三 能禮相
庚三 無盡
辛一 四喻無盡
辛二 三業無間
己二 稱讚如來
庚一 牒名
庚二 釋相
辛一 所讚境
辛二 能讚相
庚三 無盡
己三 廣修供養
 庚一 牒名
 庚二 釋相
辛一 出所供境
辛二 出能供因
辛三 出能供相
庚三 無盡
己四 懺除業障
己五 隨喜功德
己六 請轉法輪
己七 請佛住世
己八 常隨佛學
  己九 恆順眾生
  己十 普皆回向
  丁三 結願令知
  丙二 顯經功德
   丁一 校量聞功德
丁二 顯餘眾行德
戊一 別明眾行
戊二 廣顯眾德
己一 通明五果
庚一 舉一行
庚二 彰五果
己二 別明淨土
庚一 顯法功能
庚二 別明勝果
庚三 究竟成咈
丙三 結勸受持
乙二 偈頌
 丙一 標舉
 丙二 正說
  丁一 正頌大願
       戊一 別頌十門
己一 禮敬
己二 稱讚
    己三 供養
    己四 懺悔
    己五 隨喜
    己六 請轉法輪
    己七 請佛住世
    己八 後三願
    庚一 合頌三門
   辛一 總表迴向
  辛二 別頌三門
  壬一 常隨佛學
  壬二 恆順眾生
  壬三 普皆迴向
  癸一 別發十願
 子一 護法願
 子二 二利願
 子三 成熟有情願
 子四 不離同伴願
 子五 供養願
 子六 利益願
 子七 轉法輪願
 子八 淨土願
 子九 承事請佛願
 子十 速成正覺願
癸二 總結十願
 子一 總結前十
 子二 結歸二聖
  丑一 結歸普賢
  丑二 雙結文殊普賢
庚二 頌生淨土
   戊二 總結無盡
   丁二 讚經勝德
   戊一 校量聞經德
   戊二 顯餘眾行德
   丁三 結勸受持
   丁四 總結迴向
   丙三 結讚
   甲三 總結流通分
  顯要旨
   一 諸法實相不可說而說緣起之所成
   二 果分功德不可說而說因分之所顯
   三 佛果因華互成妙嚴之佛華嚴義
   四 依願教修願因而剋願果


解題目
古來講經者,多在題前先提出經中要義而廣談,若天台之五重玄義,賢首之十
門懸談等。因當時聽者精熟佛典,故可如此。今則多有初聽佛經者,若先事玄談,
則必致茫然莫解!故先解題目,次釋文義,然後乃開顯其要旨。
一 解經題
甲、大方廣 此三字、有從一字一字先下定義者,有援引體、相、用等三法以
配釋之者。此種解釋,有不切梵文原意及望文生義之弊。按方廣為十二分教中之方
廣分,瑜伽師地論說:『餘十一分通大小乘,方廣專屬大乘』。故經題方廣之名者
,即為表示是大乘經。與大乘妙法蓮華經等題名大乘者無異。故方廣為大乘之代名
詞,亦大乘經之通稱也。且方廣亦譯作方等,如無上等正覺,亦譯作無上遍正覺,
故大乘經亦通稱方等經典也。大乘之境行果:以大乘經教所詮理為境,菩薩之行為

行,以佛果德為果。作長期之修養,集廣大之資糧,究竟涅槃,圓滿菩提,量極廣
博,故名方廣。方者量也,方為量之表現,量為方之自性。如二十四不相應行之『
方』與『時』。即為方量、時量。方量分長短、寬狹、高下為六方。故談空間者,
雖至極微亦有六方分。如時間,亦可加入為第四度所量之久暫。故若以方為空間之
代名,則時間亦不出方之範圍。故方廣總指空量,俱極廣博也。而此經於方廣之上
更加一大字曰『大方廣』者:以方廣示能詮所詮,其量宏廣;亦猶是後得如量智上
所緣之相對廣,而非根本如理智上所緣之絕對大。如能二智同時一念而現,則其所
緣乃亦大亦方廣,曰大方廣。此為八地以上之菩薩及佛所證得之心境。而七地以下
之菩薩,前一剎那中根本智現前,而後得智則不現前;後一剎那中後得智現行,而
根本智又不現前;根本智緣理,後得智緣事,所緣教法唯是後得智境,故名方廣而
不名大。然八地菩薩,雖已能二智同現,事理雙證,猶是在妙觀察智上能如此耳。
須待佛果方能鏡智圓明,法界清淨,於念念中證一切法,若性若相無不周遍,曰正

遍知,以盡法相之量而名方廣;復以同時即為法性之體,而名大方廣也。蓋此經以
菩薩極地之普賢行海,顯毗盧如來之圓滿果海;正詮圓因所顯圓果上之大方廣法,
故題大方廣之名也。
乙、佛華嚴 然大方廣一題,猶可通於餘部,例大方廣圓覺經等。佛華嚴,方
是此經之專名。嚴即莊嚴,通於能所。佛是佛果,華是因華。古謂以菩薩之因華,
嚴如來之佛果,華為能嚴,佛為所嚴,理亦未盡。華應統指五趣異生、三乘聖眾、
諸地菩薩心境華報業報而言,不但指菩薩之因行。而且因華為佛果之莊嚴,佛果亦
為因華之莊嚴;佛華互為能嚴所嚴,如千光之映射,交遍相徹,離障無礙,曰佛華
嚴。佛出於世,國土山河,人天鬼畜,林樹花果,繁熾昌盛;而同時佛亦以器世間
主一切有情之所圍繞,成覺場之嚴飾。猶日光明,森羅萬象,而顯現宇宙之莊嚴。
但日光輝映而無萬象,亦不足以彰日之妙,則非互相顯現以為莊嚴不可。是以經中
世主妙嚴品等,是明以器世間、有情世間之華而為佛果之莊嚴也。由佛之示現,成

正覺而轉法輪,有十方菩薩集會說法,乃至一切有情聞法獲種菩提善因,乃至得果
;則是以佛之果海功德,為因華之莊嚴也。然五趣之業報、三乘之修證、及十方菩
薩之福慧,以如是等一切因華皆匯為普賢之行海;以普賢三昧,顯離言絕思之毗盧
遮那佛圓滿果海。亦以毗盧遮那威神之力,彰始從外凡終至等覺一切有情行位之普
賢境界。如曼荼羅,佛與菩薩及天人等互相彰顯以成莊嚴。
丙、經 梵語修多羅,亦云素怛纜,此云契經。含有二義:一、契理,謂佛所
說,皆契真理,不同凡外倒說矯論;是以可導聞思修者得其究竟。二、契機,以大
悲心隨順有情方便而說,恰合機宜,應病與藥,皆令得瘥。以契理契機,可常可法
,故譯之曰經。佛弟子結集佛之所說法,皆名為經。故經又為三藏中經藏所攝諸部
之通名也。然此經屬大乘攝,故名方廣經。又此經是詮圓因所顯即大即方廣之圓果
法者,故又名大方廣經。復次,此經是專詮佛果因華互成妙嚴之法者,故特名佛華
嚴。合稱大方廣佛華嚴經也。

二 解品題
此品名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原出唐貞元年間所譯之四十卷佛華嚴經
,即當於初唐所譯之入法界品。但唐初所譯,獨缺最後之此文,故此文乃四十卷中
最後一卷,現在別行為一小本。因此、今之品題,非唯此本之題,乃為四十卷之總
題。獨此一本,亦得名普賢行願耳。茲分三段講之:
甲、入 入通所能,所入即不思議解脫境界,能入即普賢行願。
乙、不思議解脫境界 境界者:依普賢行願之聖教,由教起解,由解生行,由
勝解入加行,由加行得分證,由分證至滿證,達到究竟;復由究竟攝化世間,自他
交互,因果該徹。如此重重所知境上各有分際,謂之境界。可約說為:信解境,解
行境,行證境,證滿境,教化境。如是重重境界,每一境界又各有重重境界之不同
,可思維之。言解脫境界者:有天、人、鬼、畜五趣所見境界不同,吾人所見之長
江,魚鱉見為虛空窟宅,天見為琉璃等。故即凡夫境界之中,又有各類差別。凡夫

境界之上,有三乘聖境界,有佛境界。凡夫境界,由煩惱所發業,與自業所繫果而
有障礙,故不得謂解脫境界。今於境界上加解脫一名,按佛典說,解脫有二:一、
心所中有勝解心所,勝解亦曰解脫;即指此勝解上所現境界,是謂解脫境界。二、
煩惱所發業苦能離繫時,無障礙,無繫縛,名為解脫境界;此唯三乘聖智所證之境
。境界之名,可通聖凡,而解脫境界則通於四聖。加之以不思議三字,則非未破法
執未離所知障之二乘聖智及地前菩薩之所行境矣。故不思議解脫境界,非初地菩薩
不能親證入也。一涉思想議論,即落對待境界。二乘對凡夫名解脫,猶有相對。不
思議,即思想不能用、議論不能立之絕對境,然不思議境亦可有兩重:一、根本無
分別智親證真如;二、後得無分別智所了知一切法相。從根本智上所發後得智,以
所知障已破除故,非世間分別心所執取之法相。每法皆見其來無始,其往無終,一
即一切,一切即一,是為地上菩薩所知所見之不思議解脫境界。到八地以上菩薩,
較初地更深,性相理事,同時不二;由八地以上菩薩到金剛道後,乃入於究竟不思

議解脫境界。不思議解脫境界,在佛華嚴經,為十地後心最高位菩薩普賢智慧所顯
毗盧遮那之佛境界。故佛華嚴中所明一切菩薩位修行,皆可謂普賢行;其境界亦皆
可謂不思議解脫境界。
丙、普賢行願 普賢二字,義通人法,然正指為一切菩薩上首之普賢菩薩也。
梵音三滿多曼陀南,亦譯遍吉,義同普賢。按此本之末,明普賢為一生補處住灌頂
位,一切菩薩上首;即明普賢為十地後心法雲地極地之菩薩也。等覺菩薩,有多經
論不開此地,故即攝於十地中。第十地菩薩,於十方如來所有一切陀羅尼門,一切
三摩地行,悉能承受,皆名普賢。一切法雨,此菩薩智如虛空普能容攝,故名普賢
。所以一切菩薩修行圓滿,分名普賢;以普賢能承受圓滿究竟一切佛法故,亦能以
普賢圓滿行海而表毗盧遮那果海也。此為普賢本義。然亦可通釋一切所知法一切眾
生:一切法及一切眾生。各各當體真如法性,即是常遍純善清淨;故一切法一切眾
生當體法性,即名普賢。次就有情眾生各各心中,皆具出世無漏善法種子,即是本

性普賢;故本來一切眾生,皆是普賢也。再從聞大乘法,開悟圓理,通達真如清淨
,發菩提心,遍觀諸法性相,起正信心,即為信解位之普賢。解行位上,遍觀法性
,修集六度菩提資糧,是為普賢。從真見道,智證遍行真如,依根本智,引發一切
後得智行,是為普賢。第十地普賢如前說。到佛地後,從無緣同體大慈悲所起三輪
不思議之教化,謂之普賢。此依普賢智德,自一切異生至佛,皆謂之普賢。行、讀
杏音,指所行事;讀如原字,即能行行。今作能行行讀。佛位即果,菩薩即行。菩
薩地亦有果,非究竟果,皆是得果之階梯,仍是因行。到普賢地因行圓滿,故一切
菩薩行皆攝入普賢行海中。行願者,行之願也。欲修普賢行,須先發普賢願。佛華
嚴經在此本前,有八十卷,所顯果海皆屬毗盧遮那,而能顯者皆普賢行。一切十住
、十行、十向、十地所有因行,皆攝屬普賢行;善財參一生補處彌勒菩薩後進參普
賢菩薩,亦明會歸於普賢圓滿行海義。如此普賢行之高上遠大,今又皆攝入普賢願
中。總攝一切,普攝一切,令初心菩薩即從發願而得一切菩薩行,及至佛果一切功

德,是謂能入之普賢行願也。
三 解譯題
唐三藏法師般若奉詔譯。唐乃大唐貞元年間,通達經律論三藏法之師,是謂三
藏法師。般若此云智慧,乃譯師之德號。奉時王詔敕而譯,示譯事鄭重也。
釋 經
契經均具三分:即序分,正宗分,流通分。此品承上而來,為佛華嚴經全經正
宗分中所未了之一部分,連最後之流通分,本止二分。現就單行本言,亦可分為三
分:即一、承前啟後分,即此品之序分。二、正釋行願分,即此品之正宗分。三、
流通分,即此品之流通分,亦為全經之流通分。
甲一 承前啟後分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稱歎如來勝功德已。

因承前文,故曰爾時。菩薩,具云菩提薩埵,菩提即大覺義,薩埵即有情義。
上求大覺,下濟有情,謂之菩薩。菩薩位分高下,十信位初發心即名菩薩,經過住
、行、向、加、到初地位,方名摩訶薩。普賢為住十地後心之最高位菩薩,故名菩
薩摩訶薩。摩訶大義,引伸之有多義,勝義。即一、心境廣大,二、解行眾多,三
、功德殊勝;具此三義,故名摩訶。普賢為有情中上求菩提而又具有大、多、勝三
德之菩薩,故名菩薩摩訶薩。
虛空可以測量,如來勝功德雖以最高位普賢菩薩之智慧力,稱量不能窮盡。正
表以普賢圓滿之因行,顯揚毗盧遮那如來圓滿果海,雖為顯揚之極,終不能盡。如
來為佛果十號之一,梵語多陀阿伽度,謂從正智證真如中而來為一切眾生示現世間
也。此如來正指毗盧遮那,通指諸佛。稱歎毗盧遮那如來功德,即遍稱歎諸佛如來
功德。因諸佛平等平等,無有高下。普賢菩薩稱歎已畢,而此段中還繼續稱歎不盡
,故經文如下:

告諸菩薩及善財言:『善男子!如來功德,假使十方一切諸佛,經不可說不可說
佛剎極微塵數劫相續演說,不可窮盡。
普賢菩薩在如來座前大法會中,遍告諸菩薩及善財童子。厭離一切惡法,常親
近善知識,隨學菩薩行,修集功德法財,故名善財童子。表示善財菩薩為初發大心
之凡夫,此通外凡內凡。外凡在十信位,內凡在十位、十行、十回向位,亦名地前
菩薩。善財自參文殊菩薩後,已開真解,生深信心。為欲使其信心──即菩提心─
─成就不退,故令歷參諸善知識,以至今見普賢更為說之。不退、為生生世世能親
近三寶,增長解行,修習一切福慧資糧,不至再造惡業。雖尚有生死,但常生人天
之中,故名不退,亦名成就。廣參善知識,隨學菩薩行,方能成就信不退。菩薩雖
不拘定形相,以能擔任大事,具丈夫相,故曰男子。能擔任上求大覺下濟有情之大
事,故曰善男子,菩薩通稱也。
如來功德下,表如來功德,不但普賢菩薩稱歎不盡,即虛空無邊世界無量中之

無量諸佛,經過極長時劫,亦說不盡。不可說,為十種大數最後之一數。十種大數
,已非世界數量,此更為菩薩思想所不能有,故曰不可說。剎、梵云剎多羅,此云
國土,或曰世界。佛剎,即佛世界。析世界為極微塵,極表劫數之多。劫、俗指災
難者非。梵音劫波,此云時分,即時間也。一剎那亦名劫,極長時間亦名劫,佛典
上另加區別詞以別之。如一剎那、小劫、中劫。此但曰劫,通常指世界經過一度之
成住壞空而言──就住劫言,從人壽八萬四千歲,每百年減一歲,減至十歲;復倍
倍增,增至八萬四千歲。如此輾轉增減,經過二十度曰一住劫,餘三相等。
甲二 正說行願分
乙一 長行
從行之廣義言,願亦行也。說明此願,能總攝一切普賢行,能發生一切菩薩行
,故曰普賢行願。
丙一 正說大願

丁一 標數列名
『若欲成就此功德門,應修十種廣大行願。何等為十?一者、禮敬諸佛,二者、
稱讚如來,三者、廣修供養,四者、懺悔業障,五者、隨喜功德,六者、請轉法輪,
七者、請佛住世,八者、常隨佛學,九者、恆順眾生,十者、普皆迴向』。
一者至十者為數,禮敬諸佛等為名。佛華嚴經,以佛功德為一切眾生一切菩薩
之莊嚴,啟發大心凡夫之信解心──即成就佛果功德之心,亦即菩提心──;又以
一切眾生一切菩薩發起成就佛果功德之心。即以莊嚴佛果功德;所謂因該果海,果
徹因源。發心──即發成就佛果之心──從佛果上發起,即因該果海。佛果功德,
由攝一切因地心行之普賢菩薩心行而為顯現,即果徹因源。
有一類大乘經論,先從眾生心境上,說明一切法平等之法相法性;依此平等相
性為所觀境,修行而得證果。佛華嚴則先開示佛果之福智境,令一切眾生依之起信
心解行。故從稱歎而起信發心,皆重在成就佛果功德。由信解上發起仰慕心,由仰

慕心發起自身成就心,抱定佛果功德為所觀境。即此願成就佛果心,繼長增高而不
反退;依此發心而修行證果,此其所以別於餘一類經也。前八願為上求。前八願力
充足之後,擴充大悲心,以所成就功德,布施於一切眾生而無所著,故後二願為下
度眾生之願。
丁二 牒名別釋
戊一 總牒
善財白言:『大聖!云何禮敬乃至迴向』?
出世聖人,與世所稱聖人不同。世聖係人道中聖人,出世聖人乃超出人天三界
之聖人。簡小乘聖人,故曰大聖。
戊二 別釋
己一 禮敬諸佛
庚一 牒名

普賢菩薩告善財言:『善男子!言禮敬諸佛者:
庚二 釋相
辛一 所禮境(心所對境)  
『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諸佛世尊,
法界義廣,今略釋之。法界,狹義即十八界中意識所對之法界。廣釋盡一切所
有境──包括有無,含義最廣──名法;窮盡一切法之量,無所不包,無所不攝,
曰法界。盡法界,即盡此無所不包無所不攝之法界也。虛空界、即空間──包括無
量國土,十方即空間之方位,有四方、四維、上下之十方面也。
辛二 能禮因
『我以普賢行願力故,深心信解如對目前。
辛三 能禮相
『悉以清淨身語意業,常修禮敬。一一佛所,皆現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身

,一一身遍禮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佛。
業通善惡、無漏有漏,並非全惡。惡業曰業,淨業亦曰業,並非均須斷滅之。
佛法不說斷滅相,誤解則成外道、或小乘。用何禮敬?即前六識思心所上相應之善
心所,所起之淨三業。能禮身無量無數,所禮佛亦無量無數,互相交遍,名曰無盡
禮。
庚三 無盡
辛一 四喻無盡
『虛空界盡,我禮乃盡;以虛空界不可盡故,我此禮敬無有窮盡。如是乃至眾生
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禮乃盡;而眾生界乃至煩惱無有盡故,我此禮敬無
有窮盡。
虛空,眾生,業,煩惱之四種,皆無盡故;喻今禮敬無盡。眾生指六道凡夫之
異生。佛界、眾生界、皆即真如,故不增不減,此法性義。具有出世無漏種者乃得

涅槃,無種者則不得涅槃,故不增減,此法相義。二義皆顯眾生無盡。
辛二 三業無間
『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念念,指一剎那心,非指念心所。謂此心一剎那一剎那生滅相續也。間者間隔
,前剎那及後剎那皆禮敬,中間不夾以他念曰無間。不起為斷;前剎那起,後剎那
續起,曰無斷。
己二 稱歎如來
庚一 牒名
『復次、善男子!言稱歎如來者:
庚二 釋相
辛一 所讚境
『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剎土所有極微一一塵中,皆有一切世間極微塵

數佛,一一佛所皆有菩薩海會圍繞。
前節但禮敬佛,此兼及大乘菩薩僧。
辛二 能讚相
『我當悉以甚深勝解現前知見,各以出過辯才天女微妙舌根,一一舌根出無盡音
聲海;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讚歎一切如來諸功德海。窮未來際,相續不斷,
盡於法界,無不周遍。
言辭以聲音為本。
庚三 無盡
『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讚乃盡;而虛空界乃至  
煩惱無有盡故,我此讚歎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禮敬雖通三業,而遍重身業。讚歎亦通三業,而特重語業。語業即口業,因口
為發語之工具故。惟發語不但口,兼喉舌等,故不曰口業而曰語業。身語均不離意

故,上二又以意業為主。以無意業,則禮敬不誠,讚歎不切故;猶眼見物而手不取
,於自身不生關係故。
己三 廣修供養
庚一 牒名
『復次、善男子!言廣修供養者:
供養攝於布施,對於三種福田,應行布施。即一、敬田,對於有德可敬而行布
施。二、悲田。對於有苦可憫而行布施。三、恩田,對於有恩須報而行布施。此云
供養,即敬田也。
庚二 釋相
辛一 出所供境
『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中,一一各有一切世界極微塵數佛
,一一佛所,種種菩薩海會圍繞。

辛二 出能供因
『我以普賢行願力故,起深信解,現前知見。
辛三 出能供相
『悉以上妙諸供養具而為供養,所謂華雲、鬘雲、天音樂雲、天傘蓋雲、天衣服
雲,天種種香──塗香、燒香、末香。如是等雲,一一量如須彌山王。燃種種燈──
酥燈、油燈、諸香油燈,一一燈炷如須彌山,一一燈油如大海水。以如是等諸供養具
,常為供養。
華鬘等為六供養。如是等雲,謂修供養具如雲遍滿虛空之觀想也。以上資具供
養,以下為資具供養與法供養之比較。法供養非以法布施人,故與法施不同。
『善男子!諸供養中,法供養最!所謂如說修行供養,利益眾生供養,攝受眾生
供養,代眾生苦供養,勤修善根供養,不捨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善男子!
如前供養無量功德,比法供養一念功德,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俱胝那由他

分、迦羅分、算分、數分、喻分、優波泥沙陀分,亦不及一。
如前供養下,出兩種供養之比較。資具供養不過得福,法供養成就波羅密行,
故勝也。俱胝、十萬,即億也。那由他、百萬,即兆也。迦羅,梵語一毛之百分之
一。算分、謂可算,數分、謂可數,喻分、謂可喻,優波尼沙陀,即極微塵數。
『何以故?以諸如來尊重法故;以如說行出生諸佛故。若諸菩薩行法供養,則得
成就供養如來,如是修行是真供養故。
供養大乘三寶,應以如說修行等為真供養。因求佛求菩薩庇護固不可廢,必發
體念佛心,照佛作事,方可謂之真學佛者,真學如來道者,真修菩薩行者。如來之
所以為如來。亦由如說修行;故行法供養,為如來所重。世間之孝子,向不僅以色
養為足而重養志,況佛法豈可僅以資具為供養乎?
庚三 無盡
『此廣大最勝供養,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供乃盡;

而虛空界乃至煩惱不可盡啟,我此供養亦無有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
有疲厭。
己四 懺除業障
『復次、善男子!言懺除業障者:菩薩自念:我於過去無始劫中,由貪瞋癡發身
口意,作諸惡業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此為所懺境。懺、具云懺摩,譯為悔。言懺悔者,梵漢合名。所懺本通三障,
單言業者,以正能為障故。因煩惱心(即貪瞋癡),起煩惱行(即有漏不善業);
以非煩惱心所發,不成為惡業故。
『我今悉以清淨三業,遍於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佛菩薩前誠心懺悔,後不復造;
恆住淨戒一切功德。
此明能懺相。能懺仍恃三業,從三業造者還從三業滅故。懺法,重在發露認過
,誓不再造。

『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懺乃盡;而虛空界乃至
眾生煩惱不可盡故,我此懺悔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此明無盡無間,義同前說。
己五 隨喜功德
『復次、善男子!言隨喜功德者: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
諸佛如來,從初發心,為一切智,勤修福聚,不惜身命;經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
數劫,一一劫中,捨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頭目手足。如是一切難行苦行,圓滿
種種波羅密門,證入種種菩薩智地,成就諸佛無上菩提,及般涅槃分布舍刊;所有善
根,我皆隨喜。及彼十方一切世界,六趣、四生一切種類所有功德,乃至一塵,我皆
隨喜。十方三世一切聲聞及辟支佛,有學、無學所有功德,我皆隨喜。一切菩薩,所
修無量難行苦行,志求無上正等菩提,廣大功德,我皆隨喜。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
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隨喜,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

無有疲厭。
此中文義,如前分判。懺悔不修,不能開自新之路,而除過去之一切過惡;隨
喜不起,不能廣向善之心,進未來之一切德業。隨喜與嫉妒相對,不起隨喜而生嫉
心,為世間通病,故應發菩薩隨喜心。此一切智,非指道種智、一切種智、相對
之智,而為佛智總名,謂一切法無不明了也。般涅槃為八相成道之最後相。隨喜次
第:初、諸佛,次、六趣四生──地獄眾生善根不斷──,次、二乘,次、大乘。
依佛聲教修行而得解脫,曰聲聞;辟支佛即獨覺。三果以前皆有學,四果阿羅漢為
無學。
己六 請轉法輪
『復次、善男子!言請轉法輪者: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中
,一一各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廣大佛剎;一一剎中,念念有不可說不可說佛
剎極微塵數一切諸佛,成等正覺,一切菩薩海會圍繞。而我悉以身口意業種種方便,

殷勤勸請轉妙法輪。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常勸請一
切諸佛轉正法輪,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法貴流通,以名句文講演,使人聞之而生了解。依解修行,而能證果。即以證
得之法,廣為眾說,俾未知未悟者,聞而生解起行。如是輾轉流通,如輪之轉動不
停,俾未知者信解,未證者得證,曰轉法輪。此與外道在色身上用功,如轉氣透三
關等邪說有別。故請轉法輪,正名請諸佛說法也。以種種方便言說講解,使未了者
了,未證者證也。等正覺,又名遍正覺。即三藐三菩提。如何而請?仍以清淨三業
,即身禮敬,口讚歎,意隨喜等請之。
己七 請佛住世
『復次、善男子!言請佛住世者: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
諸佛如來,將欲示現般涅槃者;及諸菩薩、聲聞、緣覺,有學、無學乃至一切諸善知
識,我悉勸請莫入涅槃。經於一切佛剎極微塵數劫,為欲利樂一切眾生。如是虛空界

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勸請,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
,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諸佛將涅槃時,請佛住世也。佛應現世間,非依自現,依眾生因緣現,依眾生
之善根成熟不成熟而現。善知識,通三乘凡聖位,外凡為凡,內凡稱賢。須陀洹以
上,是聖位。大乘之善知識,通三賢位及十聖位。為利益眾生故而請住世。
己八 常隨佛學
『復次、善男子!言常隨佛學者:如此娑婆世界毗盧遮那如來,從初發心精進不
退,以不可說不可說身命而為布施;剝皮為紙,析骨為筆,刺血為墨,書寫經典,積
如須彌。為重法故,不惜身命,何況王位、城邑、聚落、宮殿、園林一切所有?及餘
種種難行苦行,乃至樹下成大菩提。示種種神通、起種種變化、現種種佛身、處種種
眾會──或處一切諸大菩薩眾會道場,或處聲聞及辟支佛眾會道場,或處轉輪聖王、
小王眷屬眾會道場,或處剎利及婆羅門、長者、居士眾會道場,處於如是種種眾會,

以圓滿音,如大雷震,隨其樂欲成熟眾生;乃至示現入於涅槃:如是一切、我皆隨學   
。如今世尊毗盧遮那,如是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所有塵中一切如來,皆亦
如是;於念念中,我皆隨學。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
此隨學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毗盧遮那或盧舍那,同譯遍照。摩訶毗盧遮那,譯為大日,日亦遍照義也。舊
以盧舍那為報身,毗盧遮那為法身者,非也。在三身中,同為地上菩薩所見他受用
身。從初發心精進不退至種種難行苦行,謂身命尚可布施,何況資具房舍?乃至句
,總結。三乘均可言菩提:阿羅漢、稱聲聞菩提,獨覺、稱辟支佛菩提,正遍覺、
方名大菩提。現種種佛身,即本經言佛在菩提道場成正覺後,升忉利、夜摩等天說
法,所現各種佛身不同也。剎利即剎帝利,為印度四姓之一,執政權之貴族也。婆
羅門,譯言淨裔,舊說從大梵口所生故名,為印度掌宗教及教化之族。乃至句,總
結。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故名圓滿音。毗盧遮那如來如此,十方諸

佛亦如是。餘解同前從略。
己九 恆順眾生
『復次、善男子!言恆順眾生者:謂盡法界虛空界十方剎海所有眾生種種差別:
所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或有依於地、水、火、風而生住者,或有依空及諸卉
木而生住者,種種生類、種種色身、種種形狀、種種相貌、種種壽量、種種族類、種
種名號、種種心性、種種知見、種種欲樂、種種意行、種種威儀、種種衣服、種種飲
食、處於種種村營聚落城邑宮殿;乃至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等,無足、二足、四足、
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如是等類,我皆於彼隨願而轉。種
種承事,種種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及阿羅漢乃至如來,等無有異。於諸病苦,
作為良醫;於失道者,示其正路;於闇夜中,為作光明;於貧窮者,令得伏藏。菩薩
如是平等饒益一切眾生。何以故?菩薩若能隨順眾生,則為隨順供養諸佛;若於眾生
尊重承事,則為尊重承事如來;若令眾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何以故?諸

佛如來,以大悲心而為體故。因於眾生而起大悲,因於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
正覺。譬如曠野沙磧之中有大樹王,若根得水,枝葉華果悉皆繁茂;生死曠野菩提樹
王,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而為樹根,諸佛菩薩而為華果,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
就諸佛菩薩智慧華果。何以故?若諸菩薩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故。是故菩提屬於眾生,若無眾生,一切菩薩終不能成無上正覺。善男子!汝  
於此義,應如是解;以於眾生心平等故,則能成就圓滿大悲,以大悲心隨眾生故,則
能成就供養如來。菩薩如是隨順眾生,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
;我此隨順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何等眾生,即經所說之種種是。剎海即世界海。世界無量差別,其中眾生之差
別更無量:一、生類不同,二、住處不同,以及其餘種種不同。無足如蛇類、蚓類
,二足如人、禽類,四足獸類,多足蟲類。無想、指無想天,非有想非無想、指非
想非非想處天。平等饒益一切眾生,廣顯菩薩以大悲心起行。大悲與世間慈善不同

:世間慈善,係出有餘而濟人之不足,其本身與痛苦隔開,心中且有尊己卑人觀念
,即無悲心,即不平等。故僅得人天善果。佛菩薩身,為濟世度生而示現,不為自
己,故曰同體大悲。於被濟度者,并無輕視心,等於供養父母、師長乃至如佛,故
曰平等饒益。我皆於彼隨順而轉以下,皆釋隨順眾生相。何以故下,分二:初順佛
心,次顯增大悲心。二乘只求自身解脫,即非大悲心;菩薩為解脫一切眾生苦惱,
拔濟沈淪苦海之眾生而起大悲。有大悲心方能發起菩提心,所謂菩提心為因,大悲
心為根本。
次何以故下,分三:初法,次喻,又次法喻合。譬如下為喻,生死曠野下為法
喻合。龍樹、無著等菩薩,均有修大悲心法。不然,則發二乘自了生死之解脫心,
不能成大果也。金剛經云:如是滅度無量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亦明此義
。不見能度眾生之我,不見眾生為我所度;以平等心饒益一切眾生,皆視為如幻如
化而不著,此為大乘不共之大悲般若門。般若共三乘,大悲心不共。餘同前釋。

己十 普皆迴向
『復次、善男子!言普皆迴向者:從初禮拜乃至隨順所有功德,悉皆迴向盡法界
虛空界一切眾生。願令眾生常得安樂,無諸病苦;欲行惡法皆悉不成,所修善業皆速
成就。關閉一切諸惡趣門,開示人天涅槃正路。若諸眾生,因其積集諸惡業故,所感
一切極重苦果,我皆代受;令彼眾生,悉得解脫,究竟成就無上菩提。菩薩如是所修
迴向,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迴向,無有窮盡。念念相
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求大菩提,布施眾生,皆為回向意。此總結以上所修大願功德,均無為己心也
。悉皆迴轉而向眾生,故無取著。一切布施於眾生,即四無量中之捨;著即有限量
,便不廣大。又有我即有取,有我所即有側重,側重即落巢臼。菩薩觀法性本空,
法性平等;既不見有我,亦無所取著。迴向分三:即迴向無上菩提,迴向真如法性
,迴向一切眾生。此雖單指迴向眾生,而其迴向眾生之願,無邊際,無限量,便是

迴向法性真如;迴向眾生,悉得解脫,成大菩提,便是迴向無上菩提;故亦通於前
二。以此功德之威神力為勝增上緣,能使眾生離惡向善。修十善等為人天正路,修
出世善業為涅槃正路。代受重苦,非僅為眾生安樂,乃使皆有機會趨向學佛。    
丁四 結願令知
『善男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大願,具足圓滿。若諸菩薩於此大願隨順趣入,
則能成熟一切眾生;則能隨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則能成滿普賢菩薩諸行願海。是
故善男子!汝於此義,應如是知。
十願俱發曰具足,十願充足曰圓滿。欲成就普賢行,須滿足普賢願;依願起行
,願始充足。由十信以上,應常修此十大願。依此十願故一切菩薩行自起,故能成
就三事:即一、成熟一切眾生,二、隨順無上正等菩提,三、成滿普賢菩薩諸行願
海。
丙二 顯經功德

丁一 校量聞經德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滿十方無量無邊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一切世界
上妙七寶,及諸人天最勝安樂,布施爾所一切世界所有眾生,供養爾所一切世界諸佛
菩薩,經爾所佛剎極微塵數劫、相續不斷,所得功德;若復有人聞此願王,一經於耳
,所有功德,比前功德,百分不及一,乃至優婆尼沙陀分亦不及一。
文略分三:即供具妙,布施廣,時劫長,均不及聞此願功德。此十大願,凡能
成就無上菩提之一切願均攝其中,故曰願王。發此願時,一切佛功德即總持於心,
故曰願王。
丁二 顯餘眾行德
戊一 別明眾行
『或復有人以深信心,於此大願受持讀誦,乃至書寫一四句偈,速能滅除五無間
業;所有世間身心等病,種種苦惱,乃至佛剎極微塵數一切惡業,皆得銷除。一切魔

軍、夜叉、羅剎,若鳩槃茶、若毗舍闍、若部多等,飲血啗肉諸惡鬼神,皆悉遠離;
或時發心,親近守護。
受、領受。持、憶持。讀、面讀。誦、背誦。以及聽講,為人解說,以經布施
等,故曰乃至。無間,本受惡果時阿鼻地獄名。以五逆業,必墮此獄,故名。身心
等苦,均屬於報障者。魔羅等,為惡濁世間中之惡眾生,能害他眾生。具名魔羅,
譯言殺害者,能障害出世善根故,夜叉又名藥叉,有威力鬼。鳩槃茶,醜陋鬼也。
毗舍闍,噉精氣鬼也。遠離即得安寧,社會多數人失了人天善法,其共業精神上先
行不安,惡鬼神等因而得勢,擾害眾生,使人群激亂;以佛經威力令鬼神等安,故
人心亦安也。
戊二 廣顯眾德
己一 通明五果
庚一 舉一行

『是故若人誦此願者:
此舉一行,以下分五。
庚二 彰五果
辛一 增上果
『行於世間智有障礙,如空中月,出於雲翳。諸佛菩薩之所稱歎,一切人天皆應
禮敬,一切眾生悉應供養。
行、指作事。雲翳障月。無有雲翳,即表修持此願,不為其他一切所障;能勝 
出一切世界之上,故曰增上果。
辛二 等流果
『此善男子善得人身,圓滿普賢所有功德,不久當如普賢菩薩速得成就微妙色身
,具三十二大丈夫相。
此節言依普賢願得果,其成就同普賢菩薩。修普賢願,必成就普賢身──往生

極樂亦具微妙色身──故為等流果。不久、非指短時間。十願成就,則信心不退,
雖須經過二或三阿僧祇劫;既有時間可計,決定可得佛果,故曰不久。
辛三 異熟果
『若生人天,所在之處,常居勝族。
此三句明異熟果。以願力故,不生惡趣。在善趣中,不生邊地下賤。必生家世
清白,具有道德,方有力量可以宏法利生,如釋迦牟尼佛之選種姓父母。異熟者,
異類而熟。無漏善本不生無記之異熟果,以願力故,可作一種資助。即以無漏善願
資助此發願人之舊有漏種,得一種更優勝之業果也。
辛四 士用果
『悉能破壞一切惡趣,悉能遠離一切惡友,悉能制伏一切外道。
士指人,從人作事所發之作用曰士用。永不墮惡趣,故曰破壞。正念勝解,不
為外道所搖動,而能摧之曰制伏。

辛五 離繫果
『悉能解脫一切煩惱,如師子王摧伏群獸,堪受眾生一切供養。
煩惱發惡業而成諸苦果;不作惡業,自離苦果。欲不作惡業,須除貪、瞋、癡
等煩惱。願力之威力甚大,能摧伏煩惱,如師子王摧伏群獸。解脫煩惱,同於阿羅
漢──譯音應供──故堪受眾生供養。
己二 別明淨土
庚一 顯法功能
『又復是人臨命終時,最後剎那,一切諸根悉皆散壞,一切親屬悉皆捨離,一切
威勢悉皆退失。輔相、大臣,宮城內外,象馬車乘,珍寶伏藏,如是一切無復相隨。
唯此願王不相捨離,於一切時引導其前,一切那中,即得往生極樂世界。
此顯往生,不用另修他法,常誦此經、發此願,即得往生也。得報由於引招總
報之業,此業或善或惡,其力甚強。此業種攝植第八識種子,到成熟時,由此業種 

,引第八識種起現行,受一期之報身曰命。命即此業種現行之勢力分限,命之長短
,猶箭受彈力出發之遠近。力盡箭墮,亦猶業盡命斷,故此業力之勢限曰命根。力
未盡,箭不落,業未盡,命不捨。命終者,報盡也。臨、將近也。此剎那中,一生
所行或善或惡,都在心上湧現;善現則生歡喜,惡現則生恐怖憂苦。最後一剎那心
現起之時,善則牽引趣生善地,惡則趣入惡地,出世淨業則生淨土。此時、萬般將
不去,惟有業隨行。
發此願者,依此願力,最後剎那,必然現前。凡人臨終時,第一剎那捨本有。
第二剎那落於悶絕無心位,即死有。第三剎那即依善惡業得中陰身,即中有。捨本
有,即五蘊報身解散,死有入悶絕位。中陰身並非俗所謂靈魂,乃隨後有所應受報
而現之過渡身。但此時後報未生起,易可轉移;若此時為之作福,可得轉善也。即
至最後捨本有時,願能貫澈前中後三剎那而現起,即得往生極樂世界,故曰於一切
時引導其前。經文一剎那時,指第三剎那願力現起時。

中國通行淨土經論,專明依阿彌陀佛願力而得往生極樂淨土。其實淨土不但極
樂,如藥師經所說之藥師淨土,維摩詰經之阿■佛淨土,彌勒上生經之兜率內院淨
土,均淨土也。欲往生各種淨土,須各修其往生之各種因行。此經不說往生華藏世
界而說往生極樂淨土者,依經考之,有二重意義:
第一義:從許多經論觀察之,知極樂淨土為初地菩薩所見之淨土──梵網經千
佛台上所現之淨土,為二地菩薩所見之淨土。佛之究竟淨土──即自受用身土──
圓滿圓滿,周遍周遍,畢竟無相可現,無法可說,惟佛與佛乃能知之。其有名相可
表現者,皆如來為菩薩所現──即一切可以由身土之相表現者,乃如來從圓滿果海
中為菩薩所現──之他受用身土。其為人天所現者,為應化土。初地淨土,為未入
地前菩薩或初發心之一切凡夫、所最容易親近觀想而求往生者,以初地淨土與地前
內外凡鄰近,故導之往生此極樂淨土也。極樂為初地淨土義,略舉二證:一、佛應
外凡內凡及其餘一切眾生處娑婆世界者。此經中說娑婆世界一劫,為極樂世界一日

夜,極樂一劫又為某世界一日夜。如是進行至第九重之某世界一劫,第十重普賢所
住之佛世界一日夜。故娑婆世界進一步,即為極樂世界,可明極樂為初地之淨土;
亦可明普賢淨土,為第十地淨土也。二、楞伽經記龍樹菩薩,得初歡喜地,往生極
樂國。凡入初歡喜地以上菩薩,當然有往生之淨土。龍樹為初地菩薩而往生極樂淨
土,故知極樂為初地菩薩所證之淨土。由此更可見與內外凡世界相鄰近,而最容易
證入者,為極樂淨土,故各經多明之。
第二義:由普賢願而往生於極樂世界,尚更有一重要義。欲顯諸佛所現之果,
須觀察其何因行修成。顯明釋迦牟尼之佛果,必從其難忍能忍、難行能行中明其因
行,教人照此修學。欲明阿彌陀佛所成果,亦必先明其因行。經明阿彌陀佛最重要
之點,乃在因地中廣發取淨土攝有情之誓願──即四十八願,或為二十四願,或云
四十四願,乃開合不同也──,並未顯及其他六度萬行;但說如何發大誓願,成此
淨土,攝受十方眾生。其淨土之果,由誓願成功;故修其淨土之因行,特重誓願也

。依願修行,修到初地,當然往生。亦可依誓願之力往生,但願不切,決不往生。
只靠自力修行,則非到初地不能往生也。故特重願。
他種淨土,亦必各修其因行,方得往生,然不如彌陀淨土專以發願成。今明發
願所成生淨土果,故專在彌陀淨土也。又諸因地已高者,為自力所證入之淨土。其
他內外凡初發心菩薩及博地凡夫等欲往生者,必依仗其願力。今以專發此菩薩大願
故,乃生此彌陀願力所成之淨土也。願與回向不同。回向、必先修有善根,以已所
修一切功德布施眾生。願、則尚未修諸善根,亦可發願。且發願時,善根未必隨之
漸成也。
庚二 別明勝果
『到已、即見阿彌陀佛,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觀自在菩薩、彌勒菩薩等。
此諸菩薩,色相端嚴,功德具足,所共圍繞。其人自見生蓮華中,蒙佛授記。得授記
已,經於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普於十方不可說不可說世界,以智慧力,隨眾生心而為

利益。
正顯地前菩薩,仗願力所生之初地淨土,地前、地上菩薩當然遍滿其中。文殊
、普賢、彌勒,皆第十究竟地之大菩薩,以其遍於十方淨土之中,現身無量,故亦
現身於此極樂淨土中也。其人自見生蓮華中,指上品往生相。言九品蓮華,皆隨因
地程度高下而現。得授記已,並非從此即不修菩薩行,尚須經一或二阿僧祇劫之長
劫修行故。菩薩不為自己安樂而生淨土,乃為親近佛菩薩得不退轉故而生淨土;亦
為分身十方普利眾生而生淨土。生淨土,則得到一不退轉之地位。譬如吾人在不良
善之社會,不安寧之國土,不能安心修學;嗣見某國秩序安謐,社會良好,學校完
善,乃遷入留學,則容易得一良好之結果。故其學業必能成就,且成就後更可回入
原來國土而改善之。菩薩生淨土,亦復如是。以五濁惡世,難如願成就,故發願往
生極樂淨土而求便於修習。
庚三 究竟成佛

『不久當坐菩提道場,降伏魔軍,成等正覺,轉妙法輪。能令佛剎極微塵數世界
眾生發菩提心,隨其根性,教化成熟。乃至盡於未來劫海,廣能利益一切眾生。
因成佛已有一定期間,故曰不久。教化眾生,盡未來劫海,為令佛種不斷故。
從佛果上現八相成佛事,譬如人常作好夢。又夢以睡眠力作增上緣;佛現此事,以
眾生善根力作增上緣。善根有成熟與否,而輾轉相續無盡,故佛教化眾生現八相成
道,亦相續無盡。
丙三 結勸受持
『善男子!彼諸眾生,若聞若信此大願王,受持讀誦,廣為人說,所有功德,除
佛世尊餘無知者。是故汝等,聞此願王莫生疑念,應當諦受;受已能讀,讀已能誦,
誦已能持,乃至書寫廣為人說!是諸人等,於一念中所有行願皆得成就;所獲福聚,
無量無邊。能於煩惱大苦海中,拔濟眾生令其出離,皆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世界』。
不但大願功德,即尋常小事,亦惟佛方能澈底了知。往昔佛與舍利弗等經行,

鴿見佛影不生恐怕,見舍利弗影即生恐怕。怪而問佛,佛使入定觀察此鴿。舍利弗
在定中,見此鴿前身亦為鴿,再前身仍為鴿,推而再向前觀察乃至若干劫亦仍為鴿 
,卒不能窮鴿之前因。故唯佛智,恆沙界外一點之雨,皆知其數。除佛而降,皆有
限量。故修行人小有成就,不可自滿,因所知有限,而未知者尚無盡。到此境界,
不過與人所知稍有加耳。故曰惟佛了知。
乙二 偈頌
偈、梵語具云伽陀,譯言頌。文句整齊,同于詩句,故曰頌。言偈頌者,華梵
雙舉也。每四句為一偈頌。此又分二類:一、孤起頌,即長行未說者。二、重頌,
重伸長行已說之義。此處則通二種。
丙一 標舉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宣此義,普觀十方而說偈言:
欲重宣此義,即重頌。此初重宣有二義:一、使聞者易於記憶不忘,故重宣。

二、使初說未到會而尚未明了者,有再聽機會,故重宣。
丙二 正說
丁一 正頌大願
戊一 別頌十門
己一 禮敬
『所有十方世界中,三世一切人師子,我以清淨身語意,一切遍禮盡無餘。普賢
行願威神力,皆現一切如來前;一身復現剎塵身,一一遍禮剎塵佛。
人師子,佛別名。獅子為百獸之王,有大威力,降伏一切猛獸。佛亦有勇猛威
力,為人中聖,能摧伏一切魔外。前二句所禮,後二句指用何禮。第二偈指所禮相
;何以能遍禮無餘,即依普賢威神力故。第六七八等句,表珠網交輝,重重無盡。
己二 稱歎
『於一塵中塵數佛,各處菩薩眾會中;無盡法界塵亦然,深信諸佛皆充滿。各以

一切聲音海,普出無盡妙言辭,盡於未來一切劫,讚佛甚深功德海。
己三 供養
『以諸最勝妙華鬘,伎樂、塗香及傘蓋,如是最勝莊嚴具,我以供養諸如來。最
勝衣服、最勝香,末香、燒香與燈燭,一一皆如妙高聚,我悉供養諸如來。我以廣大
勝解心,深信一切三世佛;悉以普賢行願力,普遍供養諸如來。
此三偈兼重觀想。叢林晚課誦此,惜鮮能觀想者。妙高即彌盧,謂積聚如須彌
山也。
己四 懺悔
『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
前二句示所懺。身口七支,推索其根,由於意三。業即五遍行心所中之思心所
,通於三性。思能動心心所,發於身語故曰業──身語以意之發動為主。若能如理
作意,則成善業。若思心所與煩惱之貪、瞋、癡等相應,則成惡業。故第三句表業

以何為依而發生,從身根、語根及意根;因意根總攝五根故。懺不但業,並懺煩惱
。因煩惱不起,惡業不發故。
己五 隨喜
『十方一切諸眾生,二乘有學及無學,一切如來與菩薩,所有功德皆隨喜。
己六 請轉法輪
『十方所有世間燈,最初成就菩提者,我今一切皆勸請,轉於無上妙法輪。
世間燈亦佛德號之一。世間,通器、有情、正覺三種。能破三種世間之無明暗
者,唯佛,故曰世間燈。佛說法依眾生機感,故必須勸請。
己七 請佛住世
『諸佛若欲示涅槃,我悉至誠而勸請:唯願久住剎塵劫,利樂一切諸眾生!
涅槃、廣義,諸佛常在涅槃之中,所謂用而常寂,故曰無住涅槃。就狹義言,
眾生機緣既盡,示現入滅,歸於無相,乃曰涅槃。但有人勸請,仍可相續,猶薪盡

有人添柴,火仍不滅。
己八 後三願
庚一 合頌三門
辛一 總表迴向
『所有禮讚供養福,諸佛住世轉法輪,隨喜懺悔諸善根,迴向眾生及佛道。
其次序不依長行十願,故曰總表迴向。所修功德,不為人天福利、二乘小果;
一切迴向法界眾生,無上菩提,所謂財不積于己而布施一切也。修功德不迴向,祇
能得人天有漏福報,或成就二乘小果故。
辛二 別頌三門
壬一 常隨佛學
『我隨一切如來學,修習普賢圓滿行;供養過去諸如來,及與現在十方佛,未來
一切天人師,一切意樂皆圓滿。我願普隨三世學,速得成就大菩提。

天人師,亦佛十號之一。
壬二 恆順眾生
『所有十方一切剎,廣大清淨妙莊嚴,眾會圍繞諸如來,悉在菩提樹王下。十方
所有諸眾生,願離憂患常安樂,獲得甚深正法利,滅除煩惱盡無餘。
所謂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也。
壬三 普皆迴向
癸一 別發十願
子一 護法願
『我為菩提修行時,一切趣中成宿命;常得出家修淨戒,無垢無破無穿漏。天、
龍、夜叉、鳩盤茶,乃至人與非人等,所有一切眾生語,悉以諸音而說法。
常劫修行,非一生一世之事。但欲在諸趣中護持不失,一、須得宿命智;二、
須出家修戒,方能常生人天勝族,不墜三途八難──按菩薩亦有入三途度生者,故

尤須得宿命智──;三、說法流通,捨報受生,皆求住正念之中。地前菩薩雖有隔
陰之迷,但以善根力充足故,雖不盡知宿命,必能遇知識聞法開悟,前生功德善根
悉皆現前。修淨戒有十句,而以無垢、無破、無漏、無穿四句為最要。破、垢、穿
、漏,皆以器為喻也。說法流通,則法常住於世,故亦為護法也。西藏呼圖克圖,
即來義。亦為初發心菩薩依願力再生之意,其願即護法願。宗喀巴令達賴、班禪等
轉世,即修此願所至。
子二 二利願
『勤修清淨波羅密,恆不忘失菩提心;滅除障垢無有餘,一切妙行皆成就。於諸
惑業及魔境,世間道中得解脫,猶如蓮花不著水,亦如日月不住空。
無菩提心,不成菩薩行。菩薩住世而不同污,猶如蓮花不著水等。
子三 成熟有情願
『悉除一切惡道苦,等與一切群生樂;如是經於塵剎劫,十方利益恆無盡。我常

隨順諸眾生,盡於未來一切劫,恆修普賢廣大行,圓滿無上大菩提。
第一頌除苦,即大悲心。二句與樂,即大慈心。
子四 不離同伴願
『所有與我同行者,於一切處同集會,身口意業皆同等,一切行願同修學。所有
益我善知識,為我顯示普賢行;常願與我同集會,於我常生歡喜心!
善知識即善友,能互助成其事。又乞取頭目手足之惡眾生,亦為成就布施、忍
辱之善知識。
子五 供養願
『願常面見諸如來,及諸佛子眾圍繞;於彼皆興廣大供,盡未來劫無疲厭。願持
諸佛微妙法,光顯一切菩提行,究竟清淨普賢道,盡未來劫常修習。
道字、義通有漏、無漏。有漏,如六道、三道等,意即路也。無漏,指見道、
修道、無學道等,體即智也。

子六 利益願
『我於一切諸有中,所修福智恆無盡,定慧方便及解脫,獲諸無盡功德藏。一塵
中有塵數剎,一一剎有難思佛,一一佛處眾會中,我見恆演菩提行。
諸有,即指世間眾生。分三有、九有、二十五有、六十二有及宇宙萬有等名稱
。恆演普賢行者,如水恆流不斷曰演。
子七 轉法輪願
『普盡十方諸剎海,一一毛端三世海,佛海及與國土海,我遍修行經劫海。一切
如來語清淨,一言具眾音聲海;隨諸眾生意樂音,一一流佛辯才海。三世一切諸如來
,於彼無盡語言海,恆轉理趣妙法輪;我深智力普能入。
一一毛端,有三世佛國土。辯才海,指四無礙辯等。合于諸法真理之行趣,曰
理趣。
子八 淨土願

『我能深入於未來,盡一切劫為一念,三世所有一切劫,為一念際我皆入。我於
一念見三世,所有一切人師子,亦常入佛境界中,如幻、解脫及威力。
一念通于三世,曰三世一念。一念心中想到過去無量世界,了了如在目前。一
念心中想到未來無量世界,亦了了如在目前。但脫離現在一念,並無過去、未來,
故過未無實,依于現在一念。此現在一念,緣過去、未來無數劫,而其前後次第仍
然不亂,故曰一念遍入三世。入如幻、解脫、威力三種佛境界,即佛淨土也。依頌
皆可作觀想,一念遍入三世,所謂剎塵互遍,劫念圓融,即法界觀也。
子九 承事請佛願
『於一毛端極微中,出現三世莊嚴剎,一方塵剎諸毛端,我皆深入而嚴淨。所有
未來照世燈,成道轉法悟群有,究竟佛事示涅槃,我皆往詣而親近。
照世燈、即佛。成道等,即指八相成道。
子十 速成正覺願

『速疾周遍神通力,普門遍入大乘力,智行普修功德力,威神普覆大慈力,遍淨
莊嚴勝福力,無著無依智慧力,定慧方便威神力,普能積集菩提力,清淨一切善業力
,摧滅一切煩惱力,降伏一切諸魔力,圓滿普賢諸行力。
佛具十力,此廣為十二力。摧滅一切煩惱,指佛斷德。
癸二 總結十願
子一 總結前十
『普能嚴淨諸剎海,解脫一切眾生海,善能分別諸法海,能甚深入智慧海,普能
清淨諸行海,圓滿一切諸願海,親近供養諸佛海,修行無倦經劫海。三世一切諸如來
,最勝菩提諸行願,我皆供養圓滿修,以普賢行悟菩提。
嚴淨,莊嚴清淨也。國土為共業所成,能率大眾共修行善業,曰淨佛國土。
頌首指依報,第二句指正報。依第一義說法,曰善能分別諸法。
子二 結歸二聖

丑一 結歸普賢
『一切如來有長子,彼名號曰普賢尊,我今回向諸善根,願諸智行悉同彼。願身
口意恆清淨,諸行剎土亦復然;如是智慧號普賢,願我與彼皆同等。我為遍淨普賢行
,文殊師利諸大願,滿彼事業盡無餘,未來際劫恆無倦。我所修行無有量,獲得無量
諸功德,安住無量諸行中,了達一切神通力。
別言之,曰十大願王,即此十願;歸結曰普賢願。如來長子,明普賢為一切因
行無不圓滿之最高位菩薩。故普賢行為究竟圓滿之因行。
丑二 雙結文殊普賢
『文殊師利勇猛智,普賢慧行亦復然,我今迴向諸善根,隨彼一切常修學。三世
諸佛所稱讚,如是最勝諸大願,我今迴向諸善根,為得普賢殊勝行。
欲發此大願,仍待智慧去了解。依解方能起信,依信方能發願,故歸功文殊師
利之大智慧。所謂依慧生信,由信發願也。文殊師利、梵語,又曰曼殊室利,譯言

妙吉祥,亦究竟位智慧最勝之大菩薩。善財童子首參文殊,即表得般若智;此般若
即初聞法得文字般若。文殊菩薩以般若啟導初發心六千比丘已,又開導善財,使發
菩提心,遍參一切善知識。最後參至普賢,其功在開發理解,依普賢成就清淨願也
。發大願之目的,在成菩薩行。此經即明依文殊之勝解而求普賢之勝行,所謂以文
殊之解為標準,而達普賢行之目的也。
善財依文殊已發菩提心,但不知如何修行,故參諸善知識。即依文殊勝解之勇
猛智,深解常得現前,故修學諸行也。般若分三:曰文字般若,依文字起信解。曰
觀照般若,依觀起行。曰實相般若,依智證真。智能解脫煩惱,降伏魔邪,故曰勇
猛。
庚二 頌生淨土
『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剎。我既
往生彼國已,現前成就此大願,一切圓滿盡無餘,利樂一切眾生界。彼佛眾會咸清淨

,我時於勝蓮華生,親睹如來無量光,現前授我菩提記。蒙彼如來授記已,化身無數
百俱胝,智力廣大遍十方,普利一切眾生界。
彼佛眾會下,表生淨土之功。以上皆為孤起頌,別頌十門分八段竟。
戊二 總結無盡
『乃至虛空世界盡,眾生及業煩惱盡;如是一切無盡時,我願究竟恆無盡。
以上正頌大願竟。
丁二 讚經勝德
戊一 校量聞經德
『十方所有無邊剎,莊嚴眾寶供如來,最勝安樂施天人,經一切剎微塵劫。若人
於此勝願王,一經於耳能生信,求勝菩提心渴仰,獲勝功德過於彼。
戊二 顯餘眾行德
『即常遠離惡知識,永離一切諸惡道,速見如來無量光,具此普賢最勝願。此人

善得勝壽命,此人善來人中生,此人不久當成就、如彼普賢菩薩行。往昔由無智慧力
,所造極惡五無間,誦此普賢大願王,一念速疾皆消滅。族姓、種類及容色,相好、
智慧咸圓滿。諸魔、外道不能摧,堪為三界所應供。速詣菩提大樹王,坐已降伏諸魔
眾,成等正覺、轉法輪,普利一切諸含識。
即常遠離惡知識一偈,頌增上果。次一偈、頌等流果。又次一偈、頌士用果。
又次半偈、頌異熟果。又次半偈、頌離繫果。第六第七總頌勝德。含識,即指有情
也。
丁三 結勸受持
『若人於此普賢願,讀誦受持及演說,果報唯佛能證知,決定獲勝菩提道。若人
誦此普賢願,我說少分之善根,一念一切悉皆圓,成就眾生清淨願。
文同長行,攝入一念,無不圓滿。
丁四 總結迴向

『我此普賢殊勝行,無邊勝福皆迴向;普願沈溺諸眾生,速往無量光佛剎』!
前二句能迴向,末二句所迴向。
丙三 結讚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於如來前說此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已,善財童子踊躍無
量,一切菩薩皆大歡喜。如來讚言:『善哉!善哉』!
此普賢說偈已竟,如來為之印定也。契理契機,故雙稱善哉。文至此,為全品
之正說行願竟。
甲三 總結流通分
爾時、世尊與諸聖者菩薩摩訶薩,演說如是不可思議解脫境界法門時,文殊師利
菩薩而為上首,諸大菩薩及所成熟六千比丘;彌勒菩薩而為上首,賢劫一切諸大菩薩
;無垢普賢菩薩而為上首,一生補處住灌頂位諸大菩薩,及餘十方種種世界普來集會
一切剎海極微塵數諸菩薩摩訶薩眾;大智舍利弗、摩訶目犍連等而為上首,諸大聲聞

;并諸人天一切世主,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侯羅伽 
,人非人等一切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晉佛陀跋陀羅譯此經有六十卷,於入法界品文不全。唐初實叉難陀譯此經有八
十卷,於善財見普賢讚佛德畢,無流通文。唐之中葉貞元年間,譯四十卷。前三十
九卷,即入法界品。而此末卷普賢願文,唐初未有;後代流通本,因加入此品,共
成八十一卷,而全經乃有流通分;故此段是全經之流通分,不惟此行願品之流通分
也。佛為法會之主,菩薩等為助伴,故此經又名不思議解脫法門,而結成法會諸部
眾之信行也。文殊有其眷屬菩薩,及在佛華嚴會所化六千比丘等眾。文殊表般若,
為佛功德母,故首列之。彌勒為九百九十六位賢劫菩薩之上首,曾經受記,在此土
當來補處成佛者。所以文殊、彌勒為釋尊大乘弟子之上首,大乘經典亦由之結集也
。普賢則為一切十地後心灌頂位菩薩,及十方一切菩薩眾之上首。印度之太子,受
皇位時,取四海水以灌厥頂;此曰灌頂,以太子喻等覺菩薩也。此經正為菩薩而說

,故先列菩薩眾。次列聲聞眾,統攝緣覺。舍利、是鳥名,即鶖鷺,弗者、子也。
母名鶖鷺,以母名子,故云鶖子。目犍連、此云釆菽氏。此二為聲聞眾上首,故特
舉之。而八部亦各有其統率領導之世主。是諸眾等,悉皆信受奉行,即流通佛化於
世也。
顯要旨
一 諸法實相不可說而說緣起之所成
諸法離言自性,惟是無分別智所證,非思想言說所能到。法華經云:『諸法寂
滅相,不可以言宣』;成唯識云:『假智詮不得諸法之自相』;皆明此義。故唯從
緣起所成以說之。緣之所成,遍於諸法,而能起之緣約為四:即因緣,所緣緣,等
無間緣,增上緣是也。從緣所生之法相曰緣生。心法、四緣生;色法、增上緣及因
緣所生。觀一法生,遍一切法皆是能起之緣,則緣起義亦不可說。故從能起緣以說

明諸法,要在諸緣中擇取其勝者為根據點以講明之。由其擇取之根據點不同,遂成
多種之緣起見。今以四緣綸貫諸說:
甲、因緣之緣起說:即是阿賴耶識緣起,又可名一切種緣起。以非現行之阿賴  
耶識能緣起,乃阿賴耶識所持之一切種子為能起別別諸法之別別親因也。譬一茶盃
,從土親辦茶盃體,土對茶盃,可喻親因,故成因緣義。色法現行,由色法種子生
。各各種子。親辦各各現行自體,即為一切種緣起義。
乙、所緣緣之緣起說:即所謂真如緣起是。真如不為他法生,亦不為緣生他法
。真如應不可說緣起,但昔人說真如緣起,義亦可通。以真如是無分別智所知境故
,亦是應可知境。換言之,即是所緣緣也。於此真如所緣緣上迷而不知,即成所知
、煩惱二障及諸染法;從此真如境上如實了知,即成根本、後得二智及諸淨法。所
以真如為迷悟依:依之而迷,依之而悟。故從所緣緣上可說真如緣起。
丙、等無間緣之緣起說:等無間緣即開導依。同類心心所聚,後一剎那心聚之

得生起,由前一剎那心之避開而引導。由前一剎那心為避開引導緣,而生起後一剎                                                        
那心,是為等無間緣緣起。從見道位前說世間有漏善之極位為世間第一位,以與出
世間無漏善鄰近,此前一剎那有漏善等無間緣,能引導起後一剎那無漏真見。成唯
識論上說:『有漏無間無漏智生』,從真見道入相見道,得無漏心位,得再從無漏
心之等無間緣上起有漏心,故論又說:『無漏無間有漏識生』。此有漏無漏無間生
之等無間緣起義,由不覺而生覺,亦可由覺而起不覺,所謂如來藏緣起義。
丁、增上緣緣起說:又有三:謂六大緣起,十二有支緣起,法界緣起。第一、
六大緣起:一切色法皆依四大,名能造色。但非謂色、聲、香、味、觸皆從四大所
生,以四大亦即觸法一分故。然其餘所造色,皆依四大為基礎而現起,故四大為餘
色法之增上緣,而並非因緣。空大、謂無礙性,分謂假法及虛空無為,皆攝歸於此
。以無礙故,得成諸法變化生滅,亦屬於增上緣。識大、統括現行心心所法,一切
法皆識心所了或心識之變相,亦是從增上緣以明。故六大緣起,為從增上緣所說之

緣起義。第二、十二有支緣起:無明、為十根本煩惱,亦為遍於諸煩惱之煩惱。行
、即指從無明等煩惱所發有漏業,思心所是業之自體。餘亦一一皆從心心所自種子
而起現行。謂緣起者,並非無明為親因緣而產生於行,乃是以無明增上緣而資發行
耳。無明有資煩惱而發生有漏業之增上力故,曰無明緣起行也。此有漏行能攝植第
八識種,感當來世真異熟識,曰行緣識。如是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
乃至觸緣受、愛、取、有、生、老、死,皆是增上緣義。此十二支緣起溯緣無明,
專說有漏法之緣起,亦可謂之無明緣起。第三、法界緣起:法界緣起有『盡一切法
之量界無不為能起緣』義,是故亦云無盡緣起。而四緣中以增上緣最廣,除去上說
三緣所餘一切緣,皆增上緣攝。故若依一切現行法為緣,說為法界緣起,恰與增上
緣緣起義相當。然若以現種相性之一切為法界緣起義,則法界緣起──不但增上緣
緣起──為總攝四緣而說緣起之緣起義矣。
上述諸緣起說,以法界緣起說為最周圓;而最精細明確者,則為一切種緣起。

法界緣起最圓滿者,以說一一法皆四緣所起,無異說每一法為一切法而起;一切法
又為每一法而起。佛華嚴法,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即明此緣起義。故佛華嚴法乃
從法界緣起之所成。
二 果分功德不可說而說因分之所顯
果海離言,所謂圓滿圓滿,平等平等,所以果分不可說;而但可從因分上所顯
之果分功德以說之。故一切經之所說者,不出從菩薩位心境上所見佛功德而說,從
二乘位心境上所見佛功德而說,從六凡位心境上所見佛功德而說。菩薩位又有從十
信乃至十地。位位心境上所顯佛功德。就心所顯有高下深淺之異,故諸經所說法,
有其大小、偏圓。佛華嚴中所顯佛法,則以九法界一切眾生、一切二乘、一切菩薩
之心境上修證所顯之佛功德,各各皆融歸普賢圓因所顯佛功德;故每一行皆顯毗盧
遮那圓滿功德。
三 佛果因華互成妙嚴之佛華嚴義

如前題中已說。
四 依願教修願因而剋願果
前三為全經之要旨,而此為本卷之要旨。依普賢之願教,對十方微塵剎佛境界
,勤發十願為因;剋成五果及往生極樂國之果,皆為願果。昔法藏比丘以四十八願
而成阿彌陀之佛土,今亦依普賢教發十大願之願因,剋成願果而生極樂。既生不退
,終得滿普賢願,證毗盧遮那圓果也。(普照、余蒼一、樓維克合記)(見海刊十五
卷十二期)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記
──十四年夏在寧波天童寺講

釋題
一 釋經題
甲 出題名
1 別題
(一) 出今本
(二) 會異譯
2 通題
3 合題
乙 彰題義
1 譬喻辭
2 讚美辭
(一) 無上
(二)寶
二 辨品題
釋經
甲一 序分
乙一 證信序
乙二 發起序
甲二 正宗分
乙一 空遍計執以顯一切法真如
丙一 請佛垂許
丙二 正申問答
丁一 大慧問
丁二 如來答
戊一 偈牒
己一 總讚許
己二 牒所問
己三 責未問
己四 復牒問
己五 結誡聽
戊二 正答
乙二 辨境行果以成一切法唯識
丙一 彰唯識境
丁一 依識明相
戊一 諸識生滅門
己一 大慧問
己二 如來答
庚一 答生滅
庚二 答諸識
庚三 答識之生滅
庚四 辨識之不滅
庚五 破外道
辛一 出外計
辛二 顯內法
辛三 離惡見
辛四 惡見共
庚六 判迷悟
辛一 總說
辛二 別判
庚七 明修正觀
戊二 藏識境界門
己一 問答識境
庚一 總問答
辛一 大慧問
辛二 如來答
壬一 長行
癸一 明轉識緣起
癸二 顯藏識深細
子一 正顯深細
子二 修正了知
壬二 重頌
庚二 別問答
辛一 問答見相分
辛二 法喻解
辛三 假實說
己二 開示觀行
庚一 根本慧
庚二 上聖智
丁二 破執顯性
戊一 有無妄計門
己一 問
己二 答
庚一 長行
辛一 正答
壬一 出計
壬二 破執
辛二 轉問
辛三 推破
辛四 再斥外計
辛五 重破
辛六 合破
辛七 勸告
庚二 重頌
戊二 淨除現流門
己一 問
己二 答
庚一 二淨漸頓
辛一 事須漸除
辛二 理則頓悟
庚二 三身說殊
辛一 報佛
辛二 法身佛
辛三 化身佛
辛四 重明法身佛
庚三 三乘證別
辛一 總標
辛二 別明
壬一 自覺境
壬二 妄執相
戊三 常不思議門
己一 辨外小無常不思議
庚一 問
庚二 答
辛一 辨外無
辛二 顯內有
辛三 再辨外
辛四 再顯內
辛五 辨小無
辛六 顯大有
己二 辨初治地五姓差別
庚一 長行
辛一 總標
辛二 別說
壬一 聲聞
壬二 各別種姓
壬三 緣覺
壬四 如來
壬五 不定姓
辛三 結顯
庚二 重頌
庚三 別辨
辛一 徵說
辛二 問答
己三 就五法相辨三自性
庚一 長行
辛一 直告
辛二 問答
庚二 重頌
庚三 結成
己四 就陰界入辨二無我
庚一 總標
庚二 別顯
辛一 顯人無我
辛二 顯法無我
庚三 結勸
戊四 建立誹謗門
己一 問
己二 答
庚一 正答
辛一 頌說
辛二 直說
壬一 總示
壬二 別解
癸一 非有相
癸二 非有見
癸一 非有因
癸二 非有性
壬三 結成
庚二 勸告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戊五 空無生性門
己一 請許
己二 答說
庚一 長行
辛一 總標
辛二 別說
壬一 空
壬二 無生
壬三 離自性
壬四 無二
辛三 結示
庚二 重頌
己三 別示
戊六 如來藏心門
己一 問
己二 答
庚一 長行
辛一 斷無我畏故說
辛二 方便善巧故說
辛三 令離我見故說
庚二 重頌
丙二 辨唯識行
丁一 總明四行
戊一 問
戊二 答
己一 總標
己二 別示
庚一 正說
辛一 善自心現
辛二 外性非性
辛三 辨善離生住滅見
辛四 得自覺聖
庚二 推問
辛一 問
辛二 解答
庚三 合說
己三 結成
丁二 別明三位
戊一 資糧位──諸法因緣門
己一 問
己二 答
庚一 長行
辛一 示因緣相
壬一 緣
壬二 因
辛二 揀因緣計
庚二 重頌
戊二 加行位──觀言說妄想門
己一 請許
己二 解說
庚一 長行
辛一 正答所問
辛二 問答言生
辛三 問答言想
辛四 問答言義
庚二 重頌
戊三 修習位──觀遠離四句門
己一 請許
己二 解說
庚一 長行
辛一 略標
辛二 喻說
壬一 識境計
壬二 佛說計
癸一 顯所說法
癸二 喻所起計
辛三 勸離
庚二 重頌
庚三 結成
丁三 結明四禪
戊一 長行
己一 總標
己二 別釋
庚一 愚夫所行禪
庚二 觀察義禪
庚三 攀緣如禪
庚四 如來禪
戊二 重頌
丙三 成唯識果
丁一 共涅槃果
戊一 大般涅槃門
己一 問
己二 答
庚一 正辨涅槃
辛一 如來涅槃
辛二 二乘涅槃
庚二 佛力加持
辛一 長行
壬一 正明加持
壬二 問答明意
辛二 重頌
戊二 分別緣起門
己一 問答緣生
庚一 問
庚二 答
己二 問答言說
庚一 問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戊三 常聲如幻門
己一 問答常聲
庚一 問
庚二 答
己二 問答如幻
庚一 第一問答
庚二 第二問答
庚三 第三問答
庚四 第四問答
己三 辨名句文
己四 辨止記論
庚一 長行
庚二 重頌
戊四 四果差別門
己一 請許
己二 解說
庚一 正答四果
辛一 長行
壬一 別明四果
壬二 結明唯心
辛二 重頌
庚二 別明二覺
庚三 四大造色
庚四 五陰性相
庚五 辨涅槃相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庚六 辨妄想相
辛一 長行
壬一 佛許說
壬二 總標
壬三 別釋
辛二 重頌
丁二 大菩提果
戊一 自證智
己一 聖智一乘門
庚一 請許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正說
壬二 問答一乘覺
辛二 重頌
己二 意生身相門
庚一 誡聽
庚二 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總標
壬二 別釋
壬三 結勸
辛二 重頌
己三 五無間業門
庚一 請許
庚二 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標名
壬二 別釋
癸一 內五無間
癸二 外五無間
辛二 重頌
己四 諸佛知覺門
庚一 問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戊二 化他智
己一 四等密意門
庚一 問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己二 依二密法門
庚一 問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己三 法離有無門
庚一 請許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己四 宗通說通門
庚一 請許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己五 虛妄分別門
庚一 請許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直說
壬二 問答
辛二 重頌
己六 善於語義門
庚一 依義不依語句
辛一 請許
辛二 解說
壬一 長行
癸一 離觀
癸二 合觀
壬二 重頌
庚二 依智不依識句
辛一 誡聽
辛二 正說
壬一 長行
壬二 重頌
庚三 九種轉變論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己七 相續解脫門
庚一 辨相續解脫
辛一 請許
辛二 解答
壬一 長行
壬二 重頌
庚二 辨遍計依圓
辛一 問答
壬一 問
壬二 答
辛二 再問答
壬一 再問
壬二 再答
癸一 明說法意
癸二 不應立宗
子一 長行
子二 重頌
己八 智不得境門
庚一 正明智境
辛一 問
辛二 答
壬一 長行
壬二 重頌
庚二 寄辨宗說
辛一 誡聽
辛二 正告
辛三 重頌
己九 勿習世論門
庚一 長行
辛一 初問答
壬一 初問
壬二 初答
癸一 顯理
癸二 證事
癸三 結勸
辛二 重問答
壬一 重問
壬二 重答
癸一 顯理
癸二 證事
癸三 結意
辛三 三問答
壬一 問
壬二 答
庚二 重頌
己十 涅槃差別門
庚一 請許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正說
癸一 外道妄執
癸二 如來正見
壬二 結勸
辛二 重頌
己十一 如來覺性門
庚一 問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己十二 不生不滅門
庚一 設問
庚二 正答
辛一 異名釋
辛二 離言釋
庚三 轉難
庚四 解釋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庚五 偈問
庚六 偈答
庚七 躡問
庚八 追頌
己十三 揀別無常門
庚一 問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壬一 出計破
壬二 顯正破
辛二 重頌
己十四 入滅現證門
庚一 問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壬一 三乘次第
壬二 實無次第
辛二 重頌
己十五 常無常義門
庚一 問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壬一 雙非
壬二 非常
壬三 許常
壬四 復雙非
辛二 重頌
己十六 蘊處生滅門
庚一 問許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己十七 四法差別門
庚一 請許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總說
壬二 問答
癸一 正明五法
癸二 通攝三性
壬三 抉擇
壬四 別顯
壬五 結成
辛二 重頌
己十八 佛如恆沙門
庚一 問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壬一 不如說受
壬二 更有餘義
壬三 問答抉擇
辛二 重頌
己十九 諸法剎那門
庚一 請許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直說
壬二 問答
辛二 重頌
己二十 如來變化門
庚一 請許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己二十一 遮斷肉食門
庚一 請許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辛二 重頌



釋題
一 釋經題
甲 出題名
1 別題
(一) 出今本
今所講之四卷本,為藏中現存三譯之最古者,乃六朝時劉宋元嘉年間,有天竺
三藏法師名求那跋陀羅,此云性賢、或功德賢者來華之所譯也。但相傳此四卷楞伽
,乃達磨傳慧可以印心者,故宋明來獨流通此,今亦用之。所標別題,則曰:楞伽
阿跋多羅寶。即分為三:
楞伽 楞伽、若作釋迦毗楞伽寶而釋,乃赤寶石。向作山名或城名解,譯不可
往及不可入。山城中之寶,或寶所成之山城,要之、皆依說經之處立名。此名乃為

三譯之通名,應作不可往之山,或不可入之城名解之。
阿跋多羅 阿跋多羅、或云是下入義,即入楞伽之入字。但向來皆作無上解,
今亦從之。
寶 寶字、或云即指楞伽寶言;今以無上及寶,皆釋美於法之辭。
(二) 會異譯
入楞伽 北朝元魏時,有天竺三藏法師菩提流支,此云覺愛,譯此經為十卷,
別題曰:入楞伽 。少阿跋多羅寶五字,而加入字;不可入而能入,於能入之行,有
深意存焉。
大乘入楞伽 李唐武則天時,有天竺三藏法師實叉難陀,此云學喜,三譯此經
為七卷;文義明暢,廣略適中。別題曰:大乘入楞伽。較魏譯加大乘二字,簡別中
下乘法,即宋譯為上寶之義。
2 通題

通題、即經字是。梵音修多羅,或修妒路,或素怛纜,本是線義,取能貫穿文
義,攝化生機之意;為如來所說或所印證故。引申之、有三世十方恒常遵法之義,
與此方之經字相符,故譯為經。或云契經,加契理契機義。華嚴、阿合諸部,通得
此名,不同入楞伽等別在此經。對彼別題,此為通題。若對三藏,簡別律、論,標
此是經藏攝,非律、論攝,則通又為別矣。
3 合題
合三譯題,即為:大乘入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華言:大乘入不可入無上寶經。
今本無上法寶,即含大乘義。楞伽、為所入城,舉所入即合能入義。故下彰題義,
仍照今本說之。
乙 彰題義
1 譬喻辭
此譬喻辭,即指楞伽二字;以說法所依之楞伽城,為喻所說之法也。然城依於

山而山在於海,海有風浪,城為夜叉所居,佛從海出而入城現通說法,有如是等重
重相關之事,且分十六段明之:
一、眾生心海 經云:『藏識海常住』,則城山所依之海,即喻眾生根身、器
界之集起心也。此心為真妄因依,圓成實之真與遍計執之妄皆依之,亦為聖凡、染
淨根本依,故首明之。
二、六塵境風 本無有境而現有六塵境者,以從來未悟唯識無境之末那根本無
明力故,不了唯心,乃分別六塵以執取為實有,鼓盪心海。經云:『境界風所動』
也。
三、七轉識浪 無明境風,鼓盪心海,隨境界緣,意等諸識相續而起,如海中
浪。經云:『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是也。
四、二我執山 七、六、二識,不達唯識無我,於阿賴耶見分及五蘊和合假,
執為人之實我;又於根塵等法,執為法之實我。人、法二我之山,乃巍然高聳於心

海、境風、識浪之上,愈高愈大,所以下小上大,作不可往相。又、憨山觀記傳:
摩羅耶山但影現於風雨昏黑之夜。亦顯二執之山,乃無明邪見之妄現,本空無實。
夫二我本空,原無可取,而夜叉王往來其中,亦為不可往而往義。
五、生死縛城 二執山上有生死縛城,此山不倒、則恒住此城不捨。斷分別、
俱生我執盡時,則離分段生死;斷分別、俱生法執盡時,則離變易生死也。
六、乘四顛倒 夜叉王等,於二執山生死城中,無常計常,無樂計樂,無我計
我,不淨計淨。乘此四倒,往來出入於本空寂不可往入之山城中也。
七、煩惱夜叉 彼山城中夜叉王眾等,即為煩惱所起三界有漏心心所聚,引發
雜染業之報通等,殘害佛性眾生,輪轉生死相續,往來於山城中也。
八、佛法興世 佛從海中龍王宮出。龍宮、喻阿賴耶中如來藏心,在佛果即為
不思議善常之無漏性,在眾生即為本有無漏佛性及夙熏無漏善根海。佛悲願及眾生
機感故,佛從海出,即佛興世。佛望山城言,為古佛說佛證境之處;乃至為夜叉王

現通說法,即法興世。
九、了悟本心 依上佛法興世為增上緣,即從煩惱所起之有漏心聚,開發佛性
及諸無漏善根。故夜叉王聞佛所說,觀大海山城,悟藏識所現之境,乘華宮殿,迎
佛入城,恭敬供養於佛,勸請大慧問法,即見佛聞法而生信解也。佛現神通今見無
數山城,佛及夜叉、大慧等眾,乍現乍隱,乍隱乍現,即修正觀而證法界唯心,此
為自證之宗通也。復問『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即悟他之說通也。此夜叉王一段
發起序,皆喻聞法悟心也。
十、真如性山 由上節了悟本心,則轉我、法二山為二空觀智所顯真如性無相
山。故憨山觀記傳:摩羅耶山當晴明時,海湛空澄,即無蹤影。故山喻二空所顯之
真如性也。
十一、大涅槃城 山喻無相真如,城喻真如出障離繫之大涅槃果,為極聖所究
竟處;譬晴明空為光明充滿也。

十二、乘法空入 海湛空澄中、無相山城,既無可往、無可入,云何而言入耶
?曰:乘法空妙觀,如如相應,無往無入謂之入耳。故佛眾、夜叉眾皆從空入,而
諸菩薩從種種佛剎不來相而來也。
十三、無漏定通 乘法空入之眾,羅婆那、華言十頭甕耳;夜叉王眾、喻無漏
禪定神通。如華嚴十定、十通品明,亦如來覺海中之大定也。
十四、無漏慧辯 大慧及摩帝菩薩眾,當喻無漏慧辯,如十力、十智、四無畏
、四無礙解等,亦如來覺海中之大智也。
十五、圓滿法身 此海湛空明山城無相中之牟尼佛,即喻湛明空海之圓滿法身
。盡眾生心海,已轉為如來覺海也。
十六、悲願方便 佛之隨行聖眾,則喻佛之大悲願風;方便法浪,亦如來覺海
中之大悲也。故皆成為佛之自證心境。
2 讚美辭

(一) 無上
讚美之法,即前譬喻之法。茲攝為境行果三事:一、境無上:眾生心海,如來
覺海,皆喻一切法唯識相。二無我山,諸法空山,皆喻一切法真如性。此經以一切
法唯識相性為境;其所明境,非小有,非大空,而為非有非空、無上無容之真實境
,故境無上。二、行無上:始終以法空妙觀所引無得不思議智為前導,以具修萬行
,圓成萬德;不共二乘,故行無上。三、果無上:明藏識海真相即如來藏,為法身
攝,非但解脫身攝。是以出障圓明,具大悲願,無量方便,盡於未來利樂無盡;不
同二乘解脫,故果無上。
(二)寶
此中寶字,正讚法寶。然法為佛師,而僧隨法行;有法即具佛、僧。通明三寶
為三:一、法寶:此經總非大慧所問百八句義,由遮門顯法性非安立故。從唯識現
,歷辨有為無為、有漏無漏、內外、聖凡、染淨因果、一切諸法,由表門彰法相假

施設故。即遮即表,非遮非表,法如如意寶故。二、佛寶:法不自明,明之在人;
通離言內自證之法性故,運假智詮悟他之法相故。即通於宗,亦通於說,宗通、說
通之極,稱佛為寶,能自利、利他圓滿故。三、僧寶:僧者、從佛依法而住而行之
和合眾。隨順於佛寶故;修證於法寶故;能用法如意寶以自利利他故;故名僧寶。
二 辨品題
此譯、於品題但一切佛語心品。魏譯有十八品,唐譯有十品,而品品有別題; 
唯類同此譯之品題者,有集一切佛語品。心、有積集之義,此之心字,亦可倫彼集
字解,則『一切佛語心』云者,即『諸佛語積集』之義。謂諸佛所說法,皆集於此
品中,故名一切佛語心也。又、心者,中心、中堅義。此品文義為一切佛所說法語
中之精要,猶一身中之堅實心,一團體中之中堅分子,名一切佛語心。而常途所解
,則一切佛語皆顯於心,故佛語皆以心為宗。離一切佛語則心無由顯,離心則一切
佛語無所宗;而此經明諸法唯心,正明斯義,故題一切佛語心品。


釋 經
甲一 序分
乙一 證信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南海濱楞伽山頂,種種寶華以為莊嚴,與大比丘僧,及大
菩薩眾俱,從彼種種異佛剎來。是諸菩薩摩訶薩,無量三昧自在之力,神通遊戲;大
慧菩薩摩訶薩而為上首。一切諸佛手灌其頂,自心現境界,善解其義。種種眾生,種
種心色,無量度門,隨類普現。於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通達。
證信序亦名通序,諸經所通有故。以結集人、說、時、處等,證成後人之信心
故。明此通序,依龍猛大智度論說六種成就,依親光佛地經論說五重證信,今依親
光。一、如是我聞,指法親聞證信。二、一時,舉說經時證信。三、佛,標說法主
證信。四、住南海至莊嚴,出說法處證信。五、與大比丘至究竟通達,引同聞眾證   

信。
乙二 發起序
爾時、大慧菩薩與摩帝菩薩,俱遊一切諸佛剎土。承佛神力,從座而起,偏袒右
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以偈讚佛:
此下發起序。佛從大海中出,將於此寶山大城中,說此十方三世諸佛自證境界
甚深之法;而彼夜叉王以神通力,迎佛問法之後,更勸請大慧菩薩請問摩訶衍法,
詳見魏唐二譯,此譯簡略。大慧菩薩受請將問於佛,先興讚嘆,即為此譯之發起序
。發起序、亦名曰別序;如法華以佛入無量義處三昧、放光現瑞、彌勤文殊問答; 
又如楞嚴之阿難遭難,佛遣文殊救之,各有緣起之不同。此經既以大慧受夜叉王之
請,於是有與其無量數以慧為名之眷屬菩薩俱而為上首之事相。然即事顯理,大慧
者,即是根本無分別慧;由此平等無分別慧而起大用,發後得智,了諸差別,即為
無量慧之菩薩,而總名曰摩訶般若。遊一切佛剎土者,佛有三身,佛剎土亦有三種

:一法性土,即是諸法離言說分別真實平等法性,本無佛與剎土之相可得,即以平
等法界而名之曰佛剎土耳。無分別慧遍行法界,謂遊諸佛剎土。二、諸佛受用身土
,此有二:一、自受用身土,二、他受用身土。前者以四智菩提所成究竟圓滿之覺
海,惟佛與佛之所證知,雖唯佛證知,亦是諸大菩薩摩訶般若所能隨分而知,故名
遊佛剎土。後者以諸佛大悲本願力,為九界眾生說法示現種種身土,隨機感應,為
應法身菩薩機而示現受用法樂,亦為回小向大菩薩隨分能受用而示現。類如華嚴所
載莊嚴淨妙華藏國土,有微塵數種種相好差別,受用此福德莊嚴之相,惟有此大智
慧菩薩相應,名遊諸佛剎土。三、應化身土,分三:一、為勝應身剎土,為未證真
如菩薩之加行位、及回小向大之漸悟菩薩而示現。二、劣應身剎土,隨人天機示現
成佛。三、隨類變化身剎土,與應機所化之眾生,同一身類。承佛神力者,明無上
之佛果,即是一切菩薩所趨求最究竟之妙覺果,亦即眾生本具法身德之離障開顯,
是名諸佛圓滿法身。若初發心以上之菩薩不忘失此菩提心者,終必成佛、倘剎那忘

失此心,即成魔業。故一切菩薩之清淨智行,一切眾生之成辦諸事,乃至大地山河
之所安立,莫不由於承佛之神力也。
右、隨順之意。偏袒右肩者,隨順佛願,荷擔眾生之意,如楞嚴會上觀音之上
同諸佛慈力;右膝著地,即隨順眾生,下同眾生悲仰,與眾生心體融合為一。合掌
、亦名合十指爪、乃表圓滿十度—─前五表福、後五表智—─具足福智。恭敬,乃
仰契諸佛之心而啟問也。偈者、伽陀,是諷頌義,音調整齊可諷誦故。有劃一之字
句,如東土之詩是也。
『世間離生滅,猶如虛空華,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此讚佛究竟通達五法之智悲也。世者、時世遷流無常意,世俗虛偽無實意,即
表無常無實。凡諸法在無常無實所包括之內者,謂之曰世間,如器世間及有情世間
是。羅漢未入灰心滅智無餘涅槃,異熟未除,仍謂之曰有情。菩薩須到金剛道後異
熟空而成佛,方不謂之有情。因皆未究竟故,遷變無常故,有進有得故。不特九法

界謂之世間,乃至佛受用身土,應化身土,應九法界聖凡之機而現故,亦不離世間
義。世間者,即是九法界妄想分別所變現之相,及設立之名也。既由妄想分別而現
,是虛假無實矣。世間名相既皆虛假無實,了其本空,則妄想遣而正智成,即為離
生滅之實相真如矣。虛空華、譬如眼見空華也。虛空比真如,清淨見比正智,華比
世間名相,病眼比妄見。但除眼病,不用遣空;所以諸佛所空者,即是空去眾生本
來之空,並非另有所空之實法可空。所以即生滅當體無生滅可得,即世間當體無世
間可得。如來正智,非有非無,不落二邊;著有、即增益謗,落空、即損減謗,皆
不契於中道。下二句、係讚佛智悲二德無有限量。
『一切法如幻,遠離於心識,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此讚佛究竟通達三自性之智悲也。明三自性,皆從緣起性—─即依他起性—─
而顯。一切法皆仗因托緣和合而生,而因緣所生法,皆是幻化,雖有相用而無實體
可得,只有幻相幻用耳。如陽燄、似有流水相,有引動山中愚癡獸類奔赴求取之妄

用;按之、毫無水之實體。此如幻相普遍一切,從佛至於地獄,即菩提、涅槃亦無
不是如幻;亦依眾多因緣而現起故。不能究竟通達此依他起性,種種虛妄分別,周
遍計度,即是遍計執性;即有種種生滅之相。倘能即於此遠離一切顛倒虛妄分別之
遍計執心識,即為圓成實性。所以若執著依他起,即成遍計執矣。智不得有無者,
一切法如幻而遍計非有故,不得謂有;一切法如幻而圓成非空故,不得謂無。
『遠離於斷常,世間恒如夢,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一切世間種種妄想分別,種種依正果報,皆是眾生如夢之心之所顯現。此如夢
心即第八識,八識恒轉,猶如瀑流;以剎那生滅故不得謂常,現起相續故不得謂斷
。此讚佛通達八識究竟之智悲也。
『知人法無我,煩惱及爾燄,常清淨無相,而興大悲心』。
人、指一切眾生,我、即實體。人空、即離煩惱障,法空、即離爾燄─所知
─障,而皆永得清淨。此讚佛通達二無我究竟之智悲也。

『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無有佛涅槃,遠離覺、所覺,若有、若無有,是二
悉俱離』。
此總讚佛,以前乃分讚也。一切法平等性清淨無二,無有生死可得。如古德云
:汝等要了生死,汝等取生死來,我為汝等了之。乃至亦無有能證涅槃之佛,與佛
所取涅槃之法,故無能覺、所覺之二相也。
『牟尼寂靜觀,是則遠離生,是名無不取,今世後世淨』。
人若能觀察佛之清淨法身,本來寂靜,遠離生死,不生取著,則今世後世常得
清淨矣。

甲二 正宗分
乙一 空遍計執以顯一切法真如
丙一 請佛垂許
爾時、大慧菩薩偈讚佛已,自說姓名:『我名為大慧,通達於大乘; 今以百八義

,仰諮尊中上』。世間解之士,聞彼所說偈,觀察一切眾,告諸佛子言:『汝等諸佛
子!今皆恣所問,我當為汝說,自覺之境界』。
從爾時大慧菩薩偈讚佛已,至四卷終,皆正宗分。分兩大科:初、空遍計執以
顯一切法真如,二、辨境行果以成一切法唯識。今初大慧總問而佛總答,此菩薩為
令眾生空遍計執者。以此經中有四法門,所謂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各門
皆攝一切法無不窮盡。如依五法而論,所謂名、相 妄想—─分別—─則攝盡一切
世間有漏法;正智、如如,攝盡一切出世間無漏法。三性、亦復如是。諸法仗因托
緣而起,性本空寂,相皆如幻,依如幻相假名諸法。以一切法相皆如幻從因緣而有
故,有即非有;以一切法性皆空寂,如幻之有即空,空亦非空。此因緣所生法,執
之則為遍計之有漏依他起;若了達如幻本空,即為圓成實之無漏依他起;故三性為
一法界大總相法門也。此菩薩依一切眾生分別妄想,建立種種名相與種種問難,倘
隨名執實,即墮遍計執,而百八句一切皆非;以皆非故。應盡空卻,以空卻故,一

切法皆離言絕思而契會於一真法界。所以、於下科將辨境行果以成一切法唯識之初
,先為空遍計執以顯一切法皆真。若將唯識所現境為實境,行為實行,果為實果,
則一切法皆成法執也。
爾時大慧下,於請問前,必經佛先許可,所以自說姓名,請佛垂許,再以百八
義問也。佛法明無我,云何說我?蓋佛法所無之我,乃是外道妄執之我,凡夫貪著
之我。及二乘所執著一切法有很體之法我。此人我、法我,皆煩惱之根本,妄想所
依資。如了達唯識所變,眾緣所起,在假相上安立假名,於是佛也、菩薩也、緣覺
聲聞也、乃至天、人、修羅、地獄、鬼、畜也,皆是和合假現之如幻法。大慧早已
了達無我之假名相,即以隨順世間唯識所變之假我,假名為我耳。自通德名者,蓋
久已親近諸佛,久已通達大乘之法,故在今會而仰問世出世最尊最上之佛也。世間
解、於世間已能究竟解脫、了解之義;佛亦稱無上士,合二而名也。菩薩為佛子,
一切眾生亦為佛子:菩薩能荷佛家業,興辦佛事,必當成佛故;而一切眾生皆有佛

性,皆可紹隆佛種故。此之佛子,乃指今會大眾而名也。恣、即自由之義。我、佛
自述,亦假名之我。自覺境界、各各皆有自證之不同,此之境界彼則不得而知。如
人類所覺者,畜類即不能知;聖賢所知者,庸愚莫曉;本國人所知者,外人亦多莫
解;推之異類,亦復如是,未曾親自領略,均是隔閡難明。此中有修得者,有報得
者,無論修得、報得,皆是唯心所變,唯識所現。故業報所招,修力所成,身心器
界各見不同。猶如外道所修得一切心境,住著於所得,起邪分別,諸法真相茫然不
見。即學佛者,如不得明哲開示教導,亦不能離所著。乃至於緣覺、聲聞,不能知
菩薩之自覺境界;菩薩初地之自覺,亦不知二地之境界;二地望三地乃至等覺,亦
復如是;前者不能知後者之境界。三乘聖賢之自覺,雖可謂聖智境界,然皆有限量
;唯佛能圓通遍達,究竟無礙,聖凡依正種種自覺之境,悉皆普現於大覺果海中。
所以法華經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以佛之自覺境界,雖等覺菩
薩亦不能了;而佛對於等覺以下聖凡境界,無不究竟了知,故覺他智悲,無有限量

。此之覺他作用,即法華所謂『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是也。
丙二 正申問答
丁一 大慧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承佛所聽,頂禮佛足,合掌恭敬,以偈問曰:『云何淨
其念?云何念增長?云何見癡惑?云何惑增長?』
表大慧以最敬之頂而禮最尊之足,以顯恭敬。
此問迷悟根元也。念、為別境五心所之一,凡所經過之鏡,於重現時能記念之
作用是。在此經此段之念字,乃總指三界一切眾生之有漏虛妄心心所聚,名之曰念
。淨念者,問如何能伏滅此妄念心而離染清淨,即轉識成智之意。念增長者,即問
為何不能離此妄念心而反增長之也。念增長、即是迷心境,淨其念、即是悟心境。
見癡惑者,見、即照見,癡惑、即無明;凡有漏虛妄心發動皆由無明,問如何而能
照空彼無明以斷除之。惑增長者,問如何非但不能斷除根本及枝末無明,而反增長

起煩惱也。此四何以先問?因一切聖凡,皆因此迷悟而起故。
『何故剎士化,相及諸外道?云何無受次?何故名無受?何故名佛子?解脫至何
所?誰縛、誰解脫?何等禪境界?云何有三乘?唯願為解說!』
此問諸佛教化之相也。因迷而有眾生,因悟而有佛;問如何而有受教化者,有
不受教化之外道者。無受者、畢竟無所受,無所取著,無一切分別之相也;以離二
取相故,畢竟無所受也。次者、次第也,即金剛經所謂一切賢聖地位皆以無為法而
有差別之意。受者、影相也。無受次者,即問如何依此無影相法而有次第差別。何
故名無受者,問如何親證真如,非變相所緣,無影相可得,而畢竟無所受也。佛子
、指菩薩言,問如何得解脫而為菩薩,為佛之法子。向下問佛子解脫往至何所,誰
為生死縛,誰解脫生死,諸修禪者境界為何,為何有菩薩、緣覺、聲聞、三乘。
『緣起何所生?云何作所作?云何俱異說?云何為增長?』
此問世間諸法緣起也。何作者,問造作善惡業;所作者,問善惡業所作果。俱

異者,非能作亦非所作。增長者,問三界諸有之業果,由何而起,由何而流轉不息
也。
『云何無色定?及與滅正受?云何為想滅?何因從定覺?』
問禪定差別也。無色定、無色界之定。滅正受、滅受想定。想滅、即無想定。
從定覺、從定而起也。
『云何所作生,進去、及持身?云何現分別?云何生諸地?破三有者誰?何處身
云何?往生何所至?云何最勝子?何因得神通,及自在三昧?云何三昧心?最勝為我
說!』
此問菩薩行果也。所作生者,明修聖因以生聖果之德,由因生果也。進去及持
身者,明身去住之意;言菩薩身從一地至一地進修上去,而又安住於當地之上也。
現分別者,無分別中重現起分別也。生諸地者,漸入諸地而增進也。破三有者,三
界業依三界煩惱而造,問誰菩薩破除三界之惑業而出三界也。何處身者,菩薩破除

三有,身在何處也。往生何所至,生至何處淨土也。最勝子,佛子也;佛為世出世
間之最勝者故。何因得神通兩句,問如何得神通及三昧也。三昧心者,問如何為三
昧相應之心也。
『云何名為藏?云何意及識?云何生與滅?云何見已還?云何為種性,非種及心
量?云何建立相,及與非我義?云何無眾生?云何世俗說?』
此問唯識無我也。藏、指第八識,意、指第七識,識、指前六。生與滅者,起
虛妄見故有生滅。見已還者,還滅虛妄之見也。種性者,有出世間之種性。非種者
,無出世間之種性也。心量者,明萬法皆不出於心外也。建立相,建立五蘊、十二
處、十八界、一切法相也。非我義,明一切法無我也。無眾生,即說無我及眾生,
為何隨世俗而說我、說眾生也。
『云何為斷見,及常見不生?云何佛外道,其相不相違?云何當來世,種種諸異
部?』

表二見相違也。斷見、常見,皆眾生心識種種相違差別之見。佛與外道亦相違
相,如何又可融攝?佛諸弟子皆依佛法,如何又分諸部?
『云何空何因?云何剎那壞?云何胎藏生?云何世不動?何因如幻、夢,及犍闥
婆城,世間熱時燄,及與水月、光?』
此問世間有為相也。何空何因者,明法空無性也。剎那壞,表生滅極速也。胎
藏生,表有情世間之有為相。世不動,世界遷變無常,為何不動?表器世間之有為
相也。如幻、如夢,虛假不實;犍闥婆城,影像幻現;如東士之海市蜃樓。熱時燄
者,陽燄有似流水;水月、水中月影;光、鏡光中之影;喻一切法皆虛假如幻不實
。眾生無清淨智慧,不能如實照了,惟佛智能親切證明也。
『何因說覺支,及與菩提分?云何國土亂?云何作有見?』
問漏無漏法也。覺支、指七菩提支;菩提分,指三十七道品全也。前二句明無
漏法;後二句明五濁惡世之有漏法也。國土亂,即劫濁;作有見,即見濁。

『云何不生滅,世如虛空華?云何覺世間?云何說離字?離妄想者誰?云何虛空
譬?如實有幾種?幾波羅密心?何因度諸地?誰至無所受?何等二無我?云何爾燄淨        
?諸智有幾種?幾戒、眾生性?』
云何不生滅至云何虛空譬,問覺世成佛也。覺世間,覺知世間一切法也。離字
,離語言文字相也。離妄想,離妄想分別心。虛空譬,悟世間如虛空也。
如實有幾種下,問菩薩境智也。如實有幾種,問菩薩證如實之境共有幾種。波
羅密心者,到彼岸之行。度諸地者,昇超十地,究竟圓滿至妙覺佛果。無所受者,
理智一如,如如相應,無所受也。二無我,人、法空也。爾燄淨,所知之境清淨,
畢竟能無障也。諸智,如理、如量等正智也。幾戒、眾生性,眾生之性幾種,對治
之即有幾種戒,於教化眾生之時而不為所動搖。
『誰生諸寶性,摩尼、真珠等?誰生諸語言,眾生種種性?明處及伎術,誰之所
顯示?伽陀有幾種,長頌及短句?成為有幾種,云何名為論?』

此問五明工巧諸法也。諸寶性摩尼真珠等,指工巧明。諸語言及眾生性,指各
類眾生語言文字種性差別之聲明。明處及伎術,通於工巧、醫藥二明。伽陀、長頌
、短句,明文字體例,亦指聲明。末二句指因明;成、為以『因』『喻』成立『宗
』也。
『云何生飲食,及生諸愛欲?云何名為王,轉輪及小王?云何守護國?諸天有幾
種?云何名為地,星宿、及日月?解脫、修行者,是各有幾種?弟子有幾種?云何阿
闍黎?佛復有幾種?復有幾種生?』
云何生飲食至星宿及日月,問世間諸法也。首二句亦如儒書所謂:飲食男女人
之大欲。轉輪、小王、守護國,指大小王及四天王子守護國土之分別。地及星宿、
日月,均表器世間。
解脫修行者下,問出世諸法也。第一第二句,問能解脫者能修行者有幾種。第
三句第四句,問弟子及師有幾種。阿闍黎,軌範師也。佛有幾種者,問佛有幾種身

也。幾種生者,問所化之眾生也。
『魔及諸異學,彼各有幾種?自性及與心,彼復各幾種?云何施設量?唯願最勝
說!云何空、風、雲?云何念、聰、明?云何為林樹?云何為蔓草?云何象、馬、鹿
?云何而捕取?云何為卑陋?何因而卑陋?云何六節攝?云何一闡提?男、女及不男
,斯皆云何生?』
魔及諸異學至唯願最勝說,問我法假說也。初二句問魔及外道共有幾種。魔者
、殺害,謂能害一切修解脫行者。自性及心者,自性、即外道所執自性等,心、即
外道所執神我等。施設量者,明此魔外所執若我若法,皆隨情假設也。最勝者,稱 
佛也。
云何空風雲下,復合問有情器世間也。天上之空、風、雲也,人之心念、耳聰
、目明也,林樹、蔓草之叢生也,象、馬、鹿之如何生也,如何又為人取捕之也,
何為有卑陋之相、及因何業而得此相也,如何分為晝夜六時、一年三節也,如何有

信不具而善根斷絕之一闡提也,男者、女者、及不男不女者皆何因而生也。
『云何修行退?云何修行生?禪師以何法,建立何等人?眾生生諸趣,何相、何
像類?云何為財富?何因致財富?云何為釋種?何因有釋種?云何甘蔗種?無上尊願
說』。
云何修行退至建立何等人,問修所得法也。初句明修行為何退墮,二句明如何
精進,三句明瑜伽師修何禪定之法,四句明何等人。
眾生生諸趣下,問報所得法也。諸趣、即天、人及地獄之六道。相者、形,像
者、類。財富者,世間之報。致財富者,得報之因。釋種、釋迦種。釋迦種及甘蔗
種,皆天竺之貴族。無上尊,稱佛也。
『云何長苦仙?彼云何教授?如來云何於一切時剎現,種種名色類,最勝子圍繞
?云何不食肉?云何制斷肉?食肉諸種類,何因故食肉?』
問內外律儀也。初句明修仙人長生苦行,二句明何人教授之,是外道律儀。第

三四五六句,明佛隨類應身,無剎不現,及佛子之眾多也。七及十句,問斷肉食之
因緣也。
『云何日月形,須彌及蓮華,師子勝相剎,側住、覆世界,如因陀羅網;或悉諸
珍寶,箜篌、細腰鼓,狀種種諸華;或離日月光,如是等無量?』
問世界諸相也。日月形者,一四天下有一日一月所繞。須彌山,即世界所安立
。世界有側者,有仰者,有覆者,各各不同。因陀羅網,即帝釋珠網,珠光交映,
明世界之重重無盡。亦有世界為諸寶所成,或如箜篌,或如鼓,或如種種諸物;或
有不見日月者。以上皆不可稱量。
『云何為化佛?云何報生佛?云何如如佛?云何智慧佛?云何於欲界不成等正覺
?何故色究竟離欲得菩提?善逝般涅槃,誰當持正法?天師住久如?正法幾時住?悉
檀及與見,各復有幾種?毗尼、比丘分,云何、何因緣?彼諸最勝子,緣覺及聲聞,
何因百變易?云何百無受?云何世俗通?云何出世間?云何為七地?唯願為演說!僧

伽有幾種?云何為壞僧?云何醫方論?是復何因緣?』
此問佛法僧三寶也。初四句,明佛之三身也。五至八句,明佛何不於欲界成等
正覺,而必於色究竟天離欲得菩提也。此上明佛寶。九句至十六句,明法寶。善逝
、亦佛之號,問佛涅槃後誰住持此法寶。天師、天人師也,亦佛之尊號。住久如者
,佛法住世幾多時也。幾時住者,正法住世若干時也。悉檀、法門也,見、妄見也
,有種種妄見施種種法門對治之也。毗尼、戒律也;比丘分者,比丘律也。自第十
七句第至廿八句,明僧寶。最勝子、指菩薩。修六度之菩薩,修十二因緣之緣覺,
修四諦之聲聞,雖變易種種,經歷諸位,而皆無所受,明真如法性平等一味。世俗
通及出世間,明世間神通及出世間之神通也。七地者,明七地以下皆為三乘所共同
,而七地以上,則非七地以下所能及。僧伽、和合眾也。壞僧者,即是破壞和合之
僧眾也。醫方論者,譬語,以明三寶;醫師譬佛,方譬法,醫生譬僧;明僧荷擔佛
法,如廣說醫方論也。

『何故大牟尼,唱說如是言:『迦葉拘留孫,拘那含是我』?何故說斷、常,及
與我、無我?何不一切時,演說真實義;而復為眾生,分別說心量。何因男女林,訶
梨、阿摩勒?雞羅及鐵圍,金剛等諸山,無量寶莊嚴,仙、闥婆充滿』?
何故大牟尼至拘那含是我,再問佛寶也。問佛何故言過去三佛即是我釋迦牟尼
耶。何故說斷常至分別說心量,再問法寶也。問佛何不恆常說真實義,說一切唯心
而廣隨順眾生之心量,說斷、常、我、無我、種種諸法耶。何因男女林下,再問世
間法也。男女林者,此林所結之果,如男女形。訶梨、天上持來意,阿摩勒、難分
別義,諸果皆天竺所生。諸山復有眾寶莊嚴。仙、山上諸神仙,闥婆者、乾闥婆、
天、龍諸神也。
上來正申問答中大慧菩薩所問一百另八義已竟,以下乃如來答也。
丁二 如來答
戊一 偈牒

己一 總讚許
無上世間解,聞彼所說偈,大乘諸度門,諸佛心第一。『善哉善哉問!大慧善諦
聽!我今當次第,如汝所問說』。
此佛總讚嘆許可於所問也。無上世間解,即佛之十號之二,而略去一士字也。
佛聞大慧所說之偈,皆由彼契於諸佛清淨心,最上第一,微妙甚深,大乘度門;文
義雙妙,故兩稱善哉以讚許。而當隨所問以次第為之解釋也。
己二 牒所問
『生及與不生,涅槃空、剎那,趣至無自性。佛、諸波羅密,佛子與聲聞,緣覺
,諸外道,及與無色行:如是種種事。須彌、巨海、山,洲渚、剎土地,星宿及日月
。外道、天、修羅,解脫、自在通,力、禪、三摩提,滅及如意足,覺支及道品,諸
禪定、無量,諸陰身往來,正受滅盡定,三昧起心說。心、意及與識,無我、法有五
,自性、想所想,及與現二見。乘及諸種性,金、銀、摩尼等,一闡提、大種,荒亂

及一佛,智爾燄、得向,眾生、有無有。象馬諸禽獸,云何而捕取?譬、因成悉檀,
及與作所作。叢林迷惑通,心量不現有,諸地不相至,百變百無受,醫方工巧論,伎
術諸明處』。
自生及與不生至如是種種事兩偈,略領所問之大綱。自須彌巨海山,至伎術諸
明處八偈,廣領大慧所申之各問也。生不生者,世間一切法概括之不出於有為、無
為,即生滅、不生滅兩種;生則生死相續,流轉無常,不生即解脫於生死流轉。涅
槃空剎那趣至無自性者,一切不生法即涅槃本來空寂之相,一切生滅法即剎那纔生
即趨於滅;而此生滅無常之有為諸法,皆眾緣所顯,畢竟空無自性,起則緣起,滅
則緣滅,實無一法可得。佛諸波羅密以下,表十法界有漏無漏諸行,唯佛可稱到究
竟彼岸之行。世間凡夫、外道,通於三界,雖凡外所修無色行之法,仍是遷變生滅
非常住之法;蓋縱能昇至無色界諸天,仍是隨業受果,遷滅無常,故有漏行法皆非
究竟。種種事者,領前所問四聖、六凡,器及有情世間,種種外道神通,及種種法

事也。
須彌巨海山、洲渚剎土地、星宿及日月者,領前所問器世間諸相也。外道天修
羅至三昧起心說諸句,領情世間諸法名相,及修所得漏無漏諸法也。諸陰身者,即
生前死後之生死流轉身也。三昧起心說,即明從正定而起以隨心說法也。心意及與
識,領八、七識及六識也。無我者,領二無我也。法有五,領五法也。自性者,領
三自性也。想所想者,能想之分別虛妄心,及所想之分別境界相也。二見者,有無
、斷常等二見也。乘及諸種性至眾生有無有者,領前問三乘世出世種性,無量莊嚴
珍寶相,斷滅信心善根之闡提,堅濕等四大種,五濁惡世之荒亂國土,過去三佛是
我一佛,智爾燄障斷所得之妄境,趨向菩提之覺地,眾生計有計無之種種也。象馬
諸禽獸、云何而捕取者,領前問誰使之生、誰能捕取之也。譬因成悉檀者,領前問
五明之因明也。向來悉檀解作遍施,今譯『宗』義,謂佛說法之宗旨也。因明立三
支量者,曰宗、因、喻。若以此文配之:譬、即喻也,因、即因也,悉檀、即宗也

。宗者、法之宗本,新名詞所謂主恉、主義。譬、因,為能成立之理證,悉檀、為
所成立之主義,以譬因能成此宗也。佛依四悉檀以說法者,言佛以四種宗旨而說法
也。一、世界悉檀者:謂隨順世界眾生心理,令普通人普遍得益,聞佛所說皆生歡
喜故。二、各各為人悉檀者:謂聖凡根基各別不同,因人示教,因根成就,隨各個
人之根性不同而分類訓育故。三、對治悉檀者;謂受佛教之種種眾生,各有煩惱輕
重,罪業厚薄之不同,分別為之洗除,所謂對病施藥故。四、第一義悉檀者:謂普
令眾生通達諸法實相,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故。此四悉檀,第一是隨順普利主義;第
二是令人增長善根主義;第三是教人破滅諸惡主義;第四是令眾生皆成佛道主義。
前三皆隨順眾生依他意方便而說,後一隨如來自覺境界稱性而說,普令眾生皆得證
入第一義諦。若明了佛說法四種宗旨,即能見到佛意;而讀佛經,皆可作如是觀也
。所以立因明比量,先須立宗以為主張之主義;例如立一『聲是無常』為主張,若
屬於聲者,一定是無常,牢不可破。若外人不信,詰問理由,則次當講因,因者、

辨所主張之理由是,如曰『所作性故』。若他人仍未明了,必要證據,則當講譬喻
,舉一是所作性而敗壞無常之可易見者以證之。如此、因明之三支比量成矣。乃斯
句之大義也。及與作所作者,能作、業之因,所作、業之果也。以三支比量配之:
因、喻者,能作也,因也;宗者、所作也,果也。迷惑通者,迷惑、即昏迷不通意
,通、即通達不迷惑意。心量不現有者,心量所現者如幻而有、非實有也。諸地不
相至者,聖賢地位各證自境,地有高下各不相到也。百變、百無受者,種種變易皆
無受相也,醫方工巧論,伎術諸明處者,領所問五明也。
己三 責未問
『諸山、須彌、地,巨海、日月量,下中上眾生:身各幾微塵?一一剎幾塵?弓
弓數有幾,肘步、拘樓舍,半由延、由延?兔毫、窗塵、蟣,羊毛、■麥塵?缽他幾
■麥?阿羅■麥幾?獨籠、那佉梨,勤叉、及舉利,乃至頻婆羅、是各有幾數?為有
幾阿■,名舍梨沙婆?幾舍梨沙婆,名為一賴提?幾賴提、摩沙?幾摩沙、陀那?復

幾陀那羅,為迦梨沙那?幾迦梨沙那,為成一波羅?此等積聚相;幾波羅彌樓?是等
所應請,何須問餘事?聲聞、辟支佛,佛及最勝子,身各有幾數?何故不問此!火燄
幾阿■ ?風阿■復幾?根根幾阿■ ?毛孔眉毛幾?,』
前來所問百八義種種名相,皆是虛妄分別所變現,悉皆如夢、如幻,不可取以
為實。倘隨名執相,一一求實,周遍計度,增長名相;在此名相上復分別以為實有
,再計度,再增長;如是轉轉相生,無有窮盡,將永陷於迷惑而不能解脫。是以諸
相皆非,諸非皆遣。所以佛於大慧之所問,必為澈底掀翻,盪空一切。故答解之先
,讚許、牒領方畢,復詰大慧所問猶有未備。在大慧之意,以為自證摩訶般若境界
,通達大乘,應問皆問;而抑知甚深微妙法之聞思不到者,仍不計其數。又、或大
慧以為此種甚深極甚深,微妙極微妙法,雖聖賢亦所難知,即復存而不問;而抑知
大覺世尊、無上最勝佛智,固無所不知,無所不澈也。
須彌山、大地、巨海、日月、器世間諸廣大量相。下眾生,指三惡道;中眾生

,指天、人、修羅;上眾生,指三乘聖賢。有情世間諸名,表聖凡之別。身各幾微
塵,剎土微塵幾者,問身與世界各為幾微塵之所成也。剎士、梵名剎多羅,此云國
土或世界。一弓有四肘,一肘有二尺,一拘樓舍有五百弓,一由延有十拘樓舍。由
延、或名由旬。拘樓舍,譯云里;天竺之里,約合中土四里。此數句、言每由延、
每拘樓舍、每肘、有若干弓也。兔毫窗塵蟣,羊毛■麥塵者,皆極微細之塵量也。
七極微為一鄰虛,七鄰虛為一微塵,七微塵為一窗塵,乃至兔毛頭,羊毛頭,牛毛
頭塵,蟣塵,虱塵,芥塵,皆以七進,而七芥成一大麥塵,■、即大麥也。自缽他
幾■麥,至是各有幾數六句,明須若干■麥塵而始成各各數量名也。缽他、譯言升
,阿羅、言斗,獨籠、言斛,那佉梨、言十斛,勒叉、言萬,舉利、言一億,頻婆
羅、言一兆也。為有幾阿■,至為成一波羅十句,明此若干種積聚數量如何累進;
阿■、譯言極微,舍梨沙婆、譯言芥子,賴提、言草子,摩沙、言荳,陀那、言缽
,迦梨沙那、言兩,波羅、言斤也。此等積聚相者,言以上各種權量之積聚名相也

。幾波羅彌樓者,言幾多斤之塵能成一須彌山,彌樓、即須彌也。是等所應請,何
須問餘事者,明積聚微細,雖為世間平常知識名相所不能思議,然佛之妙覺智,當
下現量印知,何須疑惑?所以責其應問不問,而反問虛妄分別種種餘事也。聲聞辟
支佛至何故不問此,明佛及三乘聖賢眾之身,各有勝劣大小身,應化無邊身,身各
有若干塵,又責其何故不問也。火燄幾阿■至毛孔眉毛幾者,明每一火大,一風大
,一六根,乃至於一毛、一孔、一眉、有若干極微塵也。
己四 復牒問
『護財自在王,轉輪聖帝王,云何王守護?云何為解脫?廣說及句說,如汝之所
問:眾生種種欲,種種諸飲食。云何男女林,金剛、堅固山?云何如幻、夢,野鹿渴
愛譬?云何山、天仙,犍闥婆莊嚴?解脫至何所?誰縳、誰解脫?云何禪境界?變化
及外道?云何無因作?云何有因作?有因無因作?及非有無因?云何現已滅?云何淨
諸覺?云何諸覺轉,及轉諸所作?云何斷諸想?云何三昧起?破三有者誰?何處為何

身?云何無眾生,而說有吾我?云何世俗說?唯願廣分別。所問相云何,及所問非我
?云何為胎藏,及種種異身?云何斷、常見?云何心得定,言說及諸智,戒種性、佛
子?云何成及論?云何師弟子?種種諸眾生,斯等復云何?云何為飲食,聰明、魔施
設?云何樹葛藤?最勝子所問。云何種種剎?仙人長苦行?云何為族姓?從何師受學
?云何為醜陋?云何人修行?欲界何不覺,阿迦膩吒成?云何俗神通?云何為比丘?
云何為化佛?云何為報佛?云何如如佛?平等智慧佛?云何為眾僧?佛子如是問。箜
篌、腰鼓、華,剎土離光明;心地者有七,所問皆如實』。
在前第二段中,偈答領大慧所問,未曾答畢,而先責其所問未周備,此續復牒
答以完之。然前後牒答分領,隨意重拈,與大慧前問次第顯有前後出入者。以原問
本皆隨名取相,種種繳繞,種種執著,故答之不以次序。然細按之,亦可對照前問
之義。已為略解,今不重述。結云:以上各問皆為如實之要義者,以顯諸法皆無自
性,故一一即離言真如之實際也。內阿迦膩吒句,譯色究竟。
己五 結誡聽

『此及餘眾多,佛子所應問;一一相相應,遠離諸見過。悉檀離言說,我今當顯
示,次第建立句,佛子善諦聽。此上百八句,如諸佛所說』。
明大慧之所已問及未問者,皆為佛子所應請問。如是種種名相,種種分別,大
慧必須請問;掃盪一切名相而證真如實際,則與自心第一義諦實際境界相應。如是
空一切名相,了達一切虛妄,證自覺正智,顯離言法性,一一與實相相應,自遠離
邊見諸過矣。悉檀自性本離言說,然而方便建立,仍在言上設施;在此生虛妄執,
則說一切皆非,顯字句皆非字句。然而十方諸佛所說宗義,皆以言顯無言,故佛對
大慧亦方便開顯,誡其聽受。百八句、在偈牒及長行上,或多或少;蓋照後正答之
句則少,照前牒答之句則多,故不能確指之。
通常講文字名句之義,名詮自性,句詮差別。如聲是無常句,聲及無常二皆名
也,只單獨之一物一事,故只詮一法。兩名或多名合之成句,則顯差別義。所有一

切名句,名為能詮,相為所詮,以名句詮表而現名相之差別,所以有一名詮一法,
只指一物,在數量上說,只顯得一數。一者、對二至九而說也;拈一而其餘九數皆
非,必對九而始顯一,一亦不離餘九,蓋離餘九則一亦不成立。任何一數,亦不離
餘九,故一法現前,九法即聯帶而相對。此即明一法既舉,百法即隨之而起。復次
、有一能詮名,即有一所詮之義,尋名取義,即起執著之見,故此百八句在他譯本
、亦曰百八義、百八見也。句即名,義即相,見即妄想;句、義、見、即名、相、
妄想三法。復次、二名合成一句,顯差別義,正反兩面相對斯顯,如無常從常顯,
因有常方有無常。根本上莫不是對待義,所以隨舉一差別義,皆有相待—─如大小   
、多少、有無、斷常、生滅。每一義總有四句:譬如言常,常、是一句,不是常、
二句,亦是常亦不是常、三句,非是常非不是常、四句。相對之義為無常亦有四句
:如言無常、是一句,不是無常、二句,亦無常亦不無常、三句,非無常非不無常
、四句。是故一句即有二義,二各有四句,對待即成八句,合名之一一前說百法一

一成百八句。此明隨舉一法,即有百八句、或百八義、及百八見,一切法皆不出此
名相分別之所設施安立。凡外執以為實,纏繫縛著,無由脫此見網。諸佛及諸大菩
薩,在自證智境界,本離言說,而起大悲度生方便,即此分別名相語言以為妙用,
隨設施而當體即空,即分別而實不分別。倘通達斯恉,破情除執,便是佛之正見,
否則終不免墮凡外妄見。所以此百八句,該括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種種
皆盡,諸佛所說亦不外此。而當機之大慧菩薩,亦深明此,故一一問佛為掀翻而澈
底盪空之也。
戊二 正答
『不生句生句,常句無常句,相句無相句,住異句非住異句,剎那句非剎那句,
自性句離自性句,空句不空句,斷句不斷句,邊句非邊句,中句非中句,常句非常句
,緣句非緣句,因句非因句,煩惱句非煩惱句,愛句非愛句,方便句非方便句,巧句
非巧句,淨句非淨句,成句非成句,譬句非譬句,弟子句非弟子句,師句非師句,種

性句非種性句,三乘句非三乘句,所有句非所有句,願句非願句,三輪句非三輪句,
相句非相句,有品句非有品句,俱句非俱句,緣自聖智現法樂句非現法樂句,剎土句
非剎土句,阿■句非阿■句,水句非水句,弓句非弓句,實句非實句,數句非數句,
數句非數句,明句非明句,虛空句非虛空句,雲句非雲句,工巧伎術明處句非工巧伎
術明處句,風句非風句,地句非地句,心句非心句,施設句非施設句,自性句非自性
句,陰句非陰句,眾生句非眾生句,慧句非慧句,涅槃句非涅槃句,爾燄句非爾燄句
,外道句非外道句,荒亂句非荒亂句,幻句非幻句,夢句非夢句,燄句非燄句,像句
非像句,輪句非輪句,犍闥婆句非犍闥婆句,天句非天句,飲食句非飲食句,淫欲句
非淫欲句,見句非見句,波羅密句非波羅密句,戒句非戒句,日月星宿句非日月星宿
句,諦句非諦句,果句非果句,滅起句非滅起句,治句非治句,相句非相句,支句非
支句,巧明處句非巧明處句,禪句非禪句,迷句非迷句,現句非現句,護句非護句,
族句非族句,仙句非仙句,王句非王句,攝受句非攝受句,寶句非寶句,記句非記句

,一闡提句非一闡提句,女男不男句非女男不男句,味句非味句,事句非事句,身句
非身句,覺句非覺句,動句非動句,根句非根句,有為句非有為句,無為句非無為句
,因果句非因果句,色究竟句非色究竟句,節句非節句,叢樹葛藤句非叢樹葛藤句,
雜句非雜句,說句非說句,毗尼句非毗尼句,比丘句非比丘句,處句非處句,字句非
字句。大慧!是百八句,先佛所說,汝及諸菩薩摩訶薩,應當修學』。
此通舉大慧所問句義而一一破除之,表得原問皆從對待分別而來,故不離語言
,不離名相,澈底掀翻,皆云非也。第一句應作生句非生句;句法係倒裝也。破除
句義,正是破除妄見,顯露真實。如吾人隨講青字,須遍舉一切世間黃、赤、白、
黑之非青者而反顯之,所以一切名義皆有反現而無自性。亦復明得一切名相皆如空
中鳥跡,不可指捉,說之曰此,即非是此,假名為此耳。如金剛經所說:某法者、
非某法,是名某法;可互印也。此百八句,宋譯文缺四句,而魏唐兩譯皆百六句,
亦缺兩句。必須三本對照,庶成百八之數。顧統讀三譯,及以原問牒答,亦復前後

略殊,錯綜變動,故不能如言而取也。首不生句生句,明不生句從生句立,離生即
無不生。夫相對而立之句,句皆非相,餘亦如之。各各相既已在前文略講,此亦不
為再敘,唯內有重複數句,應作別解:如第二常句無常句,與第十一常句非常句,
前者之常為不變不滅義,後者之常作恆字解,為變而不滅義。又第三之相句無相句
,與第廿八句及第七十三之相句非相句,前者之相為法相之相,中者之相為標相之
相,後者之相為相狀之相。又第六句自性句離自性句,與第四十八句自性句非自性
句,前者係眾緣和合無自性可得之自性,後者為諸法在施設上名詮自相謂之自性。
又第卅七、卅八相連之兩數句非數句,前者為數量之義,後者讀為入聲,為累次續
續之義。又成句非成句之成字,他譯作相應。所有句非所有句,作無影。三輪、即
佛化世之身、語、意三輪。有品非有品,即有句無句。滅起、即還滅生滅義。餘均
可解。以上明百八皆非,了達言文即非言文,從世間名相種種假立,種種分別,實
則了無一名一相可得,而一一皆是佛智無邊大妙用,為覺解迷執,開導凡外,利樂

眾生,令眾生增長善根,破除惡見,通達於諸法平等實相。斯乃佛之自心現量第一
義境界,亦為十方三世諸佛所自證利他,故答百八句後,復誡大慧,告以今茲開示
,亦先佛所開示,不但大慧應修學,即諸大菩薩亦當修學。此空一切妄、顯一切真
之無上甚深法門也。

乙二 辨境行果以成一切法唯識
丙一 彰唯識境
丁一 依識明相
戊一 諸識生滅門
己一 大慧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諸識有幾種生住滅』?
此下即第二大科中之初彰唯識境一一從古德所判四十一門之第一『諸識生滅門
』為始。前科明一切法,若境、若行、若果皆是唯識,故於此科辨境以成唯識,辨

行以成唯識,辨果以成唯識。初彰唯識境又分二:初、依識明相,二、破執顯性。
今初:所謂依能變之識,明所變之一切法相,則唯識所現境界,彰顯透露。由明一
切法唯識相而即顯相之真實性。所謂諸法相性,而諸法相性即俗真二諦,是故一切
法不出乎真俗二諦,即是不出乎唯識性相。相俗、性真,一假立,一實際,由如實
際而假立也。如唯識論云:『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亦依能變識明所變之法相也。
前科所明,大慧以百八問之總括世出世間諸法名相,請解於佛,佛總許之,旋
總非之,以顯一切法離言說相之真如,空卻計執,了達如幻,一一皆是識之所變。
此大慧乃繼續而問諸識,及諸識各有幾種生住滅也。眾生無始以來,生死流轉中能
染能淨,有迷有悟,皆諸識之緣起。不明諸識之生滅,焉得還滅之功用?即依能變
之識,明所變之相,而了知諸識之生、住、滅;此四十一門之第一『諸識生滅門』
之所以建立也。生、住、滅者,即世間之有為相也。諸經論有說四種:生、住、異

、滅。或說三種:生、住、滅,及生、異、滅。或只說二種者,廣略均無不可。蓋
生者,仗因托緣而得生起者謂之生。住者、依緣起時暫有住持之功用者謂之住。異
者、緣生暫住而剎那變異謂之異。滅者、剛從緣起而即剎那分散息滅謂之滅。明得
諸識所變現之諸法虛幻差別相,實即剎那生滅相,皆仗因托緣而生起,暫生即滅也
。此經所說為三,與他之說四、說二,意義無所增減。
己二 如來答
庚一 答生滅
『佛告大慧:諸識有二種生住滅,非思量所知。諸識有二種生,謂流注生及相生
。有二種住,謂流注住及相住。有二種滅,謂流注滅及相滅』。
此下佛答所問,且分七段,今初答生滅。流注及相,諸家所解不易明瞭,今以
唯識論等流、異熟二義釋之:所謂流注生住滅者,即等流生住滅;相生住滅者,即
異熟生住滅是也。流注,魏、唐二譯均作相續,即連續不斷意,相、相狀也,有顯

了生滅之相狀可得意。諸識者,即八識心王及心所等。至於淨第八曰菴摩羅識,乃
佛所自證湛然恆如之真常淨識。八識各有種子現行展轉相生,種子在第八識內而不
現起時,亦自生滅相續,而為前七所無。所謂流注生住滅即等流生住滅者,等、均
等也,流、流注也。一切法各由自類種起自類現,均等流注而不斷之生滅,如依八
識種子起八識之現行,前七識之種子起前七之現行,何法之種子即起何法之現行,
乃至一切法無論何類種子皆各起何類之現行,種現、因果相續生滅,所謂等流因果
生住滅也。相生住滅即異熟生住滅者,異、不同也,熟、成熟也。隨業招感所成熟
之果報,有三異義:一、異時而熟,此時造因,後時感果,例如春季下種,秋後收
成。二、變異而熟,言所造業集眾因緣,成熟之際與初不同。三、異類而熟,所造
業因或善或惡,所得之果唯是無記。而此第三之說,最為重要。因中善惡,所招感
之果是無記,所以因為異熟因,果亦為異熟果,而謂之異熟因果生滅也。此二種生
滅,須得無分別智之菩薩乃至於佛之自覺聖智,乃能了知其究竟,而為未證真如之

菩薩及二乘,語言卜度所不能至也。
復次、等流因果生滅一一即流注生滅一一者,遍諸識法一一即五、六、七、八
識,即一切法。在阿賴耶中,具含有漏、無漏之一切種子,無漏種藏即如來藏,亦
名佛性,亦名如來法身。但眼識種子只起眼識現行,他識亦然;所謂此法種必起此
法現,不起他法。當起即滅,滅下又為種子;種子生種子,種子生現行,現行生種
子,如此轉轉生滅,剎那相續,流注不斷,通於真妄、染淨。此不獨八識阿賴耶如
此,亦復遍通五、六、七識,各各皆有離染識種。故阿賴耶乃至一切識等有漏之法
,各有一分妄染之流注生住滅,乃三界、二十五有有漏雜染心心所等諸法種現生滅
。此虛妄流注,雖相續生滅不斷,但至成佛時則皆須斷除。而此流注中即有一分永
久不滅之離染真淨之識,與大圓鏡等四智相應者,即下文所謂之真相,魏譯曰智相
識者是。所以在諸識之流注生、流注住、流住滅中,有一分可斷滅之妄,亦有一分
永不滅之真也。

異熟因果生滅一一即相生滅一一者,隨前所造業因感異熟果,非俟能感因盡,
所感之果不滅。譬如由修人界五戒業因熟招人報,則第八識即為人之報體,變現人
之根身器界,餘識亦成人之餘識,與異類眾生有不同;業盡報謝,另感後報。故在
生死流轉之中,即有此種生滅。如人投胎而生時即曰生,在世一年二年至幾十年曰
住,至將死時一報命盡曰滅。一期果報,相續不斷,倘八識一捨,則是人即死。故
八識隨業力於一報中不斷;六識雖在不死時亦能斷,如睡至無夢時、入定時,六識
毫不起作用。根身發識,業報各別,如同是一種前六識,有時報作人者、天者,或
畜類、鬼類者,皆是業力關係,此相粗顯易知。其實、各有自類識種而起現行,業
為增上緣耳。一般未聞佛教之世人,不能了知異熟生滅之相,凡夫、外道常據以為
天賦神造,或另計有其他之原因,皆愚癡之邪見。故相生滅者,即由前六識所造善
惡業因,而第八識與前六識同招感五趣差別之無記果生滅也。此相生滅只第八及前
六識有之。七識只與見、愛、癡、慢四煩惱相應,執第八之見分為我,不造業亦非

業所招,故無相生滅。此相生滅即生死相,到成佛位必皆斷脫,修行人所謂了脫生
死者,即是斷除此相生滅也。兩種生滅細釋甚深,此其大略耳。
庚二 答諸識
『大慧!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真相。大慧!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
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大慧!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處
現,亦復如是』。
八識統括而言,有三相,從識上而講此差別之相也。轉相識及業相識,皆有漏
虛妄分別之三界心心所聚。真相識者,即與四智相應轉識成智之智,由無分別智通
達真如所生清淨識也。由以前所造之業,引八識受此業報,此業報識為果報之主體
,名真異熟;故轉相即染前七識,業相即染第八識。第七隨第八所生而繫縛執以為
我,隨同八識於諸趣轉,前六由異熟生而轉,又隨境緣而轉。轉有漏為無漏,凡夫
不能,二乘及菩薩漸能之,至佛境界完全清淨無漏。諸識在因位中皆有轉變,唯第

八識因中不轉,故轉相通前七,業相唯第八識,以此二相統有漏識;真相識為四智
相應諸識之清淨無漏識。
八相、即八識。其略者,魏、唐譯均唯有二,而此譯云三。統觀下文,應以二
種為是;故此中之真識、現識,應並為一而名曰同真相識之現量識。此染分現量識
,與四智之無漏清淨識同現量。然染識中,唯第八識及前五是現量,第六識只一分
屬於現量。分別事識者,是非量、比量識也。染分七識皆是非量,染分六識通現、
非、比,分別事者,即六、七二識執實我、實法之謂。所以現量通於第八識及前六
,通於聖凡染淨,比量唯在獨頭意識,而非量通於與我、法二執相應之六、七二識
,唯在凡夫因地染位上耳。在凡夫位上,如一剎那與現量相應,即是真識;所以凡
夫眾生若一剎那離分別事識,即與此現識相應,反之、即落分別事識。眾生於此思
識不到,蓋一思議已落到虛妄分別也。所以古人有云:『一切眾生現行無明,即是
諸佛不動智光,見色聞聲,只可一度』;言不可再起分別也。於此站住不起分別,

當即照知身心世界一切唯心所現,猶鏡中之現影,影固不在鏡外。由此可知吾人所
見之根身器界唯心所現,唯識所變,亦不在心識外矣。故息除一切虛妄分別,當下
即是現量識一一因分別事識皆從現量識轉加而起一一由此身心世界悉皆脫落,現量
得以安住不動,即為聖凡平等如來藏心,此即頓悟法門是也。此佛所以誡大慧同真
相識之現量識中現諸分別事識,亦如明鏡之現色像也。持字、作現字解。
庚三 答識之生滅
『大慧!現識及分別事識,此二壞不壞相展轉因。大慧!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
是現識因。大慧!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別事識因。大慧!若覆彼真識種種不
實諸虛妄滅,則一切根識滅,是名相滅。大慧!相續滅者,相續所因滅則相續滅,所
從滅及所緣滅則相續滅。大慧!所以者何?是其所依故。依者,謂無始妄想熏;緣者
,謂自心見等識境妄想』。
壞不壞者,差別不差別之義,言現識及分別事識不一不異。何以故?以展轉相

因依故。所謂依現量識而起非量、比量識,以分別念熏習增長,遂使現識成三界虛
妄有漏之識。反之、亦可依分別事識而成為清淨無漏現識,展轉相因,不即不離,
亦差別亦無差別也。
自不思議熏至是分別事識因,明識之生起。言種種分別不知不覺熏入第六識,
復令前五皆有此熏入於第八阿賴耶,於是八識及前七變起虛妄有漏識。而此熏,平
常了知分別所不及,非證真如起無分別智,不能了知此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由此
熏變,染則為三界有漏現量識,淨則為如來藏無漏現量識。此種染淨種子,自無始
來即已不思議熏,常人粗心所不能覺。有一剎那現量相應,即與列代祖師同一鼻孔
出氣。取種種塵者,即緣取六塵境界也,是獨頭意識事。無始妄想熏通於第六、第
七二識:第七執八識以為我,第六執五陰、六塵以為實有,種種虛妄分別;以妄熏
故,即成六、七二識之分別事識。
自若覆彼真識至是名相滅,言諸識相生住滅之滅了,所謂生死了脫也。因三界

有漏虛妄諸法悉皆滅了,相生住滅即滅。以此虛妄能覆四智相應淨心,故曰覆彼真
識。第八異熟識滅,則所依之有漏五根及所發之有漏五識,立隨之而滅,即玄奘法
師所謂『金剛道後異熟空』一一業報永空矣。故菩薩以無漏業為增上緣,猶住業報
。六、七二識在因中轉,前五及八則果上轉;因前五所依之根,須與第八同轉,故
曰一切根識皆滅也。自相續滅者以下,明流注生住滅之滅了。此中有二:一、即虛
妄流注生滅,二、係自真流注生滅。相續生住滅之所依因及所從緣滅,則相續滅,
蓋諸識流注中有一分可以斷除者。因於無始分別妄想熏習為因,故為種現相續,此
因既滅則其相續即斷。緣者、以自心中所緣境界,不了達是自心所現,故能為能取
、所取識相續之起緣;至澈底曉了唯識所變而不執著,則妄想取之境界緣滅,而相
續生滅之染識永斷除矣。以上,明流注生滅及相生滅,可以明解脫之大要。
庚四 辨識之不滅
『大慧!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知是。大慧!若泥團、微塵

異者,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不異。若不異者,則泥團、微塵應無分別?如是,
大慧!轉識、藏識真相若異者,藏識非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識亦應滅,而自真相
實不滅。是故大慧!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識滅者,藏識則滅。大慧!
藏識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議』。
先以喻顯,以微塵喻現量真識及藏識,泥團喻分別事識及轉識。非異非不異者
,團外無塵,塵外無團,以無別體故,故非異;若言同者,則泥團滅時微塵亦滅,
而微塵仍在,故非不異。此明轉識與藏識異者,轉識應非從藏識生,藏識應不受轉
識熏,則藏識不為諸識染淨聖凡之因,云何能從有漏轉為無漏?若非異者,轉識滅
則藏識亦應滅,然諸無心位六轉識雖滅而藏識實不滅。譬如人睡無夢,六識均已滅
而八識仍在,不然、則是人將死去,云何能醒?是故前六識皆從藏識中之種子而生
,醒後又復原狀。統上所說,可見諸轉識滅而藏識不滅,亦可見諸有漏識滅,而離
虛妄自證真相識不滅也。此以微塵泥團喻顯如是,而金莊嚴具亦復如是,可意會矣

。自是故大慧非自真相識滅下,簡外道之非:言有漏識滅時與四智相應之清淨識並
不滅。唯無明有漏之業報識相滅耳。修仙學定之外道等不達此義,以為人死之後,
諸識及諸識種悉皆斷滅,而不知有一分清淨真識,雖至成佛永不斷滅。若此念不簡
除,即墮於外道斷見之戲論矣。
庚五 破外道
『大慧!彼諸外道作如是論:謂攝受境界滅,識流注亦滅:若識流注滅者,無始
流注應斷。大慧!外道說流注生因,非眼識色明集會而生,更有異因。大慧!彼因者
,說言:若勝妙,若士夫,若自在,若微塵。復次、大慧!有七種性自性,所謂:集
性自性,性自性,相性自性,大種性自性,因性自性,緣性自性,成性自性。復次、
大慧!有七種第一義,所謂:心境界,慧境界,智境界,見境界,超二見境界,超子
地境界,如來自到境界。大慧!此是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應供等正覺,性自性第一義
心。以性自性促一義心,成就如來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法,聖慧眼入自共相建

立,如所建立不與外道論惡見共。大慧!云何外道論惡見共?所謂自境界妄想見,不
覺識自心所現分齊不通。大慧!愚癡凡夫、性無性、自性第一義作二見論』。
此文又分四,初出外計,斥外道之妄計。蓋流注生滅一一無始來虛妄習氣一一
有一分到菩薩地漸能伏滅,到佛果位究竟圓斷。而此虛妄離盡之時,其一分無始來
相續不斷、盡未來際、無有窮盡之四智相應真識相,亦即自證清淨心。外道不明,
妄計取執自心所緣境界之虛妄流注生滅識滅時,一切流注生滅都滅。而不知若如外
計執都滅者,則從無始際種現相生、流注無盡之真相識斷滅,則一切心性悉皆斷滅
無存矣。復次、外道又計在流注識之外,另有常住因。意謂眼識乃至諸識各皆具有
之流注生滅識,另有能生之因,並非種現相續。眼識等在阿賴耶中自類種子,托色
塵境界及光明等緣和合而生,在此親因眾緣之外,另以為有造作諸法之常住果因,
而計種現相生、流注相續之識皆可斷滅。如外道中有說勝妙者,亦曰勝性,印度所
謂數論:彼等妄計在世界萬物未有以前,有此勝性為能造者,此造作者為能生因,

是常住不變,在眾緣相生一切之外,能生諸識及身心世界者;若萬物諸識斷滅,則
仍為勝性,而一切心法皆斷滅。又有計士夫即神我為造作者,印度所謂勝論。又有
計大自在天為造一切眾生者,眾生若滅惟自在天存在。又有計時節者,謂一切萬物
皆由時節造作,及時而生,時過則流注諸識都滅。又有計四大微塵為造作者,如現
世所謂原子電子論者。又有計方位為造作者。種種外道、皆是計於諸識流注生滅之
外,另有異勝之因,能生起而常存。應知佛法所明一切善染迷悟能生種子,無始來
都藏在阿賴耶中,從無始際展轉傳來從未斷絕,名曰無始流注。學佛法者,不了達
此無始流注,以為阿賴耶有始生之時,或阿賴耶未生之前有真如如來藏,計為從無
而有,有已還無,亦與外道所計無異。故在諸識種現生滅外,另執一異因是常、能
生,實為無明生死之張本也。
次、對上種種外計,繼顯內法。在有七種性自性句上,魏譯加外道二字,唐譯
、今本則無。古註多以此七種性自性屬之於外道,然以下段文義合觀,反覆推覈,

此性自性實佛法所建立。七性自性與七第一義境,在安立世諦上假設曰性自性,在
非安立勝義諦上離言自證曰第一義境界。佛說法度生,皆依此二諦:依世諦一一亦
曰俗諦一一而假設安立;依勝義諦一一亦曰第一義諦一一示世間語言思量所不能到
之自證境界。性自性即自性,與言三自性之義同。自性、即法爾如是、本來如是義
。第一、集自性,明一切法法爾如是,皆仗因托緣和集而生也。二、性自性,明一
切法緣生無性,而無性所顯之平等真如性,常遍如是法爾如是也。三、相自性,一
一法各由一親因集合眾緣而起,故法爾各有其差別相也。四、大種自性,謂堅、煖
、濕、動,法爾為根塵等色法生起之共同親增上緣也。五、因自性,明一切眾生法
爾皆具成佛之因性、或出世之因性也。六、緣自性,上說之因,法爾須待緣顯,如
親近善知識,聞法修行,則二轉依果可成也。七、成自性,證出世真解脫及成無上
菩提,一得永得,乃謂之成,凡果終壞,都不名成。有無漏出世因及具足無漏出世
緣,則法爾得成無漏二轉依果也。諸佛言說施設所建立法,不出此七種自性也。前

三通一切法,第四專指色法,五、六、從凡至聖因縑,七、專指二轉依果。外道所
計違於佛法,如第一種明集自性,外道不信一切皆因緣和集生,以為別由一不從因
生之常因而生,若所計自在等;殊不知能生因亦因緣和合生。如世界為微塵和合成
,世界壞為眾微,雖賸一微塵仍是因緣和合成,故曰『一微空故眾微空,眾微空故
一微空』也。復次、第一義者,即無分別智所行之境界,非可施設安立,非語言思
量所能及。一、心境界,一切法親能生因種悉皆在心一一即阿賴耶一一,心為一切
法和集起之親勝因。佛之離言智證此時,在非安立諦曰第一義心境界,在安立諦即
名集自性也。二、慧境界,即無分別慧根本智所行諸法離言自性真如,對前所安立
即性自性也。三、智境界,即後得智了達諸法差別相皆如其量,故對前所安立即相
自性也。四、見境界一一見者、二見,亦曰邊見一一由佛智慧照了凡夫、外道、二
乘之有無、斷常、空色等見,所照雖通聖凡,然非佛智不能究竟照了。就能照智名
第一義。對前所安立即大種自性也。以凡外不了達四大唯心,故起有無、斷常等見

。五、超二見境界,了達人法二無我故,通達平等真如得無分別正智,畢竟超脫增
損、有無邊見。此在台宗,名曰了因佛性,般若超脫二見成出世間正見為成佛因,
對前所安立即因自性也。六、超子地境界,超子地即超佛子地。菩薩皆曰佛子,到
第十地入灌頂位而紹佛業,曰超子地。具足所修六度萬行,入微塵數佛剎,聞一切
法,如空含雲,無漏勝緣悉皆圓滿,對前所安立即緣自性也。七、如來自到境界,
無上菩提,果位圓滿,自覺離言聖智,到第一義心境界之究竟,對前所安立即性自
性也。依七種第一義境界,對照施設七種自性,乃如來之如證而說。依七種自性而
悟七種第一義境界,是佛子之如說而證。此七種假說安立之自性,及七種離言自證
之第一義,皆斥外而顯內也。
以下、說離惡見。說此義之先,統結前答自性第一義心,皆三世諸佛所依之建
立種種度門自悟悟他者。依第一義自證聖智境界,了達諸法皆空無自性,然空即非
空,不與外道斷見共。依方便化他建立種種法,然有亦非有,不與外道常見共。如

來者,親證真如而來,如前諸佛而來。應供者,應受天人三乘之供。等正覺;亦曰
正遍知,佛智無不照了。世間出世間者,化他之人天乘、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
。出世間上上法,自證之最上乘、佛乘。聖慧眼者,佛知見也。
以下、結說外道惡見共而破斥之。夫一切法一切境界,皆是自心分別所現。妄
想執著之外道,不了達唯心無性,處處執著,於心量之外別計實有實無。以不明所
說自性即無性故,執有作有見論;以不明無性之性為第一義故,執無作無見論;而
此邪見所共之論,皆由不通諸法分齊皆自心分別而起也。
庚六 判迷悟
辛一 總說
『復次、大慧!妄想三有苦滅,無知、愛、業緣滅,自心所現幻境隨見;今當說』
』。
此總說一節,文義倒裝奧晦,當依唐譯曰:『我今當說:若了境如幻自心所現

,則滅妄想三有苦及無知愛業緣』,較無明順。了達唯心,妄想不起,三界生死之
苦及無明、愛、業緣之集,即寂滅矣。無知及愛,即十二因緣之無明及愛、取之三
支,為發業潤生之關頭。業指行、有二支。惑、業空,故生死了也。
辛二 別判
『大慧!若有沙門、婆羅門,欲令無種有種,因果現及事時住,緣陰、界、入生
住,或言生已滅。大慧!彼若相續、若事、若生、若有、若涅槃、若道、若業、若果
、若諦。破壞斷滅論。所以者何?以此現前不可得,及見始非分故。大慧!譬如破缾
不作缾事,亦如焦種不作芽事。如是大慧!若陰、界、入性已滅、今滅、當滅,自心
妄想見;無因故,彼無次第生。大慧!若復說無種、有種、識三緣合生者,龜應生毛
,沙應出油,汝宗則壞,違決定義!有種無種說,有如是過;所作事業,悉空無義。
大慧!彼諸外道說有三緣合生者,所作方便因果自相,過去未來現在有種無種相,從
本已來成事相承覺想地轉,自見過習氣,作如是說。如是大慧!愚癡凡夫,惡見所噬

,邪曲、迷醉、無智,妄稱一切智說』。
『大慧!若復諸餘沙門、婆羅門,見離自性,浮雲、火輪、犍闥婆城,無生,幻
、燄、水月、及夢,內外心現,妄想無始虛偽,不離自心。妄想因緣滅盡,離妄想、
說所說、觀所觀,受用、建立、身、之藏識,於識境界,攝受及攝受者不相應。無所
有境界,離生住滅,自心起,隨入分別。大慧!彼菩薩不久當得生死涅槃平等,大悲
巧方便,無開發方便。大慧!彼於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幻,不勤因緣,遠離內外境界
,心外無所見,次第隨入無相處,次第隨入從地至地三昧境界,解三界如幻,分別觀
察,當得如幻三昧,度自心現無所有,得住般若波羅密,捨離彼生所作方便;金剛喻
三摩提,隨入如來身,隨入如如化,神通自在,慈悲方便,具足莊嚴,等入一切佛剎
,外道入處離心意意識,是菩薩漸次轉身得如來身』。
先明迷之失。沙門為出家修行人,並不專屬佛之弟子。婆羅門譯淨裔,亦曰淨
行,亦內外道在家修行人之通稱。欲令者,妄計意。無種有種者,種種計無計有;

此處種字,不作種子解。先執諸法以為實有,於諸法外計有異因所生,復於因中計
有果無果也。如印度外道數論等,皆計因中有果,而小乘有部計三世恆有,在未生
前即計有也。次如印度外道勝論等計因中無果,而小乘空部計無明托空而起,皆此
所破。因果現及事時住者,言計因中有果之外道等,於因果外顯諸事物為能生因,
依時而住三世恆有。如提婆菩薩百論所破外道,計因中未起時現已有果,譬飲食至
消化變糞,言因中有果,則未食前已有糞。緣陰界入生住者,言三世恆有之五陰、
十八界、十二入,依托現緣而生而住,則為現在;然體本有,但現相用,相用當下
即滅,滅仍有體。或言生已滅者,或言陰、界、入等生已即滅。此皆印度小乘、外
道所計。自彼若相續句下,即施以破斥。相續者,言因果相續。事者、言有作用。
有者、言三界諸有。涅槃者、言出世間無漏果。道者、言修出世之因。業者、有漏
業。果者、所證之果。諦者、言苦、集、滅、道四諦。以上諸法,以外道計異因中
有果故,悉被壞滅。何以故?其異因及異因中果,現前不可得故,亦無本始可尋見

故,故云非分。破瓶。焦種二喻,一壞作瓶之果,一缺作芽之因。前者明無果即不
成因,後者顯無因決不成果,此正喻外道妄計之因果悉斷滅也。更有一種外道,計
蘊等法體是恆有,相用一起即滅,起之前;滅之後、都是無因。豈知佛法明一切法
熏在阿賴耶之種子,隨時皆可復起現行;倘無此因,何能相續而生?譬吾人今來天
童寺禮佛聞法,後復遊斯,陡然憶及前事,絲毫不失。若一起即滅,無受熏持種之
藏識者,將來斷不能有遇緣再起之力。所以復以法合,若五陰、十八界、十二入、
諸法剎那皆滅,則無熏習種現次第相續生起之能,以無因展轉生起故。下復破因中
無果外道計。印度勝論外道,有六句義:曰實、德、業、大有、同異、和合。此中
無種,言一切法此無有彼,彼無有此,彼此有無,即同異義。有種、即大有義。識
、即和合因緣之一。以此三緣和合,諸法即生。故破之曰:諸法既依此三緣生,則
三緣和合時,龜何不生毛?沙何不生油?又諸法本無都可生,何以合多龜多沙而不
仍能生毛、油?則縱有三緣和合可生,亦有三緣和合不能生,違彼等所立決定義,

彼宗不待破而壞矣。此說既有如是過患,故彼所作事業,悉無實義。彼說三緣和合
所生,似有因與果之自相可明,但說三世諸法從異因中本無而有,則由邪外依積古
相承之言教及自己邪分別習氣,流布於世。凡夫中於邪染,遂埋沒於邪愚惡見,猶
妄稱一切智者說!如勝論、數論等,有種種失,故總破之。
下言悟之得。此處言諸餘沙門、婆羅門,乃前僧俗外其餘明白正教如理修行之
僧俗。見一切法皆無自性實體,緣起如幻,及如浮雲與夢等譬,皆明幻境不離自心
。以無始來虛妄蒙蔽,執取在外,倘了唯心如幻,斷分別因,滅妄想緣,乃至能觀
心寂,所觀境空,如起信論所謂『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無有能念可念』。由是
更進而觀身及所受用依資之器界,悉依藏識顯現之影,唯是藏識,離能所取。自心
若空,則所現生住滅亦空,入無分別,證菩薩地。以得常寂滅相,生死即涅槃故,
一切平等,不住生死,不住涅槃,此為八地菩薩,故能自在無功用行大悲方便,無
開發、即無功用也。從即空無起之因緣,度如幻之眾生,了達種種境界,離心無得

,行無相道,漸昇諸地,了達三界唯心,入如幻三昧,觀自心現影像無所有,得方
便智,離諸有生起而證無生性。到菩薩究竟地,入金剛定,至無始來妄想煩惱剎那
斷盡,入解脫道,隨證佛果,恆住於一切法平等不二真如,起諸變化,具足神通慈
悲一切功德,遊眾佛剎,離於外道所起心意意識,轉所依識即成佛身。以上明悟得
竟。統要而觀,應悟入菩薩行,須遠離外道迷,達一切法唯識如幻,自覺覺他,即
轉凡夫而為菩薩,由菩薩而成佛。所以迷之即失,悟之即得。
庚七 明修正觀
『大慧!是故欲得如來隨入身者,當遠離陰、界、入心,因緣所作方便,生住滅
妄想虛偽,唯心直進。觀察無始虛偽過妄想習氣因,三有;思惟無所有,佛地無生,
到自覺聖趣。自心自在,到無開發行,如隨眾色摩尼,隨入眾生微細之心,而以化身
隨心量度,諸地漸次,相續建立。是故大慧!自悉檀善,應當修學』。
欲轉迷之失成悟之得,須修正觀,故以此結勸也,隨入身者,隨須證入於如來

身,或曰入法身,亦曰入法界,八十華嚴所謂入法界品是也。佛告大慧言:欲得佛
身者,應了知五陰、十八界、十二入、從心所起因緣生滅之法,於諸法上遠離分別
妄想習氣。簡言之,即於依他起性上遠離遍計執也。是故龍樹菩薩中論曰:『因緣
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以緣生無性故,當體即空;即
空之假,一切唯心,故當安住諸法唯心觀中,直趨佛果。觀察三有之苦皆無始來虛
偽過患習氣為因之所集起,故知三界唯心。復思惟世出世間最究竟上上之佛法,亦
唯自心所現,實無所緣相分可得,所謂理智一如,唯一真如,此無相中亦無生滅,
此即到佛果智自證實相境界,故知一切唯心。於是無所依傍,得大自在,無功用行
,遊諸佛剎;以八地菩薩得色自在故,現身、現土、自他、一多、圓融無礙。如如
意寶珠,於空明中現諸色像,無有定形;菩薩亦復如是,隨眾生差別之心量,現差
別身,說差別法,漸昇諸地至大果位。此大乘自行之悉檀善法,即一切法唯心觀門
,簡別於凡外及二乘;結勸大慧兼諸大眾,當善修學。


戊二 藏識境界門
己一 問答識境
庚一 總問答
辛一 大慧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所說心意意識、五法、自性、相,一切諸佛
菩薩所行,自心見等所緣境界不和合,顯示一切說成真實相,一切佛語心。為楞伽國
摩羅耶山海中住處諸大菩薩,說如來所歎海浪藏識境界法身』。
雖曰藏識境界,其實通說諸識緣起。此經所題一切佛語心品,正指此段文義;
唐譯亦曰諸佛教心,本經所示四種法門,皆薈於此。八識之義,茲再略明。心、集
起義,指第八識,集諸種子起現行故。恆審思量曰意,指第七末那識,能為第六意
識之根。意識、指依第七為根之第六識;識字統括前六。六識依第七為根得名意;
第七恆審第八為我,正名為意。識者、明了種種境界而分別之。第六識雖廣能了別

,亦有間斷。前五必依塵境始能發識,如眼根必有色塵境界相對而始生眼識,餘四
根亦復如是,若無塵境當前,識不能生,故多間斷。五法、三自性前已明;相、即
人無我相、法無我相之相。大慧復請佛說此四法門,了達唯心,離自心邪見及所緣
境界,亦不見能離之心及所離之相,乃至能見所見之佛亦不可得,則證一切法離言
說自性真如實相。乃至諸佛言教之心,亦皆唯心所現方便。請佛為說如過去佛為此
海中山上城內諸大菩薩演說所讚嘆之藏識海中轉識浪之境界。此為凡夫、二乘所不
能知,唯佛與大菩薩方能了達,故為法身境界。法身者,一切法離言平等真如性也
。法身無相亦無不相,以無相故即真如性,以無不相故即藏識海浪。
辛二 如來答
壬一 長行
癸一 明轉識緣起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言:『四因緣故眼識轉,何等為四?謂自心現攝受不覺,

無始虛偽過色習氣,計著識性自性,欲見種種色相。大慧!是名四種因緣。水流處,
藏識轉識浪生。大慧!如眼識,一切諸根、微塵、毛孔俱生,隨次境界生,亦復如是
。譬如明鏡現眾色像;大慧!猶如猛風吹大海水。外境界風飄蕩心海,識浪不斷;因
所作相異不異。合業生相,深入計著,不能了知色等自性,故五識身轉。大慧!即彼
五識身俱,因差別分段相知,當知是意識因。彼身轉,彼不作是念:我展轉相因。自
心現,妄想計著轉,而彼各各壞相俱轉,分別境界,分段差別,謂彼轉』。
眼識轉有四緣因,先舉眼言,例諸轉識。四緣者:一、因不覺自心所現境界而
攝取故,並非由於不覺而現,蓋由不覺是自心現而妄取故。二、因依所現粗劣有漏
境,眼識有無始來虛妄取著於色塵習氣故。三、眼識自性法爾取著了別於色故。四
、眼識法爾樂見種種色故。以此四因緣故,有眼識轉,餘識亦然。六識各有此等習
氣在藏識中,藏識海乃成大瀑流;轉識亦時取所緣境,熏習生長,如浪不斷。解深
密經所謂『一切種子成瀑流』;楞嚴所謂『習氣成瀑流』是也。轉識緣境,以眼識

為例:或諸根、塵、毛孔頓時俱見,或山河等次第而見;藏識起諸轉識亦然,或各
識次第起,或諸識俱時轉。譬之明鏡照像,同時頓見;又如猛風吹海,次第方起。
藏識海瀑現諸識塵,同時、次第,亦復如是。故心海為境界風吹,飄蕩識浪,相續
不斷。心海為因,七轉識為所作之相如浪,心海、識浪不一不異;因之所作相故非
異,然浪息海存故非一。業所招異熟報體,即八識,又曰異熟識,起信論名業繫苦
相,此業生相業力所縳著也。由報得之報身發識,如人身祗發人之識,不能了知色
等諸法皆無自性唯心所現,五識乃轉起矣。身、聚也,即五識心王心所之聚也。轉
,轉變、轉起、轉現義。五識身俱者,言五識起有意識同起也。第六意識能了諸差
別故,有獨頭意識起。第六功用最大,一分同前五之現量,即照了色塵至觸塵;緣
畢、繼起一種分別,此為獨頭意識,亦即前分別事識之一分,此所謂差別分段相知
也。所以意識通現、比、非三量,獨頭現量、在未證真如菩薩之禪定皆是。彼前六
識身轉者,第六每依前五轉,前五常依第六轉也。然彼並不念同時與餘識展轉為因

,但各緣自境俱時而轉耳。壞相、言相壞無差別。總之、藏識恆有一末那識俱轉,
意識則在熟眠位及死位等時不轉。有時八、七、六同轉,如在定時前五皆不起等。
然散心位有時同前五中之一或二或三或四或五俱轉,然雖相轉而又各了自境,各不
相到。華嚴經問明品,亦明此義。
癸二 顯藏識深細
子一 正顯深細
『如修行者入禪三昧,微細習氣轉而不覺知,而作是念:識滅、然後入禪正受。
實不識滅而入正受,以習氣種子不滅故不滅,以境界轉、攝受不具故滅。大慧!如是
微細藏識究竟邊際,除諸如來及住地菩薩,諸聲聞、緣覺、外道、修行所得三昧智慧
之力,一切不能測量決了』。
此明除大菩薩之外,皆淺智修行者,有四禪、四空有心定,及無想與滅盡定等
。第六識視其淺深而伏滅,然第七及阿賴耶仍持種不滅。聖位滅定染末那雖不起,

而淨末那仍起,所以邪見邪定計身心斷滅者,妄也。禪、空等定仍有微細六識,無
想滅受想定仍有七八二識也。然不但七八不滅,六及前五習氣種子仍舊含藏,出定
之後,遇緣又能現行;但因前六未取境界,暫能伏在。攝受不具,即不取境界也。
古人云:『莫謂無心便是佛,無心猶隔一重關』,正顯其計心斷為滅妄見之非也。
下明藏識行相微細,非佛及登地菩薩不能了,諸二乘及外道凡夫所得之定慧,皆不
能測知也。
子二 修證了知
『餘地相智慧,巧便分別,決斷句義,最勝無邊善根成熟,離自心現妄想虛偽,
宴坐山林,下中上修,能見自心妄想流注。無量剎土諸佛灌頂,得自在力神通三昧,
諸善知識佛子眷屬;彼心意意識自心所現自性境界虛妄之想。生死有海,業愛無知,
如是等因悉已超度。是故大慧!諸修行者,應當親近最勝知識』!
餘地相智慧,承前除諸如來及住地菩薩句,此指住地菩薩。如實了達諸法大修

行者,以智慧善巧方便力,了諸地相,依最勝處修諸善根,離自心之妄想,宴處山
林,漸經諸位,由資糧而加行、而修習;而圓滿,能見種現流注生滅;遍入諸佛大
集會中,蒙佛為之灌頂,菩薩為其眷屬,知心識等唯心境界。以了知故,無明愛業
諸有悉空,超生死海,故復結勸學者當親近諸菩薩如實修行大善知識,不可與二乘
、外道為伍。蓋惟此類之大善知識,方能曉了藏識海浪之境,得其開示可悟入修證
也。
壬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冥壑,
無有斷絕時;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青赤種種色,珂
、乳及石蜜,淡味、眾華果,日月與光明,非異非不異;海水起波浪,七識亦如是,
心俱和合生。譬如海水變,種種波浪轉。七識亦如是,心俱和合生。謂彼藏識處,種
種諸識轉。謂以彼意識,思惟諸相義。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譬如海波浪,是則

無差別;諸識心如是,異亦不可得。心名採集業,意名廣採集,諸識識所識,現等境
說五』。
首四句喻,次藏識四句以法合。藏識、梵語阿賴耶識,有能藏、所藏、我愛執
藏三義。藏納淵深,故喻如海。能藏者,言能含藏一切色法、心法之習氣種子,遇
緣起現,現熏成種。所藏者,言此識隨前六所造善惡業,能引其在三界受報,為業
力之所攝藏故。復次、前七起現行時,為前七之所攝藏故;如海起浪,海攝於浪也
。我愛執藏者,言識之見分,為見、癡、愛、慢四煩惱相應之第七識執以為我,為
彼我執所攝藏也。三藏義有寬狹,我愛執藏到二乘極果或菩薩八地皆斷,故成唯識
論曰:『阿羅漢位捨』,即捨此我愛執藏也。但能、所二藏義仍在,隨業所藏報體
,等覺尚有,必至達佛地時,異熟乃空,業所攝藏義及能藏有漏種義皆捨。但能藏
無垢清淨種及為淨現行前七所攝藏,永無捨時。無漏種自無始來即與有漏種同在能
藏,故能所藏通於凡、聖,迨至超凡入聖,漸斷有漏種,新起無漏種,乃至證入佛位

,相續湛然,即如來藏──即淨第八──盡未來際無有斷絕,所以說為常住。聖凡
諸位,皆以無始無明業力,報現根身器界,凡夫盡屬流轉,菩薩亦由悲願,更為末
那無明風、六塵境界風所動,生前五及第六轉識之浪,忽滅又起,跳躍時生。前五
識浪為一定境界風所動,所謂各緣各塵;第六不必定境,有時獨起影境而緣;第七
識浪不斷,因所緣之第八不斷,但第八隨業感諸報,七亦隨之而轉。以上詳詮法合
。青赤種種色至日月與光明一偈,言在此識浪上有種種所緣境界,如諸色,珂之聲
、色,乳、蜜、淡之味,花之香、味,果之香、味、觸,先華與後果之法,日月光
明之色,皆眼、耳、鼻、舌、身、意各各所緣。然能緣六識之心,與所緣六塵之境
,非異非不異;如海水之波浪,以離水無波、離波無水故非異,以海浪宛然有差別
相,故非不異。海水起波浪至心俱和合生者,喻七識浪與藏識海同時轉。譬如海水
變、種種波浪轉者,言海浪之兩不相離。七識亦如是。心俱和合生二句,重出。謂
彼藏識處、種種諸識轉二句,謂諸識轉處即是藏識處,此合浪起處即是海之義。謂

以彼意識,思稚諸相義二句,謂第六取諸識相種種思惟也。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
相二句,謂建立不壞識相,不壞、即差別意;而所建立之差別相,無一定差別相可
得,復於差別相外亦無無差別相可得。因六識思惟差別而安立,離言絕思,俗之差
別即真之無差別。譬如海波浪四句,再以喻顯。海浪不異,一一波浪亦無差別,此
波彼波,一波眾波,互依互起,不即不離,所謂一攝一切,一切即一,藏識及諸轉
識亦爾。非異非不異故,無定異相可得。然設施安立為八者,以心名採集業,至現
等境說五故。心、指藏識,是集起義,能受熏故,積集有漏無漏一切種。意、為恆
審思量;思量雖諸識俱有,唯第七具恆審。八無慧心,恆而不審;七則恆審八為我
故,使前六所造業皆成有漏,在未轉第七前恆為染依。所以雖修六度、行萬善,如
未破末那之我執,仍是有相有漏之行,此所以名為廣採集一切有漏業也。識以了別
得名;諸識識所識者,言諸識乃第六識之所識,一切法皆為第六所了別,故諸識亦
得名;諸識識所識者,言諸識乃第六識之所識,一切法皆為第六所了別,故諸識亦
為所識也。現等境說五者,言前五了現前五塵境而別之。此在差別義建立為八不壞

相,不別而別,別而不別。
庚二 別問答
辛一 問答見相分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青赤諸色像,眾生發諸識,如浪種種法,云何唯願
說』!爾時、世尊以偈答曰:『青赤諸雜色,波浪悉無有;採集業說心,開悟諸凡夫
。彼業悉無有,自心所攝離;所攝無所攝,與彼波浪同。受用、建立、身,是眾生現
識;於彼現諸業,譬如水波浪』。
初偈,係大慧別問見相分也。謂諸識上所變起之相分,及有能了別之見分,云
何如浪而現諸相?請佛說也。次偈,佛答初問也。謂諸色塵相分之法,皆識浪自證
分所變及見分所了別,以唯識故,當體即空,故於識之波浪中悉無有。心因採集業
故,變緣根身器界,實亦當體即空。說心現諸物者,為方便凡夫開悟耳。三界業繫
之凡夫識浪中,畢竟亦無能現之業相、及所現之根身器界,皆如夢如幻之無明有漏

八識心所自取自離耳。實則本無所取,豈有所離?無能攝心,無所攝法,唯是一心
,同彼海浪。如言青赤波浪,浪無青赤;自心妄現能取、所取見相二分,皆無有實
。受用、建立,指資財及器界;身、即根身。眾生識、即藏識,能現曰業,所現曰
相,皆於彼而妄現。末句喻根、塵即第八識,如水之浪,全浪皆水。古人云:『若
人識得心,大地無寸土』;則能所有何可立耶?
辛二 法喻解
爾時、大慧菩薩復說偈言:『大海波浪性,鼓躍可分別,藏與業如是,何故不覺
知』?爾、世尊以偈答曰:『凡夫無智慧,藏識如巨海,業相猶波浪,依彼譬類禁通
』。
初偈,再問法喻也。明上能喻可明,而所喻藏識海及三界有漏諸法浪,不能覺
知。大慧以喻與法不齊,請直就法上開解也。次、佛解所問。眾生為無明所盲,佛
方便欲令比悟,為說心如海,轉識等如浪之喻。在比量可略通一線,法固難明,而

比語更不易符契,不遇過隨情使略解少分耳。
辛三 假實說
爾時、大慧菩薩復說偈言:『日出光等照下中上眾生,如來照世間,為愚說真實
。已分部諸法,何故不說實』?爾時、世尊以偈答曰:『若說真實者,彼心無真實。
譬如海波浪,鏡中像及夢,一切俱時現,心境界亦然。境界不具故,次第業轉生:識
者識所識,意者意謂然,五則以顯現,無有定次第。譬如工畫師,及與畫弟子,布彩
圖眾形,我說亦如是。彩色本無文,非筆亦非素,為悅眾生故,綺錯繪眾像。言說別
施行,真實離名字;分別應初業,修行示真實。真實自悟處,覺想所覺離,此為佛子
說,愚者廣分別。種種皆如幻,雖現無真實,如是種種說,隨事別施設。所說非所應
,於彼為非說;彼彼諸病人,良醫隨處方,如來為眾生,隨心應量說。妄想非境界,
聲聞亦非分,哀愍者所說,自覺之境界』。
大慧菩薩復說偈言,雖假實說也。佛出如日,普照世間無分遠近高下,應說自

證聖境遍悟聖凡,為何不為凡愚說真實義也?
次、世尊以偈答其問也。凡夫愚癡之心,豈有佛知見所證聖智所自覺之真實境
界,說亦不能令通。且心相本如幻,無有一定境界可得,如海波、鏡影、夢事,雖
一切俱現,然皆虛妄,喻心境亦如是。又、六塵不俱現,則轉識須待境為緣故,亦
不俱時而現。六識亦有時不起識諸識之作用,第七識雖恆,然前五須隨五塵而起,
或俱不俱,亦無定相。故佛方便說法,如畫工之圖形:彩色筆素、能畫之具;綺飾
錯綜、所圖之相。畫師為悅眾意,故巧運眾具成假設之相,佛之說法亦然。故聖教
乃隨機施設,因物變異,世諦流布,共相差別相耳。真實相本離於名字,不在文句
之中,特初修業人無自覺聖智,不得不方便開顯之。至為如實修行之佛子等,當示
以自證離分別能所之智境;愚者則隨其所緣之幻相幻事,為之分別開演。以如不廣
施設變異,於彼無益;譬如良醫,對病授藥,大悲救苦之佛,自覺境界,隨應眾生
心量而說,因指見月,方能契入,非凡夫妄想及二乘小智所得而知也。


己二 開示觀行
庚一 根本慧
『復次、大慧!若菩薩摩訶薩欲知自心現量,攝受及攝受者妄想境界,當離群聚
、習俗、睡眠,初中後夜常自覺悟,修行方便;當離惡見經論言說,及諸聲聞、緣覺
乘相,當通達自心現妄想之相』。
觀行先須得根本慧,故告大慧:大心菩薩若欲了知能攝取及所攝取之見相皆唯
心所現者,當離囂俗昏散諸過;覺悟修行禪定方便法門於夜間者,正以對治昏散。
更離外道言論及二乘之法執,破虛妄,顯自心,乃得唯心觀之根本慧也。
庚二 上聖智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建立智慧相住已,於上聖智三相,當勤修學。何等為
聖智三相當勤修學?所謂無所有相,一切諸佛自願處相,自覺聖智究竟之相。修行得
此已,能捨跛驢心智慧相,得最勝子第八之地,則於彼上三相修生。大慧!無所有相

者,謂聲聞。緣覺、及外道相,彼修習生。大慧!自願處相者,謂諸先佛自願處修生
。大慧!自覺聖智究竟相者,一切法相無所計著,得如幻三昧身,諸佛地處進趣行生
。大慧!是名聖智三相。若成就此聖智三相者,能到自覺聖智究竟境界。是故大慧!
聖智三相,當勤修學』。
此明菩薩修唯心觀,已得根本智慧,由之當修學上聖智三相。一、無所有相,
謂初地離去虛妄分別人法我執,空無形像之二空智。二、一切諸佛自願處相,謂八
地由諸佛加持圓成大悲本願。三、自覺聖智究竟之相,謂十地進趣究竟佛地之自覺
聖智境界。修此三相,即捨懈怠心及二乘偏空智,入菩薩地;至第八地增長慧,不
計著一切法,得如幻三昧,直趨向佛地。如是修行,究竟圓滿無上菩提,故結勸大
慧當勤修學。以上藏識境界門竟,亦即彰唯識境大科之初依識明相竟,總明一切法
唯識所變緣起如幻之相,不可計執,執即成妄。破之、即顯一切法真實性,故下科
即來破執顯性也。


丁二 破執顯性
戊一 有無妄計門
己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知大菩薩眾心之所念,名聖智事分別自性經,承一切佛
威神之力而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聖智事分別自性經,百八句分別所依,如來、
應供、等正覺依此分別說菩薩摩訶薩入自相共相妄想自性。以分別說妄想自性故,則
能善知周遍觀察人法無我,淨除妄想;照明諸地,超越一切聲聞、緣覺及諸外道諸禪
定樂;觀察如來不可思議所行境界,畢定捨離五法、自性;諸佛如來法身智慧,善自
莊嚴,起幻境界,昇一切佛剎兜率天宮乃至色究竟天宮,逮得如來常住法身』。
大慧聞佛說藏識境之後,即知大眾心念聖智所知於一切因緣所生事上、所生妄
想自性之法門,經、即法門也。問者聽者皆蒙佛力加被,遂請宣此法門。而此法門
即一一法起百八見所依,諸佛當為墮自、共二相分別之菩薩,分別解說此妄想自性

義,使菩薩善能觀察二無我,淨諸妄想。以妄淨故,能照明諸地,超越二乘外道耽
著禪樂。以超二乘故,修習如來不思議智,入如來界,證如來身,了達五法、自性
本空。以了達性究故,以佛福、慧而自莊嚴,入如幻三昧,現身無礙,遊一切剎,
示現從兜率降閻浮提成應佛,報身於色究竟天成佛,隨眾生機,利樂無盡,畢竟得
佛常住法身。
己二 答
庚一 長行
辛一 正答
壬一 出計
佛告大慧:『有一種外道,作無所有妄想計著:覺知因盡,兔無角想;如兔無角
,一切法亦復如是。大慧!復有餘外道,見種、求那、極微、陀羅驃、形處、橫法,
各各差別,見已計著;無兔角橫法,作牛有角想』。

佛為出外道計執,告大慧言:有一種外道計無見者,覺一切法隨因而盡,因觀
角無之兔,計兔無角,執於無見;盡一切法皆無所有,如兔角然。復有外道對有計
無,見四大種、性德、極微、粗物、形量、分位──橫法──各差別相也。求那、
此翻性德,陀羅驃、此翻物或實。印度勝論外道有六句義:前三句曰實──陀羅驃
、德──求那、業──羯磨。對此有──牛角──而作彼無──兔角──想,對彼
無──兔角──而作此有──牛角──想,在兔無角上而生一牛有角想。豈知彼此
有無,但假分位,如高低、上下、長短等,皆依顯色假現之形。如一方桌,在顯色
上現其方相,如離顯色,方相不存。又如麵粉所作饅首,碎之方圓即無,白色仍在
。故諸差別分位,唯假無實不應待之計有計無。
壬二 破執
大慧!彼墮二見,不解心量,自心境界妄想增長,身、受用、建立妄想根量。大
慧!一切法性,亦復如是,離有無不應作想。大慧!若復離有無而作兔無角想,是名

邪想。彼因待觀,故兔無角不應作想,乃至微塵分別事性,悉不可得。大慧!聖境界
離,不應作牛有角想』。
此於出計後破其執也。外道墮在有無二見,於不有處計一切無,於此方無計他
方有,悉於自心增長妄想分別,由妄想之遍計自性,不了唯心之依他起。夫一切依
正報之根、身、器界,悉皆自心分別所現,不應依有計無,依無計有,蓋一切皆離
有無之相故。以妄想所取之有不可得,待有所取無相亦不可得;兔角亦然,不應於
有無俱離作兔無角之邪想。復次、因對牛有而觀兔無,亦是顛倒邪想。將牛分析至
微塵,復將微塵分之即空,此為凡夫說析空觀。若在聖智,則了本空。聖智親證既
無,隨情分析亦無,不宜再作有想,復待誰為有而計彼無耶?
辛二 轉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得無妄想者見不生相已,隨比思量觀察
不生,妄想言無耶』?

大慧轉問:計兔為無角者,豈不是妄想上先見到一不生角之無相,而計度為無
耶?
辛三 推破
佛告大慧:『非觀察不生妄想言無。所以者何?妄想者,因彼生故。依彼角生妄
想,以依角生妄想,是故言依。因故,離異不異,故非觀察不生妄想言無角。大慧!
若復妄想異角者,則不因角生,若不異者,則因彼故。乃至微塵分析推求悉不可得,
不異角故。彼亦非性,二俱無性者,何法何故而言無耶?大慧!若無故無角,觀有故
言兔無角者,不應作想。大慧!不正因故而說有無,二俱不成』。
此因大慧轉問而推破也。謂彼非觀察妄想上不生起之無相而言無,蓋彼以妄想
為生因,故彼兔無角之相依妄想而生也。若有角若無角之相,皆依妄想生也。以角
依妄想生故,彼角與此能生妄想,非一非異;故彼外道非觀察此不生之無相而計無
角。何以妄想及所緣角之有無相,非一非異?說異、角不因妄想生,說不異、則妄  

想亦以彼為所緣緣而生。復次、對牛角有而計兔無,如此之有無不能成為有無、以
析牛角至極微,再析至盡,牛角亦無。如是已不獲以有角之牛之有,顯彼無角之兔
之無。而彼此展轉相計為有、為無,聖智上當體皆空。既皆空無自性,何因而有相
待之無以說有?相對之有以說無耶?既無對待,根本取消,二俱不立。對牛有而說
兔無之因非正因,牛本無故。妄想上及角之有無上而執有無之見,皆不成立。
辛四 再斥外計
『大慧!復有餘外道見,計著色空事、形處、橫法,不能善知虛空分齊,言色離
虛空,起分齊見妄想』。
外道又有見色法虛空上境界事相而不知其邊際,遂起計執,妄於色外之空計無
,空外之色計有,而生相離相對之分位上妄想。
辛五 重破
『大慧!虛空是色,隨入色種。大慧!色是虛空,持、所持處所建立性,色、空

事分別當知。大慧!四大種生時,自相各別,亦不住虛空,非彼無虛空』。
此重破也。色離空外,空離色外,乃妄計耳。吾入試徵事實為例:凡土、木、
瓦、石種種器物所在處無非空,而空亦不即諸實物。以虛空即一切法虛通無礙性,
此性遍於一切色法之中,一切色法皆有變化,若失此性,即失其變化故。四大色法
皆空無礙,色種之所入處,即顯空之所在,所謂色法乃虛空所顯現,而虛空乃色法
所安住,故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能持色之空及為空所持之色互相建立也。同時、
色不失色之自性,空亦如是。明此、則不應將色空打成兩橛,所以古人問曰:『一
切可捉,能捉得虛空否』?答者即捉問者之鼻,以鼻即是空也。復次、四大體相各
別而又互遍,以各各皆空故。當體即空,故色非無虛空。
辛六 合破
『如是大慧!觀牛有角,故兔無角。大慧!又牛角者 析為微塵,又分別微塵剎
那不住,彼何所觀故而言無耶?若言觀餘物者,彼法亦然』。
   
對彼外道種種因有計無,觀牛角有計兔為無。然將牛角析至極微,無相可得,
則所計之有已畢竟空,復何所依而計無計有耶?如觀空為無而計色法為有,執色為
有而計虛空曰無;豈知色即是空故色非有,空即是色故空非無,何能待之說無說有
耶?如此一切二見,悉可破盡。
辛七 勸告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當離兔角、牛角、虛空形色異見妄想。汝等
諸菩薩摩訶薩,當思惟自心現妄想,隨入為一切剎土最勝子,以自心現方便而教授之
』。
總前來計牛有角,計兔無角,計色計空,種種虛妄分別之相,菩薩應常思惟一
切皆自心妄想之所現,了無實法。離此相對邪見,修習正觀,則能不墮入假立言詮
自共相,以之自覺,復以無礙智方便而覺他方國土諸佛子,破執顯性,修最勝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色等及心無,色等長養心,身受用、安立
,識藏現眾生。心、意及與識,自性、法有五,無我二種淨,廣說者所說。長短、有
無等,展轉互相生,以無故成有,以有故成無。微塵分別事,不起色妄想,心量安立
處,惡見所不樂。覺想非境界,聲聞亦復然。救世之所說,自覺之境界』。
色等及心無八句,言心所緣六塵境界法相,皆心所無有,唯依心長養而起故;
即無始來能起所起分別心熏習故,內法根身,外法器界,皆眾生第八藏識所現,如
明鏡之現影。此八識、三自性、五法、二無我諸法,皆能廣說者之諸佛大悲方便之
所說也。此下十二句,謂對待之法,以長故生短,以有故生無,皆是墮在百八見圈
套內。從有計無,從無計有,循環展轉,妄想滋生;佛法根本取消,以一切唯心故
。作析空觀以離分別,使外道凡夫虛妄離而對待絕,則安住唯心之量中。然此雖為
不正見者所不信樂,外道之妄想所不能覺悟,二乘智亦不能了知,乃實為救世大悲
者所說破執顯正之自覺境界也。


戊二 淨除現流門
己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為淨除自心現流故,復請如來,白佛言:『 世尊!云何淨除一切
眾生自心現流,為頓、為漸耶』?
前所說之分別自性、妄想自性,即是遍計所執。無始來由遍計執熏習所起──
八識虛妄分別心心所聚──之現行流注生滅,即為能造、能變、能現二種生死之因
,此所以大慧菩薩問佛:此眾生現行流注虛妄心識,如何盡除障染而清淨之也。夫
欲除現流之有漏虛妄,無如微細生滅,縱有時略為了知而不能盡淨。因不知不覺中
,剎那剎那種現生滅熏變,雖初地以上菩薩已能覺現無漏,無間有漏仍起。所以淨
除之方,有頓漸二門:或頓照即空,或漸除始滅,請佛決示。所謂『但須息妄,不
用求真』;諸法相性現成真實,不假營求造作,因無始顛倒想蒙蔽,不能現前。遍
計起執心心流注,其理雖悟,未得實際受用,仍隨習氣流轉,所謂明知生是不生,

如何又隨生死流轉?乃由覺力未充。起信論云:『凡夫之人雖復名覺,即是不覺』
。故理則頓悟,事須漸除也。
己二 答
庚一 二淨漸頓
辛一 事須漸除
佛告大慧:『漸淨非頓:如菴羅果漸熟非頓,如來淨除一切眾生自心現流,亦復
如是漸淨非頓。譬如陶家造作諸器,漸成非頓,如來淨除一切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
是漸淨非頓。譬如大地漸生萬物,非頓生也,如來淨除一切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
漸淨非頓。譬如人學音樂、書、畫、種種伎術,漸成非頓,如來淨除一切眾生自心現
流,亦復如是漸淨非頓』。
此先答事須漸除也。一、菴摩羅是難分別之果,此果由生漸熟。二、陶工造器
手續,有調土、入模、成形、鍛鍊、加釉、上彩諸步。三、大地草木,亦有播種、

抽芽、發葉、開花、結果之程序,或春種、夏生,或隔年成熟。四、工巧伎術亦非
一學能成,必須唯日孜孜,時習不厭,始有造就。此明世間事務皆由漸來,以合佛
法淨除現妄流注生滅,亦由漸漸治伏,以無始虛妄習亦漸漸集成故。猶之操練世務
。必具一番堅忍之心。斷除一分習氣,即是增長一分法身功德,故但從淨除習氣上
用功,迨於先粗後細,次第除盡。
辛二 理則頓悟
『譬如明鏡,頓現一切無相色像,如來淨除一切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頓現無
相、無有所有清淨境界。如日月輪,頓照顯示一切色像,如來為離自心現習氣過患眾
生,亦復如是頓為顯示不思議智最勝境界。譬如藏識,頓分別知自心現及身、安立、
受用境界,彼諸依佛亦復如是,頓熟眾生所處境界,以修行者安處於彼色究竟天。譬
如法佛所作依佛光明照耀,自覺聖趣亦復如是,彼於法相有性、無性惡見妄想,照令
除滅』。

此次答理則頓悟也。一、明鏡頓現一切色像而無分別,喻佛法由加行位入通達
位時,頓悟人法我執自心現流,頓證二無我所顯之一真法界,頓斷無始分別所起二
執,頓遍照了一切法真如性而無能所分別之相。二、日月光明普遍無礙,喻佛為登
地──已了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之菩薩,尚須澈底離自心現無始有漏習氣過患
,頓為顯示圓融果海之不思議無礙智境,以思議皆名相假法,不能於實際相應故。
此智非凡小所能階,如華嚴等所明。三、藏識於一剎那頓現根、身、器界無有前後
,喻報身佛能於一時成熟一切眾生,而現他受用身安住色究竟天,遍入諸國土而成
佛,隨眾生所處境而令策修諸行皆各成就。四、由法性身現報身、化身佛,光明照
耀遍於法界,喻自覺聖智所證如法性之普周世出世間也。有無雙照,真俗平證,有
性無性、計有計無,所有一切惡見妄想,依自證智照令皆滅。由前來二淨頓漸之法
喻,依之真修實行,漸能通達諸法相性,則頓照一切虛妄,如黑暗現光,昏夢忽醒
,立時斷除。所謂從頓悟之理行漸除之事,行漸除之事證頓悟之理,即漸而頓,即

頓而漸。總之、不聞聖教、從聞思修,不能淨自心現流耳。
庚二 三身說殊
辛一 報佛
『大慧!法依佛說一切法,入自相、共相自心現習氣因,相續妄想自性計著因,
種種不實如幻,種種計著不可得。復次、大慧!計著緣起自性,生妄想自性相。大慧
!如工幻師,依草木瓦石作種種幻,起一切眾生若干形色,起種種妄想,彼諸妄想亦
無真實。如是大慧!依緣起自性,起妄想自性,種種妄想心,種種相行事妄想相,計
著習氣妄想,是為妄想自性相生。大慧!是名依佛說法』。
法性能依之報佛,說一切法自相共相,由一切眾生自心現流習氣及妄想相續執
著為因,不知有皆如幻,實不可得,乃於依他緣起生計著之妄想。如幻師以種種幻
具、幻術而作幻像,對此幻像起分別想妄執為實;不了依他,而由種種虛妄計著習
氣起種種妄想相,亦復如是。所以報身佛皆說唯心、唯識,去一切虛妄分別也。

『大慧!法佛者,離心自性相,自覺聖所緣境界,建立施作。
此繼明法身佛也。謂法性佛依自覺聖智所緣清淨無漏境界,建立施設。離一切
心意識所分別自性相,唯是真如,即前所說之自覺聖趣也。
辛三 化身佛
『大慧!化佛者,說施、戒、忍、精進、禪定、及心智慧,離陰、界、入,解脫
識相分別,觀察建立,超外道見,無色見』。
此繼明化身佛也。謂化佛說六度法門,或為聲聞而說四諦,為緣覺而說十二因
緣法門。了達諸法皆諸識變現相,及諸解脫破我法執,是由妙觀察智建立,超外道
見及無色界諸定。六凡之無色界,為外道耽為最高涅槃,出世三乘皆超過之。
辛四 重明法身佛
『大慧!又法佛者,離攀緣,攀緣離,一切所作根量相滅,非諸凡夫、聲聞、緣

覺、外道、計著我相所著境界,自覺聖究竟差別相建立。是故大慧!自覺聖究竟差別
相,當勤修學;自心現見,應當除滅』。
此重明法身佛也。謂法佛即法性,攀緣不及而無所緣,本來如是,非假造作。
凡夫六根各有限量,如眼只緣色塵,耳只緣聲塵等。法佛離於根量相,一根能作一
切根,一切互攝於一根,所謂『眼內聞聲始得知 』。此非凡夫、二乘及諸外道執著
我法者所了知之境界,是依究竟自覺最勝相而建立。而此建立之相,菩薩當勤修學
,以淨除自心現流矣。
庚三 三乘證別
辛一 總標
『復次、大慧!有二種聲聞乘通分別相:謂得自覺聖差別相,及性妄想自性計著
相』。
聲聞乘有二種差別相,一與菩薩相通而一不同。同者、所謂自覺聖智差別相,

不同者、所謂妄想自性計著相。後者所謂計著相即法,妄想自性即執,合之即法執
;菩薩已離,二乘仍未能離也。
辛二 別明
壬一 自覺境
『云何得自覺聖差別相聲聞?謂無常、苦、空、無我境界真諦,離欲寂滅,息陰
、界、入自共相,外不壞相如實知,心得寂止。心寂止已,禪定、解脫、三昧、道果
,正受解脫。不離習氣、不思議變易死,得自覺聖樂住聲聞,是名得自覺聖差別相聲
聞。大慧!得自覺聖差別樂住菩薩摩訶薩,非滅門樂、正受樂,顧憫眾生及本願,不
作證。大慧!是名聲聞得自覺聖差別相樂。菩薩摩訶薩於彼得自覺聖差別相樂,不應
修學』。
聲聞乘聖智所覺到者,離凡夫四顛倒見,證四諦理,離欲寂滅也。於根身塵界
自相共相等外緣不壞相,如實了知,心得寂止,得心解脫及慧解脫,脫離三界煩惱

生死苦,然猶未離無明習氣及變易生死,以猶不了諸法自共相皆自心現,是名聲聞
所得自覺聖智差別相。菩薩雖亦同得此智證境,但以悲愍眾生故,不取寂滅樂及正
受樂。聲聞於此證耽樂境,菩薩不應修學也。
壬二 妄執境
『大慧!云何性妄想自性計著相聲聞?所謂大種,青、黃、赤、白、堅、濕、煖
、動,非作生自相、共相,先勝善說。見已,於彼起自性妄想。菩薩摩訶薩於彼應知
應捨,隨入法無我相,滅人無我相見,漸次諸地相續建立,是名諸聲聞性妄想自性計
著相』。
聲聞於地、水、火、風四大及顯色等壞不壞相,雖知非外道所計之作者生,但
尚執有實法,以依先來勝智慧者之教理,說自共相實有自性也。菩薩知此妄執應捨
,以知捨故,不但滅聲聞所滅人我執,且悟入無我法相,漸入諸地安立,不同聲聞
有此妄想自性計著相。


戊三 常不思議門
己一 辨外小無常不思議
庚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世尊所說常不思議自覺聖趣境界,及第
一義境界。世尊!非諸外道所說常不思議因緣耶』?
此大慧初問佛所說自覺第一義境界是常住者,不思議者,而外道計種種異因緣
造作者是常,如今之計有上帝者,謂天地萬物未生前即有,既壞後仍常住;是不思
議,得無與佛所說者相同耶?蓋此種混淆,未得差別智菩薩,亦易起計執落外道見
。此非大慧之計,正求佛智簡別外道作者不能得常不思議耳。
庚二 答
辛一 辨外無  
佛告大慧:『非諸外道因緣得常不思議,所以者何?諸外道常不思議,不因自相

成。若常不思議不因自相成者,何因顯現常不思議?復次、大慧!不思議若因自相成
者,彼則應常。由作者因相故,常不思議不成』。
諸外道說作者為常不思議,然其立作者之因與所立作者之自相,皆不成立,故
不能依之說常不思議。譬云:上帝是常,是不思議。設有人問:何物上帝?上帝何
在?汝何知有上帝且是常是不思議耶?彼不能答,故上帝自相及建立上帝因相皆不
成立。必二相成,可應許常,而彼外道所計作者,因、自相先不成,故不得常不思
議也。
辛二 顯內有
『大慧!我第一義常不思議,第一義因相成,離性非性得自覺相故有相,第一義
智因故有因,離性非性故。譬如無作、虛空、涅槃滅盡,故常。如是大慧!不同外道
常不思議論。如是大慧!此常不思議,諸如來自覺聖智,所得如是,故常不思議自覺
聖智所得,應當修學』。

佛所說之第一義常不思議,有自覺聖智所證之第一義境界,故自相成;有遠離
有無之自覺聖智,故因相成;以實證第一義之無分別智即是了因,所證第一義是自
相。譬如三乘共知之虛空、擇滅、非擇滅無為是常,此佛智第一義常不思議,亦復
如是。不同外道諍論,以如來自覺聖智所得故,故菩薩當修學。
辛三 再辨外
『復次、大慧!外道常不思議,無常性、異相因故,非自作因相力故常。復次、
大慧!諸外道常不思議,於所作性非性無常,見已思量計常。大慧!我亦以如是因緣
,所作者性非性無常;見已,自覺聖境界,說彼常無因。大慧!若復諸外道因相成常
不思議,因自相性非性同於兔角,此常不思議,但言說妄想。諸外道輩,有如是過。
所以者何?謂但言說妄想,同於兔角,自因相非分』。
外道所見常,從無常反面計,以異於常之無常相為因,見所造作有為之法悉是
無常,對無常之反而計常,非自智慧力證於常。如來聖智亦見到世間有為是無常,

但非對此因說是常,由智證第一義說是常。復次、外道依彼所作、計作者相為常不
思議,然無自相同於兔角,無從實證,不可說有,不可說無。譬如說自在天是作者
、是常不思議,而彼不能證明自在天自身之存在,則我亦可講兔角是作者、是常不
思議,彼亦不能否認,以與彼所計作者皆無自相及因故。
辛四 再顯內
『大慧!我常不思議,因自覺得相故,離所作性非性,故常;非外性非性無常,
思量計常。大慧!若復外性非性無常思量計常,不思議常、而彼不知常不思議自因之
相,去得自覺聖智境界相遠,彼不應說』。
佛法以第一義離言說、離能作所作為自相,以能證第一義之不思議智為因,不
同外道對生滅無常說有常。以外道初不知常不思議之自因相,去自證聖智境遠矣。
故常不思議非彼所應說。
辛五 辨小無

『復次、大慧!諸聲聞畏生死妄想苦而求涅槃,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一切性妄想非
性,未來諸根境界休息,作涅槃想,非自覺聖智趣藏識轉。是故凡愚說有三乘,說心
量趣無所有。是故大慧!彼不知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自心現境界,計著外心現境
界,生死輪常轉』。
聲聞不知生死涅槃一切法無性,其差別悉由自心分別之所現,實見有生死可怖
畏,不知生死實相本空,在生死即本無生死,乃妄計灰身滅智之未來根塵境界悉滅
以為涅槃,不達藏識轉為菴摩羅清淨識自覺聖趣為大涅槃。故佛法依凡愚說有三乘
,以不知生死涅槃一切唯心故。所以凡外在分段生死中流轉,二乘在變易生死中流
轉也。夫外道有四倒,二乘亦有四倒,涅槃經雙破之,此中亦雙破之。故如來之常
不思議,確非凡外及二乘所可得而有。
辛六 顯大有
『復次、大慧!一切法不生,是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所說。所以者何?謂自

心現,性非性離有非有生故。大慧!一切性不生,一切法如兔馬等角,是愚癡凡夫不
實妄想自性,妄想故。大慧!一切法不生,自覺聖智趣境界者,一切性自性相不生,
非彼愚夫妄想二境界自性,身、財、建立趣自性相。大慧!藏識攝所攝相轉,愚夫墮
生住滅二見,希望一切性生,有非有妄想生,非聖賢也。大慧!於彼應當修學』。
一切法不生不滅,皆十方諸佛金口同宣,以一切皆自心現非有非無故。即有而
空,故有即非有;即空而有,故無亦非無。一切法皆性離空有,愚夫迷於佛智所明
非有非無之一切法不生,遂妄計從無而有從有而無之二分別境。不知聖智自證境界
,根、身、器界皆藏識所變現之法,離於能攝取之識見、所攝取之影像之二種分別
也。凡愚墮於生住滅二見中,非有即無,皆是妄想,非聖智也。結誡於大乘所有之
常不思議應當修學。
己二 辨初治地五性差別
庚一 長行

『復次、大慧!有五無間種性。云何為五?謂聲聞乘無間種性,緣覺乘無間種性
,如來乘無間種性,不定種性,各別種性』。
上來顯常不思議,唯修大乘行、證如來智得成,非凡夫、外道及二乘所有。何
故如此?以初發心修行者有五性差別之故也。性者、體性及種姓義,如言佛性之性
;種性是種族姓氏意。無間者、契證義,言有契證於五乘法之五姓也。五無間種性
者,謂一、依聲聞種性證入聲聞乘。二、依緣覺種性證入緣覺乘。三、依如來種性
證入如來乘。四、依不定種性證入於三乘:謂此類眾生在因上種性未定,以上三乘
均能悟入,遇何乘緣而證何果;未入菩薩不退位之前,三乘進退無定。五、各別種
性,亦曰無種性,謂無出世種性。各別、言異類受生之異生,亦曰凡夫。前三乘之
果皆不能悟入,愚佛法只能增長人天之福報,不遇佛法則退入外道;以升天為涅槃
,墮落惡趣,故出世三乘無分也。常不思議、唯佛菩薩能證得而小乘、凡夫、外道

不得者,正以無始生死相續以來即有此五性差別也。
『附佛性有無辨』
佛性有無,古說各異,根據差別,諍論繁興。有云:情與無情皆成佛故,皆有
佛性。有云:凡有心者皆有佛性,既有佛性,皆當成佛。有云:三無二有。皆依聖
言判斷,各無過失可訾。須知佛性一名,名同實異,後人據其名同而爭有無,不知
所詮之實有異,故不能決。一、情與無情皆有佛性者,是以聖智所證之第一義境界
,即平等真如法界名為佛性也。此平等真如,在如來果上即法性身,依此名為佛性
,當然情與無情皆有,無間於有生命之動物及無生命之植礦物也;故此說決不錯。
二、說凡有心者皆有佛性者,是對無情已有所揀。蓋無情者,即無心識靈覺之謂。
大凡有情所有心及心所,皆以能覺知為自相,如水以濕、火以熱為自相,不濕、不
熱即非水火,故不覺必非心。覺即佛性,所以凡有心者即具佛性,皆得成佛,但無
心之無情則無佛性。有情眾生迷染不覺,然實際非不覺,何以故?特其覺較低耳。

如言冷煖,冷無別法,不過熱度低耳。故眾生雖在迷而覺仍有,既然有覺,即有佛
性,只需發揮擴充,漸漸增長至於圓滿,即名成佛。三、說三無二有者,如此經之
五種性辨:第一、聲聞種性,第二、緣覺種性,第五、各別種性之三類無佛性;第
三、如來種性,第四、不定種性之二類有佛性。聲聞、緣覺雖無佛性,得證涅槃,
有出世性;各別眾生之外道、凡夫則不具佛性,且無出三界性:故此三無佛性。如
來性正具頓入菩提之佛種,不從餘乘而入;不定種性,或先入二乘而轉入佛乘,性
既不定,趨證何乘先後不同,但終回小向大:故此二有佛性。就初說,則情、無情
無差別可言;就次說,則有情無差別之可言,皆有佛性,皆可成佛也。若如此經三
無二有之差別者,則依有情藏識中具有無漏智種否而辨。無種性者,即無無漏智種
,不具出世之因。如聞佛法、不過善業增長、惡業減少;不遇佛法,三惡道充滿,
人天減少耳。又對出世無漏智種之具足不具足有三乘別,具生空、法空智則為如來
性、不定性之有佛性,但具生空智則為聲聞性及緣覺性。聲聞以悟四諦而證生空,

緣覺以悟十二因緣而證生空,一則聞佛音聲而悟,一則觀察因緣變化而悟,悟門不
同,所證同在生空。不定種性法空智不強,聞二乘法心生退墮,往昔舍利弗尊者先
發大乘心,後以行菩薩道為難,退證小果。未證第七不退住菩薩,有退心。此就眾
生法辨有五乘五性之差別。就佛平等願言,如法華經說:諸佛皆為一大事因緣出世
,所謂悉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大願方便平等熏習為增上緣,眾生終必成佛,
所謂『佛種從緣起』也。故此經言依初治地辨五性差別,亦明依智證真無差別也。
』
辛二 別說
壬一 聲聞
『云何知聲聞乘無間種性?若聞說得陰界入自共相斷知時,舉身毛孔熙怡欣稅,
及樂修相智,不修緣起發悟之相,是名聲聞乘無間種性。聲聞無間見第八地,起煩惱
斷,習煩惱不斷,不度不思議變易死,度分段死,正師子吼: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不受後有,如實知。修習人無我,乃至得般涅槃覺』。

云何知眾生有聲聞種性?若彼於五陰、十八界、十二入、自共相如實能證知,
而斷諸法顛倒分別,聞佛說時,舉身皆得法喜,知樂修習,對緣起法不發悟不起修
,是名聲聞乘無間種性。悟後且無間修習,乃至得第八地──初果向曰一地,初果
曰二地,乃至得四果曰八地──阿羅漢果,能斷煩惱但不能斷無明習氣。雖已度過
分段生死,而變易生死未度也。分段、有分限、限量,形段、段落意,三界、六道
之生死曰分段。無論四生、十二類,有生必有死,在何一類或何一道,果報壽命皆
有一定限量形段,化生亦有一定時限,依報、正報亦有一定大小,升至非非想天,
縱有八萬大劫長壽,然報盡時仍然輪迴,至人、畜之分段,更明瞭矣。度分段生死
,亦即所謂三界內生死解脫;變易生死、為出世三乘有,依其所證,本可不受此死
,而由大悲願力資助,先存能受生死業種,受身上求下化,非業力所縛之業繫苦相
。若成佛時,此業識轉為清淨識,不受熏、不變矣。所作已辦,能於人、天、外道
眾中,作大吼云:生死已盡,淨行已立,不受後有。因上修人無我,果上得解脫知

見也。
壬二 各別種性
『大慧!各別無間者,我、人、眾生、壽命、長養、士夫,彼諸眾生作如是覺,
求般涅槃。復有異外道說:悉由作者,見一切性已,言此是般涅槃。作如是覺,法無
我見非分,彼無解脫。大慧!此諸聲聞乘無間外道種性,不出出覺,為轉彼惡見故,
應當修學』。
各別種性,前總標敘在第五,此乃先說者,蓋文內帶誡聲聞也。謂凡夫中之外
道,在邪定聚內,以覺知我、人、眾生、壽者、養育者、及士夫作者,為證涅槃。
長養、即養育義,外道計身心存在,必由有一個能長養者之我。有說八種、或十六
種,各各都是我差別相。作如是觀,觀到一種我相,即可涅槃;如印度尼犍子計見
我得涅槃。復有計一切法因作者有,作者、即造物主,不生不滅,只要見此主宰,
超離世外,與之合一,即成涅槃。彼皆執人我法我為涅槃,心外取物,無解脫分。  

執法我者,通於聲聞乘及外道種性,未出生死而妄作出世想。菩薩為轉彼各別惡見
故,應當修學。
壬三 緣覺
『大慧!緣覺乘無間種性者,若聞說各別緣無間,舉身毛豎,悲泣流淚。不相近
緣,所有不著,種種自身,種種神通,若離若合種種變化,聞說是時,其心隨入。若
知彼緣覺乘無間種性已,隨順為說緣覺之乘,是名緣覺乘無間種性相』。
緣覺乘無間種性,聞說趨證各別緣法,各別離散,驚喜之極,毛豎淚流。離十
二緣,不著憒鬧。更聞現種種身,種種神變,其心信受隨之而入。斯時佛子若知彼
之種性,方便為說中乘令悟。聲聞要聞法以分別,緣覺開引不須多聞。覺悟之後,
亦現神通而不說法,所以見有神通,最契其機而生悲喜,此緣覺乘無間種相。
壬四 如來
『大慧!彼如來乘無間種種,有四種:謂自性法無間種性,離自性法無間種性,

得自覺聖無間種性,外剎殊勝無間種性。大慧!若聞此四事一一說時,及說自心現身
、財、建立不思議境界時,心不驚怖者,是名如來乘無間種性相』。
親證入如來乘種性,有四種所證法;唐譯本所證法有三種,蓋合第一第二而為
一也。一、四種所證法者:即證法相三自性法──妄計自性、緣起自性、成自性──
─而能悟入。二、證法性三無自性──相無自性、生無自性、勝義無自性──而能
悟入。合之曰:親證諸法相性而悟入。三、由證得佛自覺聖智,即一切種智。四、
證了等虛空器世界無量無邊佛剎廣大之相。趨證此四及聞觀內外法一切唯心,頓入
無畏,是名如來乘無間種性相。
壬五 不定性
『大慧!不定種性者,謂說彼三種時,隨說而入,隨彼而成』。
不定性者,謂若聞三乘法,隨說生信喜證入,是名不定種性。
辛三 結顯

『大慧!此是初治地者,謂種性建立,為超入無所有地故,作是建立。彼自覺藏
者,自煩惱習淨,見法無我,得三昧樂住聲聞,當得如來最勝之身』。
所以說三乘五種性差別,乃為初發心修治者,令漸證入一切法畢竟無所有之諸
法實相地而建立耳。彼聲聞、緣覺等眾,若自覺藏識,從耽著三昧樂而起,遇佛勝
緣,見法無我,仍當發心成佛。
庚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須陀槃那果,往來及不還,逮得阿羅漢,
是等心惑亂。三乘與一乘,非乘我所說。愚夫少智慧,諸聖遠離寂。第一義法門,遠
離於二教,住於無所有,何建立三乘?諸禪、無量等、無色三摩提,受想悉寂滅,亦
無有心量』。
須陀槃那果至是等心惑亂,言二乘自初果至證四果,仍未離所知障,不了諸法
唯識,仍皆惑亂。三乘與一乘,非乘我所說者,對聲聞等說有三乘,對不定說一乘

,對無性說非乘。非乘、即各別也。為一愚夫少智慧,諸聖遠離寂者,故說三乘法
耳。至第一義法門中,無能教之佛及所教之眾生,既無能證之智,焉有所證之相?
一乘尚且不立,何況三乘?所謂『平等性中,無生佛之二體,真如界內,絕自他之
假名』也。諸禪無量等至亦無有心量者,諸禪、即四禪,無量、四無量心也。定、
無色定、無想定、滅盡定等。此等皆唯心現量而別無有也。
庚三 別辨
辛一 徵說
『大慧!彼一闡提,非一闡提,世間解脫誰轉?大慧!一闡提,有二種:一者、
捨一切善根,及於無始眾生發願;云何捨一切善根?謂謗菩薩藏,及作惡言:此非隨
順修多羅、毗尼解脫之說。捨一切善根故,不般涅槃。二者、菩薩本自願方便故,非
不般涅槃一切眾生、而般涅槃。大慧!彼般涅槃,是名不般涅槃法相,此亦到一闡提
趣』。

此徵說者,謂一闡提眾生,何為不信世間有此解脫?此無信之闡提,說有二種
:一、乃毀謗三寶不順法戒捨善根者。二、因悲憫無始眾生本願力故,如地藏菩薩
永遠在生死流轉中度眾生,眾生度盡方證菩提。於此可知,善根之捨、由於謗菩薩
藏而作惡言,更不順從經律之說,一切出世善根均皆斷絕,不得解脫。至於菩薩本
願方便,憫眾生故不取涅槃,若一眾生未入涅槃者,終不先入也。然眾生無盡,而
此類菩薩亦永不得涅槃,故入一闡提趣,是名不涅槃法相。
辛二 問答
大慧白佛言:『世尊!此中云何畢竟不般涅槃』?佛告大慧:『菩薩一闡提者,
知一切法本來般涅槃已,畢竟不般涅槃,而非捨一切善根一闡提也。大慧!捨一切善
根一闡提者,復以如來神力故,或時善根生。所以者何?謂如來不捨一切眾生故。以
是故,菩薩一闡提不般涅槃』。
大慧問此二種一闡提,何種畢竟不般涅槃?佛答以菩薩一闡提達一切法空,本

來即涅槃相,別無涅槃可得,故此菩薩畢竟不般涅槃,非捨善根之闡提也。然捨善
根之闡提,遇諸佛菩薩慈悲神力之加被,仍可熏發佛種,以佛永不捨眾生故。
己三 就五法相辨三自性
庚一 長行
辛一 直告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當善三自性。云何三自性?謂妄想自性,緣起自性,
成自性。大慧!妄想自性從相生』。
此直告三自性也。一切世出世間、有漏無漏諸法,別為五法,即經初所謂:名
、相、覺想、正智、如如也。然依其性質而歸納之,即三自性。佛不待大慧之問而
直告,以菩薩皆當善巧通達於三自性義。自性者、即諸法本自如是之理。分別有三
:一、妄想自性,即虛妄想念起計較度量執著於諸法相之謂。二、緣起自性,即仗
因托眾多緣而起,顯法無實體之謂。三、成自性,即畢竟成就不可破壞,即圓滿成

就真實性之謂。依此三性為標準,判一切法,則真實與虛妄,生滅與不生滅,分明
顯現。妄想者、虛無也,緣起、依他幻有也,成、真實也。妄想自性從相生,言妄
想自性即從五法中之相而生,即從一切緣起之法相生也。世間一切事實皆從緣起,
起即無起,執著此相為實有即妄想,離妄想之所顯即成自性。
辛二 問答
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妄想自性從相生』?佛告大慧:『緣起自性事相相,
行顯現事相相,計著有二種妄想自性,如來應供等正覺之所建立,謂名相計著相及事
相計著相。名相計著相者,謂內外法計著。事相計著相者,謂即彼如是內外自共相計
著。是名二種妄想自性相。若依若緣生,是名緣起。云何成自性?謂離名相事相妄想
,聖智所得及自覺聖智趣所行境界,是名成自性如來藏心』。
此乃大慧問妄想自性為何從相生?以下即佛答也。謂因緣所生之萬事萬法──
十法界一切依正法──各有自相,又有在生滅遷流行上所顯差別之相──無量數類

差別──於此起計著。又有二種妄計性生,乃如來之所宣示,非菩薩、二乘及凡夫
、外道所能說,即名相計著相及事相計著相是也。名及事二字何解?名者、實之賓
,蓋必有一所詮實物,然後有此能詮之名。所以此二種相,一在名上起執,一在實
上起執。以下解釋二種相之四句,依義則文句有顛倒,應讀作:『事相計著相者,
謂內外法計著;名相計著相者,謂即彼如是內外自共相計著』。蓋言計事相,即於
內根身法、外器界法上而計著。計名相,即於如是內外法上自共相而計著──離言
說為自相,有言說為共相,今非此之自共相。此中如言色、受、想、行、識為自相
,則五陰一名為共相。除意根之五根及六塵為自相,則色法亦名為共相。──計著
、即妄想自性相也。若依若緣生是名緣起者,言依種子親因從眾緣而起,即解釋緣
起自性也。云何成自性下,釋成自性也。言依緣起法上離名相事相上計著妄想,即
正智所得趨證於自覺聖智圓成聖果,名曰成自性如來藏心。聖智、通於三乘,自覺
聖智所行、言所照了之境界。此中自覺,專指佛之自覺。如來藏心者,即正智、如

如、理智一如之自覺聖智境界,不可思議者也。所以楞嚴會上文殊菩薩曰:『頂禮
如來藏無漏不思議』也。
庚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名、相、覺想,自性二相;正智、如如,
是則成相』。
名、為能詮之言,相、為所詮之法,皆依他之緣起自性。覺想、屬於妄想,因
以覺想為分別故。然長行係言妄想從相生,蓋相是緣起,如計著其名執為實有,則
名及覺想皆攝入妄計矣。正智及如如皆成自性,以經以有漏無漏法判之,正智是有
為無漏,如如是無為無漏,皆離於顛倒者也。
庚三 結成
『大慧!是名觀察五法、自性相經,自覺聖智趣所行境界,汝等諸菩薩摩訶薩,
應當修學』!

結成此正依五法而觀察三自性之法門,是佛所自覺境界;菩薩應當修學,以圓
滿無上菩提。
己四 就陰界入辨二無我
庚一 總標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善觀二種無我相,云何二種無我相?謂:人無我,及
法無我』。
隨順二無我觀,破我執、法執,解脫煩惱、所知二障。故佛於辨三自性後,復
告大慧以菩薩當善觀察人無我、法無我二相。一切有情為五陰等和合而成,剎那生
滅無有主宰以為實體,而能和合之五陰法亦復眾緣所生,故佛說但有諸法,實無有
我。以法破人我之執,破人我之二乘,又執法為有我矣。惟菩薩法執亦破,此所以
告諸菩薩當觀察也。
庚二 別顯

辛一 顯人無我
『云何人無我?謂離我我所,陰界入聚無知業愛生。眼、色等攝受,計著生識,
一切諸根,自心現器身藏,自妄想相施設顯示。如河流、如種子、如燈、如風、如雲
、剎那展轉壞,躁動如猿猴,樂不淨處如飛蠅,無厭足如風火。無始虛偽習氣因,如
汲水輪生死趣有輪,種種身色如幻術、神咒、機發像起。善彼相知,是名人無我智』。
人為陰、界、入和合聚,了得本來無我,則妄執之我及我所應離。印度數論計
受陰為我,其餘外道亦有執他陰為我,則一陰為我,餘四為我所。無明發業,愛潤
業,業成乃生根身。對塵起識,又攝受取著,又分別諸根所緣器世界,皆藏心中無
始來妄想熏習之種所現。復由六識思量計較施設名相。要知皆如流注之河,生滅之
種子,乃至如虛假變幻之機發像動,總顯剎那轉壞,虛偽無實,躁動不靜,不淨無
厭之五陰假體,無我及我所。因此世界眾生具有同等業力,故感現在同一世界身心
眾生之相,如善觀察五陰幻質及所緣之幻境悉空,是名得人無我智。

辛二 顯法無我
『云何法無我智?謂覺陰界入妄想相自性。如陰界入離我我所,陰界入積聚因業
愛繩縳,展轉相緣生,無動搖;諸法亦爾,離自共相,不實妄想相,妄想力,是凡夫
生,非聖賢也;心意識、五法、自性離故。大慧!菩薩摩訶薩當善分別一切法無我。
善法無我菩薩摩訶薩,不久當得初地菩薩無所有觀地相,觀察開覺歡喜,次第漸進,
超九地相,得法雲地。於彼建立無量寶莊嚴大寶蓮華王像,大寶宮殿,幻自性境界修
習生,於彼而坐,同一像類諸最勝子眷屬圍繞。從一切佛剎來佛手灌頂,如轉輪聖王
太子灌頂,超佛子地,到自覺聖智法趣,當得如來自在法身,見法無我故。是名法無
我相』。
此繼顯法無我。謂陰、界、入、一一法各別法相,皆妄想所現之相耳;如能離
假我及我所見所積聚之──業愛如繩──縳,則行陰之虛妄展轉假合,無造作主宰
發動之者也。由此知諸法自相及共相,皆虛妄相,由妄想成。是故凡夫分別,聖賢

不然。如是漸次觀察,漸離諸識、五法、三自性等分別,得無分別真智,即為法無
我智,亦曰佛性。如此能善修習法無我觀,證入平等智之初地菩薩,知一切法畢竟
無得,能所之相悉皆寂滅,正楞嚴觀音所謂『寂滅現前』也。於是開覺歡喜,漸次
上升至究竟地,到法雲之後心,知將成佛,現大莊嚴寶蓮宮殿,於百萬億佛剎中,
現幻性境界所成就之佛子圍繞,一切佛皆以五智水來灌其頂,超佛子地證自覺智,
圓滿法身,是名法無我相。
庚三 結勸
『汝等諸菩薩摩訶薩應當修學』! 結勸大眾應當修學,直到成佛』。

戊四 建立誹謗門
己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建立誹謗相,唯願說之!令我及諸菩

薩摩訶薩離建立、誹謗二邊惡見,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覺已,離常建立,斷誹
謗見,不謗正法』。
非有計有曰建立執,亦曰增益執;非無計無曰誹謗執,亦曰損減執。二邊破則
中道顯,佛子所應當觀察也。得大菩提,離二邊見,通中道相,自覺覺他,不謗正
法。
己二 答
庚一 正答
辛一 頌說
爾時、世尊受大慧菩薩請已,而說偈言:『建立及誹謗,無有彼心量,身、受用
、建立,及心不能知。愚癡無智慧,建立及誹謗』。
佛受大慧之請而先以偈答。建立計常,誹謗計斷,兩皆唯心。不了唯心,乃至
根、身、器界亦不知其離心外了不可得,愚癡無慧,乃有二邊。

辛二 直說
壬一 總示
爾時、世尊於此偈義,復重顯示,告大慧言:『有四種非有有建立。云何為四?
謂非有相建立,非有見建立,非有因建立,非有性建立;是名四種建立。又誹謗者,
謂於彼所立無所得,觀察非分而起誹謗。是名建立、誹謗相』。
前來偈答文略,佛於是重顯偈義。謂彼以四種非有建立為有,無而計有,違於
諸法實相。四種者:非有相建立相,非有見建立見,非有因建立因,非有性建立性
也。復次、依彼所建立法上,展轉分別觀察無所得,遂疑正法亦無所得,即於非無
上而又計無;對前四種建立執相,立四誹謗。
壬二 別解
癸一 非有相
『復次、大慧!云何非有相建立相?謂陰界入非有自共相而起計著:此如是,此

不異,是名非有相建立相。此非有相建立妄想,無始虛偽過種種習氣計著生』。
此解非有相。謂陰、界、入、本非有自、共相,而彼計著此自相如是,此共相
不異此,所以妄在非有相上以建立相。此種妄計,皆由無始來虛妄過患種種習氣所
生。
癸二 非有見
『大慧!非有見建立相者,若彼如是陰界入,我、人、眾生、壽命、長養、士夫
見建立,是名非有見建立相』。
此繼解非有見。謂彼執陰、界、入、假我,計我、人、眾生、壽命、長養、士
夫、作者、而建立種種妄見。前非有相之相、指所見之法;此見、指能見之我。妄
起種種我見,故曰非有見而建立見。
癸三 非有因
『大慧!非有因建立相者,謂初識無因生,後不實如幻,本不生眼、色、明、界

、念、前生,生已實已還壞,是名非有因建立相』。
此解非有因。謂彼初識從因生現,從現生種,計最初一念生,一念未生之前,
則本不生。遂妄計於阿賴耶之外,另有一常住不壞之因,然後有眼、色、明、界等
為緣。然生已實在有,有後仍歸滅,此乃於非有因處而建立之異因相。
癸四 非有性
『大慧!非有性建立相者,謂虛空、滅、般涅槃、非作、計著性建立。此離性非
性,一切法如兔馬等角,如垂髮現,離有非有,是名非有性建立相』。
此解非有性。謂小乘計三種無為為實有,此三無為、雖不似外道所計作者之過
患,然不應執為實法。蓋此三法離有無故,如兔馬等但有名故,如垂髮輪現故。兔
馬等角實在無,故離有性,垂髮輪如幻有,故離非有性,所以名彼為非有性建立性
之相。
壬三 結成

『建立及誹謗,愚夫妄想,不善觀察自心現量,非聖賢也。是故離建立誹謗惡見
,應當修學!』
建立、誹謗,計有、計無,皆愚夫之妄想,非聖賢之現量。以不了唯心故,故
有建立及誹謗兩惡見。應遠離,應修學。
庚二 勸告
辛一 長行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善知心意意識,五法,自性,二無我相,趣究竟,為
安眾生故,作種種類像。如妄想自性處依於緣起,譬如眾色如意寶珠。普現一切諸佛
剎土,一切如來大眾集會,悉於其中聽受佛法,所謂一切法如幻、如夢、光影、水月
,於一切法離生滅、斷常,及離聲聞、緣覺之法,得百千三昧,乃至百千億那由他三
昧。得三昧已,遊諸佛剎,供養諸佛,生諸天宮,宣揚三寶。示現佛身,聲聞、菩薩
大眾圍繞,以自心現量度脫眾生,分別演說外性無性,悉令遠離有無等見』。

此佛於問答後加以勸告。謂菩薩善證八識、五法、三自性、二無我相、種種聖
智,然為安樂眾生,仍示現種種類像,如依緣起而起妄計,如眾色珠之互映。普現
諸佛剎與大眾同受法樂,觀一切法如夢、幻、光影、及水月之不實。於一切法離生
滅斷常及二乘之小果,得無量數三昧,禮佛供佛,宣揚佛化而現佛身,以唯心法度
脫無數聖凡等眾,演說外道境界,悉令眾生遠離種種惡見。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心量世間,佛子觀察,種類之身,離所作
行,得力、神通,自在成就』。
此言佛子觀察世間,隨類現身,唯是自心現量,道力成就,神通無礙。然而雖
作、無有能作所作,雖行、無有能行所行。

戊五 空無生性門
己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請佛言:『惟願世尊為我等說一切法空、無生、無二、
離自性相。我等及餘諸菩薩眾,覺悟是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已,離有無妄想,
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諦聽!諦聽!善思
念之!今當為汝廣分別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一切法不離此經所說五法、自性等眾妙法明門,故六百卷十六會般若所明,不
出此空無生性門。一切大乘,離空無生義即非大乘。所以小乘根據三法印,大乘唯
一實相印。即由此空等四法門盪無所得,然後正智現前,通達諸法實相,此乃一切
大乘部之通量。此所以大慧菩薩代表此會大眾及十方未來世界諸大菩薩而為啟請,
冀覺悟於佛說一切法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不復有所懷疑,遠離分別妄想,
頓得無分別摩訶般若,乘大白牛車,遍修萬行,無所行而行,圓滿無上菩提也。
佛因垂許而誡教。蓋開示大乘佛法通量,須善思諦聽,方得不失。故大慧答:
願受教誡。

己二 答說
庚一 長行
辛一 總標
佛告大慧:『空、空者即是妄想自性處。大慧!妄想自性號著者,說空、無生、
無二、離自性相』。
此總標空義也。佛說空者,空其本空,並非背法本相說空,亦非滅有為空,特
為一向執有之眾生,說破其所執之有本空耳。眾生在妄計自性上,執種種相,起種
種分別見。然彼所執之實,全即是空。在彼所執著之一切法,確如龜毛、兔角,但
有名言,毫無實體。倘不為之說空,將何以離其妄而引生其無分別智與實相相應耶
?故說空不足,更說無生、無二、離自性相。無生者,依他如幻,生即無生,非撥
無因果。無二者,離能所,絕對待,明中道圓成實。離自性者,通於前三,謂皆無
自性相也。

辛二 別說
壬一 空
『大慧!彼略說七種空:謂相空、性自性空、行空、無行空、一切法離言說空、
第一義聖智大空、彼彼空。云何相空?謂一切性自共相空,觀展轉積聚故,分別無性
自共相不生,自、他、俱性無性故相不住,是故說一切性相空,是名相空。云何性自
性空?謂自己性自性不生,是名一切法性自性空,是故說性自性空。云何行空?謂陰
離我我所,因所成,所作業方便生,是名行空。大慧!即此如是行空,展轉緣起自性
無性,是名無行空。云何一切法離言說空?謂妄想自性無言說,故一切法離言說,是
名一切法離言說空。云何一切法第一義聖智大空?謂得自覺聖智,一切見過習氣空,
是名一切法第一義聖智大空。云何彼彼空?謂於彼無彼空,是名彼彼空。大慧!譬如
鹿子母舍,無象、馬、牛、羊等,非無比丘眾而說彼空;非舍舍性空,亦非比丘比丘
性空,非餘處無象馬,是名一切法自相彼於彼無彼,是名彼彼空,是名七種空。彼彼

空者,是空最麤,汝當遠離』!
大慧彼略說七種空至彼彼空,總標後出七空名也。空為大乘通量,本無數量,
今說為七。云何相空下,分別解空。云何相空至是名相空者,明相空也。相、即一
一法上所具之相,眾生於相上分別立名字,再於名上而詮義相,故其自共之相,由
展轉積聚互相對待而有耳,僅第六識所分別了知之意義,此意義與實體全不相關,
所以意義皆非法體。如吾人呼火字,口既不煖亦不燃燒,可見不得火之體用。自相
之法既無,共相之義更無,猶之龜毛本無所有,毛上之差別更妄之又妄。相不住者
,言相不能存在,所以名曰相空。大乘須知相空,不同小乘僅知性空,故首顯之。
云何性自性空至是故說性自性空者,明性空也。相是諸法能詮名上所詮義相,
而諸法即其自性也。意言:所分別一一法都無有自體性可得,三界依正一切法皆假
名言所安立,皆意識上所自變之相分,尚非阿賴耶上從因緣所生之相分。解佛所說
法並不得證實,但為空卻意識上虛妄分別耳,是故說性自性空。

云何行空至是名行空者,明行空也。行者、遷流造作意,剎那不停,纔生即滅
,隨滅又生。說陰不說界入者,行指五陰所攝九十四種有為法,不同界入攝無為也
,故曰行空。方便者,助緣之意。
大慧即此如是行空至是名無行空者,明無行空也。對行之有為法,說無為法即
是無行,即無遷流造作意。因有為法空曰無為法,並非另有一無為法,故曰自性無
性。有為行既空,故無行亦空。云何一切法離言說空至是名一切法離言說空者,明
一切法離言說空也。言說有二:曰顯義言說,通常語言文字之義;曰顯境言說,乃
心心所了別種種境界。所謂言語能顯義,了別能顯境。一切法離言說別無可得,故
名曰一切法離言說空。
云何一切法第一義聖智大空至是名一切法第一義聖智大空者,第一義離分別,
不思議聖智、即是自覺聖智。所有種種有漏法,皆無始妄見過患習氣,聖智現前畢
竟皆空。從金剛道入解脫道,一剎那間大圓鏡智與第八識相應,轉為清淨菴摩羅,

則無始微細習氣悉空,是名聖智大空。
云何彼彼空至汝當遠離者,此明彼彼空也。彼彼者,彼此相無之意;言彼中無
此,此中無彼也。例如牛欄中無馬,馬中亦無牛,故彼彼空,亦曰彼此空。鹿子母
之精舍,無象、馬、牛、羊耳,非無比丘,亦非無精舍,故不可說比丘及精舍亦無
。復次、亦非餘處無象、馬、牛、羊,在一切法自相,彼此皆空。彼於彼無彼者,
前彼字指一切法,中彼字指精舍,後彼字指象、馬、牛、羊,言一切法於精舍中,
無象、馬、牛、羊也,故名彼彼空。此彼彼空乃凡外麤俗之空相,故誡遠離,以顯
前六種空菩薩應當修學。可見凡夫所執之空,乃除去而無之曰空,是頑空耳。前一
至五空,乃菩薩於因中修,第六空、果上大智現前果所顯。
壬二 解無生
『大慧!不自生,非不生,除住三昧,是名無生』。
眾緣所起無自體,當未生時,尚無此物,自字不能成立。乃至眾緣和合,仍唯

眾緣,不能有自也。不自、則不他,亦不共,然非不生。此中所明,但有緣而無法
,所以生即不生,除住滅想定時、即緣生是無生。小乘無生,不過入滅定耳。般若
所明無生,不取定中無生,諸緣生法當體即無生也。
壬三 離自性
『離自性即是無生,離自性剎那相續流注及異性,現一切性離自性,是故一切性
離自性』。
此從緣生無性之生無自性性,明離自性。緣起法上之生,無自性性,蓋緣起法
剎那生滅,變異無定。隨見此法即非此法,絕無定相可取,即相無自性性。取之全
唯妄計,相本無故,離相無相之成自性亦不可得,曰勝義無自性。於此三性,皆明
三無性矣,故一切性離自性。
壬四 無二
『云何無二?謂一切法,如陰熱、如長短、如黑白。大慧!一切法無二,非於涅

槃彼生死,非於生死彼涅槃;異相因有性故,是名無二。如涅槃、生死,一切法亦如
是』。
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一切相對法,皆是二。一一法皆有即無有,一既不有,
於二何成?以相違相為因,說有此法,是則無相違相也。如言生死涅槃,似相違矣
,然生死外無涅槃,涅槃外無生死,一切法皆如是觀,是名無二。
辛三 結示
『是故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應當修學』!
結示空無生等相,皆應修學。
庚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我常說空法,遠離於斷常,生死如幻夢,
而彼業不壞。虛空及涅槃,滅二亦如是。愚夫作妄想,諸聖離有無』。
佛法明二空智相,非凡外之計斷計常,即生死離生死,是名生即無生,離常見

。雖生死如幻、如夢而業報不壞,是無生而生,離斷見。對有為說三種無為,有為
尚不可得,離有為之無為更不可得,二俱不可得矣。故曰:愚夫妄想,執有執無,
諸聖觀一切法無二,早離有無之見。
己三 別示
爾時、世尊復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大慧!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普入
諸佛一切修多羅,凡所有經悉說此義。諸修多羅悉隨眾生希望心故,為分別說顯示其
義,而非真實在於言說。如鹿渴想,誑惑群鹿,鹿於彼相計著水性,而彼無水。如是
一切修多羅所說諸法,為令愚夫發歡喜故,非實聖智在於言說。是故當依於義,莫著
言說』。
此別示之語,亦即結上而教誡也。謂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諸法,非但此
經顯示,亦為十方三世諸佛所說大乘契經通量。佛說皆隨眾生願欲,以細分別去粗
分別,以正分別斷邪分別,但假言說以顯真義。譬之陽燄,誘彼渴鹿,實無水相、

莫執為水。佛法令眾生即法遣分別,亦復如是。真實聖智非在言說,所謂以楔出楔
,以說通宗,是故當依義不依文。

戊六 如來藏心門
己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世尊修多羅說:如來藏自性清淨,轉三
十二相入於一切眾生身中。如大價寶垢衣所纏,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亦復如是,而陰
、界、入垢衣所纏,貪欲、恚、癡不實妄想塵勞所污。一切諸佛之所演說,云何世尊
同外道說我,言有如來藏耶?世尊!外道亦說有常作者,離於求那,周遍不滅。世尊
!彼說有我』。
如來藏心,是破執顯性最後之一門。了達唯識現,即一切法非一切相,既無可
執之相,亦無能取之執。若執唯識,亦同法執,故以破為顯,執之破處即性之顯處
。性者、諸法真實相之謂,本來恆常普遍如是,因妄想故,致不能顯而成妄想相,

離妄想即成自性矣。所以前明正智、如如是成自性亦即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依前
種種所破而顯,即顯此心。故大慧復疑問:凡諸佛修多羅均說空、無生、無二、離
自性之義性雖明,而諸修多羅中又說如來藏自性清淨,具足三十二相,即在眾生五
陰聚中;如如意珠藏垢衣內,以喻如來之藏雖為陰、界、入及根本煩惱、隨煩惱乃
至種種塵勞垢污之所纏覆,清淨德相仍然常住不變。雖現業繫苦相,而苦即法身,
以內有大價寶也。眾生不知自有,如乞人■竮辛苦,向外妄求,正如棄大海而執一
漚耳。然外道亦計於受用身資有一作者之實我,體實遍常,不生不滅,彼之實我,
豈不與佛說五陰聚中有一不滅之如來藏名異義同耶?大慧菩薩為悲愍後來眾生故,
恐發生此種學佛法而執我之外道,使起正智而離邪執,庶令如來藏教無過,所以詳
為請問。
如來藏義,可作數種解釋:一、作如來即藏釋,此持業釋。藏、有含藏統攝義
,言如來即統攝一切佛果無量功德。二、作如來之藏釋,此依主釋。謂如來所證之

清淨法界,為如來四智菩提藏,藏讀去聲,庫藏之藏。此二、前者唯在如來,後者
通於菩薩。三、作如來在覆藏中釋。如來、指佛果上一切無漏無為法,藏、指覆於
眾生有漏心中,此通於九法界。四、作眾生自性清淨心,即如來本因而隱藏未顯釋
。謂眾生位具有佛性,但隱而未顯耳。
離於求那者,謂勝論講六句義,即一、實句,梵語陀羅標,實質、物體之義。
二、德句,梵語求那,德性義。三、業句,梵語羯磨,業用義。四、大有句。五、
同異句。六、和合句。四、五、六句,統指一切法。前三各別,如言人身各有德性
及有作用。我屬實句所攝,異於德句,故離於求那也。
己二 答
庚一 長
辛一 斷無我畏故說
佛告大慧:『我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大慧!有時說空、無相、無願、

如、實際、法性、法身、涅槃、離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如是等句
說如來藏已,如來應供等正覺為斷愚夫畏無我句,故說離妄想無所有境界如來藏門。
佛法所明如來藏,與外道所計神我實我,全然不同。夫如來藏,乃佛智自證之
第一義心,離言絕思,有時或說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或說如、實際、法
性等,乃至於自性涅槃等句,其實、皆說如來藏,詮異旨同,機感各別。凡夫愚癡
,終日在此清淨平等真如性中,而分別不到,攀緣不及,聞無我句為斷滅而妄生怖
畏,佛以慈悲方便令除怖畏,不得不說此無所有而有之境界,令漸通達如來之所證
也。
辛二 方便善巧故說
『大慧!未來現在菩薩摩訶薩,不應作我見計著。譬如陶家,於一泥聚,以人工
、水、木、輪繩方便,作種種器。如來亦復如是,於法無我離一切妄想相,以種種智
慧善巧方便,或說如來藏,或說無我。以是因緣故,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是

名說如來藏』。
所以誡大慧及未來現在諸菩薩,對於如來藏法門,皆不應以我見計著也。如陶
工以聚泥及種種器具為方便因緣,成種種器。佛亦如是,依於種種方便悉檀因緣,
應種種機,立種種名,或曰如來藏,或曰無我,乃至其他一切名義,無非破其妄執
令生正智之方便耳。非同外道所說之我,在心外另有一如來藏矣。
辛三 令離我見故說
『開引計我諸外道故,說如來藏,令離不實我見妄想,入三解脫門境界,希望疾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作如是說如來之藏。若不如是,則同外
道。是故大慧!為離外道見故,當依無我如來之藏』。
蓋佛說如來藏,不但非用執我,且正為開引執我執法之外道,令其離於我見妄
想。須知佛所說法,皆是離分別所證真如。如欲證此真如如來藏,必離人法我之分
別;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乃得無上菩提。是故唯佛所說無訛,否則、執我

同於外道。欲離外道我見,當知此人無我、法無我所顯之如來藏也。
庚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人、相續、陰,緣與微塵,勝、自在、作
,心量妄想』。
人、指人我,相續、指壽者相,陰、指五陰,緣、謂有異因緣。微塵、勝、自
在、作等,皆指外道所執。種種皆所執之我。法我,離二執即得二無我智。至此
、破執已破究竟,顯性已顯究竟,於唯識境亦彰究竟。


丙二 辨唯識行
丁一 總明四行
戊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觀未來眾生,復請世尊:『惟願為說修行無間,如諸菩
薩摩訶薩修行者大方便』!
前來八門,皆彰唯識境,即觀一切法相性也。所觀境彰,須繼起能觀行。蓋佛
法非比世間法,隨文解義,便謂已畢研究之事。比如盲人不知顯色,眼未開時,須
除其病;所以於唯識境要得親證,必須起行,即是修唯識觀。前所彰之境皆唯識,
今所辨行亦皆唯識。此唯識觀,未歷三賢位之菩薩,如不起修不相應也。此所明之

四行,諸菩薩位所應修習,大慧菩薩本已能修諸行,了達諸法唯心性相。為未來大
心眾生頓悟修行,趨無上果,故請佛說大修行所具足之方便法門,免令未證謂證,
未得為得,或耽住禪樂,或招感邪魔,或起法愛,或求神通,此大慧菩薩之悲願也
。方、方法、便、利便,以利便方法應用適宜,使理易於明,行易於成,謂之方便
。於自利有善巧方便,而利他亦有善巧方便。方便、亦可作一種預備功夫解。總而
言之,無論作何事業,無方便不能通達耳。
戊二 答
己一 總標
佛告大慧:『菩薩摩訶薩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云何為四?謂善分別自心
現,觀外性非性,離生住滅見,得自覺聖智善樂,是名菩薩摩訶薩成就四法得修行者
大方便』。
方便之法,修四種觀,依此而行,能得成就。

己二 別示
庚一 正說
辛一 善自心現
『云何菩薩摩訶薩善分別自心現?謂如是觀三界唯心分齊,離我我所,無動搖,
離去來,無始虛偽習氣所熏,三界種種色行繫縛,身、財、建立妄想隨入現,是名菩
薩摩訶薩善分別自心現』。
此初辨善分別自心現也。謂善能觀察三界一切法皆唯心所現而有限量,無論內
外諸法乃至萬緣,皆是心及心所分別所現,於是離我我所,無主宰故,三界生死亦
無去來。知根、身、器界皆無始虛妄分別習氣現為業報,前六識托為本質隨起妄想
相,乃至獲得聖果,亦皆唯心。具足唯心觀,即一切修行法之總持。識得唯心,魔
外絕跡,與佛菩薩無以異矣。
辛二 外性非性

『云何菩薩摩訶薩善觀外性非性?謂燄、夢等一切性,無使虛偽妄想習因,觀一
切性自性。菩薩摩訶薩作如是善觀外性非性,是名菩薩摩訶薩善觀外性非性』。
此辨善觀外性非性也。謂善能觀察一切法皆唯識所緣起,心外無有自體,猶如
陽燄、夢、幻,分別執為實我實法,即為凡夫外道,乃無始虛妄習氣為因之所現行
。二乘能證一分生空,菩薩登地雖證二空,尚有不覺,纔起即滅而不相續,當下銷
融。然非無唯識所變緣之法,但無妄計心外之境,以心外實無法可分別也。前第一
、第二,可合名曰唯識無境觀,通於大乘因果位修。
辛三 辨善離生住滅見
『云何菩薩摩訶薩善離生住滅見?謂如幻、夢一切性,自、他、俱性不生,隨入
自心分齊,故見外性非性。見識不生及緣不積聚,見妄想緣生於三界,內外一切法不
可得。見離自性,生見悉滅,知如幻等諸法自性,得無生法忍。得無生法忍已,離生
住滅見,是名菩薩摩訶薩善分別離生住滅見』。

此辨善離生住滅見也。謂善能觀察三界一切有漏法無自性,如幻 如夢,生即
不生,亦無自、他、共生,但隨識心分別而現,心外實無有法可得。前謂諸法皆唯
是識,但有眾緣而無諸法,乃至觀察唯識所變現一切法,即無識上一切法,眾緣所
起內外法,即無眾緣所起內外法,不見有法生,亦不見有法滅。夫知一切法畢竟如
幻,無生而生,則決定能印可生即無生,得無生法忍,離於生住滅見矣。
辛四 得自覺聖智
『云何菩薩摩訶薩得自覺聖智善樂?謂得無生法忍,住第八菩薩地,得離心意意
識、五法、自性、二無我相,得意生身』』。
此辨得自覺聖智善樂也。謂得無生法忍之菩薩第八地,所有一切有漏法皆不現
,無功用修第一義無相觀,念念趣入佛智。蓋前觀離有漏,此觀得無漏也。前雖云
得無生法忍,二乘不過轉得第六妙觀察智之生空一部份,菩薩得二空智,八地常得
現前,升至十地等覺。入佛始具四智,即是離過絕非無漏不思議智,離心意意識等

差別,真如平等,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所以八地以上,能得六七二識所起之意生
身。
以上四種觀,前二平等安住,通觀有無漏界,第三觀離有漏而入無漏,第四成
就無漏。然皆唯心,不過轉第三觀上之有漏法為第四之無漏法耳。若不依一、二之
唯識無境觀,則三、四之有漏觀無漏觀、亦不易悉離虛妄而速得圓滿也。
庚二 推問
辛一 問
『世尊!意生身者,何因緣』?
因佛說意生身,乃推問何理而有斯名?
辛二 解答
佛告大慧:『意生身者,譬如意去迅疾無礙,故名意生。譬如意去石壁無礙,於
彼異方無量由延,因先所見憶念不忘,自心流注不絕,於身無障礙生。大慧!如是意

生身,得一時俱。菩薩摩訶薩意生身,如幻三昧、力、自在、神通,妙相莊嚴聖種類
身一時俱生,猶如意生,無有障礙。隨所憶念本願境界,為成就眾生,得自覺聖智善 
樂』。
意生身,正是妙觀察智、平等性智所起者。意念無礙,念所憶處,當念即現,
憶所經境,無能遮障,無問遠近;向所睹者,由憶而現,念念相續,無能為阻。故
意生身亦同時能現無量身,神通自在,妙相莊嚴,隨廣大本願入無量世界,所以不
住空寂,成就眾生。
庚三 合說
『如是菩薩摩訶薩得無生法忍,住第八菩薩地,轉捨心意意識、五法、自性、二
無我相身,及得意生身,得自覺聖智善樂。
得無生法忍菩薩,證第一義空,得無功用無分別智,不住寂滅,亦非不住寂滅
,乃至入如來地,盡得聖智善樂。

己三 結成
『是名菩薩摩訶薩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當如是學』!
結前成就此四大方便法,為大修行人所當修學也。

丁二 明三位
戊一 資糧位──諸法因緣門
己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請世尊:『惟願為說一切諸法緣因之相 以覺緣因相故
,我及諸菩薩離一切性有無妄見,無妄想見漸次、俱生』。
資糧者,謂修習六度萬行之福智,為入地之資糧,乃以修一切法唯識因緣觀為
綱也。觀因緣相,雖與二乘略同,而唯識觀不與之共。以覺知因緣相故,離有無妄
見,妄見離、即無分別智。在資糧位菩薩,能伏治分別而未能斷除,故大慧代請問
也。

己二 答 
庚一 長行
辛一 示因緣相
壬一 緣
佛告大慧:『一切法二種緣相,謂外及內。外緣者,謂泥團、柱、輪、繩、水、
木、人工、諸方便緣,有瓶生。如泥瓶,縷疊、草席、種芽、酪酥等方便緣生,亦復
如是,是名外緣前後轉生。云何內緣?謂無明、愛、業等法,得緣名;從彼生陰、界
、入法,得緣所起名。彼無差別,而愚夫妄想,是名內緣法』。
外緣者,無情法,不為阿賴耶執受為自體者是。內緣者,有情法,為阿賴耶執
受為自體者是。凡一法成就,皆不離乎方便緣。瓶本非瓶,以泥團及柱、輪、繩、
水、木、人工諸緣和合而生,餘物亦然。雖諸物前後展轉而似現心外,然實不離自
心,以眾生一向認為外而名外緣。至內緣十二緣起者,無明、業、愛、取、有、為

能起,餘七為所起。實皆唯識,而愚夫妄計有差別。
壬二 因
『大慧!彼因者,有六種:謂當有因、相續因、相因、作因、顯示因、待因。當
有因者,作因已,內外法生。相續因者,作攀緣已,內外法生陰種子等。相因者,作
無間相相續生。作因者,作增上事,如轉輪王。顯示因者,妄想事生已,相現作所作
,如燈照色等。待因者,滅時作相續斷,不妄想性生』。
此言因者,與前說緣,亦無二事,就觀察點不同,別為因耳。當有因者,謂無
明所發、愛所潤等業種因成就,當來有果。相屬因者,所現境界屬於能現之心,而
攀緣後熏成種子,為相屬因。相因者,前心滅後,後心剎那續生,不能同時,無間
相續。作因者,作增上緣,言其有勢力,喻如轉輪王。顯示因者,為能顯示於境,
通於心心所及名字言說,能見見分了於所緣相分;如燈之照現形色等,無顯示因不
能明了。待因者,待世間萬物滅時作無想,所謂觀有計無等想。

辛二 揀因緣計
『大慧!彼自妄想相愚夫,不漸次生,不俱生。所以者何?若復俱生者,作所作
無分別,不得因相故。若漸次生者,不得相我故,漸次生不生;如不生子,無父名。
大慧!漸次生相續方便,不然,但妄想耳。因、攀緣、次第、增上緣等,生所生故。
大慧!漸次生不生,妄想自性計著相故。漸次、俱不生,自心現受用故,自相、共相
外性非性。大慧!漸次、俱不生,除自心現,不覺妄想故相生。是故因緣作事方便相
,當離漸次、俱見』。
此揀因緣計也。謂因緣法非漸生、非俱生。計俱生者,則因果相不能成立,能
作之因、所作之果、不能分別。漸生者,果尚未生,因何由而名?如父因有子而為
父,無子之先,未得父名也。故無一定生因可得,唯是因緣、所緣緣等四緣,無有
能生所生之法,所以漸次生亦不生。俱、漸二皆妄計,無實因緣則亦無自共相,是
故唯識諸法,生即無生。此乃大乘所修觀行,非小乘及凡夫外道所知矣。

庚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一切都無生,亦無因緣滅,於彼生滅中,
而起因緣想。非遮滅復生,相續因緣起,唯為斷凡愚,癡惑妄想緣。有無緣起法,是
悉無有生,習氣所迷轉,從是三有現。真實無生緣,亦復無有滅,觀一切有為,猶如
虛空華。攝受及所攝,捨離惑亂見,非已生、當生,亦復無因緣。一切無所有,斯皆
是言說』。
一切法無生滅者,因緣所成壞之生滅,即無生滅。然非撥有取無有,故緣起之
因果宛然,隨凡愚之癡妄而斷其執,說為不生滅耳。三有境界,皆無始分別習氣之
所現,有無悉不可得,就世諦說,施設何礙?凡夫不明真實義理,惑亂於一切有為
生滅之法,猶如翳目而觀空華,悉皆當體無有。但須除目翳,不用撥空華,以目病
除則空本無華故。故須以離分別正見離諸妄想,則能攝、所攝一切皆是唯識耳。
戊二 加行位──觀言說妄相門

己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言說妄想相心經!世尊!我
及餘菩薩摩訶薩,若善知言說妄想相心經,則能通達言說、所說二種義,疾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以言說、所說二種趣,淨一切眾生』。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
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此修意言唯識觀也。前文曾明觀一切法唯識即依他起,但有漏依他從遍計執而
起。無始來遍計習氣,實即言說妄想,必如何可轉有漏為無漏?須在緣起自性上,
遣除諸言說妄想習氣,方可泯一切相,證真實性,此乃為大乘加行位菩薩所修之意
言唯識觀,亦即遣除言說妄想習氣,所以大慧代表眾菩薩請佛說此言說妄想相心法
門。蓋心能積聚諸名言習氣,而起諸言語分別相,所以觀照根源,以通達能詮之名
言及所詮之法相,遣除二執無始妄習,乃證無分別智,起後得智,直趨無上菩提。
此已入資糧位菩薩,由加功行持而入於通達位也。

己二 解說
庚一 長行
辛一 正答所問
佛告大慧:『有四種言說妄想相:謂相言說、夢言說、過妄想計著言說、無始妄
想言說。相言說者,從自妄想色相計著生。夢言說者,先所經境界,隨憶念生,從覺
已境界無性生。過妄想計著言說者,先怨所作業,隨憶念生。無始妄想言說者,無始
虛偽計著過,自種習氣生。是名四種言說妄想相』。
言說依於妄想,妄想亦依言說。一有能詮之名,即有所詮之相,名相不離,唯
第六識之所了別,他識並皆無此作用。所以在加行位之煖、頂位菩薩,必須修四尋
思觀:即一、觀察一切法名言,但是名言而無實事。二、觀察一切法之事實。但是
事實,離於名言。三、觀察一切法自性,但是自性,離於其餘。四、觀察一切法差
別,但是差別,亦離其餘。如是專心致志,尋求探討,思此四法確確分明,由頂位

進入忍位,得四如實智。由下忍而中忍、而上忍、而世第一位、而通達位、而修習
位;此則略表加行位進修之經過耳。今明一切名句言說之妄想分別相不出四種:一
、相言說,謂不了達從自心分別所現之色相,而分別生種種言說。二、夢言說,謂
從前所經歷之事,至今覺醒,渾如一夢,如遽伯玉五十年而知以前四十九年之非。
蓋以前四十九年事,皆作夢境觀,但覺後仍復憶念此不實無性之境,所以老人每每
喜談故事,其實、過去之事已全無矣。三、過妄想計著言說,謂過去時所有冤讎罪
業,憶念懊悔而發種種言說。四、無始妄想言說,謂無始來種種虛妄分別習氣種子
熏習而生種種言說。此第四是總相,前三種皆不出此無始妄習所生起。
辛二 問答言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以此義,勸請世尊:『惟願更說言說妄想所現境界。世
尊!何處、何故、云何、何因眾生妄想言說生』?佛告大慧:『頭、胸、喉、鼻、脣
、舌、齗、齒、和合出音聲』。

大慧問言說妄想所現之言說,何處、何故、如何而生。佛答謂:由面部、身部、
內外關節、及音聲上之高低屈曲差別,而發生為一種可記別意義之符號,即諸語言
。此明言說之生。
辛三 問答言想
大慧白佛言:『世尊!言說、妄想,為異、為不異』?佛告大慧:『言說、妄想
,非異、非不異。所以者何?謂彼因生相故。大慧!若言說妄想異者,妄想不應是因
。若不異者,語不顯義,而有顯示。是故非異非不異』。
又問言說與妄想異不異,蓋欲明其關係也。佛答謂:非異非不異。蓋言說以妄
想為因而生,故非異。但妄想不顯義,而言說能顯義,故非不異。
辛四 問答言義
大慧復白佛言:『世尊!為言說即是第一義,為所說者是第一義』?佛告大慧:
『非言說是第一義,亦非所說是第一義。所以者何?謂第一義聖樂,言說所入是第一

義,非言說是第一義。第一義者,聖智自覺所得,非言說妄想覺境界,是故言說、妄
想不顯示第一義。言說者,生滅動搖展轉因緣起,若展轉因緣起者,彼不顯示第一義
。大慧!自、他相無性故,言說相不顯示第一義。復次、大慧!隨入自心現量,故種
種相外性非性,言說、妄想不顯示第一義。是故大慧!當離言說諸妄想相』。
又問言說與第一義之關係,能說之語言文字為第一義?抑所說之法相義理為第
一義?第一義者,即諸法實相也。佛答謂:兩皆非是。惟聖智所自證覺之樂境,假
言說遣去妄分別,引無分別智證之者,是第一義。如以指指月,離去能指之指,及
所指之處所,真月方得。非言說妄想境界所及;言說假詮,妄想假智,但能得諸法
之共相,不得諸法之真實相。退而言之,言說、妄想,非但不能通達聖境,即世間
切法自相,亦不能證。如說火時,言說上、文字上、均不能得火之相性,況言說
文字乃是生滅法,動搖無常,眾緣展轉生起,故不顯示第一義也。第一義心中無自
相、他相、都無自體,所以妄計心外現種種相,心外毫無所有。外性非性,即外法

無有義。是故第一義離於言說妄想相。
庚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諸性無自性,亦復無言說,甚深空空義,
愚夫不能了。一切性自性,言說法如影,自覺聖智子,實際我所說』。
諸法無自性,非言說所能安立。甚深畢竟空之義,乃無分別智所顯。二乘及凡
夫、外道,皆不能了知,所以恆流轉於三界生死及變易生死之中,不了達一切法意
識上所現法塵影子,一切法皆假名言說。然佛對愚夫只得說此相似法,否則無由引
導。若為得自覺聖智之佛子,已證離妄無分別境,方開示離言實際也。
戊三 修習位─觀遠離四句門
己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離一、異、俱、不俱、有、
無,非有非無,常、無常,一切外道所不行,自覺聖智所行。離妄想自相、共相,入

於第一真實之義。諸地相續漸次,上上增進清淨之相,隨入如來地相,無開發本願,
譬如眾色摩尼境界,無邊相行,自心現趣部分之相一切諸法。我及餘菩薩摩訶薩離如
是等妄想自性,自共相見,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令一切眾生一切安樂具足充滿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能問我如是之義,多所安樂、多所饒益,哀愍一切
諸天世人』。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大慧白佛
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修習位者,謂菩薩初地至十地,修習滿足諸佛法位。依成唯識論,在此位前尚
有通達位,然時極短,即加行位所得之果。蓋前一剎那為世第一位,後一剎那即入
於修習位,此通達位祇在一剎那間,無所修行,故此不說。修習位後,曰究竟位,
從修習至究竟,所證真如法性平等,在能證之智有淺深,斯修習之位有漸次。八地
以下、曰下品妙觀察智、平等性智修。八地以上、中品智。至得佛果,圓滿妙觀
平等二智一地一地所分證者,而得大圓鏡智、成所作智,為上品智。隨智淺深即十

真如,所修即十度等。地前初修時,依教理為增上緣而修,隨順真如,未能親證,
名曰緣修。入初地證真如,稱性起修,名曰真修。到第八地,一切行上修一切行,
蓋不拘一行廣修眾行矣。
此段大慧問義,蓋因菩薩未證真如,在在不離四句。四句義,在前百八句中說
,今照此段句義亦可。一異對,謂觀物相對皆有同異相,如思想言論得有意義之規
律,西哲謂有同一律、矛盾律、為根本者是也。俱不俱者,謂能和合或不和合,如
心所、心王為相應,而水火、冰炭不能相入也。有無者,言色等有法與虛空等無法
。常無常者,永久存在及有生滅之謂。一切思想言說根本規例,總不出此四句,若
離此四,則思想言論即無所安立。所以成不思議,為外道二乘智所不能行。菩薩以
無分別智為前導,行一切行皆第一義,諸法自相共相不離而離,所謂離於名種等分
別之現量清淨智也。初地至八地證第一義空,然以本願力故而不住空,證一切差別
相皆自心現,妄想悉除,菩提疾得,普入塵剎,利樂眾生。此充足德用之佛境,且

非菩薩所能,以菩薩於不知不覺中尚有妄也。故佛讚許誡聽,大慧受教。     
己二 解說
庚一 長行
辛一 略標
佛告大慧:『不知心量愚癡凡夫,取內外性,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
非無、常無常,自性習因,計著妄想。
凡夫無智,計內根身,計外塵境,取心外法,不明唯識如幻之意;動輒依於四
句,因無始妄習而執我執法。
辛二 喻說
壬一 識境計
『譬如群鹿,為渴所逼,見春時燄而作水想,迷亂馳趣,不知非水。如是愚夫,
無始虛偽妄想所熏習,三毒燒心,樂色境界,見生住滅,取內外性,墮於一異 俱不

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想,妄見攝受。如犍闥婆城,凡愚無智而起城想,無始
習氣計著相現,彼非有城非無城。如是外道無始虛偽習氣計著,依於一異、俱不俱、
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見,不能了知自心現量。譬如有人夢見男女、象馬、車步、
城邑、園林、山河、浴池、種種莊嚴,自身入中,覺已憶念。大慧!於意云何?如是
士夫,於前所夢憶念不捨,為黠慧不』?大慧白佛言:『不也,世尊』!佛告大慧:
『如是凡夫惡見所噬,外道智慧,不知如夢自心現性,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
有非無、常無常見。譬如畫像,不高不下,而彼凡愚作高下想。如是未來外道惡見習
氣充滿,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見,自壞壞他。餘離有無無生
之論,亦說言無,謗因果見,拔善根本,壞清淨因。勝求者,當遠離去。作如是說:
彼墮自他俱見有無妄想已,墮建立、誹謗,以是惡見,當墮地獄!譬如翳目,見有垂
髮,謂眾人言:汝等觀此!而是垂髮,畢竟非性非無性,見不見故。如是外道妄見希
望,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見,誹謗正法,自陷陷他。譬如火

輪非輪,愚夫輪想,非有智者。如是外道惡見希望,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
非無、常無常想,一切性生。譬如水泡,似摩尼珠,愚小無智作摩尼想,計著追逐,
而彼水泡非摩尼非非摩尼,取不取故。如是外道惡見妄想習氣所熏,於無所有說有生
,緣有者言滅』。
譬如群鹿至妄見攝受者,此第一喻所取之色境也。如群鹿渴逼,似陽燄為水,
馳趣數求,卒之水不得而渴反加甚。諺謂:『這山望著那山高,到了那山沒柴燒』
,情景正同。夫三毒燒心之愚夫,日逐逐於六塵境界,分別四句助長其癡,妄見攝
受,卒之外無所得,渴毒愈熾。如犍闥婆城至不能了知自心現量者,此二喻境計。
犍闥婆、此言香陰城。但影可見,而非有城;愚者妄見,亦非無城。以譬外道無始
四句妄見現分別相,不了達能見所現皆自心現量。譬如有人至常無常見者,此三喻
境計。言夢中之種種快樂,絕無其事,愚夫以為實境實樂,覺後猶復憶念不捨。正
譬凡夫愚惑,為外道邪智之惡見所吞,不達如夢,起四句見。譬如畫像至當墮地獄

者,此四喻境計。畫像本平,而心妄作高下之想。譬外道依四句惡見自壞壞他。夫
佛說無生法,離於有無,外道以為斷滅,於是謗無因果,拔善根,壞淨因。佛子求
最勝出世法者,當離此見,勿執常斷墮地獄也。譬如翳目至自陷陷他者,此五喻境
計。空中垂髮,無病之人不見,故非有性;翳目者見之,故非無性。夫諸法相性本
空,外道妄見希望,致依於四句自陷陷他,有謗法咎。譬如火輪非輪至一切性生者
,此六喻境計。火一星耳,以相續旋轉遂幻似為輪,以惑愚夫之想。譬外道惡見迷
亂不清,依於四句,妄計一切法俱生、漸生等等。譬如水泡至緣有者言滅者,此七
喻境計。水泡似珠,非可取,故非摩尼;愚小無智取之,故非非摩尼。譬外道妄想
惡見妄習,於無所有處而計有,迨至有不可得,又以為滅至無所有。妄計從無而有
,從有而無,迷執緣有緣滅為實有實滅也。
壬二 佛說計
癸一 顯所說法

『復次、大慧!有三種量,五分論,各建立已,得聖智自覺,離二自性事,而作
有性妄想計著。大慧!心意意識,身心轉變,自心現攝、所攝諸妄想斷,如來地自覺
聖智修行者,不於彼作性非性想。若復修行者,如是境界性非性攝取相生者,彼即取
長養及取我人。大慧!若說彼性自性自共相,一切皆是化佛所說,非法佛說。又諸言
說,悉由愚夫希望見生,不為別建立趣自性法,得聖智自覺三昧樂住者分別顯示』。
三種量:現、比、非、三量也。五分論:宗、因、喻、合、結、五分也。建立
得自覺聖智者,離於妄想及緣起自性之教理。然凡外愚癡起妄想分別,執此二性,
乃至以為有此二性可離,亦是妄想執著。佛子因修轉變八識身心,能取我取我法二
執俱空,不於彼作有無之想。若修行者一有能所境界,則是仍著人、我、眾生、壽
者之見。須知一切法自共相,皆化身佛隨順眾生願望假設言教,非法佛為菩薩開示
之聖者三昧樂也。
癸二 喻所起計

『譬如水中有樹影現,彼非影非非影,非樹形非非樹形。如是外道見習所熏,妄
想計著,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想,而不能知自心現量。譬如
明鏡,隨緣顯現一切色像而無妄想,彼非像非非像,而見像非像,妄想愚夫而作像想
。如是外道惡見,自心像現妄想計著,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
見。譬如風、水和合出聲,彼非性非非性。如是外道惡見妄想,依於一異、俱不俱、
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見。譬如大地無草木處,熱燄川流,洪浪雲湧,彼非性非非
性,貪無貪故。如是愚夫無始虛偽習氣所熏,妄想計著,依生住滅,一異、俱不俱、
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緣自住事門,亦復如彼熱燄波浪。譬如有人,咒術機發
以非眾生數,毗舍闍鬼方便合成,動搖云為,凡愚妄想計著往來,如是外道惡見希望
,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見,戲論計著,不實建立』。
譬如水中有樹影現至而不能知自心現量者,此一喻佛說計。水中所現之影,水
與樹離,只是水故,則非影非樹形,妄見樹影,則非非影非非樹形。諸法唯心如水

,法相如水之影,自心現量,非有非無,外道妄想見習,執著四句,不能知也。譬
如明鏡至常無常見者,此二喻佛說計,如鏡現像,隨緣各顯,無有分別;緣不現前
,唯鏡非像,緣現像故,亦非非像。一心如鏡,萬法如像,外道惡見依於四句,不
知是自心像現也。譬如風水至常無常者,此三喻佛說計。風之與水和合而聲,水無
風緣非有聲性,風吹起波非無聲性。諸法緣起,皆如聲塵,緣生無自體性,外道依
於四句,則望想計著矣。譬如大地至亦復如彼熱燄波浪者,此四喻佛說計。大地空
荒,陽燄波動,智者不貪,念即非有,貪念著之,即非非有,愚夫無始妄習所熏,
於自心修證中,依於四句妄計生滅,亦如迷燄為浪之顛倒也。譬如有人至不實建立
者,此五喻佛說計。機關木人,或以咒力機發,或以噉精氣鬼召附,並無有情識體
,方便巧合動作云為,凡愚妄為實有某人往來。譬眾生陰、界、入假合為身。外道
依於四句,惡見戲論計著有我,建立不實之相,與此若合符節。
辛三 勸離

『大慧!是故欲得自覺聖智事,當離生住滅、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
常無常等惡見妄想』!   
不離四句,不能證佛自覺境界。然不能得聖智,亦不得離此四句也。事、即境
界,此正初地位事。
庚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幻、夢、水樹影,垂髮、熱時燄,如是觀
三有,究竟得解脫。譬如鹿渴想,動轉迷亂心,鹿想謂為水,而實無水事。如是識種
子,動轉見境界,愚夫妄想生,如為翳所翳。於無始生死,計著攝受性,如逆楔出楔
,捨離貪攝受。如幻咒、機發、浮雲,夢、電光,觀是得解脫,永斷三相續。於彼無
有作,猶如燄、虛空,如是知諸法,則為無所知。言教唯假名,彼亦無有相,於彼起
妄想,陰行如垂髮。如畫、垂髮、幻、夢、犍闥婆城,火輪、熱時燄,無而現眾生。
常無常、一異,俱不俱亦然,無始過相續,愚夫癡妄想。明鏡、水、淨眼,摩尼妙寶

珠,於中現眾色,而實無所有。一切性顯現,如畫、熱時燄。種種眾色現,如夢無所 
有』。
幻夢水樹影至究竟得解脫,言觀三界、六道如幻夢等,或幻有,或本無所有,
如實了知,離於妄見,得究竟解脫。譬如渴鹿想至如為翳所翳,以鹿之迷亂覓水止
渴,展轉往來終不得水,喻眾生在六塵、五欲境界種種貪求,識動境生,重重不明
,如翳上加翳也。於無始生死至捨離貪攝受,謂於無始生死法種種計著有所攝受,
皆是貪癡,觀察過患,依教出離,如逆楔出楔也。如幻咒機發至猶如燄虛空,三相
續──即惑、業、苦──楞嚴經說三相續曰:世界、眾生、及業果──,言起惑、
造業、受苦,受苦果報重又起惑,如此循環相續不斷。如覺照五陰、四大是假,猶
如木人、夢境,而世間一切塵欲,亦同浮雲、電光,善觀解脫,則不起惑造業,自
得解三相續苦。然而造業者乃至解脫者,於彼皆無有造作者,亦如空中陽燄,愚者
迷之耳。如是知諸法至彼亦無有相,謂了知法即非法。佛說法施設,皆是假名,所

詮亦是假相,名依音聲,相依妄想而建立。於彼起妄想至無而現眾生者,言有情眾
生,皆無中而現,諸陰如垂髮、如幻、如夢等,皆喻其假名無實。往昔目犍連尊者
曾造一木人像以誑舍利弗尊者,後舍利弗於門上亦畫一縊鬼恐之,目連乃至懼而不
敢入室。足見有情眾生,唯幻見為有也。常無常一異至愚夫癡妄想者,仍勸離四句
也。明鏡水淨眼至如夢無所有者,言一切法雖妙相莊嚴而實無所有,乃至心性種種
顯現,亦皆如夢無所有也。
庚三 結成
『復次、大慧!如來說法,離如是四句,謂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
無常,離於有無、建立誹謗。分別結集,真諦、緣起、道、滅、解脫,如來說法以是
為首。非性、非自在、非無因、非微塵、非時、非自性相續,而為說法。復次、大慧
!為淨煩惱、爾燄障故,譬如商主,次第建立百八句無所有,善分別諸乘及諸地相』。
諸佛說法,離於四句,離於有無、斷常,而惟以真俗二諦為軌持。緣起者、即

俗諦,由之慕果修因而得解脫,自覺覺他,皆以為首,非外道所計種種性自在等之
妄見所可同語也。但為淨除眾生煩惱障、所知障,說百八都非,一切法無所有,分
別諸乘及諸地相也。

丁三 結明四禪
戊一 長行
己一 總標  
『復次、大慧!有四種禪。云何為四?謂愚夫所行禪,觀察義禪,攀緣如禪,如
來禪』。
此接前云善分別諸乘及諸地相而結明四種禪定,蓋以禪定亦修唯識行所應成就
者。
己二 別釋
庚一 愚夫所行禪

『云何愚夫所行禪?謂聲聞、緣覺外道修行者,觀人無我性,自相、共相、骨鎖
、無常、苦、不淨相,計著為首。如是相不異觀,前後轉進,相不除滅,是名愚夫所
行禪』。
此愚夫非指凡夫,乃言小乘兼及於外道也。內依自身,外依世界,中依人等,
而觀察一切無非是苦、無常、不淨、無我,而計著一切法自相、共相。至觀成時,
仍不異相,所以漸次轉進乃至滅定,亦不除滅於相,是名為愚夫所行禪。所行者,
所觀也,有所觀之相,所以亦通於外道。
庚二 觀察義禪
『云何觀察義禪?謂人無我自相共相,外道自、他、俱無性已,觀法無我,彼地
相義漸次增進,是名觀察義禪』。
此觀已覺知諸法自共相無我,離於外小執著,能隨順入初地無相義,名觀察義
禪。乃是菩薩在資糧及加行位之漸進,因依言說理解觀一切空無相義,尚未如修習

位如實親證。
庚三 攀緣如禪
『云何攀緣如禪?謂妄想二無我,妄想如實處不生妄想,是名攀緣如禪。
攀緣如者,緣真如之禪觀。此觀於所遣計我計法之妄執,及能遣之二無我觀亦
無,所謂如實了知二我本來是空,不起妄想分別,親證真如,是名攀緣如禪。乃通
達位菩薩入於初地以上親證真如所行』。
庚四 如來禪
『云何如來禪?謂入如來地,得自覺聖智相三種樂住,成辦眾生不思議事,是名
如來禪』』。
此如來禪,由證真如究竟,得佛自覺聖智,住第一義境界,得三種意生身,發
不思議妙用,安樂眾生,名如來禪。乃八地以上到於佛地之妙覺果上所行。
戊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凡夫所行禪,觀察相義禪,攀緣如實禪,
如來清淨禪。譬如日月形,缽頭摩深險,如虛空、火盡,修行者觀察,如是種種相,
外道道通禪;亦復墮聲聞,及緣覺境界。捨離彼一切,則是無所有,一切剎諸佛,以
不思議手,一時摩其頂,隨順入如相』。
初四句頌總標。譬如日月形至及緣覺境界,謂愚夫有相觀禪,或如日月,或如
紅蓮在深險中,或如虛空,或如火燒白骨,如是種種禪定,非住於斷苦慕滅之聲聞
及觀緣起修之緣覺境界,即墮外道。捨離彼一切句,明觀察義禪捨離彼所執自共相
法,復如實觀察以親緣真如,然後隨順入如來禪,則諸佛大放光明而來摩頂,成就
不可思議事,由是廣濟眾生。昔仰山語香嚴曰:『汝雖悟如來禪,而未知祖師禪』
,以如來禪是果上禪,功勳極則;祖師禪則聖凡平等,不涉功勳,悟時當下即是。
祖為佛始,佛為祖終,非佛非祖,復是何物?

丙三 成唯識果

丁一 共涅槃果
戊一 大般涅槃門
己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般涅槃者,說何等法謂為涅槃』?
前來明所彰之境,依識觀相,遣執顯性,頓悟唯心,然後從悟起修,修四觀行
,復別論三位,進而為總持之禪定,所謂止觀雙運、定慧平等之靜慮也。然修行必
期剋果,雖從初治地即能獲效,如加行為資糧位之果,修習為加行位之果,然乃至
入地,尚非圓滿究竟之極果。究竟地者,即無上涅槃、菩提二轉依果是:一者、共
涅槃果,二者、大菩提果。涅槃初義,乃為解脫生死輪迴,故二乘亦分證,而外道
妄取邪定境為涅槃,不如定歇仍歸流轉,故無涅槃。但二乘再發菩提心,猶有變易
生死,故祇就分段解脫,說佛與二乘共證,若不思議無住涅槃,則不能共。至於大
菩提果,寬言之,則菩薩亦得妙觀察智、平等性智之果;究之、大乘佛果唯在大圓

鏡智,雖菩薩亦不能得也。所以在唯識果二十九門之中,明共果僅四門,不共果有
二十五門,正大菩薩之所修證,故廣明之也。般涅槃之般者,入義。涅槃者,古譯
滅,後譯寂滅,一切煩惱及業與生死苦皆解脫義。加寂字者,有本性空寂義。後玄
奘法師仍以為意未完全,譯為圓寂,即圓滿寂滅義;所謂圓滿一切無漏功德,而無
不當體泯寂故。明義圓足,故今用之。大慧問涅槃是何等法,非問入涅槃。
己二 答
庚一 正辨涅槃
辛一 如來涅槃
佛告大慧:『一切自性習氣,藏意意識見習轉變,名為涅槃。諸佛及我,涅槃自
性空事境界。復次、大慧!涅槃者,聖智自覺境界,離斷常妄想性非性。云何非常?
謂自相共相妄想斷,故非常。云何非斷?謂一切聖去來現在得自覺,故非斷。大慧!      
涅槃不壞不死:若涅槃死者,復應受生相續;若壞者,應墮有為相。是故涅槃離壞、

離死,是故修行者之所歸依。復次、大慧!涅槃、非捨非得,非斷非常,非一義非種
種義,是名涅槃』。
轉一切識自性名言習氣之有漏為無漏。名言習氣、通有無漏,蓋一切法各各差
別名言種緣起十法界。見習者,我法見習氣,以我執發生有漏善不善無記之有支業
習氣,感生死果,故必須將此我執習氣及有支習氣轉捨,乃為清淨無漏,即大涅槃
,實則轉捨其本空之妄執境耳。佛自覺智境,非常非斷,非有性非無性也。以名言
妄想及自共相妄想離,故非常,妄想離而第一義聖智能親證,故非斷;非常故非有
性,非斷故非無性。涅槃不壞不死者,蓋非世間有漏有為法有生死相續、有成住壞
空也。無論修何事業,必希望得一永不壞之果。得可壞果,則生仍有死,得如不得
!所以外道不明佛法,雖修得禪定果,仍墮第三世苦。此大涅槃是不思議法界,非
大修證不能了知,所有種種思量卜度,皆不可得。所以一切皆非,唯證相應。
辛二 二乘涅槃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涅槃者,覺自相共相,不習近境界,不顛倒見,妄想不
生,彼等於彼作涅槃覺。復次、大慧!二種自性相,云何為二?謂言說自性相計著,
事自性相計著。言說自性相計著者,從無始言說虛偽習氣計著生。事自性相計著者,
從不覺自心現分齊生』。
二乘覺知諸法之自共相,遠離六塵而不習近,知苦、空、無常、無我、不淨,
免於倒見,故於此澈底觀察人無我空而證涅槃。二種計著相者,名相計著及事相計
著,此即妄想自性。二乘雖證涅槃,猶有此法執與外道共也。
庚二 佛力加持
辛一 長行
壬一 正明加持
復次、大慧!如來以二種神力建立菩薩摩訶薩,頂禮諸佛,聽受問義。云何二
種神力建立?謂三昧正受為現一切身面言說神力,及手灌頂神力。大慧!菩薩摩訶薩

初菩薩地,住佛神力,所謂入菩薩大乘照明三昧。入是三昧已,十方世界一切諸佛以
神通力,為現一切身面言說,如金剛藏菩薩摩訶薩及餘如是相功德成就菩薩摩訶薩。 
大慧!是名初菩薩地。菩薩摩訶薩得菩薩三昧正受神力,於百千劫積習善根之所成就
,次第諸地對治所治相,通達究竟。至法雲地,住大蓮華微妙宮殿,坐大蓮華寶師子
座,同類菩薩摩訶薩眷屬圍繞,眾寶瓔珞莊嚴其身,如黃金、薝蔔、日月光明。諸最
勝子從十方來,就大蓮華宮殿座上而灌其頂,譬如自在轉輪聖王及天帝釋太子灌頂,
是名菩薩手灌頂神力。大慧!是名菩薩摩訶薩二種神力。若菩薩摩訶薩住二種神力,
面見諸佛如來,若不如是,則不能見。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凡所分別,三昧神足
諸法之行,是等一切悉住如來二種神力。大慧!若菩薩摩訶薩離佛神力能辯說者,一
切凡夫亦應能說。所以者何?謂不住神力故。大慧!山石、樹木及諸樂器、城郭、宮
殿,以如來入城威神力故,皆自然出音樂之聲,何況有心者──聾、盲、瘖啞,無量
眾苦,皆得解脫!如來有如是等無量神力,利安眾生』』。
         
佛對於菩薩有兩種神力加持,在未加持前,必先入三昧,由加持力,使身莊嚴
及增智慧,在佛前能為其他菩薩說法或請問於佛。此明菩薩所有殊勝功能,乃由如
來大涅槃之不思議妙用加持,所以不墮二乘。又、菩薩入八地證寂滅定,佛亦加持
令從定起。先入三昧者,定心中平等任持,堪能受佛加被故。二種神力者:一、現
一切身面言說神力,手灌頂神力。此即同於密教,如欲得其要者,可於密宗中請益
也。前段係明初地菩薩受加持,中段明十地,後段總讚嘆。大乘照明三昧、亦曰大
乘光明定。金剛藏菩薩,即華嚴經上明所加被之菩薩,即如見諸世界,初地可見百
世界,二地見千,三地見萬,皆有限量;蒙佛力加持之後,則能無量數。明佛為法
王,於一切法隨心自在而為回轉。所以末段結讚:一切無情之物自然出聲,聾、盲
、瘖啞無量諸苦皆得解脫,何況有情眾生?何況無病眾生?何況菩薩耶?  
壬二 問答明意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以何因緣如來應供等正覺,菩薩摩訶薩住三昧正受

時,及勝進地灌頂時,加其神力』?佛告大慧:『為離魔業煩惱故,及不墮聲聞地禪
故,為得如來自覺地故,及增進所得法故,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咸以神力建立諸菩薩
摩訶薩。若不以神力建立者,則墮外道惡見妄想,及諸聲聞,眾魔希望,不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以是故,諸佛如來咸以神力攝受諸菩薩摩訶薩』。
大慧復問初地至十地──即勝進地──菩薩有何必要緣故,蒙佛二種神力加持
!佛答有四種因緣,若不加持者,不能速離魔業煩惱故,不免墮二乘偏證故,不能
速得自覺聖智故,不能顯示大乘功德故。是故諸佛咸以威神力加被諸大菩薩,成就
大願,不退菩提。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神力人中尊,大願悉清淨,三摩提灌頂,
初地及十地』。
人中尊,稱佛也。二大加持力,皆出自佛之清淨大願。


戊二 分別緣起門
己一 問答緣生
庚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佛說緣起,即是說因緣,不自說道。
世尊!外道亦說因緣,謂勝、自在、時、微塵生,如是諸性生。然世尊所謂因緣生諸
性言說,有間悉檀、無間悉檀?世尊!外道亦說有無有生,世尊亦說無有生,生已滅
。如世尊所說無明緣行乃至老死,此是世尊無因說,非有因說。世尊建立作如是說,
此有故彼有,非建立漸生;觀外道說勝,非如來也。所以者何?世尊!外道說因不從
緣生,而有所生。世尊說觀因有事,觀事有因,如是因緣雜亂,如是展轉無窮』!
前明涅槃有不共二乘者,以二乘尚於言詮上執有實法故,以緣起之生死斷盡為
涅槃,以為實有緣起諸生死苦可滅,不了唯心所現,本來空寂,故此繼說緣起。大 
慧暗曉佛意,故藉外道以顯,非不知而故難也。問:佛說十二緣起皆由因而果,非

自心起,唯心所現,似同外道之計作者。而外道亦云是種種因緣造作,所謂由勝性
、或自在天、或時節、或微塵等而生一切法。佛所說之緣起,將毋與外道名異義同
耶?外道說由作者從無生有,有仍歸無;佛說諸法本無,因緣和合而生,生又還滅
,亦同外道。佛說無明緣行乃至老死,謂無明依現境不明,現境又依無明業招,如
是展轉相因,則無第一真因建立次等,反不如外道計作者,有一能生真因,漸生之
所生法,其說為勝。復次、外道說第一因不從緣生,以能生萬物者為因,能生萬物
而不為萬物之所生,所謂生生者不生也。此常住不變滅真因,既非他緣生而能生他
法,是外道從不生不滅中有能生能滅,而佛乃說觀因有果,觀果有因,因又為果,
果又為因,豈非因緣錯亂?種種疑難,請佛解釋。
庚二 答
佛告大慧:『我非無因說、及因緣雜亂說。此有故彼有者,攝所攝非性,覺自心
現量。大慧!若攝所攝計著,不覺自心現量,外境界性非性,彼有如是過;非我說緣

起。我常說言:因緣和合而生諸法,非無因生』。
佛說非無因,亦非錯亂。蓋覺悟自心現量無能取所取實法,所以曰此有故彼有
。外道不覺,計著能取所取,攝受心外境界,對一切法皆起有無見。復次、佛不同
外道計執從無而有,從有而無之有無;非取實法,故佛所說無過。唯心現,因緣和
合,亦何嘗無因?彼外道計心外有法,乃有如是無因過耳。又佛說空,亦非彼彼相
待,一切法當體即空,非滅後空也。此佛雖答大慧之難,實亦兼破小乘。
己二 問答言說
庚一 問
大慧復白佛言:『世尊!非言說有性,有一切性耶?世尊!若無性者,言說不生
,是故言說有性,有一切性』。
此大慧復問:謂非因言說有一切法,蓋因有一切法而始有言說耳。有性者,法
有自體性義。必有一切法而始有言說,殆疑佛說但有言說而無法體,不合道理。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佛告大慧:『無性而作言說,謂兔角、龜毛等世間現言說。大慧!非性非非性,
但言說耳。如汝所說『言說有性,有一切性』者,汝論則壞。大慧!非一切剎土有言
說,言說者、是作耳。或有佛剎膽視顯法,或有作相,或有揚眉,或有動睛,或笑,
或欠,或謦欬,或念剎土,或動搖。大慧!如瞻視及香積世界,普賢如來國土但以瞻
視令諸菩薩得無生法忍、及諸勝三昧。是故非言說有性有一切性。大慧!見此世界蚊
蚋蟲蟻,是等眾生無有言說而各辦事』。
前來大慧之疑,亦幾同於二乘計法定有實體之執,豈知佛以如幻法而假說。彼
無體性而起言者,世間亦恆有之,如言兔角、龜毛,實無兔角龜毛,故非性;然名
字非無,故非非性。此但有言說而無實體之兔角、龜毛已成為言說,然則大慧所立
必有一切法乃有言說之論、破矣。且非一切剎土皆有言說,言說但是世間假法,十

方世界不必皆以音聲而表意義。有此言不必有此法,有此法不必有此言,各世界種
種之顯法不同,此方教體在音聞也。又如此世界蚊蚋蟲蟻等眾生,亦無言說而能辦
事,愈見不必拘定言說詮法體矣。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如虛空、兔角,及與槃大子,無而有言說,
如是性妄想。因緣和合法,凡愚起妄想,不能如實知,輪迴三有宅』。
虛空也,兔角也,槃大子──石女兒──也,皆無有實體而但有言說者,妄想
分別心假設為言耳。亦如法性本空而妄計有諸法,凡夫不能如實了知萬法唯識,種
種妄想,乃輪迴於三有之宅。

戊三 常聲如幻門
己一 問答常聲
庚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常聲者,何事說』?
前來所說涅槃,非常非斷。緣起生既無生,是一切法離於斷常。而佛在他經上
又說『常樂我淨』,『常住真心』,『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種種文句,究依
何種法而說此常名、常句耶?
庚二 答
佛告大慧:『為惑亂。以彼惑亂,諸聖亦現而非顛倒。大慧!如春是燄、火輪、
垂髮、犍闥婆城、幻、夢、鏡像、世間顛倒,非明智也;然非不現。大慧!彼惑亂者
有種種現,非惑亂作無常。所以者何?謂離性非性故。大慧!云何離性非性惑亂?謂
一切愚夫種種境界故。如彼恆河,餓鬼見不見故,無惑亂性,於餘現故非無性。如是
惑亂,諸聖離顛倒,不顛倒,是故惑亂常,謂相相不壞故。大慧!非惑亂種種相,妄
想相壞,是故惑亂常。大慧!云何惑亂真實?若復因緣,諸聖於此惑亂不起顛倒覺,
非不顛倒覺。大慧!除諸聖於此惑亂,有少分想,非聖智事相。大慧!凡有者,愚夫

妄說;非聖言說。彼惑亂者,倒不倒妄想,起二種種性:謂聖種性,及愚夫種性。聖
種性者,三種分別:謂聲聞乘、緣覺乘、佛乘。云何愚夫妄想起聲聞乘種性?謂自共
相計著,起聲聞乘種性,是名妄想起聲聞乘種性。大慧!即彼惑亂妄想起緣覺乘種性
,謂即彼惑亂自共相不親計著,起緣覺乘種性。云何智者即彼惑亂起佛乘種性?謂覺
自心現量,外性非性,不妄想相,起佛乘種性,是名即彼惑亂起佛乘種性。又、種種
事性,凡夫惑想起愚夫種性。彼非有事、非無事,是名種性義。大慧!即彼惑亂不妄
想,諸聖心意意識過習氣自性法,轉變性,是名為如。是故說如離心,我說此句顯示
離想,即說離一切想』』。
佛說四念處為對治凡外四顛倒,而二乘執為實法,幾同外道;佛又說常、樂、
我、淨以破二乘之法執,亦依於惑亂妄法而說耳。此諸妄法,聖人亦未嘗不見,但
知其妄而不為所顛倒。如陽燄乃至鏡像等種種妄法,然世人顛倒,無不惑以為真;
唯智者知其皆非,然非不見種種惑亂,特非如渴鹿等起種種分別耳。蓋在根本智上

,一切皆無所有無所見;而在後得智上,無論何法皆悉緣現,十法界一切依正諸法
,皆同夢事;然亦非無佛智,不過已破無明之無分別智上不起顛倒,非絕滅之以為
離於顛倒。所以觀察諸法、如實了知恆常如幻,無有實常,亦無實斷。是故凡夫自
愚,聖人不迷。由此可明惑亂之法,非作無常,蓋離於有無故。雖有而如幻故,離
有;雖幻而愚夫惑為有故,非無。如恆河、天眼見為琉璃,人見為水,牛、羊亦見
為水,魚、龍見為雲氣,餓鬼見之為火。如是恆河,不可謂定有無,此趣見、彼趣
不見,故非有性;此趣不見彼趣見,故非無性。所以一切萬物,皆恆如幻,非有非
無,隨有情之心量不同,而有各別緣起幻境。即依他起之唯識現、唯識變法,不可
斷定為有為無,乃離於顛倒耳。佛之無礙智,凡於他趣中之所妄見,無不了知;而
佛所覺之唯識現,眾生則不能了知矣。惑亂恆常惑亂,而相相者,差別相也。非惑
亂上有差別相,蓋妄想上現耳。妄想一壞,此惑亂如幻法,平等一味,恆常普遍如
是。故因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在惑亂上遣去妄想,即圓成實。諸聖於此

妄法固離顛倒,然亦非不如諸顛倒者而了其顛倒。自覺聖智寂無搖動,特隨順眾生
而假設安立,此乃如量智之妙用,了知諸法如幻,並無少分以為實有。否則、離於
聖證智境,故曰妙有非有。昔者文殊菩薩偶起一佛見、法見,被佛呵斥,貶向鐵圍
山去,可見凡有少分妄想,皆非聖覺。
復次、凡執幻為實,皆愚夫妄見。不知但隨一向分別習慣及同業報體之關係,
非實似實。此種內根、外塵幻法,起倒不倒想,即成聖、愚二種性,即聲聞、緣覺
、佛乘、三聖性,及凡夫愚性。聲聞於陰、界、入之苦、空、無我、自共相起聲聞
性,然仍帶有愚夫妄習,因其不離法執也。緣覺於惑法了知緣起,將一切法離散而
不與之和合接近──如古有國王,納涼園中,宮女為拂扇,女手御數釧,動搖有聲
,王令除之,乃至僅賸一釧,始不復響,因而發悟,覺一切法須離開而不相近,遂
棄國而出家修道,後成獨覺──然仍不免於計著也,故只起緣覺獨覺性。有大乘智
之智者,發心修道乃至成佛,亦不離此惑亂之法,唯了知自心所現非實,即修唯識

無境觀,由是不起妄想而成佛種性。至於凡夫,則計著種種實事,有種種實性,無
論何法無不皆然。不知非有事非無事──如恆河之現相,非有火非有水,亦有火亦
有水──隨所見而轉變,此所以愚夫種性異於聖種性。
復次、即彼惑亂法上去其過患,自心有漏習氣、有漏心皆轉捨,於彼惑亂上離
去種種虛妄分別所起者,即是真如。所以佛即惑亂法上而說涅槃,而說緣起,而說 
真如,而說一切法。并非除去依他之如幻法,另有一法可說為常等,所以二乘離生
死求涅槃為妄見也。故曰:離一切妄想,則真如即現前矣。
己二 問答如幻
庚一 第一問答
大慧白佛言:『世尊!惑亂為有為無』?佛告大慧:『如幻,無計著相;若惑亂
有計著相者,計著性不可滅,緣起應如外道說因緣生法』。
惑亂之法為有為無?此大慧問佛也。佛告大慧下,此佛答也。惑亂如幻,非有

非無。若於幻法而有計著之有無相,則計著應成為實體而不可滅,緣起而有、豈不
同外道自在天作者能生諸法?蓋因大慧所問有無是計著相,惑亂緣起非計著也。
庚二  第二問答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惑亂如幻者,復當與餘惑作因』?佛告大慧:『非幻惑
因,不起過故。大慧!幻不起過,無有妄想。大慧!幻者、從他明處生,非自妄想過
習氣處生,是故不起過。大慧!此是愚夫心惑計著,非聖賢也。爾時、世尊欲重宣此
義,而說偈言:『聖不見惑亂,中間亦無實,中間若真實,惑亂即真實,捨離一切惑
,若有相生者,是亦為惑亂,不淨猶如翳。復次、大慧!非幻無有相似,見一切法如
幻』』。
大慧再問幻與餘惑相因,則幻幻相生,不生聖智,惑不能離!佛告大慧:不是
幻法為惑之因,幻法本如幻,不起過惡故;幻現時,亦不起分別妄想。譬幻具成幻
像,非幻具自生幻,乃幻師及其咒術生。故幻法係依他起,自身不能作主,在三性

中,屬無覆無記,隨無始業力緣起,聖人雖見幻法,不起顛倒,故幻法不起過;惑
夫自心為計著耳。故曰:『萬法自閒,唯人自鬧』!由此觀察,則幻法不定為惑因
,亦可起聖智而解脫惑也,偈謂如幻妄法,聖人不為惑亂,聖於惑中亦非別有真實
,然離妄想,惑亂即真實故。幻亂中間亦即真實,此明幻法澈底是幻,非如外道妄
計於生滅外別有一能生之不生滅者──如將幻具計為實有。離一切妄想,別有所取
者,皆是能取心妄分別,仍是妄想未除。如目有翳,若有一法可取,皆是妄想也。
幻無分別,即真實相,聖智如如。復次、聖智見一切法如幻,非幻無有相似,非以
幻為喻、則無思可通,無言可立,所以佛說一切如幻。
庚三 第三問答
大慧白佛言:『世尊!為種種幻相計著?言一切法如幻,為異相計著?若種種幻
相計著言一切性如幻者,世尊!有性不如幻者。所以者何?謂色種種相非因。世尊!
無有因色種種相現,如幻。世尊!是故無種種幻相計著相似性如幻』。佛告大慧:『

非種種幻相計著相似一切法如幻。大慧!然不實一切法,速滅如電,是則如幻。大慧 
!譬如電光剎那頃現,現已即滅,非愚夫現。如是一切性,自妄想自共相,觀察無性
,非現色相計著』。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非幻無有譬,說法性如幻;
不實速如電,是故說如幻』。
大慧白佛言至計著相似性如幻,此大慧三問也。謂一切法有如幻、有不如幻,
譬之色塵種種相現,固非皆無因而現者。無種子因,但由計著上所現者,可說為幻
;彼不由計著而現之種種色相,不可說幻,故一切法非皆如幻。佛告大慧下,佛答
也。蓋佛說一切法當體如幻,並非由計著時乃說如幻。諸法在阿賴耶剎那即滅,速
如電光,凡情不覺,只見相續假相,故不能知。所以諸法本來面目即是如幻,並非
由愚夫計著而始現,將妄想上所執之自共相觀察無性,方見諸法如幻。
重偈之意,離幻無有譬喻,無有可說。法性不實,速起速滅,明法自體如幻,
方說如幻。遣去愚夫妄想,乃了知諸法皆唯心、唯識,而能現之心、能變之識、亦

如幻。
庚四 第四問答
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一切性無生及如幻,將無世尊前後所說自相違耶
?說無生性如幻』。佛告大慧:『非我說無生性如幻前後相違過。所以者何?謂生無
生,覺自心現量,有非有,外性非性,無生現。大慧!非我前後說相違過,然壞外道
因生,故我說一切性無生。大慧!外道癡聚,欲令有無有生,非自妄想種種計著緣。
大慧!我非有無有生,是故我以無生說而說。大慧!說性者,為攝受生死故,壞無見
、斷見故,為我弟子攝受種種業受生處故,以性聲說攝受生死。大慧!說幻性自性相
,為離性自性相故。墮愚夫惡見相希望,不知自心現量,壞因所作生,緣自性相計著
,說幻、夢自性相一切法,不令愚夫惡見希望計著自及他一切法,如實處見,作不正
論。大慧!如實處見一切法者,謂超自心現量』。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無生作非性,有性攝生死,觀察如幻等,於相不妄想』。

大慧復白佛言至說無生性如幻,此大慧第四問。蓋佛說一切法無生,今又說一
切法如幻,不應相違。恐人在幻及無生上起分別執,故問佛以免之。佛告大慧下,
此佛答也。蓋佛說了得生即無生,故說無生即如幻、是無生無滅,即有非有。妄計
之法絕對是無,故依遍計執說無生,顯緣起說如幻,而說無生正顯如幻。外道計著
另有一從無而有、從有而無之異因為能生,故破之曰無生。又說陰、界、入種種法
,顯有生死輪迴流轉因果,破外道斷滅見,令諸弟子知有隨業受生死也。又說一切
法自性相如幻者,為離二乘凡外執諸法有實性也。愚夫挾有一作者之因,能生諸法
自性相,令離此執如實處見,了達一切唯心、唯識,超脫自心現業報境,得聖智事
,離一切妄分別。
重偈之意:說無生者,為外道以作者為因而生,以辨此生是無。說有性──即
陰界入諸法──者,明有生死流轉,以破斷見。說如幻、夢者,離一切法自共相之
妄想,由此如實了知無生如幻,不相違也。

己三 辨名句文
『復次、大慧!當說名、句、形身相。善觀名、句、形身菩薩摩訶薩,隨入義、
句、形身,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覺已,覺一切眾生。大慧!名身者,謂若
依事立名,是名名身。句身者,謂句有義身,自性決定究竟,是名句身。形身者,謂
顯示名句,是名形身。又、形身者,謂長短高下。又句身者,謂徑跡,如象、馬、人
獸等所行徑跡,得句身名。大慧!名及形者,謂以名說無色四陰,故說名;自相現,
故說形。是名名、句、形身。說名、句、形身相分齊,應當修學』!爾時、世尊欲重
宣此義而說偈言:『名身與句身,及形身差別,凡夫愚計著,如象溺深泥』。
此段即五明之聲明。名句形、即名、句、文。一名、一句、一文、曰名句文,
多名、多句、多文、曰名句文身。佛囑諸菩薩善觀能詮之名、句、文身,而後可以
自覺覺他,不為所縛。名及名身,依一一法而立。句及句身,依一一法上差別義而
立,即於法上所有決定究竟之義。文、即文字,謂是名、句所依而能顯示名、句之

差別者。名、句、文、皆是音聲上之分位假,不為所惑,方得其用。文身亦曰形身
,如物表現之形狀故。句身又如徑跡,喻以句而尋義,猶以象、馬等之徑跡而尋象
馬。又名謂受、想、行、識之四陰,以名詮立,無自形體,不同色蘊有自形狀;色
形即文。然此名、句、文身,皆心不相應行假法,勿著為實,菩薩應當修學以自悟
悟他耳。重偈之意:一切法皆唯心,況名、句、文身為聲之分位?隨文計著,則是
不了如幻,自陷陷他,如象溺深泥,難以出離矣。
己四 辨止記論 
庚一 長行
『復次、大慧!未來世智者,以離一異、俱不俱見相,我所通義,問無智者。彼
即答言:此非正問,謂色等常無常,為異不異?如是涅槃諸行,相所相,求那所求那
,造所造,見所見,塵及微塵,修與修者,如是比展轉相如是等問,而言佛說無記止
論。非彼癡人之所能知,謂聞慧不具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令彼離恐怖句故,說言無記

,不為記說。又止外道見論故,而不為說。大慧!外道作如是說:謂命即是身,如是
等無記論。大慧!彼諸外道愚癡,於因作無記論,非我所說。大慧!我所說者,離攝
所攝,妄想不生,云何止彼?大慧!若攝所攝計著者,不知自心現量,故止彼。大慧
!如來應供等正覺,以四種記論為眾生說法。大慧!止記論者,我時時說,為根未熟
,不為熟者。復次、大慧!一切法離所作因緣不生,無作者故,一切法不生。大慧!
何故一切性離自性?以自覺觀時,自共性相不可得,故說一切法不生。何故一切法不
可持來,不可持去?以自共相,欲持來無所來,欲持去無所去,是故一切法離持來去
。大慧!何故一切諸法不滅?謂性自性相無故,一切法不可得,故一切法不滅。大慧
!何故一切法無常?謂相起無常性,是故說一切法無常。大慧!何故一切法常?謂相
起無生性,無常常,故說一切法常』。
此段明佛對來問者,無不隨其所宜而答。然或問者愚癡無智,先存異見,縱與
之言,難教領會,故亦有止其所問不為記答之一門以對付彼。然此乃佛之不思議方

便,愚者不能模仿。蓋愚者遇不能判斷之處,輒假佛之止句以為護符,此佛所以不
得不辨別也。從唐譯意:謂未來世有愚癡無智不通達佛所說義,執四句見,向諸智
者無理瑣問,此智者自當止之曰:此非正問,而不為答。謂問色等五陰之自相及常
無常共相為一為異,離有為所顯涅槃無為法及依他起之有為法為一為異,生、住、
異、滅之四相與所相之色、聲、香、味、觸、法等為一為異,如是乃至求那、所求 
那──謂能依之德相及所依之實體──,造所造──謂能造之四大種及所造之十有
對色;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見所見──謂能見之見分
及所見相分──,塵及微塵──謂大地士石及極細微塵──,修與修者──所修之
行及能修之人等為一為異?為俱不俱?如是種種對待之相,展轉相問,皆由不通達
佛智第一義,故佛弟子止而不為記論。然此諸問亦非全不為答,如來遇有智者,無
不答之。但邪問者,以愚癡故,或聞慧未具故,深妙之理,非所能知,不能令其悟
入,反添妄想分別,生其恐怖,故不為記別也。復次、為止息外道妄立作者見──

如自在天、上帝等──之論止不為說,非對於正問而不示答也。外道執命即身,云
身死命即斷;敢云身與命異,身死命可相續不斷。均以作者為能造萬物因,彼等亦
云不可思議,止他人問,作無記論,然全非佛說也。佛說離能取之心及所取之法,
不生妄想,何須用止?外道由妄想所計之物,本來無有,離佛法真實義,不了自心
現量,全為妄想塞蔽,只有暫時止之,俟根熟時再為之說。譬如答彼小兒,萬難喻
以大義,俟其長成曉事,乃為解釋。佛對根未熟者,亦復如是。此為別時意趣,有
時對慧具根熟者,未嘗不廣說也。所以佛說不可思議,即在思議中明,并不止遏他
人不許問也。四種記論,詳下重頌。
一切法不生者,離所生及能作者之因故。外道計生生者不生,佛從根本取消其
計,故曰不生。一切法離自性者,在自己分別覺觀上所現之一切法自共相都不可得
,所謂如是心起即有如是相現,皆自心分別耳。一切法無來無去者,能取分別心起
,當處所取相現,起無所求,滅無所去。一切法不滅者,一切法皆唯識,如龜毛、

兔角無自體相之可得,何由可滅?一切法無常者,分別心起,自他、因果相即隨之
剎那剎那而起,起相無常,還他無常。一切法常者,了相起即無相起,分別而有,
不分別即無,無常即無無常,故無常常。又、無常者,從來無常,永久無常,恆常
普遍無常,眾生至佛,法法無常,無常常恆無常,故無常常。又、無常相所顯之性
是常,故無常常。上明佛法無不可說,但皆唯心所現、唯識所變,說即無說,皆不
思議。如有不智,或先橫一惡見來者,則不可與言而止其問耳。
庚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記論有四種:一向、反詰問,分別、及止
論;以制諸外道。有及非有生,僧佉、毗舍師,一切悉無記,彼如是顯示。正覺所分 
別,自性不可得,以離於言說,故說離自性』。
佛有問必答,然答有四種:一、一向答,如此經之酬大慧菩薩,隨問隨答。二
、反詰問,因所問之不正,或有含糊,反詰之使其悟。如昔有問佛曰:我一切法不

受。佛反詰曰:此語受否?蓋此句義亦在一切法內也。三、分別答,來問理有差別
,須分別以答之。如問:有靈魂否?靈魂之義,極其含混,世人所謂靈魂,佛法並  
無此名,然世俗及耶教皆計有之。破執應答曰:無。隨俗、亦可假說受熏持種之阿 
賴耶,曰有。四、止論答,即長行所明者。四答佛所恆用,而止論多以制外道邪見
用之也。僧佉、數論師,計因中有果者。毗舍、勝論師,計因中無果者。種種計從
無而有,從有而無,皆不可酬對而記別者。佛了一切唯心皆不可得,不可得故,離
於言說,言說皆假詮也。了能詮所詮之智亦假智,皆不證實,故說離自性也。

戊四 四果差別門
己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諸須陀洹、須陀洹趣差別通
相。若菩薩摩訶薩善解須陀洹趣差別通相,及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方便相,分別
知已,如是如是為眾生說法,謂二無我相及二障淨,度諸地相,究竟通達,得諸如來

不思議究竟境界,如眾色摩尼,善能饒益一切眾生,以一切法境界無盡身財,攝養一
切』。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今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
尊!唯然、聽受』。
上明緣起之幻、涅槃之常、皆是唯心,故常住法非滅此心別有。維摩經所謂『
無離文字說解脫相,文字性離即解脫』相也。由此大慧菩薩繼問小乘四果,以明迷
執於涅槃者。一、菩薩若知小乘所修之行、所得之果,以之為鑒,可得不墮。二、
明了小乘法,則遇小乘根器可以為之說法。所以請佛開示四果所修方便行相及所得
果,離人我相,進離法我及斷二障,以自利利他也。
己二 解說
庚一 正答四果
辛一 長行
壬一 別明四果

佛告大慧:『有三種須陀洹、須陀洹果差別。云何為三?謂下、中、上。下者,
極七有生。中者,三、五有生而般涅槃。上者,即彼生而般涅槃。此三種有三結:下
、中、上。云何三結?謂身見、疑、戒取。是三結差別,上上昇進,得阿羅漢。大慧
!身見有二種:謂俱生及妄想。如緣起妄想自性妄想。譬如依緣起自性,種種妄想自
性計著生,以彼非有非無,非有無,無實妄想相故。愚夫妄想,種種妄想自性相計著
,如熱時燄,鹿渴水想,是須陀洹妄想身見。彼以人無我攝受無性,斷除久遠無知計
著。大慧!俱生者,須陀洹身見,自他身等四陰,無色相故。色生、造及所造故,展
轉相因相故,大種及色不集故。須陀洹觀有無品不現,身見則斷,如是身見斷,貪則
不生,是名身見相。大慧!疑相者,謂得法善見相故,及先二種身見妄想斷故,疑法
不生。不於餘處起大師見,為淨不淨,是名疑相須陀洹斷。大慧!戒取者云何?須陀
洹不取戒,謂善見受生處苦相故,是故不取。大慧!取者,謂愚夫決定受習苦行,為
眾具樂故求受生。彼則不取,除回向自覺勝,離妄想,無漏法相行方便,受持戒支,

是名須陀洹取戒相斷。須陀洹斷三結,貪、癡不生。若須陀洹作是念:此諸結我不成
就者,應有二過:墮身見,及諸結不斷』。大慧白佛言:『世尊!世尊說眾多貪欲,
彼何者貪斷』?佛告大慧:『愛樂女人,纏綿貪著,種種方便,身口惡業受現在樂,
種未來苦,彼則不生。所以者何?得三昧正受樂故,是故彼斷,非趣涅槃貪斷。大慧
!云何斯陀含相?謂頓照色相妄想生相見相不生,善見禪趣相故,頓來此世,盡苦際
、得涅槃,是故名斯陀含。大慧!云何阿那含?謂過去、未來、現在色相性非性生,
見過患使,妄想不生故及結斷故,名阿那含。大慧!阿羅漢者,謂諸禪、三昧、解脫
、力、明,煩惱苦妄想非性故,名阿羅漢』。大慧白佛言:『世尊!世尊說三種阿羅
漢,此說何等阿羅漢?世尊!為得寂靜一乘道?為菩薩摩訶薩方便示現阿羅漢?為佛
化化』?佛告大慧:『得寂靜一乘道聲聞,非餘。餘者行菩薩行,及佛化化,巧方便
本願故,於大眾中示現受生,為莊嚴佛眷屬故』。
須陀洹、華有二譯:一、從反面譯曰逆流,言已能逆生死流也。二、從正面譯

曰預流,言已預於聖智流也。下根者,人間天上七往回,中根、或五番或三番往回
,上根者、即生證涅槃。三根之斷三結,亦下、中、上。結者,煩惱結縛之謂。身
見者,五陰聚中所起之我我所見。疑者,對三寶、四諦不明了尊信。戒取者,貪三
界內之福報而修苦行。初果斷惑,本有五鈍:貪、瞋、癡、慢、疑,五利:身、邊
、邪、見、戒、之十使,今舉三而攝十也。畢竟斷盡,成阿羅漢。所斷身見有二:
一、俱生而有,二、分別所起。俱生者,與身俱生而同有,通六、七識俱有。分別
所起者,僅第六識有,依俱生身見起分別身見,如依緣起起於妄想、非有非無:所
計我及我所皆妄想相,如龜毛、兔角之本無,故非有;愚夫種種計著,故非無。亦
與渴鹿取陽燄為水,同其妄想。故須陀洹至證果時,人無我智現前,即頓斷久所計
著之分別身見也。至俱生身見,則須陀洹進觀自他身及受、想、行、識四陰,展轉
相因,剎那相續,虛幻不實,無有自相及積聚相可得,上根則頓斷──亦有非頓斷
──證阿羅漢果,中、下亦漸斷之。斷疑相者,謂於四諦、三寶決不起疑,於人無

我空相亦不起疑。除三寶外,不於餘外道處以為大師,確知其餘皆生死流轉之有漏
法也。斷戒取者,所有凡夫貪求三界福報,修習種種邪妄苦行,觀察三界無不是苦
,決不取之。須陀洹並非不持戒,但以所行持之戒德,迴向自覺聖智境界,故持戒
非有為行也。然須陀洹於此不起分別,亦不見斷結之須陀洹,亦不見所斷之三結,
證此果後,貪欲澈底不生,不圖現樂而招後苦,以得定樂,世間欲樂無復貪取,然
而進取涅槃之心則未息耳。斯陀含、譯曰一往來,言一來人間也。因不了知色相唯
心所現而起色相分別,故來人間一次;但由善觀察禪趣相,故來一次而了。阿那含
、譯不還,言已不來人間欲界,即在色界天上涅槃。此果已將三世之色相有無見及
睡眠患習等分別斷盡。阿羅漢、譯無生,三界諸惑斷盡不生,證諸禪定、三解脫門
、五力、三明、悉皆具足,煩惱妄想息滅淨盡。
佛別明四果至阿羅漢果,大慧忽問佛說阿羅漢有三種:一、為一向取寂靜無為
、不發菩薩心者,二、為菩薩退小行方便者,三、為佛所化現、為莊嚴者,此中何

指?佛答:所指乃第一種,非餘二種。蓋餘二皆方便示現,行菩薩行,莊嚴佛土者
也。
壬二 結明唯心
『大慧!於妄想處,種種說法,謂得果、得禪。禪者、入禪、悉遠離故,示現得
自心現量,得果相,說名得果。復次、大慧!欲超禪、無量、無色界者,當離自心現
量相。大慧!受想正受,超自心現量者,不然。何以故?有心量故』。
依妄想分別處說種種法,明分別亦非完全有過患,須觀察得果得禪皆隨自心量
分別而現,離法自相而無可得。又、小乘得滅受想定以為無心,不過前六識及七識
一分不起耳,八識仍有,所以仍是唯心。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諸禪、四無量,無色三摩提、一切受想滅,
心量彼無有。須陀槃那果,往來及不還,及與阿羅漢,斯等心惑亂。禪者、禪及緣,

斷知、見真諦,此則妄想量,若覺得解脫』。
種種禪定也,四無量心也,無色定也,滅想定也,一切皆無實體。四果、二乘
,亦復唯心所現,不能離於分別及惑亂也。離於分別,見真實相,了達此皆分別心
所緣,不但人我斷,法我亦可離矣。
庚二 別明二覺
『復次、大慧!有二種覺:謂觀察覺,及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大慧!觀察覺
者,謂若覺性自性相,選擇離四句不可得,是名觀察覺。大慧!彼四句者,謂離一異
、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是名四句。大慧!此四句離,是名一切法。大慧
!此四句觀察一切法,應當修學。大慧!云何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謂妄想相攝受
計著,堅、濕、煖、動不實妄想相四大種,宗、因相、譬喻計著,不實建立而建立,
是名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是名二種覺相。若菩薩摩訶薩成就此二覺相,人法無我
相究竟善知,方便無所有覺,觀察行地得初地,入百三昧,得差別三昧,見百佛及百

菩薩,知前後際各百劫事,光照百剎土;知上上地相,大願殊勝神力自在,法雲灌頂
,當得如來自覺地,善繫心十無盡句,成熟眾生,種種變化,光明莊嚴,得自覺聖樂
三昧正受』。
第一觀察覺,即觀察智,選擇者亦觀察義,此為菩薩所修,與前所明觀察義禪
、攀緣如禪、及遠離四句門,同一功行。謂觀察一切法離四句相而不可得。平常所
謂離一切法,即是離四句見,故此亦可曰遠離四句所修觀智。第二取者分別相建立
智,通於二乘及外道。蓋小乘法執智與外道取心外法同。取四大種實有,於其上立
一宗,立一因,又立一喻,妄想計著之不足,又以言說而建立,皆心外取法相之過
,如小乘一切有部等。菩薩觀此二種覺,澈了二乘過患,乃能通達二乘所斷之人我
及不能斷之法我,於是究竟成就人法二無我相智,入於初地,得種種百法門,法利
無盡;漸登十地而得佛覺,不捨離華嚴十無盡大願,乃至菩薩果後亦不離此,自覺  
覺他,安住三昧。

庚三 四大造色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當善四大造色。云何菩薩善四大造色?大慧!菩薩摩
訶薩作是覺:彼真諦者,四大不生。於彼四大不生,作如是觀察。觀察已,覺名相妄
想分齊,自心現分齊,外性非性,是名心現妄想分齊,謂三界。觀彼四大造色性離,
四句通淨,離我我所,如實相,自相分段住,無生自相成。大慧!彼四大種云何生造
色?謂津潤妄想大種,生內外水界;堪能妄想大種,生內外火界;飄動妄想大種,生
內外風界;斷截色妄想大種,生內外地界。色及虛空俱,計著邪諦,五陰集聚,四大
造色生。大慧!識者、因樂種種跡境界故,餘趣相續。大慧!地等四大及造色等,有
四大緣,非彼四大緣。所以者何?謂性、形相、處所、作、方便無性,大種不生。大
慧!性、形相、處所、作、方便和合生,非無形。是故四大造色相,外道妄想非我』。
四大造色者,謂能造四大、所造根塵也。佛說原為假設,并非先有四大極微造
出根身器界,以皆唯識所變,即前在諸識生滅門所假設之大種自性;離言說第一義

,即為二見境界。所以外道及二乘雖計著各有不同,皆執有四大之實法,墮於斷常
、有無之見,故誡菩薩應了知彼等妄想而作是四大皆空之觀。觀察妄想所取相如空
華,華本無生,四大依於妄想而計,四大亦實不生,畢竟覺知三界一切名相,皆是
自心妄想所現分際,所計心外之法,皆諸識自變之相分,焉有能造色之四大?四大
不能造色,亦無有能造四大者。四大之自體相,畢竟虛幻,離於四句,乃安住於本
無生滅如實相處,成無生相。佛說四大,因破二乘、凡夫執身心為實有,彼等反執
四大為實,故此為說皆是妄想。謂有妄想之津潤種而生內根身水、外器界水,妄想
之堪能──熾盛義──種而生內根身火、外器界火,飄動生風,斷截──隔斷割截
義──生地,亦復如是。又、計離四大色法外有虛空,種種計實有之邪見,不了知
自心現,計五陰能集聚,色法四大所造。故佛告大慧以第六識因樂種種言說境界故
,造業感招天人等趣,相續受生。二乘、外道計四大能造色等塵根,但四大則無能
為緣以造之者。謂有形處四大作方便因,四大初無形體,故四大不從他造生。此小

乘外道之妄執,實非佛說,此在成唯識論上廣破之。最初佛意原為小乘不了無我,
為之說析空觀,令由分析觀空,假說身器為四大之微塵所集;若昧於設教之意而妄
想分別,計著實有,則鄰於外道矣。
庚四 五陰性相
『復次、大慧!當說諸陰自性相。云何諸陰自性相?相謂五陰。云何五?謂色、
受、想、行、識。彼四陰非色,謂受、想、行、識。大慧!色者,四大及造色各各異
相。大慧!非無色有四數,如虛空。譬如虛空過數相,離於數,而妄想言一虛空。大
慧!如是陰過數相,離於數,離性非性,離四句。數相者,愚夫言說,非聖賢也。大
慧!聖者如幻種種色像,離異不異施設。又如夢影士夫身,離異不異故。大慧!聖智
趣同陰妄想現,是名諸陰自性相,汝當除滅。滅已,說寂靜法,斷一切佛剎諸外道見
。大慧!說寂靜時,法無我見淨,及入不動地。入不動地已。無量三昧自在,及得意
生身,得如幻三昧,通達究竟力、明、自在,救攝饒益一切眾生,猶如大地載育眾生

。菩薩摩訶薩普濟眾生,亦復如是』。
色、即能造四大及所造色。四陰非色,說為四者,以虛空喻,虛空離於數也。
在妄想分別上可說為一虛空,四陰亦然,在分別上假說為四,非如色法有各各異相
也。說數隨愚夫所分別,非聖智境。不但四陰如是,觀色如幻,亦離異不異之四句
施設。譬之夢中人境,非一非異,聖智悟夢境無所有,凡夫不能了知此聖智趣,起
色陰等妄想。能觀察皆自心分別所見,但離分別,別無色等生滅,則於一切剎中破
除外道見,清淨二無我智現前。入菩薩不動地,得無量三昧門,究竟通達十力、三
明、八大自在,為一切眾生所依止,又長養一切眾生善根,猶地載萬類也。
庚五 辨涅槃相
辛一 長行
『復次、大慧!諸外道有四種涅槃。云何為四?謂性自性非性涅槃,種種相性非
性涅槃,自相自性非性覺涅槃,諸陰自共相相續流注斷涅槃;是名諸外道四種涅槃,

非我所說法。大慧!我所說者,妄想識滅名為涅槃』。大慧白佛言:『世尊不建立八
識耶』?佛言:『建立』。大慧白佛言:『若建立者,云何離意識,非七識』?佛告
大慧:『彼因及彼攀緣故,七識不生。意識者,境界分段計著生,習氣長養藏識,意
俱我我所計著,思惟因緣生,不壞身相,藏識因攀緣自心現境界計著心聚生,展轉相
因。譬如海浪,自心現境界風吹,若生若滅,亦如是。是故意識滅,七識亦滅』。
外道所計四種涅槃:一、謂諸法自性無性,計先本無後滅無為涅槃。二、謂諸
法實有種種法體而絕滅之,計無色界涅槃。三、謂覺心心所悉皆斷滅,計無想定涅
槃。四、謂五陰自共滅,三界滅,此小乘之所計。此經專明大乘法門,小乘計亦例
同於外道也。小乘及外道,不了唯心,非如來涅槃。佛說涅槃,乃虛妄分別之識滅
,此指第六識虛妄境界分別滅,說斷有漏六識曰涅槃也。然遍計所執,通於六、七
識,佛立八識,應遍計執之六、七識皆斷,所以大慧問何不言亦斷第七。佛答大慧
意謂:染第六滅,染第七亦自滅。蓋第七識只執第八異熟為我,第八之異熟識依第

六所造善惡業招感,故第八為第七之所緣,而第六又為第八之因;六不造業,第八
無所受報,第七亦失所緣,不得生虛妄我執矣。所以第六之妄想分別斷,第七亦斷
。因第六種種計著熏習長養藏識中之我執種子,第七我執由此相續不斷,執有不壞   
我相,故第七識又以藏識中我執種為因,而藏識現行又為第七之所緣。八識心聚展
轉相生,重要關係,仍在第六。初地後,六、七同轉,藏識內習氣漸漸除滅,入於
如來智境。下以喻顯,海流喻染第八,浪喻染前七識;言諸境皆由自心現,不了知
即是無明,喻為境界風吹起種種識浪。無明者,即第六不明一切境界皆自心現,第
六如悟境唯心現,所以浪滅海平。故染第六識滅,染識盡滅。然則妄想識滅即涅槃
,可明矣!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我不涅槃性,所作及與相,妄想爾燄識,
此滅我涅槃。彼因、彼攀緣,意趣等成身,與因者是心,為識之所依。如水大流盡,

波浪則不起,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
佛說不以能作及所作法之自體相而說涅槃,執取心外有法,但由分別境界識滅
,即無明所知二障滅,名得涅槃。彼第六識為第八識因,第八又為第七所緣,所以
諸識依止而展轉聚生。若意識分別、習氣斷,諸識種種虛妄不生,譬之大流水止,
波浪不興。
庚六 辨妄想相
辛一 長行
壬一 佛許說
『復次、大慧!今當說妄想自性分別通相。若妄想自性分別通相善分別,汝及餘  
菩薩摩訶薩離妄想,到自覺聖,外道通趣善見,覺攝所攝妄想斷,緣起種種相、妄想
自性行不復妄想』。
以前所說種種妄想,尚未專明,故此告以許說種種妄想差別之相。通者,此差

別相貫通諸妄想也。妄想能離,自覺可證,由此善觀察凡外所通之妄想,能取所取
之心皆息,則於緣起諸法不再有妄想矣。
壬二 總標
『大慧!云何妄想自性分別通相?謂言說妄想,所說事妄想,相妄想,利妄想,
自性妄想,因妄想,見妄想,成妄想,生妄想,不生妄想,相續妄想,縛不縛妄想
,是名妄想自性分別通相』。
此總標十二種差別妄想,菩薩皆應通達。
壬三 別釋
『大慧!云何言說妄想?謂種種妙音歌詠之聲、美樂計著,是名言說妄想。大慧
!云何所說事妄想?謂有所說事自性,聖智所知,依彼而生言說妄想,是名所說事妄
想。大慧!云何相妄想?謂即彼所說事,如鹿渴想,種種計著而計著,謂堅、濕、煖
、動相,一切性妄想,是名相妄想。大慧!云何利妄想?謂樂種種金銀珍寶,是名利

妄想。大慧!云何自性妄想?謂自性持此如是不異惡見妄想,是名自性妄想。大慧!   
云何因妄想?謂若因、若緣,有無分別因相生,是名因妄想。大慧!云何見妄想?謂
有無、一異、俱不俱惡見,外道妄想計著妄想,是名見妄想。大慧!云何成妄想?謂
我我所想,成決定論,是名成妄想。大慧!云何生妄想?謂緣有無性生計著,是名生
妄想。大慧!云何不生妄想?謂一切性本無生無種,因緣生無因身,是名不生妄想。
大慧!云何相續妄想?謂彼俱相續,如金縷,是名相續妄想。大慧!云何縛不縛妄想
?謂縛不縛因緣計著,如士夫方便若縛、若解,是名縛不縛妄想。於此妄想自性分別
通相,一切愚夫計著有無。大慧!計著緣起而計著者,種種妄想計著自性。如幻示現
種種之身,凡夫妄想見種種異幻。大慧!幻與種種非異非不異:若異者,幻非種種因
;若不異者,幻與種種無差別,而見差別;是故非異非不異。是故大慧!汝及餘菩薩
摩訶薩,如幻緣起、妄想自性,異不異、有無,莫計著!』
先別釋十二妄想相,後誡菩薩莫計著。十二相者:第一妄想,謂在音樂歌誦言

說上起計著。第二、謂在聖智所知離言說諸法實際上,依佛方便假立言說,在所說
之事上計著。第三、謂在諸佛菩薩所證離言實際,不了唯心,起五陰、四大等一切
法自共相計著。第四、謂貪利計著。第五、謂此一法自性如此,決定不同於別法,
於法之自性計著。第六、謂在因緣上分別有無,因中有果無果,而起因緣有無計著
。第七、謂計著四句見,唯自己之見為獨一無二。第八、謂計著我我所與心相應而
起──成、即相應義。第九、謂諸法由何因緣,或無因而生,於生計著。第十、謂
一切法之本有一無種無因無生而自有者,本無生故,計著不生。第十一、計著諸法
為我之所有,如針穿線,線為針之所有。相續者、相屬義。第十二、計著有能縛所
縛及能解所解者。由此十二差別妄想,凡愚不達唯心,計有計無,如依緣起而生妄
想,如見種種幻物幻身,妄計分別。然幻無差別,故非異;由種種計而有差別,故
非不異。是故菩薩於幻不應計著。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心縛於境界,覺想智隨轉,無所有及勝,平
等智慧生。妄想自性有,於緣起則無,妄想或攝受,緣起非妄想。種種支分生,如幻
則不成,彼相有種種,妄想則不成。彼相則是過,皆從心縛生,妄想無所知,於緣起
妄想。此諸妄想性,即是彼緣起,妄想有種種,於緣起妄想。世諦、第一義,第三無
因生,妄想說世諦,斷則聖境界。譬如修行事,於一種種現,於彼無種種,妄想相如
是。譬如種種翳,妄想眾色現,翳無色非色,緣起不覺然。譬如鍊真金,遠離諸垢穢
,虛空無雲翳,妄想淨亦然。無有妄想性,及有彼緣起,建立及誹謗,悉由妄想壞。
妄想若無性而有緣起性,無性而有性,有性無性生。依因於妄想,而得彼緣起,相、
名常相隨,而生諸妄想。究竟不成就,則度諸妄想,然後智清淨,是名第一義。妄想
有十二,緣起有六種,自覺知爾燄,彼無有差別。五法為真實,自性有三種,修行分
別比,不越於如如。眾相及緣起,彼名起妄想,彼諸妄想相,從彼緣起生。覺慧善觀
察,無緣、無妄想,成已無有性,云何妄想覺?彼妄想自性,建立二自性,妄想種種

現,清淨聖境界。妄想如畫色,緣起計妄想,若異妄想者,則依外道論。妄想說所想
,因見和合生,離二妄想者,如是則為成』。
心為境界所縛則為妄想,了知無所有相,即是佛之平等智慧。次明種種取執皆
妄想有,非緣起有,故緣起非妄想。次以幻喻,種種支體雖有幻相,而實不成,奚
為分別?次言起種種妄想相之過,皆由心為妄境所縛,妄想不能了知,故於緣起妄
為分別,實則妄想處即緣起,種種妄想皆不於緣起中起。次明二諦之外更無第三,
計之即是外道無因生論。世諦之妄想斷,即第一義諦聖智境。譬如修觀行者,於一
境中觀水、觀火皆可觀見,喻妄想種種相心現無實。又如翳目視眾幻色,喻妄想於
緣起中生諸相。譬如鍊真金四句,喻妄想、緣起二性清淨,顯圓成自性也。次言但
離妄想,非無緣起,計有計無,皆由妄想之壞。進明緣起亦不可得,妄想若無,有
漏之緣起法亦隨而滅。若無妄想仍執有緣起者,則是無有而有。若明緣起法仍尋名
執相,仍是不離妄想;若知妄想所依緣起一切不成,則妄想度盡而為清淨第一義智

。在世諦說、妄想有十二種,隨六塵境界而緣起。若在自覺境上無有差別,故五法
、三自性名言安立雖有差別,若修行者觀察皆是真如,以皆離妄想故。若依於緣起
而妄計種種名相,則妄想皆依於緣起而有,得自覺聖智善為觀察,知三自性皆無有
自性,云何妄起分別?故知妄離則性即三無性。種種清淨境界亦妄想現,妄想無實
,猶如畫色。不了緣起而起妄想,則墮於外道論,故有能妄想之妄想及所妄想之外
境、和合而生妄想妄境;若離此能所二分別,則離二自性而顯圓成矣。

丁二 大菩提果
戊一 自證智 
己一 聖智一乘門
庚一 請許  
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自覺聖智相及一乘,若自覺聖智相
及一乘,我及餘菩薩善自覺聖智相及一乘,不由於他,通達佛法』。佛告大慧:『諦

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前共涅槃果明二乘亦隨分證,然不同如來涅槃者,因實見有三界生死而生厭離
,趣證生空涅槃。所以佛即從共果上廣說緣起及常皆是唯心假立,說無二乘所證之
法,亦無能證四果之人,將二乘未究竟之執著,皆盪盡無遺,就此可以迴向入於大
般涅槃。以下乃專明大乘之大菩提果,大菩提果、即是自覺聖智,亦即法華佛之知
見,此如來極果不同二乘及菩薩。雖諸法性相法界常住,本來如是,然未得佛智,
終未究盡。所以大果非二乘所能得,菩薩亦有無明未盡。此科復分為二:曰自證智
,有四門。曰利他智,有廿一門,明大乘利他方便種種無盡也。今先說不共二乘之
菩薩成佛自證果、初聖智一乘門。
大慧菩薩所問自覺聖智行相及一乘行相,正是菩薩有自得智、無師智者方能成
就。不由於他者,顯聲聞、緣覺必須聞佛音聲觀察四諦、十二緣起,即獨覺亦必藉 
心外他境而悟。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正說  
佛告大慧:『前聖所知,轉相傳授,妄想無性。菩薩摩訶薩獨一靜處,自覺觀察
,不由於他離見妄想,上上昇進,入如來地,是名自覺聖智相。大慧!云何一乘相?
謂得一乘道覺,我說一乘。云何得一乘道覺?謂攝所攝妄想,如實處不生妄想,是名
一乘覺。大慧!一乘覺者,非餘外道、聲聞、緣覺、梵天王等之所能得,唯除如來,
以是故說名一乘』。
此佛正說自覺聖智及一乘覺體相,皆過去諸佛之遺教流傳,前授後承,無逾於
此。妄想無性,乃修行剋果之正觀,亦此經之綱領。蓋妄想分別由執著名相,離名
絕相,法性本空了不可得,所以菩薩即此不由於他了不可得之處,頓超悟入。此離
妄想,即顯大乘之定慧法,獨靜自覺,非外道如石壓草之定力所及。自然覺悟,同

佛知見,歷昇諸地而入佛境,是名自覺聖智行相。此明菩薩發心,即通佛慧,然非
靜如土木而廣修無所修而修之萬行焉。梵語菩提,古譯為道,玄奘法師正譯為覺。
此處一乘道覺,蓋雙舉之。大乘法為最上上乘,為不共法,又賅括一切法,故曰一
乘。蓋以其能取所取之妄想不生,即是前云妄想無性,而無分別智與諸法實際如如
相應,無有乖礙。此乃大乘妙智,二乘望而莫及,外道、梵天更難攀緣;故如來乘
無上甚深,斯為第一。
壬二 問答一乘覺
大慧白佛言:『世尊!何故說三乘而不說一乘』?佛告大慧:『不自般涅槃法,
故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以一切聲聞、緣覺,如來調伏,授寂靜方便而得解脫,
非自己力,是故不說一乘。復次、大慧!煩惱障業習氣不斷,故不說一切聲聞、緣覺
一乘。不覺法無我,不離分段死,故說三乘。大慧!彼諸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及覺法
無我,彼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三昧樂味著非性,無漏界覺;覺已、復入出世間上上

無漏界滿足眾具,當得如來不思議自在法身』。
前來佛答自覺智、一乘覺之義,大慧無不通達。唯既說一乘矣,何故仍有三乘
安立?佛答以為實施權之設教也。蓋二乘須待佛法戒調伏,寂靜離妄,非己力而得
解脫也。復次、為智障及業習氣不斷故,但破人我執未破法執故,但離分段生死不
離變易生死故,為二乘而說三乘。倘能離去以上過患,則可從小入大,除去所耽迷
之三昧味著,即於所證境界而悟,發菩薩心,趨達佛地。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諸天及梵乘,聲聞、緣覺乘,諸佛如來乘,
我說此諸乘。乃至有心轉,諸乘非究竟,若彼心滅盡,無乘及乘者。無有乘建立,我
說為一乘;引導眾生故,分別說諸乘。解脫有三種,及與法無我,煩惱智慧等,解脫
則遠離。譬如海浮木,常隨波浪轉,聲聞愚亦然,相風所漂蕩。彼起煩惱滅,餘習煩
惱愚,味著三昧樂,安住無漏界。無有究竟趣。亦復不退還,得諸三昧身,乃至劫不

覺。譬如昏醉人,酒消然後覺,彼覺法亦然,得佛無上身』。
首四句明因有種種相待之法,故說諸乘。乃至有心轉至解脫則遠離十二句,明
乃至有能乘所乘、能起所起、能取所取之心,皆非究竟。若一切妄想不生,則能乘
之人、所乘之乘,皆由於分別建立,離此擾繞,故說一乘。所以對一乘之如來乘而
說有種種乘者,為引導眾生故,為解脫眾生故。要以達法無我,遠離二障,得無分
別平等智,入三解脫門,一切解脫。譬如海浮木至得佛無上身十六句,明二乘如海
中浮木,逐波浪而轉動無定,喻其愚智不了境界唯心,便為無明境界風飄蕩;煩惱
雖滅,餘習仍在,所以二乘不過得到滅受想定耳。然二乘非外道可比,以二乘已得
不退轉,外道仍須退墮;二乘已能斷惑,外道但伏惑故。故二乘只可名得三昧身,
不能謂為得菩提身、法身。雖經劫壞,安然不動,如醉三昧之酒不能清醒,非醒覺
大乘法不能成佛。

己二 意生身相門

庚一 誡聽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意生身分別通相,我今當說,諦聽!諦聽!
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意生身相,明佛菩薩得神應大用與二乘不同。佛不待問而直告誡聽者,以前在
修行方便門已略明,此再從證成地位而說其差別相也。
庚二 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總標
佛告大慧:『有三種意生身。云何為三?所謂三昧樂正受意生身,覺法自性性意
生身,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修行者了知,初地上上增進相,得三種身』。
意生身者,以變化身譬同意識,想到何方即到何方,無空間之阻礙;想到萬年
即到萬年,無時間之隔斷。譬如吾人念佛,想依正莊嚴之極樂世界,即現心中;又

如讀至法華授記弟子當來成佛,一若各各剎土宛在眼前,此從喻立名也。從法立名
,則廣義之等無間義,八識皆曰意;狹義之意,屬於六七二識。到菩薩位轉識成智
,並非滅此二識。蓋二識上分別二執全斷,俱生執亦隨分斷除,與智相應之意心王
,轉成清淨末那意識,現諸化身。佛果上八識全轉,湛然相續,即為自受用身;由
七識現他受用身;前六識現種種化身;故意生身通於佛及菩薩。三種身相之第一種
,初地至七地可得;第二、八至十地可得;第三、唯佛獨有。然十地亦分得,明得
如實修行一乘法者,漸增上地而得三身。
壬二 別釋
『大慧!云何三昧樂正受意生身?謂第三、第四、第五地,三昧樂正受故,種種
自心寂靜,安住心海,起浪識相不生,知自心現境界性非性,是名三昧樂正受意生身
。大慧!云何覺法自性性意生身?謂第八地觀察覺了如幻等法,悉無所有,身心轉變
,得如幻三昧及餘三昧門,無量相、力、自在、明,如妙華莊嚴迅疾如意;猶如幻、

夢、水月、鏡像,非造非所造,如造所造,一切色種種支分具足莊嚴,隨入一切佛剎
大眾,通達自性法故,是名覺法自性性意生身。大慧!云何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
所謂覺一切佛法,緣自得樂相,是名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
三昧樂正受意生身原為初地至七地得,此舉中而攝前後也。蓋平等正受三昧樂
,在三、四地纔顯,所以發光、燄慧表其光明熾盛。由是自心所現種種之相,絕不
分別,心無動搖,不為識浪所轉,了一切法無性而能現身無礙。雖然安住三昧,而
常上求下化,皆是此意生身功用。覺法自性性意生身者,七地以前修行,尚須用功
以自精進,至八地觀行成熟故,於無相觀中得無功用行,了知第一義空。身心轉變
者,轉我愛執藏之根本依,故得無量三昧及無量相好、神力、自在、光明而迅疾如
意。雖非四大造色之身,而現身土分分具足;雖現相好,猶如幻、夢、影、像。通
達諸法即心自性,唯心為性。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者,遍器世間、有情世間、正
覺世間而現佛身,乃至異種異類之身,隨感而應。無行作者,言不假造作功用之境

界。自證稱性圓滿無漏功德,與十方三世諸佛,平等平等。
壬三 結勸
『大慧!於彼三種身相,觀察覺了,應當修學』!
三種身大用如是,應觀察而覺了,覺了而修學也。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非我乘大乘,非說亦非字,非諦、非解脫,
非無有境界。然乘摩訶衍,三摩提自在,種種意生身,自在華莊嚴』。
如來乘無乘相可得,非音聲、非文字所建立,非所證得之諦,非能解脫之智,
非一切無所有之無相境;雖一切皆非,而一切皆是菩薩及佛乘。此大乘種種正受,
種種自在,種種意生身等,因行具足,果海莊嚴,一切皆非,即是妄想無性,即是
無有分別,即乘一乘大乘。正如心經所謂: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涅槃菩提、
無不得成。又前四句、起信論所謂如實空,後四句、則如實不空。真俗圓融,空有

雙照,大乘法門,依此而設。

己三 五無間業門
庚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若男子、女人,行五無間業
,不入無擇地獄。世尊!云何男子、女人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地獄』?佛告大慧:『  
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造五無間罪業,必墮無間地獄。阿鼻、梵語,華言無間,此經譯為無擇,受苦
無間義。名業曰無間者,因以果而得名,此六離合之有財釋。造無間業眾生,不能
成佛,現生不能解脫,而佛何言此等男女不墮獄耶?
庚二 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標名

佛告大慧:『云何五無間業?所謂殺父、母、及害羅漢、破壞眾僧、惡心出佛身
血』。
此先標五無間業之名。
壬二 別釋
癸一 內五無間
『大慧!云何眾生母?謂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無明為父,生入、處聚
落。斷二根本,名害父母。彼諸使不現,如鼠毒發,諸法究竟斷彼,名害羅漢。云何
破僧?謂異相諸陰和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為破僧。大慧!不覺外自共相,自心現量
七識身,以三解脫無漏惡想,究竟斷彼七種識佛,名為惡心出佛身血。若男子、女人
行此無間事者,名五無間,亦名無間等』。
此對自己內心所作無間事言。謂貪愛潤生,貪喜相俱,滋養眾生招生死之業種
,喻愛是母,殺母、即殺此貪愛也。又、無明為父者,因無明為發業之惑,故喻為

父,殺父者、即殺此無明也。此二煩惱為牽自心受生死身之根本,故須斷。諸使不
現者,言十使隨眠隱而不現,有時為境緣所搖動,仍然發現,如鼠毒然,隱後仍發
。故於諸煩惱使,究竟拔斷,令不再生,正如害不起惑無生之阿羅漢。五陰眾法,
和合聚生,喻和合僧;一一無有異相可得,亦無和合,故喻如破僧也。佛為覺義,
眾生有漏八識皆有妄覺,因不覺知自心現量,取心外之自共相故。以無漏之三解脫
觀智,斷此惡覺。惡覺喻佛,出佛身血,喻除去其煩惱漏法,乃轉識成智而非斷滅
也。無間等,言現身實證平等解脫。
癸二 外五無間
『復次、大慧!有外無間,今當演說。汝及餘菩薩摩訶薩聞是義已,於未來世不
墮遇癡。云何五無間?謂先所說無間,若行此者,於三解脫一一不得無間等法。除此
已,餘化神力現無間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者
除疑悔過,為勸發故,神力變化現無間等。無有一向作無間事,不得無間等。除覺自

心現量,離身、財妄想,離我我所攝受,或時遇善知識,解脫餘趣相續妄想』。
外五、蓋對內五而言。眾生愚癡,或不明內五之密意,而亦實造五無間業,誤
為解脫。造外五無間,定墮無間獄。除佛三乘聖者方便權現,為令眾生除疑悔過,
神力示同造業者外,未有實造而不獲報者也。然而如有覺知唯心所造,離內外法,
離能所取,現雖不得解脫,來世亦可遇善知識,妄想不生而得解脫。悟無間獄亦是
此心,墮而不墮。如昔阿闍世王,業報成熟,獄境現前,覺得水火寒熱罪器諸苦,
發大怖畏,生懺悔心,蒙佛開示,悟五蘊空,心意清泰。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話偈言:『貪愛名為母,無明則為父,覺境識為佛,諸
使為羅漢,陰集名為僧,無間次第斷。謂是五無間,不入無擇獄』。
表內無間業,次第斷諸惑,假名為五無間,故不入獄。雖未重頌外無間業,然
而可以反證實作者必墮獄。


己四 諸佛知覺門
庚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佛之知覺。世尊!何等是佛之知覺
』?
佛之知覺,即諸佛體性之自覺聖智。以此正明大菩提果,故請佛說之也。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佛告大慧:『覺人法無我,了知二障,離二種死,斷二煩惱,是名佛之知覺。聲
聞、緣覺得此法者,亦名為佛,以是因緣故我說一乘』。
佛之知覺,斷人我、法我二執,斷煩惱、所知二障,了分段、變易二生死,斷 
根本、枝末二煩惱。若二乘能得之者,亦佛矣。此正說一乘之果覺。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善知二無我,二障煩惱斷,永離二種死,是
名佛知覺』。
頌意同於答語,誡諸菩薩善巧了知。以上諸佛知覺門竟,亦即大菩提果之第一
自利智四門竟。明佛自證菩提果乃無上之果,一切現證自利,最圓滿,最究竟。

戊二 化地智
己一 四等密意門
庚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何故世尊於大眾中唱如是言:我是過去一切佛
;及種種受生,我爾時作曼陀轉輪聖王,六牙大象,及鸚鵡鳥,釋提桓因,善眼僊人
,如是等百千生經說』?
前明如來實智不可思義,菩薩學佛者以得此佛果而為究竟。然大乘自證必化他
,故大果上有種種權巧方便利濟眾生之妙智。下一門明果上化他大用亦不可思議,

是故實智為體,權智為用,佛果功德,無量無盡,如法華方便品讚嘆佛之二智云:
假使滿世間舍利弗猶稻、麻、竹、葦之多,亦不能測度之。法身大士如彌勒,猶須
請問。如文殊,亦不過推往事而言。可見二乘對於菩薩,前地對於後地,乃至等覺
對於佛境,均有莫明之妙。但菩薩達佛密意,亦能用佛之所用。佛之利他,譬喻、
方便廣為假說有無量差別,有無窮委曲,所謂『三藏、十二部教義無非荊棘,千七
百則公案皆是葛籐』,要須一一透脫得過,乃能應用無礙。今者大慧當機,為後來
修行者方便,一一要抉擇顯了之,使知由證妙果,有斯妙用,而起盡虛空遍法界不
思議大行願。菩薩因中發菩提心,以方便為究竟,見無量無邊世界眾生纏縳煩惱沈
埋生死故,救濟之心亦無窮盡。如法華壽量品明種種度眾生無有休歇,不問果前果
後。所以菩薩應善覺知如來權巧方便祕密之藏,則以佛事門中、隨手拈來,皆成妙
用,事事皆不思議利樂。
大慧恐後來眾生於我是過去一切佛句,隨言取義,將疑為十方三世只有一釋迦

成佛,世界眾生將無成佛之分,同於外道不平等因。又、過去世受金輪王、象、鳥
、帝釋、外道、仙人、種種百千生身,何故皆是佛之所現?故請問於佛。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佛告大慧:『以四等故,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大眾中,唱如是言:我爾時作拘留孫
,拘那含牟尼,迦葉佛。云何四等?謂字等、語等、法等、身等,是名四等。以四種
等故,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大眾中唱如是言。云何字等?若字稱我為佛,彼字亦稱一
切諸佛;彼字自性無有差別,是名字等。云何語等?謂我六十四種梵音言語相生,彼
諸如來應供等正覺亦如是六十四種梵音言語相生,無增無減,無有差別,迦陵頻伽、
梵音聲性。云何身等?謂我與諸佛法身及色身相好,無有差別,除為調伏彼彼諸趣差
別眾生故,示現種種差別色身,是名身等。云何法等?謂我及彼佛,得三十七菩提分
法,略說佛法無障礙智。是名四等。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大眾中唱如是言』。

以相等、平等、均等故,故佛即是一切佛,一切佛即我。此中所舉過去三佛,
即賢劫第一、二、三佛,釋迦是第四尊。所謂我者,本無我相,乃是唯識諸法假名
。第一、字平等者,稱我、是此佛字,種彼過去諸佛亦是此佛字,以佛字等故我即
諸佛也。第二、語平等者,圓音一演,均等普遍,佛佛功用,無有差別。六十四種
者,梵音有八轉聲,聲各具八德,六十四種,佛佛相同。迦陵頻伽、譯妙音鳥,喻
佛音聲超一切聲。以語平等故,我即彼、第三、身平等者,諸佛法身平等平等;應
身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無二無別;化身示現隨機,別而不別。以身平等故,我即
彼。第四、法平等者,佛佛同證三十七菩提分、及一切智無礙,應一切機無礙,說
一切法無礙,無礙即無分別。以法平等故,我即彼。此二、三、四等、亦顯佛語、
身、意三輪不思議教化之妙用平等也。單答前意而未答後意者,正顯心、佛、眾生
三無差別,即此亦可通答佛即眾生。復次、若言前生是某,轉生為某,究竟何事從
前生轉至於後生?於中須了實無一我於中流轉,各皆因緣所生,唯心所變,各各相

同,故亦可以四等答之,實無報可受、無身可現也。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迦葉、拘留孫,拘那含是我,以此四種等,
我為佛子說』。
過去諸佛即我之四平等密意,乃為菩薩演說,可見非二乘凡夫所知也。

己二 依二密法門  
庚一 問
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於其中
間乃至不說一字,亦不已說、當說、不說是佛說。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何因說言:
不說是佛說』?
佛之一切不說,畢竟無所說,當有密意。大慧恐後人懷疑,故須打破此關。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佛告大慧:『我因二法故,作如是說。云何二法?謂緣自得法及本住法,是名二
法。因此二法故,我如是說。云何緣自得法?若彼如來所得,我亦得之,無增無減。
緣自得法,究竟境界,離言說妄想,離字二趣。云何本住法?謂古先聖道,如金銀等 
性,法界常住,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如趣彼城道,譬如士夫行曠野中
,見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隨入城,受如意樂。大慧!於意云何?彼作是道及城中種種
樂耶』?答言:『不也』。佛告大慧:『我及過去一切諸佛,法界常住,亦復如是。
是故說言: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亦不已說、
當說』。
二法者,依二種密法,非言詮表面所明者。自得者,即自證聖智。本住者,即
未成佛以前本來如是者。自覺境界佛佛相同,離言說相,離分別相,離名字相,所
以終日雖說,畢竟未嘗說到。是不思議親證諸法實性,乃本有之法,如金之在礦,

性本是金。佛出世不出世,法界法性,常住不變。又如遵循古道而行,行道入城受
樂,道與城樂皆是現成,非彼之所造作。眾生迷故,在安樂中受顛倒苦,佛隨機以
止息其惑念而顯彼真性,故佛說法並非造作,佛出世不出世,法界眾生之真性常住
也。乃至飛潛,濕化、大地、山河,恆轉法輪而無一字可得。因其如是,還他如是
,所以古人有曰:『古鏡不磨,照天照地。古鏡既磨,照天照地』。然則法豈有增
減耶?豈有說耶?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我某夜成道,至某夜涅槃,於此二中間,我
都無所說。緣自得、法住、故我作是說:彼佛及與我,悉無有差別』。
十方三世佛,皆不說一字。所以者何?緣自得法、本住法、無有差別故。

己三 法離有無門
庚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復請世尊:『惟願為說一切法有無有相,令我及餘菩薩摩訶薩離
有無有相,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
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前來明佛終日說而實無所說,然而離言說相非不說也,非世間有無相可以限定
分別。於是大慧乃思及一切法有無相之當離,所以請佛垂許開示,令諸菩薩乃至後
世眾生得離邊見,通達佛意,學佛行,行佛事。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佛告大慧:『此世間依有二種,謂依有及無,墮性非性,欲見不離離相。大慧!
云何世間依有?謂有世間因緣生非不有,從有生非無有生。大慧!彼如是說者,是說
世間無因。大慧!云何世間依無?謂受貪、恚、癡性已,然後妄想計著貪、恚、癡性
非性。大慧!若不取有性者,性相寂靜故,謂諸如來、聲聞、緣覺,不取貪、恚、癡

性為有為無。大慧!此中何等為壞者』?大慧白佛言:『世尊!若彼取貪、恚、癡性
,後不復取』。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如是解。大慧!非但貪、恚、癡性非性
為壞者,於聲聞、緣覺及佛亦是壞者。所以者何?謂內外不可得故,煩惱性異不異故
。大慧!貪、恚、癡若內若外不可得,貪、恚、癡性無身故,無取故,非佛、聲聞、
緣覺是壞者。佛、聲聞、緣覺自性解脫故,縛與縛因非性故。大慧!若有縛者,應有
縛,是縛因故。大慧!如是說壞者,是名無有相。大慧!因是故,我說『寧取人見如
須彌山,不起無所有增上慢空見』,大慧!無所有增上慢者,是名為壞。墮自共相見
希望,不知自心現量,見外性無常剎那展轉壞,陰界入相續流注變滅,離文字相妄想
,是名為壞者』。
此世眾生專依有無二種以起種種分別,墮有無二見,並未曾夢見於出世之法,
妄謂已明出世之相,此是妄取之一。又、依有而起有見者,以為有世間之法,有實
在因緣生之,則非非有,而此法乃從實有而生,非從無而生。如是之有見,歸根結

底,落於無因。又依無而起無見者,以已起貪、瞋、癡心後,又在獨頭意識上起妄
想說空。在計空時,三毒始終未斷,惑已經起,業已經造,計為空故亦無懺悔行為
,則終須招苦矣!所謂行在有中,妄說為空。口說並不心行,於己造罪而曰無罪,
見人作福而曰無福。又有見佛及菩薩、二乘親證諸法空實性,淨斷三毒而不取者,
亦妄計彼貪、瞋、癡等行為。如不取其有性,則其性相亦自寂靜,不受其有。以之
妄擬佛及二乘亦不過不取三毒之性,故不起有無見。佛問大慧!行有計無,如實證
空,此二見誰為破壞者?大慧答以:彼有三毒之性,復妄計取無者,佛即印可,以
彼不但於自所造惑、業計之為無,而且壞於佛法,以其妄執惡取空之斷滅無見,將
業果法、修行法、乃至解脫法,悉皆撥棄不存,是壞世間法又壞出世間法也。佛及
聖眾,以了內外性不可得,親證三毒體性本空,無法為縛,亦無縛者,安住二空解
脫之中,並非妄取為空,無可壞故,非是壞者。不為三毒所縛,又非被縛之者,縛
因縛果畢竟空寂。聖人親證如實空性,不同凡夫壞有為無之增上慢空見。撥無因果

,是十使中邪見,是惡見中最重惡見,故寧取有不取無見;有障出世,不障人天善
故。然對無見比較,有見過輕,非言有見之可取也。自得聖智,是空曰空。未得為
得,未證為證,曰增上慢。未證於空,妄取曰空,所以為壞佛法,所以仍墮入自共
相希求。不知唯心,見外有陰、界、入諸法差別無常,展轉變滅,從變滅處計著為
空。虛妄分別此空,以為如來所說離文字相,此皆無見之過也。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有無是二邊,乃至心境界,淨除彼境界,平
等心寂滅。無取境界性,滅非無所有,有事悉如如,如賢聖境界。無種而有生,生已
而復滅,因緣有非有,不住我教法。非外道、非佛,非我、亦非餘,因緣所集起,云
何而得無?誰集因緣有,而復說言無?邪見論生法,妄想計有無。若知無所生,亦復
無所滅,觀此悉空寂,有無二俱離』。
有無邊見,皆妄心之所行,淨除外境,境自寂滅,所謂無取境界,非滅而無。

平等心現證真如,即聖智自證境界。無種而生,即生復滅,計有計無,皆非佛說。
眾緣所生之法,非佛及外道等所能造集之而有,云何可由妄想而說為無?故計有計
無,皆妄想邪見。以諸法本空故,無所生,無所滅,離於有無。

己四 宗通說通門
庚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我及諸菩薩說宗通相,若善分別宗通
相者,我及諸菩薩通達是相;通達是相已,速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隨覺想及眾
魔外道』。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
、受教』。
宗通者,修行正法之宗趣,聖智內心自證境界。前來所說之壞者,正以其非宗
通也。故大慧繼前而問,使諸菩薩及後世眾生得通達是相,不隨虛妄之覺觀分別及
墮於魔外。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佛告大慧:『一切聲聞、緣覺、菩薩,有二種通相,謂宗通及說通。大慧!宗通
者,謂緣自得勝進相,遠離言說文字妄想,趣無漏界自覺地自相,遠離一切虛妄覺想
,降伏一切外道、眾魔,緣自覺趣光明輝發,是名宗通相?云何說通相?謂說九部種
種教法,離異不異、有無等相,以巧方便隨順眾生如應說法,令得度脫,是名說通相
。大慧!汝及餘菩薩,應當修學』!
宗通對說通言,故說二種。大慧問未及者,舉宗而攝於說。宗者、修行內自證
義。說者、化他義。宗通者,謂證得殊勝真實相,離一切虛妄分別,趣佛無漏自覺
境界,降伏外魔,慧光遍照。說通者,謂善能應機說法,以悉檀宗旨,離四句執著
廣度眾生。菩薩於宗趣、言說、皆應修學。九部教法者,如來十二分教,大乘、小
乘各九部,此言大乘,十二部中去因緣、譬喻、本事也。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宗及說通相,緣自與教法,善見善分別,不
隨諸覺想。非有真實性,如愚夫妄想,云何起妄想非性為解脫?觀察諸有為,生滅等 
相續,增長於二見,顛倒無所知。一是為真諦,無罪為涅槃,觀察世妄想,如幻、夢
、芭蕉。雖有貪、恚、癡,而實無有人,從愛生諸陰,有皆如幻、夢』。
宗通、說通,即依佛法內行、外化,善能了知,則不隨凡外之妄想分別。凡外
愚夫無此真性實智,即思解脫無可解脫,取有為之生滅相續,增長有無二見,凡夫
顛倒,無正知見。須知唯一佛法是真,離佛法外無真解脫。無罪、無漏,即是涅槃
。世間虛妄分別,皆幻、夢耳。僅有貪、瞋、癡三毒之妄想,無能起妄之人;貪、
瞋、癡所生之五陰,亦無人、我、眾生等相。離於二見,皆不可得。

己五 虛妄分別門
庚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不實妄想相,不實妄想云何而生?說
何等法名不實妄想?於何等法中不實妄想?』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能問如來如
是之義,多所饒益,多所安樂,哀愍世間一切天人。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
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以前種種說不實妄想──即虛妄分別──之相,但妄想何故生?何名妄想?於
何法中妄想?此中三義,大慧今更請問。妄想之名,有寬有狹:狹、即是遍計執,
寬、則三界有漏心心所聚皆是虛妄分別。異生五、八識,雖現量變緣根身、器界,
皆不證法實相,未能轉為四智相應清淨心品,皆為虛妄分別識也。更從寬說,凡除
佛菩薩根本智親證真如之外,即後得如量智權巧方便變緣真如萬法,亦名虛妄分別
,亦是妄想。此問中所指之妄想,確指三界異生有漏心心所聚。大慧悲願深切,深
見眾生許多心病,請佛應機施教,講明妄想何物何來,令認識之。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直說
佛告大慧:『種種義,種種不實妄想計著,妄想生。大慧!攝所攝計著,不知自
心現量,及墮有無見,增長外道見妄想習氣,計著外種種義。心心數妄想計著,我我
所生』。
義、作境界解。凡夫於種種境,不知唯心所現,攝受計著則不實妄想生。此答
第一問也。由能取之分別心取於所分別之境,墮於二見,由此增長外道惡習,遍計
執所熏心心所妄想不息。此答第二問。隨其所能相應起妄計者,執一陰為我,餘四
為我所。此答第三問。
壬二 問答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種種義,種種不實妄想計著妄想生;攝所攝計著,不知
自心現量,及墮有無見,增長外道見,妄想習氣,計著外種種義,心心數妄想,我我

所計著生。世尊!若如是,外種種義相墮有無相,離性非性,離見相。世尊!第一義
亦如是,離量根分譬、因相。世尊!何故一處妄想不實義,種種性計著妄想生,非計
著第一義處相妄想生?將無世尊說邪因論耶?說一生、一不生』。佛告大慧:『非妄
想一生一不生。所以者何?謂有無妄想不生,故外現性非性,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
大慧!我說餘愚夫,自心種種妄想相故,事業在前,種種妄想性相計著生。云何愚夫
得離我我所計著見?離作所作因緣過,覺自妄想心量,身心轉變,究竟明解一切地,
如來自覺境界,離五法、自性事見妄想。以是因緣故,我說妄想從種種不實義計著生
,知如實義,得解脫自心種種妄想』。
大慧領佛所說而問難:若如是,則外種種境,離有無,離能所,而墮於二見相
;則第一義亦如是,離有無、能所、比量根覺、宗因喻相,應亦可墮於虛妄分別之
二相!佛何以說種種境起妄想,而不說第一義起妄想耶?然則佛說亦不平等,說一
生、說一不生故!此非微細抉擇不可。佛答:非說一生妄想、一不生也。聖智覺了

自心現量故不生,非言語建立分別故不生;心外之法畢竟無有故不生。自證之心如
是,並非心外別有一實體之第一義諦,若凡夫所取之心外實法可不生於妄想,而凡
夫自心生種種妄想;亦非另有種種境之實體能使生起,即在自心所現種種事業當前
而起。所以說種種虛妄分別者,令彼愚夫以之為鑑,離我我所計著,斷能作、所作
諸妄計因果,覺眾生自心妄想相之非,轉入如來知見之境,於五法、自性分別見,
徹悟泯離。以是因緣,故如是說。於種種不實之外境,知唯心現,了如實義,一一
皆得解脫。明此、則不應計著另有一第一義諦不生妄想也。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諸因及與緣,從此生世間,妄想著四句,不 
知我所通。世間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不從有無生,亦非非有無。諸因及與緣,云何
愚妄想?非有亦非無,亦復非有無,如是觀世間,心轉得無我。一切性不生,以從緣
生故;一切緣所作,所作非自有。事不自生事,有二事過故,無二事過故,非有性可

得。觀諸有為法,離攀緣所緣,無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量者自性處,緣性二俱離
,性究竟妙淨,我說名心量。施設世諦我,彼則無實事,諸陰陰施設,無事亦復然。
有四種平等:相、及因性生,第三無我等,第四修修者。妄想習氣轉,有種種心生,
境界於外現,是世俗心量。外現而非有,心見彼種種,建立於身、財,我說為心量。
離一切諸見,及離想所想,無得亦無生,我說為心量。非性非非性,性非性悉離,謂
彼心解脫,我說為心量。如如與空際,涅槃及法界,種種意生身,我說為心量』。
諸因及與緣至心轉得無我,言計著有何法為因為緣,實有因緣從此生許多事,
不知佛所說義。世間妄想,著四句見,皆非佛法;所以諸因諸緣,悉是愚夫虛妄分
別。如實觀之,世間法相非有非無,離四句,絕百非,轉捨有漏,證二無我。一切
性不生至非有性可得八句,言一切法不生,實非絕滅緣生,緣生緣滅實無一法生滅
,以唯眾緣而法法非有故。果不自生,若從自生,未生有果,是有兩果之過。無自
即無他可對,共亦不可得,一切性均不可得。事不自生事三句之事字,均作果字解

。觀諸有為法至我說名心量八句,言一切有為法,離能所緣,能緣之心量離,所緣
之境自消,故說唯心自覺聖智究竟清淨。施設世諦我至第四修修者八句,言十法界
差別名相,悉皆假名,明此不但知唯心和合假聚是假名──人無我──,即五陰之
法亦假設。四平等法印:一、相平等,二、因平等,三、性生──所生法意,亦果
字意──平等,四、無我平等,乃修行者所應觀察。所謂相者,即自共相,皆分別
之所現。因、性生、無我者,凡為因之法,亦為因所生──不同外道異因無因──
,為果亦能生果,而一切有為法畢竟無我。此四法畢竟平等無前後次第差別,如台
宗所謂:一空假中,一切皆空假中也。妄想習氣轉至我說為心量二十句,決定一切
世間出世間法,佛法、眾生法、妄想法、緣起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為法、無為
法,一一皆唯心,唯心為諸法決定通量也。頌文可知。

己六 善於語義門
庚一 依義不依語句

辛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菩薩摩訶薩當善語義』。云何
為菩薩善語義?云何為語?云何為義?』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
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此大慧對於佛說依義不依語句,誡人善巧觀察語義,故有是問,以為抉擇。
辛二 解說
壬一 長行
癸一 離觀
佛告大慧:『云何為語?謂言字妄想和合,依咽喉、脣、舌、齒、齗、頰輔,因
彼、我言說妄想習氣計著生,是名為語。大慧!云何為義?謂離一切妄想相、言說相
,是名為義。大慧!菩薩摩訶薩於如是義,獨一靜處,聞思修慧,緣自覺了,向涅槃
城,習氣身轉變已,自覺境界,觀地地中間,勝進義相,是名菩薩摩訶薩善義』。

語者,謂言字等與意識能取之妄想和合,由肢體上種種發音器具以生出音聲及
言字,運用妄習而發種種言說。義者,義是言詮所指之真實義;然必在言詮上離去
言說相、文字相、心緣相、分別相,乃契第一義真如法性也。菩薩於此所聞,靜而
尋思,引如實智,得無分別,證真如,趨佛地,轉所依,歷諸地,增進自覺乃至成
佛,是為善觀語義菩薩。
癸二 合觀
『復次、大慧!善語義菩薩摩訶薩,觀語與義非異非不異,觀義與語,亦復如是
。若語異義者,則不因語辯義,而以語入義,如燈照色。復次、大慧!不生不滅,自
性涅槃,三乘、一乘、心自性等,如緣言說義計者,墮建立及誹謗見,異建立,異妄
想,如幻種種妄想現。譬如種種幻,凡愚眾生作異妄想,非聖賢也』。
離言詮則無由顯義,故非定異。然第一義必離言而始顯,故非不異。若定執異
,不能因聞教起思、而修、而證第一義,故言語如燈,第一義如色,由聞燈、思燈

、修燈、而入第一義。若只執著言語,求第一義則難到。復次、前說不生不滅,乃
至諸心王自性等,若隨言取義,徒執著佛之種種言說,建立分別,計有計無,不能
善觀語義,如計幻以為實,愚而不智,深可惜也。
壬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彼言說妄想,建立於諸法,以彼建立故,死
墮泥犁中,陰中無有我,陰非即是我,不如彼妄想,亦復非無我。一切悉有性,如凡
愚妄想,若如彼所見,一切應見諦。一切法無性,淨穢悉無有,不實如彼見,亦非無
所有』。
以隨言取義故墮建立過,以建立故而墮地獄,正誡不可隨言取義。若計五陰有
我無我,或我是非,如彼妄想所執,若非無有是一切悉有者,則彼所見不誤,應皆
證諦。然凡愚實非見諦,而唯妄想耳。所謂一切染淨法皆無自性者,非如外道撥無
之見,以外道與佛智所證之實際相違故。

庚二 依智不依識句
辛一 誡聽
『復次、大慧!智識相今當說。若善分別智識相者,汝及諸菩薩則能通達智識之
相,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大慧前問善語義外,尚有依智不依識句,亦極重要。因語辨義,須依智不依識
,故佛不待問而逕告。此言識者,正是三界眾生有漏心虛妄分別。此言智者,與智
相應清淨心品,有自證化他之功用。然識智之通義,互通凡聖,故誡菩薩等當善分
別也。
辛二 正說
壬一 長行
『大慧!彼智有三種: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云何世間智?謂一切外道
、凡夫計著有無。云何出世間智?謂一切聲聞、緣覺墮自共相希望計著。云何出世間

上上智?謂諸佛菩薩觀無所有法,見不生不滅,離有無品,如來地,人法無我,緣自
得生。大慧!彼生滅者是識,不生不滅者是智。復次、墮相無相及墮有無種種相因是
識,超有無相是智。復次、長養相是識,非長養相是智。復次、有三種智:謂知生滅
,知自共相,知不生不滅。復次、無礙相是智,境界種種礙相是識。復次、三事和合
生方便相是識,無事方便自性相是智。復次、得相是識,不得相是智。自得聖智境界
,不出不入故,如水中月』。
一、世智,及凡外計著有無之智。二、二乘出世智,然尚計有無我、無為涅槃
等之自共相。三、出世上上智,佛菩薩觀一切法唯心無所有,見不生滅,離于有無
,乃自證畢竟二無我境界而生,非隨他人言說而生。又生滅者觀有為法,不生不滅
者觀無為法也,此通賢聖。墮相無相等者,言墮入遍計所執相無相,及墮有無見種
種異因。超有無相者,即超脫上所執也。此、指聖智。長養相者,八識心王種現熏
習集起之相,非長養、指佛智。未到佛果,菩薩皆有不思議熏不思議變,不能有此

非長養智;故清淨佛智,非長養相也。復次、有三種智:即能了知初說三種──世
智、出世智、出世上上智──乃佛所獨有之權實智也。復次、無礙者,離縛解脫也
。境界種種礙者,煩惱束縛不得解脫也。三事和合者,根、塵、識、和合而生也。
無事者,無此三事自性清淨也。得相者,取著相也。不得相者,不取著相也。種種
分別乃至後得智,皆曰識,惟佛及菩薩自覺根本無分別智,始可稱智,故喻如水中
月,不出不入。
壬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採集業為識,不採集為智,觀察一切法,通
達無所有。逮得自在力,是則名為慧;縛境界為心;覺想生為智。無所有及勝,慧則
從是生。心、意及與識,遠離思惟想,得無思想法,佛子非聲聞。寂靜勝進忍,如來
清淨智,生於善勝義,所行悉遠離。我有三種智,聖開發真實,於彼想思惟,悉攝受
諸性。二乘不相應,智離諸所有。計著於自性,從諸聲聞生;超度諸心量,如來智清

淨』。
採集、即長行中長養,採集有漏種現熏習名識,否則成智。觀察諸法不取著相
,解脫自在,故名為智。境縛為心識,覺想生為智;此智為世間小乘智,無所有則
是大乘最勝智。心意識若離於分別,則得無分別智,佛子得如來清淨智,善巧增進
最勝之義,非聲聞可比,而所行境界,畢竟皆離,無有可取。三智、乃唯佛所開示
之真實相,於聖凡境悉皆了知攝受,遠離諸相智。二乘不相應,以二乘執法有自性
,而清淨智佛智超諸心量也。
庚三 九種轉變論
辛一 長行
『復次、大慧!外道有九種轉變論外道轉變見生,所謂:形處轉變,相轉變,因
轉變,成轉變,見轉變,性轉變,緣分明轉變,所作分明轉變,事轉變。大慧!是名
九種轉變見,一切外道因是起有無,生轉變論。云何形處轉變?謂形處異見,譬如金

、變作諸器物,則有種種形處顯現,非金性變;一切性變亦復如是。或有外道作如是
妄想,乃至事變妄想,彼非如非異妄想故。如是一切性轉變,當知如乳酪、酒果等熟
。外道轉變妄想,彼亦無有轉變,若有若無,自心現,外性非性。大慧!如是凡愚眾
生,自妄想修習生。大慧!無有法若生若滅,如見幻、夢色生』。
前來說生滅是識,不生滅是智,外道總依轉變立論,所以外道依識不依智也。
形者、形體處量,相者、相貌,因者、緣起親因,成者、與因相應之法,見者、能
執之見,性者、法之自體,緣者、諸法生起之緣,所作者、因緣之結果,事者、事
物。外道由此九轉變論,見有計為有,見無計為無。例如執形處轉變,如金成種種
器物,其實非變非不變,以器物雖轉變而金性不變。其他物性,亦復如是。如是而
計九種轉變。此九變若非如妄想,妄想因轉變而起故。亦非異於妄想,離妄想亦無
轉變可得故。乳酪等物,由生至熟,次第因緣如是,皆自心現,何有轉變?外道計
外若有若無,外實無法而欲妄計生滅,如執幻夢為實。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形處、時轉變,四大種諸根,中陰漸次生,
妄想非明智。最勝於緣起,非如彼妄想,然世間緣起,如犍闥婆城』。
形時轉變,如四大種、五陰和合、中陰身等、漸次而生,外道妄想不智之過。
諸佛於世間緣起法,聖智覺知。言如犍闥婆城、如幻而有,不同外道虛妄計執有無
。正如金剛經所謂:『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
觀』。

己七 相續解脫門
庚一 辨相續解脫
辛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一切法相續義,解脫義。若善分別
一切法相續、不相續相,我及諸菩薩善解一切相續巧方便,不墮如所說義計著相續,

善於一切諸法相續、不相續相,及離言說文字妄想覺。遊行一切諸佛剎土,無量大眾
,力、自在、通、總持之印,種種變化,光明照曜,覺慧善入十無盡句,無方便行,
猶如日月、摩尼、四大,於一切地,離自妄想相見,見一切法如幻、夢等。入佛地身
,於一切眾生界,隨其所應,而為說法而引導之,悉令安住一切諸法如幻、夢等,離
有無品及生滅妄想,異言說義,其身轉勝』。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
!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相續者,梵文一字,古有三譯:一、譯為節,關節義;二、譯深密,幽深堅密
義;三、即此相續義。藏中別有一經:一曰解節經,一曰解深密經,一曰相續解脫
經。第一種義,為通此難通之妄想關節。二為解脫深密之妄想。三為解脫相續之妄
想。楞伽唐譯,於此亦作深密。依此研究,以譯深密最為精到;喻幽深堅密,相續
不斷之妄想,無處不緣。如太禾蟲,除火以外無不能住。所以名、相、覺想、三法
,結縛深密,解析不開。斯妄想相續執著,除法空般若亦無能斷之者。大慧前聞佛

說外道依語不依義,依識不依智,計著轉變,皆最深最堅之虛妄分別,必用何等方
便善巧對治之法,始可解脫諸妄相續?若能解脫,則知語義、智識之非異非不異。
若異者,將不能由言說通達第一義;若非異者,則又隨言取義,妄想堅固。所以菩
薩必了知一切法相續、不相續相,離妄想覺,漸達於佛前所開顯種種神變莊嚴無邊
行願境界,得勝轉依,自利利他。
辛二 解答
壬一 長行
佛告大慧:『無量一切諸法,如所說義,計著相續,所謂:相計著相續,緣計著
相續,性非性計著相續,生不生妄想計著相續,滅不滅妄想計著相續,乘非乘妄想計
著相續,有為無為妄想計著相續,地地自相妄想計著相續,自妄想無間妄想計著相續
,有無品外道依妄想計著相續,三乘一乘無間妄想計著相續。復次、大慧!此及餘凡
愚眾生自妄想相續,以此相續故,凡愚妄想,如蠶作繭,以妄想絲自纏纏他,有無有

相續計著。復次、大慧!彼中亦無相續及不相續見,見一切法寂靜,妄想不生故,菩
薩摩訶薩見一切法寂靜。復次、大慧!覺外性非性,自心現相無所有,隨順觀察自心
現量,有無一切性無相,見相續寂靜故,於一切法無相續不相續相。復次、大慧!彼
中無有若縛若解,餘墮不如實覺知,有縛有解。所以者何?謂於一切法有無有,無眾
生可得故。復次、大慧!愚夫有三相續:謂貪、恚、癡,及愛未來,有喜愛俱;以此
相續,故有趣相續。彼相續者,續五趣。大慧!相續斷者,無有相續不相續相。復次
、大慧!三和合緣作方便計著,識相續無間生;方便計著則有相續,三和合緣識斷,
見三解脫,一切相續不生』。
凡夫眾生,於一切法如言取義;法無量,堅固妄想亦無量,所謂計著種種諸法
自共相也。諸緣也,有無有也,何法生何法、不生也,何法滅何法、不滅也,乘此
法從因而果乃至於出三界、或所乘非法而不得果也,有造作無造作也,從凡至聖、
小乘至大乘、菩薩一地進一地也,自性分別心次第而起也,依有無起邊見也,佛法

有三乘一乘起次第見也;乃至遍世間出世間一切法上計有名必有義,隨義起執,縱
聞佛法,亦是墮入妄中。要知佛法治病,並非增病,是故凡愚妄想深密,正如蠶絲
自纏,相續不斷。蓋已說、現說、未說之種種自心相續,非從外來,名義上起妄想
,妄想又起名義,連環鉤鎖,莫能出離!惟有菩薩能以大般若火,燃斷妄想絲網,
了一切法寂靜,無有能分別之妄想,亦無解脫之相,故相續及不相續皆不可見。以
所觀一切法,皆能觀之自心所現,心外之法、心外之相,皆畢竟無所有,隨順觀察
自心現量。要知妄想亦由無始之習氣依現增上緣而起,亦是一緣起無性之法。菩薩
於寂靜法,不見相續相故無縛,不見不相續相故亦無解。於一切法離有無者,以無
人我自體性可得故;眾生、作人我解。凡所謂縛解者,必有能縛之事。愚夫有三深
密纏縛:一曰貪、恚、癡,現在之惑;二曰愛未來,未來之惑;三曰有喜愛俱,過
去之惑。以此三世密縛之惑業故,致三有、五趣生死流轉之苦不斷。言五趣者,以
阿修羅攝各趣中故。此三相續相斷,則生死輪迴悉斷。復次、因根、塵、識三緣合

合功用,虛妄分別相續而生,了知此三緣皆是阿賴耶識中所起現行,不見三緣之自
體性,則取著識斷,即三解脫門:現在境貪恚癡空,過去境有喜愛俱無相,未來境
貪愛無願。了生死者,了此相續之惑,而非佛法亦不能斷此相續也。
壬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不真實妄想,是說相續相;若知彼真實,相
續網則斷。於諸性無知,隨言說攝受。譬如彼蠶蟲,結網而自纏。愚夫妄想縛,相續
不觀察』。
不實妄想,即相續深密相。真實知其云何生、何法生,不隨分別造作,則此深
密之生死網必斷。倘於諸法寂靜性不如實覺知,隨言取義,則以妄想絲結深密網以
自纏。不觀察真實義,即取縛之由也。
庚二 辨遍計依圓
辛一 問答

壬一 初問
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以彼彼妄想,妄想彼彼性,非有彼自性,但妄
想自性耳』。世尊!若但妄想自性,非性自性相待者,非為世尊如是說煩惱、清淨無
性過耶?一切法妄想自性非性故』。
大慧聞佛以上種種所說,又疑問曰:如佛說由種種妄想,分別種種法,好似所
想一切皆無,唯有種種妄想。然則法法都無自體性相,但是妄想自性,則妄想性離
,諸法皆無矣。佛一向所說清淨雜染,有漏無漏、有為無為,諸法皆無,將無有壞
法之過耶?
壬二 初答
佛告大慧:『如是,如是,如汝所說!大慧!非如愚夫性自性妄想真實,此妄想
自性,非有性自性相然。大慧!如聖智有性自性,聖知、聖見、聖慧眼,如是性自性
知』。

佛先以大慧所難者為當,然不知此但依愚夫性說,非依聖智而說。愚夫妄想所
取之法實無自性,若聖智所證之諸法實相,聖知、聖見通達之諸法自性相,則法爾
如是而非無有也。
辛二 再問答
壬一 再問
大慧白佛言:『若使如聖以聖知、聖見、聖慧眼,非天眼、非肉眼、性自性如是
知,非如愚夫妄想。世尊!云何愚夫離是妄想,不覺聖性事故?世尊!彼亦非顛倒,
非不顛倒。所以者何?謂不覺聖事性自性故,不見離有無相故。世尊!聖亦不如是見
,如事妄想,不以自相境界為境界故。世尊!彼亦性自性相妄想自性如是現,不說因
無因故,謂墮性相見故,異境界,非如彼等,如是無窮過。世尊!不覺性自性相故。
世尊!亦非妄想自性,因性自性相,彼云何妄想非妄想,如實知妄想?世尊!妄想異
,自性相異。世尊!不相似因,妄想自性相,彼云何各各不妄想而愚夫不如實知?然

為眾生離妄想故,話如妄想相不如實有。世尊!何故遮眾生有無有見事自性計著,聖
智所行境界計著墮有見,說空法非性而說聖智自性事』?
大慧又疑唯聖知見為有,落常見過,再難於佛。若諸聖以聖慧眼知見得諸法實
性,非天眼、肉眼之愚夫能得,是愚夫將永為愚夫,縱然聞到佛法亦是妄想,則妄
想從何能離?如何轉識成智?佛法亦無功用矣!復次!既有聖愚兩種相待,聖以愚
為顛倒,愚亦可以聖為顛倒;因其愚恆常愚,總覺不到離四句之聖智,故各是其是
而各非其非。亦非顛倒非不顛倒,所以者何?即愚恆常愚,則愚非是病──若是病
、必可離──故非顛倒。但聖智確非如是故,非不顛倒。由此愚夫亦自有一種之真
實境界,各有各境,將永與聖智為對待。復次、聖者不同愚癡凡夫種種而見,在聖
人自見聖智之境界,確與愚夫不同,不說有因無因,離於四句之見。若聖以自見為
真而愚為妄,彼愚夫亦可說自見為真,以聖為妄,如是輾轉相難,不能決定,墮無
窮過。以凡夫不覺性自性相,而聖人亦非妄想自性,如是聖愚互諍,不能判別。既

互相異,各不相似,各不為因,佛可據說眾生是妄,為令離妄,說云妄非實有,以
遮眾生之有無見。又說聖智所行境界,不說諸法空性,反墮於有見耶?
壬二 再答
癸一 明說法意
佛告大慧:『非我說空法非性,亦不墮有見,說聖智自性事,然為令眾生離恐怖
句故。眾生無始以來計著性自性相,聖智事自性計著相見,說空法。大慧!我不說性
自性相。大慧!但我住自得如實空法,離惑亂相見,離自心現性非性見,得三解脫,
如實印所印,於性自性得緣自覺觀察住,離有無事見相』。
佛非不說一切法空,亦非墮於有見;說聖智自性,仍是一種方便。因眾生無始
來計著性自性見,彼聞寂靜之法,誤為空亡而生恐怖,故為說聖智自性事令離恐怖
。但眾生又因聞聖智得自性而計著於有,故對執有復說空法。佛並非說性自性相,
但如實證寂靜法空,離惑亂相,現得三解脫如實印。佛之正智悉超言說,對空說有

,來常說無,實離於有無也。
癸二 不應立宗
子一 長行
『復次、大慧!一切法不生者,菩薩摩訶薩不應立是宗。所以者何?謂宗一切性
非性故,及彼因生相故,說一切法不生宗,彼宗則壞。彼宗一切法不生,彼宗壞者,
以宗有待而生故。又彼宗不生,入一切法故,不壞相不生故,立一切法不生宗者彼說
則壞。大慧!有無不生宗,彼宗入一切性,有無相不可得。大慧!若使彼宗不生,一
切性不生而立宗,如是彼宗壞,以有無性相不生故,不應立宗。五分論多過故,展轉
因異相故,及為作故,不應立宗分謂一切法不生。如是一切法空,如是一切法無自性
,不應立宗。大慧!然菩薩摩訶薩說一切法如幻、夢,現不現相故,及見覺過故,當
說一切法如幻、夢性,除為愚夫離恐怖句故。大慧!愚夫墮有無見,莫令彼恐怖,遠
離摩訶衍』!

一切法不生,此句之宗,不能成立。如反問云:此宗生否?如答云:不,則無
能生之因,所生之宗亦無,宗不成立。如答云:生,則此宗法既生,何得說一切法
不生?故一切法不生之宗,彼論自壞,以此宗入於一切法中故。又、若對於有無法
中而曰不生,語亦自壞,以所立不生宗,入有無法中故。如是五分、三分諸論,因
、喻成宗,因喻能生,宗為所生,種種是生,不應立不生宗。不但此也,即一切法
空、無自性等,亦不應立宗。當善觀察教義,不當在名言上妄取。要當以言遣言,
以分別除分別。如是毌寧說一切法如幻、夢,或較少過患,彼愚夫各現各相各不相
到故,皆惑亂取著故。為愚離怖,可說有聖智自性相,否則,仍當說一切如幻。然
不隨順眾生,眾生將不敢親近於大乘佛法;而得佛權實二智者,善用有無四句而為
權巧方便解說,使不離大乘耳。
子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無自性、無說,無事、無相續,彼愚夫妄想

,如死屍惡覺。一切法不生,非彼外道宗,至竟無所生,性緣所成就。一切法不生,
慧者不作想,彼宗因生故,覺者悉除滅。譬如翳目視,妄見垂髮相,計著性亦然,愚
夫邪妄想。施設於三有,無有事自性,施設事自性,思惟起妄想。相事設言教,意亂
極震掉,佛子能超出,遠離諸妄想。非水水想受,斯從渴愛生,愚夫如是惑,聖見則
不然。聖人見清淨,三脫三昧生,遠離於生滅,遊行無所有。修行無所有,亦無性非
性,性非性平等,從是生聖果。云何性非性?云何為平等?謂彼心不知,內外極漂動
,若能壞彼者,心則平等見』。
一切法無自性、離言說、無現行事體、無種子依處、乃至於不生,不應立宗;
愚夫妄覺,實可厭惡如死屍也。所謂一切不生,非生之外另有不生。稱性緣起所能
成就,是緣起即如幻,豈外道可妄執為無生?故慧者不作是想。宗為因所生,宗所
成立,因能成立;覺者見彼不生宗之悉可除滅矣。愚夫妄想,喻如病目見空華、垂
髮相,以見三界皆是假名,無有實體,自性皆假施設,思惟分別諸法自相,設種種

之名相言教,愚夫智淺不了,意識為之震亂,菩薩了知而能解脫。二乘、凡夫外道
等,欲在名相上得到何法,皆是惑亂。正如渴鹿認陽燄而為水,不能得其實水,聖
知見清淨則不然。此清淨見從三解脫三昧而生──三昧、通有無漏,三脫、惟聖無
漏──故能離生滅,常行無相境,修無相行,雙照空有,雙非空有,實相平等,佛
果圓成。若不了內外法唯心,則將為境界風漂動;以平等智照之,境緣無不壞滅。

己八 智不得境門
庚一 正明智境
辛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如攀緣事智慧不得,是施設量
建立施設,所攝受非性,攝受亦非性,以無攝故智則不生,唯施設名耳』。云何、世
尊為不覺性自相共相、異不異故智不得耶?為自相共相種種性自性相隱蔽故智不得耶
?為山巖、石壁、地水火風障故智不得耶?為極遠、極近故智不得耶?為老小盲冥、

諸根不具故智不得耶?世尊!若不覺自共相異不異智不得者,不應說智,應說無智;
以有事不得故。若復種種自共相性自性相隱蔽故智不得者,彼亦無智,非是智。世尊
!有爾燄故智生非無性,會爾燄故名為智。若山巖、石壁、地水火風、極遠、極近、
老小盲冥、諸根不具、智不得者,此亦非智,應是無智,以有事不可得故』。
佛說智不得境,意謂愚夫妄執諸法自性所緣諸法境界,智慧皆不可得。智了、
但是施設量之假立,不能得諸法自相,故所攝能攝皆假無有。假智不能證實,緣假
名相故不得境;實智不緣妄執諸法,故不得境。大慧由之興種種疑:或不得法之事
,或不得法自共相之同異差別,或自共相有無隱蔽,或山、石、四大之隔障,或因
遠近,或因諸根不具,以上種種困難,雖實有境而智不能得耶?若境實有而智不能
得到,應說無智,不應說智。所以名為智者,因能了知境界,雖有境而不能了知,
不應名曰智故。智不具足,應正名曰無智,此不得不問矣。
辛二 答

壬一 長行
佛告大慧:『不如是。無智、應是智,非非智。我不如是隱覆說攀緣事智慧不得
,是施設量建立,覺自心現量,有無有外性非性,知而事不得,不得故智於爾燄不生
,順三解脫,智亦不得。非妄想者無始性非性虛偽習智,作如是知。是知彼不知,故
於外事處所相性無性妄想不斷,自心現量建立,說我我所相攝受計著,不覺自心現量
,於智爾燄而起妄想。妄想故,外性非性觀察不得,依於斷見』。
佛所謂智不得境者,非如大慧所說諸不得因。佛說智正是智,並非說隱覆於所
緣之境而不知,曰智不得境。然明施設量所建立,乃是假智所緣假名相法,而自證
真實智不以此假智之假名相為所攀緣處。以正智中實在了知但是自心現量,心外之
法皆不可得,愚夫計有計無都非正智,菩薩畢竟了知唯心,無心外境若事若因可取
,無所緣故亦無能緣之智。地前菩薩經信、住、行、向位,修四加行,在下忍境不
取,在中忍智不得,在上忍境智雙不存,由是境智雙忘而入初地。所以愚夫種種虛

妄分別,不能如實了知正智所知,於所計心外之法上,有性無性分別不斷,不了唯
心假立名相,更著內我、外物,於所妄取之法,觀察有無不得而生斷見。
壬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有諸攀緣事,智慧不觀察,此無智非智,是
妄想者說。於不異相性,智慧不觀察,障礙及遠近,是名為邪智。老小諸根冥,而智
慧不生,而實有爾燄,是亦說邪智。
牒前大慧所問種種智不得境,皆妄想邪智耳。
庚二 寄辨宗說
辛一 誡聽
『復次、大慧!愚癡凡夫,無始虛偽惡邪妄想之所迴轉,迴轉時、自宗通及說通
不善了知,著自心現外性相故,著方便說,於自宗四句清淨相通,不善分別』。大慧
白佛言:『誠如尊教,惟願世尊為我分別說通及宗通,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善於二通,

來世凡夫、聲聞、緣覺不得其短』。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
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宗說二通前已辨明。此因顯聖智境即自宗通,故寄辨誡聽也。以凡夫為無始偽
習循環流轉心中,終日蒙蔽於妄想窠臼,不了知自證宗通──通達自心現量──,
及說通──如實通達隨宜而說──之法門,取心外相,執方便說,不善修習離四句
清淨之自證境界。大慧領契佛意,若諸菩薩知此二通之法,來世教化二乘及凡外,
乃毫無差失。佛亦讚許大慧得旨。
辛二 正告
佛告大慧:『三世如來有二種法通,謂說通及自宗通。說通者,謂隨眾生心之所
應,為說種種眾具契經,是名說通。自宗通者,謂修行者離自心現種種妄想,謂不墮
一異、俱不俱品,超度一切心意意識,自覺聖境界,離因成見相,一切外道、聲聞、
緣覺、墮二邊者所不能知;我說是名自宗通法。大慧!是名自宗通及說通相,汝及餘

菩薩摩訶薩。應當修學』!
三世諸佛依此二通法門,逗機宣化,隨眾所宜,說十二分方便契經,令修如實
行者,內證諸法皆自心現,取心外法種種妄想不生,離四句見,超三界有漏虛妄分
別識,達自覺境,遠離能所取相應之見相二分清淨,為一向執邊見之凡外二乘所不
可同日而語。然覺了須自心內證,能離一分妄想,即得一分正智。但如何能漸離妄
想,仍須方便言教,故誡勸諸菩薩皆當修學此二通相。
辛三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我謂二種通,宗通及言說,說者授童蒙,宗
為修行者』。
二通法門,說通為教童開蒙之妙用。童、喻初發心人,蒙者、蒙蔽──即妄想
。修行者,依佛之教理而修而行也。童蒙者,喻地前菩薩。修行者,喻地上菩薩。

己九 勿習世論門

庚一 長行
辛一 初問答
壬一 初問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一時說言:『世間諸論種種辯說,慎勿
習近;若習近者,攝受貪欲,不攝受法』。世尊何故作如是說』?
佛一向之方便說法,弟子每有疑誤,故當檢出,辯難抉擇。如某時曾誡眾等勿
習近世論,若習近者,不得法利,且增貪欲。世論者,梵語盧伽耶陀,惑世之邪論
也。
壬二 初答
癸一 顯理
佛告大慧:『世間言論,種種句味,因緣、譬喻,採集莊嚴,誘引誑惑愚癡凡夫
,不入真實自通,不覺一切法妄想顛倒,墮於二邊。凡愚癡惑而自破壞,諸趣相續不

得解脫,不能覺知自心現量,不離外性自性妄想計著。是故世間言論種種辯說,不脫
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誑惑迷亂』。
世論亦有句味、因喻,粉飾莊嚴,凡夫愚癡,易為誘惑。以致世俗沈埋於中,
對此離妄想所通真實法,證入無由。執心外法,墮於二邊,妄想紛紛,自害害他,
以致充滿三塗,人、天減少。總之、不覺自心現量,不離心外堅計,種種建立,種
種辯聰,皆起惑、造業、受苦,自惑惑人、自亂亂人之世論。如近百年中主張進化
論者,詞富證繁,卓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其實、損人利己,擾亂和平。所以者
何?彼因妄見植物、動物由能向外競爭,自保生存,乃成蕃殖,於是轉計人為萬物
靈長,更應特異發達。此念一橫,自私慾熾,遂擴充之以與他人及萬物相角逐,以
征服欺壓不如其殘暴之族。於是禮讓平和之性,完全為其爭名奪利、損人利己之惡
辭所誘亂破壞,群認天演淘汰、優勝劣敗、生存競爭為金科玉律。為人只圖自富自
強,不顧其他。乃至為一家、一國、一種族、亦復如是,以為不如此便不能生存,

便不優勝,便不富強發達,必使他人完全被我征服。以致貪瞋充塞,戰爭迭起,亡
國滅種,在所不惜。極其競爭破壞凶慘殘殺之力,以是一家、一國、一世界、均不
得相安,而由各各所造共業之因展轉增上,器界亦生種種災禍。佛說三界猶如火宅
,器世間之薪炭,經貪、瞋、癡火之燃燒,遂成今世天災人禍之象。斯皆侈言大道
,實背真詮。所謂說進化實不進化,說平等實不平等,說博愛實不博愛,說共產實   
不共產。剋要言之,皆攝受貪欲、不攝受法之大弊。苦海無邊,孰為援救?有之,
唯攝受正法、不攝受貪欲之佛法耳。
癸二 證事
『大慧!釋提桓因廣解眾論,自造聲論。彼世論者有一弟子,持龍形像,詣釋天
宮,建立論宗,要壞帝釋千輻之輪;隨我不如,斷一一頭以謝所屈。作是要已,即以
釋法摧伏帝釋,釋墮負處;即壞其車,還來人間。如是大慧!世間言論,因、譬莊嚴
,乃至畜生亦能以種種句味惑彼諸天及阿修羅、著生滅見,而況於人?是故大慧!世

間言論應當遠離,以能招致苦生因故;慎勿習近!』
此引帝釋與世論弟子辯負事,以證世論之當遠離,不可親近,免受其惑。持龍
形像者,變作多頭龍形也。於以知畜生尚能以種種句味,何況於人,或再勝於人者
?弟子尚且如此,何況其師?帝釋諸天乃至阿修羅尚為其所惑,而況於人?倘不慎
為所誘迷,執著生滅,將起惑、造業、受苦而不已,人亦何苦習近之耶?
癸三 結勸
『大慧!世論者,惟說身覺境界而已。大慧!彼世論者,乃有百千,但於後時後
五百年,當破壞結集,惡覺因見盛故,惡弟子受。如是大慧!世論破壞結集,種種句
味,因譬莊嚴,說外道事。著自因緣,無有自通。大慧!彼諸外道無自通論,於餘世
論,廣說無量百千事門,無有自通,亦不自知愚癡世論』。
世論但明身根所感覺之境界,皆為顧惜一己身體,除身之外,概不關懷!近世
哲學家所謂唯物論者是。古來世論,尚有統一,降後分黨,各立門庭。依於原造百

千偈論,自相破壞,無非妄以私心詭見造作,惑誘學者!文辭奇美,然無如實見解
,無有自通。異論紛紜,失其標準,適足愚人亂世,故應遠離。
辛二 重問答
壬一 重問
爾時、大慧白佛言:『世尊!若外道世論種種句味、因譬莊嚴,無有自通,自事
計著者,世尊亦說世論,為種種異方諸來會眾天、人、阿修羅,廣說無量種種句味,
亦非自通耶?亦入一切外道智慧言說數耶』?
大慧再啟疑難;謂外道不通達真實,專計著於世間之事,種種因喻、句味莊嚴
,總是世論。而佛何以有時亦為天人等眾,從他方世界而來集會者,廣說種種因喻
、句味,並非皆以內心自通之法開示,豈不同於外道世論類耶?
壬二 重答
癸一 顯理

佛告大慧:『我不說世論,亦無來去,唯說不來不去。大慧!來者、趣聚會生,
去者、散壞,不來不去者、是不生不滅。我所說義,不墮世論妄想數中。所以者何?
謂不計著外性非性,自心現處,二邊妄想所不能轉,相境非性,覺自心現,則自心現
妄想不生。妄想不生者,空、無相、無作,入三脫門,名為解脫』。
佛說並不墮入世論,以知一切唯心所現,無來無去,無生無滅。來集會之聽眾
,唯心所現,乃至根身器界亦唯心所現也。眾緣聚會則來,散壞即去,實無有何來
去。所說之法,亦復眾緣聚顯,緣生無生,如何有滅?是以佛說非如外道墮於虛妄
分別之中,亦不同其計著心外之法,若有若無;故能行無所有,不見能所攝受,不
同外道執有實法。當情相對,故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而入三解脫門,如何說同
外道之世論耶?
癸二 證事
『大慧!我念一時於一處住,有世論婆羅門來詣我所,不請空閒,便問我言:『

瞿曇!一切所作耶』?我時答言:『婆羅門!一切所作是初世論』。彼復問言:『一
切非所作耶』?我復報言:『一切非所作是第二世論』。彼復問言:『一切常耶?一
切無常耶?一切生耶?一切不生耶』?我時報言:『是六世論』。大慧!彼復問我言
:『一切一耶?一切異耶?一切俱耶?一切不俱耶?一切因種種受生現耶』?我時報
言:『是十一世論』。大慧!彼復問言:『一切無記耶?一切記耶?有我耶?無我耶
?有此世耶?無此世耶?有他世耶?無他世耶?有解脫耶?無解脫耶?一切剎那耶?
一切不剎那耶?虛空耶?非數滅耶?涅槃耶?瞿曇作耶?非作耶?有中陰耶?無中陰
耶?』大慧!我時報言:『婆羅門!如是說者,悉是世論;非我所說,是汝世論。我
唯說無始虛偽妄想習氣,種種諸惡,三有之因,不能覺知自心現量,而生妄想攀緣外
性。如外道法,我諸根義三合知生,我不如是。婆羅門!我不說因,不說無因,惟說
妄想攝所攝性施設緣起,非汝及餘墮受我相續者所能覺知』。大慧!涅槃、虛空、滅
、非有三種,但數有三耳。復次、大慧!爾時世論婆羅門復問我言:『癡、愛、業因

故有三有耶?為無因耶』?我時報言:『此二者亦是世論耳』。彼復問言:一切性皆
入自共相耶』?我復報言:『此亦世論。婆羅門!乃至意流妄計外塵皆是世論』。復
次、大慧!爾時世論婆羅門復問我言:『頗有非世論者不?我是一切外道之宗,說種
種句味、因緣、譬喻莊嚴』。我復報言:『婆羅門!有,非汝有者,非為、非宗,非
說非不說種種句味,非不因譬莊嚴』。婆羅門言:『何等為非世論,非非宗、非非說
』?我時報言:『婆羅門!有非世論,汝諸外道所不能知,以於外性不實妄想虛偽計
著故。謂妄想不生,覺了有無自心現量,妄想不生,不受外塵,妄想永息,是名非世 
論。此是我法,非汝有也。婆羅門!略說彼識若來若去、若死若生、若樂若苦、若溺
若見、若觸若著、種種相,若和合相續,若愛若因計著。婆羅門!如是比者,是汝等
世論,非是我有』。大慧!世論婆羅門作如是問,我如是答,彼即默然,不辭而退,
思自通處作是念言:『沙門釋子出於通外,說無生、無相、無因、覺自妄想現相,妄
想不生』。

此引與世論婆羅門辯難之事,以證佛說不同世論。婆羅門嘗遽然問佛:自有無
造作乃至於有無中陰種種戲論,彼先橫一惡見而來,佛遂斥以世論,一切皆非。告
以:種種無始妄想戲論惡習為生三有之因,不了唯心,妄緣外境,計我及根、塵三
和合生法,皆外道法。佛法不說有因無因,唯說妄想及能取所取之緣起,故非執我
者所能知。方便為小乘所說之三無為法,亦不可執。婆羅門聞上說後,不復以世論
再難,而又妄引佛言以問:無明之癡,貪愛及業,為三有之因耶?又一切法皆入自
共相耶?佛因外道妄想戲論邪纏不休,除正斥之,復總曉之:任如何之意識流奔法
塵,計著外境,皆是世論。於是此婆羅門又反其論調而問佛:有非世論者否?蓋彼
為一切外道之所宗。其意謂若無非世論者,則彼之世論即真實。故佛答曰:有。非
無所宗、無所說,但非彼宗彼說。婆羅門復問:既有、何以非彼宗?佛告:此非世
論,非彼執心外法之妄想所能知。佛法全在不生妄想,了達有無皆唯心現,自不妄
取外境。此等清淨自覺之妙法,豈彼所能有?彼等心量妄識所到之處,若來若去,

乃至和合相續假相,皆是世論,皆取法乎心外者也。婆羅門至此,無由再難,遂默
然而退,思自所通達之理處。覺佛所說之法,異於己所能通之理,計為佛法無所成
立,無何道理,則世論之惡覺妄想,邪執戲論,迷而不反為何如耶!
癸三 結意
『大慧!此即是汝向所問我:何故說習近世論種種辯說,攝受貪欲,不攝受法』
』。
結前所顯證之意,而除大慧之所疑。佛並非說世論,且一向辯斥攝受貪欲而不
攝受正法之世論也。
辛三 三問答
壬一 問
大慧白佛言:『世尊!攝受貪欲及法,有何句義』?佛告大慧:『善哉!善哉!
汝乃能為未來眾生思惟諮問如是句義,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

佛言:『唯然、受教』。
以上、佛明世論婆羅門攝貪不受法,全係計著三界生死有漏果報。蓋受苦由業
,業由惑,故須在根本上斷惑,以智慧除妄想,盪空一切,方入聖法。大慧懸知未
來眾生必有無量墮此惡見,故三次問攝貪及攝法之句義,以便未來眾生得以離惑出
苦。
王二 答
佛告大慧:『所謂貪者,若取、若捨、若觸、若味,繫著外塵,墮二邊見,復生
苦陰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如是諸患,皆從愛起,斯由習近世論及世論者,我及諸佛說
名為貪,是名攝受貪欲,不攝受法。大慧!云何攝受法?謂善覺知自心現量,見人無
我及法無我相,妄想不生。善知上上地,離心意意識,一切諸佛智慧灌頂,具足攝受
十無盡句,於一切法無開發自在,是名為法。所謂不墮一切見、一切虛偽、一切妄想
、一切性、一切二邊。大慧!多有外道癡人墮於二邊,若常、若斷,非黠慧者。受無

因論,則起常見;外因壞,因緣非性,則起斷見。大慧!我不見生住滅故說名為法。
大慧!是名貪欲及法,汝及餘菩薩摩訶薩,應當修學』!
諸苦皆從貪愛起,貪即十二緣起之愛支,潤種種業,受種種苦。法有通別:通
、即說一切法,別、則佛之正法方能曰法。此所說是佛法,須根本覺知自心現,有
如是心起,則如是法現。見二無我,離妄顯真,自然蒙佛加被,具足行願,不假方
便,一切自在,是之謂法,不墮一切外道所墮。外道所以墮諸見者,以無善巧慧力
,妄計有造作者,不後因生,立無因論。而復推求不得,或因壞滅而起斷見。佛法
了唯心故,不見生滅。菩薩於法,當如是修學也。
庚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一切世間論,外道虛妄說,妄見作所作,彼
則無自宗。惟我一自宗,離於作所作,為諸弟子說,遠離諸世論。心量不可見,不觀
察二心,攝、所攝非性,斷、常二俱離。乃至心流轉,是則為世論;妄想不轉者,是

人見自心。來者謂事生,去者事不現,明了知去來,妄想不復生。有常及無常,所作
、無所作,此世、他世等,斯皆世論通』。
外道世論妄想分別,橫計作者,故不成立。唯佛立宗,離於能作所作,為弟子
說,離於世論。以了唯心,不同外道有能取之分別、所取之法塵,是以二心俱離,
二見悉泯。世論與非世論之別,即一為妄想所流轉,一能見唯自心現耳。自心緣起
之事曰來,緣滅自心不現曰去;是以來無所來,從心而生;去無所去,從心而滅。
明此、則妄想不復生,去貪欲即去妄想也。然世論所通者,種種計著,不離二見,
智者不可不慎!

己十 涅槃差別門
庚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所言涅槃者,說何等法名為涅槃,而諸外道
各起妄想』?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如諸外道妄想涅槃,非

彼妄想隨順涅槃』。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涅槃法,前在大般涅槃門及四果差別門,已辨明矣。然前就自證門中為菩薩而
說,此中所明,正就菩薩化他悟他而明。大慧懸知未來世對涅槃有無窮之謬解,恐
眾生墮魔外邪網而不自覺,故必隨順揀擇,續為請問。佛亦以外道妄想計涅槃,皆
不隨順涅槃之相,許為開示。末世欲求解脫,不可不明邪正!藏中有提婆菩薩造之
破外道涅槃論,即據此中之二十一種外道計而破斥者。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正說
癸一 外道妄執
佛告大慧:『或有外道:陰、界、入滅,境界離欲,見法無常,心心法品不生,
不念去、來、現在境界,諸受陰盡,如燈火滅,如種子壞,妄想不生。斯等於此,作

涅槃想。大慧!非以見壞名為涅槃。大慧!或以從方至方名為解脫,境界想滅,猶如
風止。或復以覺所覺見壞名為解脫。或見常無常作解脫想。或見種種相想招至苦生因
。思惟是已,不善覺知自心現量,怖畏於相而見無相,深生愛樂,作涅槃想。或有覺
知內外諸法自相共相,去、來、現在,有性不壞,作涅槃想。或謂我、人、眾生、壽
命、一切法壞,作涅槃想。或以外道惡燒智慧,見自性及士夫,彼二有間,士夫所出
,名為自性;如冥初比求那轉變,求那是作者,作涅槃想。或謂福非福盡。或謂諸煩
惱盡。或謂智慧。或見自在是真實作生死者,作涅槃想。或謂展轉相生,生死更無餘
因;如是即是計著因,而彼愚癡不能覺知,以不知故作涅槃想。或有外道言:得真諦
道作涅槃想。或見功德,功德所起,和合一異、俱不俱、作涅槃想。或見自性所起孔
雀文彩,種種雜寶及利刺等性,見已作涅槃想。大慧!或有覺二十五真實。或王守護
國,受六德論,作涅槃想,或見時是作者,時節世間,如是覺者作涅槃想。或謂性。
或謂非性。或謂知性非性。或見有覺與涅槃差別,作涅槃想。有如是比種種妄想,外

道所說,不成所成,智者所棄。大慧!如是一切悉墮二邊,作涅槃想。如是等外道涅
槃妄想,彼中都無若生若滅。大慧!彼一一外道涅槃,彼等自論;智慧觀察,都無所
立。如彼妄想,心意來去,漂馳流動,一切無有得涅槃者』。
一、有外道見法無常不取,心心所不現前,不生妄想,計如火滅種壞以為涅槃
。此雖近似二乘,然二乘依佛三十七道品修習斷惑,此則見有法壞,心外見有生滅
無常,乃佛所破斥也。二、計從生方至於滅方,以為涅槃。境界想息,猶如風止。
三、以不見能覺之心、所覺之境,計為涅槃,如閉目入黑闇一般。四、以不分別常
與無常而為涅槃。五、以相起想,想能招苦,計無相為涅槃,即無相外道。六、以
一切法之各各自共相,歷經三世不作壞想以為涅槃,此如小乘有部亦然。七、以一
切法皆壞,唯我人相不壞,計我永存以為涅槃,如尼犍子是。八、以惡慧取數論二
十五諦第一之冥性、與二十五之神我。謂天地萬物未生前之冥初性,憂喜愛或黃赤
黑之三德平均,無物可得由神我要求而三求那不平均,轉變作一切物以為涅槃。九

、以煩惱及褔非褔業自然會盡,不須智慧而得解脫,以為涅槃,此乃苦行外道。十
、以能見到大自在天造作者為涅槃。十一、以祖、父、孫展轉相生,父母、子孫世
代流傳,別無異因以為涅槃。此則世人凡見,為人不過如此。十二、以得見十六諦
或二十五諦為涅槃,此諦非佛法中之諦。十三、以見諸德所起和合之一異義為涅槃
,此勝論之一派。十四、以見事事物物顯色自然如此為涅槃,此自然外道也。十五 
、以覺真實諦為涅槃。此亦數論之一派。十六、以禮拜六方受六德護國為涅槃。十
七、以時為涅槃。十八、以見有物為涅槃。十九、以見無物為涅槃。二十、以見有
物無物為涅槃。廿一、以見有涅槃之覺與涅槃有別為涅槃。以上二十一見,皆不成
立而妄成立,妄想中妄計為涅槃。彼以私意所見若生若滅,皆是心意漂流,智者所
不許可。故上種種無一得涅槃者,以皆不覺知自心現量故。
癸二 如來正見
『大慧!如我所說涅槃者,謂善覺知自心現量,不著外性,離於四句,見如實處

,不墮自心現妄想二邊,攝所攝不可得,一切度量不見所成。愚於真實不應攝受,棄
捨彼已,得自覺聖法,知二無我,離二煩惱,淨除二障,永離二死。上上地,如來地
,如影幻等諸深三昧,離心意意識,說名涅槃』。
佛說涅槃,以善覺知自心現量,不取外境為要,此為一經中之要義,然此處為
尤切。誤入歧途而求涅槃,非但不得解脫,轉增生死之縛。是故若能以此修學,離
於四句,住如實見,乃能離一切外道之所墮,進修於諸佛菩薩之所行,得大三昧。
所謂離心意意識者,即知一切唯心,不生妄想而說名涅槃也。
壬二 結勸
『大慧!汝等及餘菩薩摩訶薩應當修學,當疾遠離一切外道諸涅槃見』。
此誡諸菩薩修學如來涅槃正見,當疾離諸外道涅槃見,不可緩也。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外道涅槃見,各各起妄想,斯從心想生,無

解脫方便。愚於縛、縛者,遠離善方便,外道解脫想,解脫終不生。眾智各異趣,外
道所見通,彼悉無解脫,愚癡妄想故。一切癡外道,妄見作所作,有、無有品論,彼
悉無解脫。凡愚樂妄想,不聞真實慧,言語三苦本,真實滅苦因。譬如鏡中像,雖現
而非有,於妄想心鏡,愚夫見有二。不識心及緣,則起二妄想;了心及境界,妄想則
不生。心者即種種,遠離相、所相,事現而無現,如彼愚妄想。三有惟妄想,外義悉
無有,妄想種種現,凡愚不能了。經經說妄想,終不出於名,若離於言說,亦無有所
說』。
二十一種外道,皆妄計有能解脫之法及被生死所縛之人,不知善巧方便,第一
須離於妄想;如妄想於解脫,終不能生解脫也。外道立說紛紜,各異其趣,妄見能
所有無,悉皆癡妄,悉無解脫。執著言語以招苦,不開覺真實以離苦,所以離言為
滅苦之因矣。如鏡中像,雖現非有,於自心中緣起見相二分,了知自心現則妄想不
生。總而言之,種種皆是唯心,離能所相,所有事境現即無現。此非但三界內生死

流轉愚夫眾生妄想所有之法如此,十方諸佛經中所說種種妄想,名義有同異耳;離
於妄想,有何說哉?不能得意妄言而徒隨名取義,終不能了解佛說。

己十一 如來覺性門
庚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三藐三佛陀,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善於
如來自性,自覺覺他』。佛告大慧:『恣所欲問,我當為汝隨所問說』。大慧白佛言
:『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作耶?為不作耶?為事耶?為因耶?為相耶?為所相
耶?為說耶?為所說耶?為覺耶?為所覺耶?如是等辭句,為異為不異』?
前所講如來知見,即如來體性,然亦是就自證上明,此則在化他悟他上更加抉
擇討論。現世及後來諸菩薩善於通達究竟圓滿正遍知之自性,可為來問眾生如理開
導,不致墮於妄想,此佛所以任大慧之所問而為答也。大慧所問種種,擬佛自性辭
句,此中略舉五對以發其端,請佛辯其為異不為異也。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非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
。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無常,無常故一切事應是如來,我及諸佛,皆所不 
欲。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方便則空,同於兔角、槃大之子,以無所有故。大慧!
若無事、無因者,則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
出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如我所說一切法無我,當知此義、無我性是無我。一切法有自性,無他性,如牛、馬
。大慧!譬如非牛、馬性,非馬、牛性,其實非有非無,彼非無自性。如是大慧!一
切諸法非無自相,有自相;但非無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一切法空、無生
、無自性,當如是知。如是如來與陰非異非不異;若不異陰者,應是無常;若異者,
方便則空。若二者,應有異。如牛角,相似故不異,長短差別故有異;一切法亦如是

。大慧!如牛右角異左角,左角異右角,如是長短種種色各各異。大慧!如來於陰、
界、入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若如來異
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若不異者,修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
見分別,是故非異非不異。如是智及爾燄非異非不異。大慧!智及爾燄非異非不異者
,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 
,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離
一切量,則無言說;無言說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滅則寂滅;寂滅則自性涅槃;自
性涅槃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虛偽;出過一切虛偽則是
如來;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
,離一切根量』。
佛以大慧所問辭句,擬議佛之自性,皆有過非。且言事因,事是果實,因是因
能,而如來非可在功能、事實上妄揣也。如來圓滿無際,非因而因,非果而果,不

可執說,故非造作亦非無常。夫世間一切事事物物,皆造作無常,如來若是造作無
常,一切事應皆是如來;此為諸佛皆不可忍。然如來亦非非果事,若非果事,則菩
薩六度、三祇之精修,豈非空無所獲?但一如來杜撰虛名,非因所成之果事故。是
故如來非因非果,亦非非因非果,超於世間四句之見,以無相違及戲論故。蓋世間
四句義,皆由執有一法而起,說有說無,非有非無,皆虛妄意識所分別,非同佛之
所說,正遣一切分別。佛恐末世誤會,妄計如來墮於四句,故特詳辨。又、一切法
無我者,法法緣起無礙,於中無有主宰我性,非無一切法也。所以一切法但無我,
並非無一切法自性,不過言其無妄計之我及自性外之他性。譬如牛無馬性,馬無牛
性,然非無牛、馬之自性。又、一切法非無自相,自相者、離言說分別之一切法自
性,離於四句,愚夫妄想所不能知。一切法無我、無自性之義如是。一切法空也,
無生也,皆如是觀。由此可知如來與五陰等非一非異,陰、界、入為無常生滅差別
之法,而如來非是,故非一;若如來非陰、界、入者,則菩薩方便修行不懈,豈非

又徒勞無益?是故非異。喻如牛之二角,皆具角之名相故非異;有長短顯色之別,
故非不異。由是可知如來與解脫非異非不異:如來非色身,非生滅無常,故非異;
然三乘修行者同得解脫,而大小有差別,故非不異。由是又可知正智與爾燄──即
所知,佛智所知即第一義境界真如──非異非不異:正智、真如平等一相故非異;
然真如由正智而顯,故非不異。正智、真如皆離言說分別之自證相,離一切比擬思
量等,故實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則真是如來,真是正遍 
知覺者。斯又可以台教之三德顯:前言一切法空、無我、無自性等,即般若德,盪
空一切法執。如來、解脫不一不異,即解脫德,因解脫身同二乘也。正智、真如不
一不異,即法身德。此三德不相離而又各不相即。非因生之果,非能作之因,亦非
非因非果,離一切意識上根覺比量。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悉離諸根量,無事亦無因,已離覺、所覺,

亦離相、所相。陰緣等正覺,一異莫能見,若無有見者,云何而分別?非作、非不作
,非事亦非因,非陰、非在陰,亦非有餘雜,亦非有諸性,如彼妄想見,當知亦非無
,此法法亦爾。以有故有無,以無故有有,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或於我、非我
,言說量留連,沈溺於二邊,自壞壞世間。解脫一切過,正觀察我通,是名為正觀,
不毀大導師』。
明如來非見聞覺知可得是離根,非卜度思量可到是離量。五陰與如來非一非異
,非有造作,非無造作,非所造事,非能造因,非彼妄想上所見之自性,亦非無一
切法自性,有無對待之法,皆不應立。不了一切法離言之真實性,或說此法是如來
,此法非如來,執計妄見,自壞壞人。當解脫此一切過,修正觀而明佛意,勿謗佛
法。

己十二 不生不滅門
庚一 設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又世尊
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佛
告大慧:『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
生者,則攝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為說』。佛告大慧:
『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大慧白佛言:『唯然
、受教』。
一切經中說不生不滅,是無法之義耶?抑是如來異名耶?佛答:所說一切法不
生不滅,有、無見不可得。大慧復問:若一切法不生,則一切法亦不可得,是法既
不可得,又何得有不生不滅法是如來異名耶?非請佛說明不可矣。佛乃讚其問而答
之。
庚二 正答
辛一 異名釋

佛告大慧:『我說如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亦不待緣故不生不滅,
亦非無義。大慧!我說意生、法身,如來名號。彼不生者,一切外道、聲聞、緣覺、
七住菩薩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來異名。大慧!譬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
,如是等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亦非無自性。如是大慧!我於此
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大慧!或
有眾生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
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者,有知僊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紐者,有知自在者
,有知勝者,有知迦毗羅者,有知真實邊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
無生者,有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法性者
,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相者,有知解脫者,有
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此及餘世界,皆
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彼諸愚夫,不能知我,墮二邊故。然悉恭敬供養於我

,而不善解知辭句義趣,不分別名,不解自通,計著種種言說章句,於不生不滅作無
性想,不知如來名號差別,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不解自通,會歸終極,於一切
法,隨說計著』。
佛說非以無法說為不生不滅,亦非攝取不生不滅而為如來,亦非待緣而有,亦
非有其說而無義。平常佛說不生不滅,即如來之別名。依最勝意生身、法身、說為
不生不滅,但非外道二乘乃至七地以前菩薩所能知耳。故不生不滅即如來別號,猶
之帝釋有因陀羅釋迦等別名,不蘭陀羅等乃至其他萬類,亦皆各有多名,雖多而其
物則一,亦非無此物自性也。故我釋迦佛,在此娑婆世界亦有無數別名,凡愚眾生
,雖聞、雖見不知即如來之別號,所以有知為如來者,一切智者,佛者,乃至意生
者。有三阿僧祇不增減之數,在十方界,無不如是隨眾生心而見。佛喻如水中月,
隨感而現,不出不入。愚夫雖知敬供,唯未解義,故終於名號上隨言計著,不能自
通會歸聖智,而於一切法異名差別,皆為所縛矣。

辛二 離言釋
『大慧!諸彼癡人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義說無異。所以者何?謂義無身故;
言說之外,更無餘義,惟止言說』。大慧!彼惡燒智,不知言說自性,不知言說生滅
,義不生滅。大慧!一切言說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性非性故,無受生,亦無身。
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不可得故,除不墮文字。大慧!若有說言如來說
墮文字法者,此則妄說!法離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不
答一字。所以者何?法離文字故。非不饒益義說。言說者、眾生妄想故。大慧!若不
說一切法者,教法則壞,教法壞者,則無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若無者,誰說為
誰?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說,隨宜方便廣說經法。以眾生希望、煩惱不一故
,我及諸佛為彼種種異解眾生而說諸法,令離心意意識故,不為得自覺聖智處。大慧
!於一切法無所有,覺自心現量,離二妄想,諸菩薩摩訶薩依於義不依文字。若善男
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壞第一義,亦不能覺他,墮惡見相續而為眾說,不善了知一

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達章句,具
足性義,彼則能以正無相樂而自娛樂,平等大乘建立眾生。大慧!攝受大乘者,則攝
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者,則攝受一切眾生;攝
受一切眾生者,則攝受正法;攝受正法者,則佛種不斷;佛種不斷者,則能了知得殊
勝入處;知得殊勝入處,菩薩摩訶薩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通
達眾生形類、希望、煩惱、諸相,如實說法。如實者,不異;如實者,不來不去相,
一切虛偽息,是名如實。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攝受隨說計著,真實者離文字故
。大慧!如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觀指,不得實義;如是愚夫隨言說指,攝受計著,
至竟不捨,終不能得離言說指第一實義。大慧!譬如嬰兒應食熟食,不應食生,若食
生者則令發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不生不滅,不方便修,則為不善。是
故應當善修方便,莫隨言說,如視指端。是故大慧!於真實義當方便修。真實義者,
微妙寂靜,是涅槃因;言說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大慧!真實義者,從多聞者得

。大慧!多聞者,謂善於義,非善言說。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經論,身自不隨,亦
不令他隨,是則名曰大德多聞。是故欲求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與此相違,
計著言說,應當遠離』。
佛法使人因言辨義,不當隨言取義。乃有愚癡妄計言說即義,二者一致。蓋以
詮言之義,體不可見,遂計言外無義,唯是言說。此等惡見,不知言說墮於文字,
是生滅法;第一義離文字,離有無,非生滅法。佛以離言說,離分別智所證法,為
眾說此令離文字言語分別,非墮文字有無者能了解。故佛菩薩說法宣化,無時不說
,無處不說,而說者、問者、答者,無一字可得。古人喻如空中鳥跡,不可捉摸。
倘說者、問答者、見聞者、墮文字,非特不能饒益,且增妄執。然離文字言說,非
閉口不說,閉目不看也。若墮於不說句,則是破壞教法,佛及三乘誰為誰說?故佛
、菩薩隨宜而說,不著能教所教,正可說法教化,以殊勝方便隨順眾生煩惱根性之
不一,而各令其離三界有漏妄習之八識心心所聚,捨二分別。以遣離虛妄分別故,

無分別智即得現前而證真如。故菩薩觀一切無所有,覺自心現量,依義不依文字;
以依文不依義,自壞亦壞他故。若善了知一切法相,通達句義,正智具足,則不樂
著相而得覺法樂,以平等大乘法攝化眾生,紹隆佛種,自證悟他,兩臻勝妙,宏揚
離言說虛妄分別之正法,是真實第一義!奈何愚者只求文字,不觀實義!如人指物
以示,但觀其指而不見物;又如嬰兒食生,則成狂亂,蓋不知次第方便熟後而食。
正如癡人聞不生不滅法,不修方便觀行親證,隨言取義,自病病人。故依佛無分別
智所證真實義,當方便修,所謂六度萬行,止觀雙運,離分別相,得真實相,微妙
寂靜,乃自性涅槃為解脫之因,離分別妄想,即離生死故。大德多聞,當善觀於語
義,勿執著於文字,尤當遠離外道經論,化他亦然。如此、可得佛之離言說不生滅
第一義境。
庚三 轉難
爾時、大慧菩薩復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顯示不生不滅,無奇有特。

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滅。世尊亦說虛空、非數緣滅及涅槃界不生不滅。
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世間亦說無明、愛、業、妄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
緣,名差別耳!外物因緣亦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微塵、勝妙、自在、眾
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不生不滅,有無不可得,外道亦說四大
不壞自性,不生不滅,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亦復如是
。是故我言無有奇特。惟願世尊,為說差別,所以奇特勝諸外道。若無差別者,一切
外道皆亦是佛,以不生不滅故。而世尊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
說: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佛說真實無虛,大慧亦非凡愚,本不應有責難,唯佛懸知後世凡愚眾生於此必
有疑詰,故以威神加被大慧而使轉難。
佛所顯示不生不滅,外道亦說不生不滅;外道說諸因,佛說三無為;外道說因
生諸世間,佛說世間十二緣起;外道說外物因緣,佛亦如是。外道說時、方、虛空

、四大、微塵、神我、大梵天、勝妙、大自在天、眾生主、九物,佛說一切法性;
外道說四大,佛亦說四大:雖稍有變異,然實無差別,佛說有何殊勝?然則外道皆
即是佛,此世界中不同時而有多佛耶?是應請佛開解。
庚四 解釋
辛一 長行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
,得不生不變相,我不如是墮有無品。大慧!我者、離有無品,離生滅,非性非無性
。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攝受,現不現故,攝不攝故。以
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愚癡凡
夫妄想作事,非諸聖賢不實妄想,如犍闥婆城及幻化人。大慧!如犍闥婆城及幻化人 
,種種眾生商賈出入,愚夫妄想,謂真出入,而實無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如
是大慧!愚癡凡夫起不生不滅惑,彼亦無有有為、無為。如幻人生,其實無有若生若

滅,性無性無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離於生滅。愚癡凡夫墮不如實,起生滅妄想,
非諸聖賢。不如實者,不爾。如性自性妄想亦不異,若異妄想者,計著一切性自性,
不見寂靜,不見寂靜者終不離妄想。是故大慧!無相見勝,非相見。相見者,受生因
,故不勝。大慧!無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滅,我說涅槃。大慧!涅槃者,如真實
義見,離先妄想心心數法,逮得如來自覺聖智,我說是涅槃』。
佛說不生不滅異於外道,蓋外道取實有一法自體,說云不生不滅,佛說一切種
種法如幻夢唯心所現,離有無生滅故不生不滅,以如幻故,諸色無自性相,以或現
或不現,或攝取或不攝取故,如前所喻之恆河火及陽燄等,故非性非無性。但了唯
心,何來妄想?愚癡人以邪教邪見起邪思維,不實妄想,如執幻人入於幻城,雖見
生滅,實無生滅,諸法亦然。是故愚癡妄計諸法自性,與妄想不一異,而執法自性
,若不如實觀其寂靜,終不離於虛妄分別。故見一切法如幻無所有,為最勝行,即
是無分別之不生不滅,即是涅槃,即是清淨無漏真實第一義,即離有漏虛妄心心所

聚,即得如來自覺聖智,與外道所計不生不滅大相逕庭矣。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滅除彼生論,建立不生義,我說如是法,愚
夫不能知。一切法不生,無性無所有,犍闥婆、幻、夢,有性者無因。不生無自性,
何因空、當說!以離於和合,覺知性不現。是故空不生,我說無自性,謂一一和合,
性現而非有。分析無和合,非如外道見。夢、幻及垂髮,野馬、犍闥婆,世間種種事
,無因而相現。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熾然無因論,
恐怖諸外道』。
為除外道妄計有生,佛所以說無生。愚夫不能知佛說此不生句意,不可墮於此
不生句。故無生、無性、無相,亦如乾城、幻、夢等,雖有幻現假法,而實別無作
者之因。佛何以說一切法空、無自性、不生耶?以所見聞一切法皆和合假相,分析
至微則成無有;實則不待分折,當體即空,但凡外妄見為有耳。所以即有而空,不

取一法,即空而有,不遺一法。夢、幻、空華、陽燄──野馬──乾城、雖分明有
而無有無之相,即無能生之因,亦不為因而生;諸法亦然,皆同一無能生所生之事
。不過、即在緣起如幻、緣生無生中,暢此無生之義,以折伏彼有因之論。為我聖
法流傳不斷,故盛說無因,破有作者因,怖諸外道。
庚五 偈問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大慧因佛說乾城、夢、幻等,問何因而幻現?如何而見有和合相?何由而作無
因論也。
庚六 偈答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觀察有為法非無因有因,彼生滅論者,所見從是滅』。
觀察有為生滅之法,非有因,非無因,唯心變現為因,折伏外道妄因,立無因
論滅其妄見。

庚七 躡問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云何為無生?為是無性耶?為顧視諸緣有法名無生?名
不應無義,惟為分別說』!』
無生之名,必有其義,是指一法無有曰無生耶?抑在生滅眾緣中考究有一法曰
無生耶?大慧雙興二難,以無見中無生,及有見中無生為問。
庚八 追頌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非無性無生,亦非顧諸緣,非有性而名,名亦非無義。
一切諸外道,聲聞及緣覺,七住非境界,是名無生相。遠離諸因緣,亦離一切事,唯
有微心住,想、所想俱離。其身隨轉變,我說是無生。無外性無性,亦無心攝受,斷
除一切見,我說是無生。如是無自性、空等應分別。非空故說空,無生故說空。因緣
數和合,則有生有滅,離諸因緣數,無別有生滅。捨離因緣數,更無有異性;若言一
異者,是外道妄想。有無性不生,非有亦非無;除其數轉變,是悉不可得。但有諸俗

數,展轉為鉤鎖,離彼因緣鎖,生義不可得。生無性不起,離諸外道過,但說緣鉤鎖
,凡愚不能了。若離緣鉤鎖別有生性者,是則無因論,破壞鉤鎖義。如燈顯眾像,鉤
鎖現若然,是則離鉤鎖,別更有諸性。無性無有生,如虛空自性,若離於鉤鎖,慧無 
所分別。復有餘無生,賢聖所得法,彼生無生者,是則無生忍。若使諸世間,觀察鉤
鎖者,一切離鉤鎖,從是得三昧。癡、愛諸業等,是則內鉤鎖;鑽、燧、泥團、輪、
種子等名外。若使有他性而從因緣生,彼非鉤鎖義,是則不成就。若生無自性,彼為
誰鉤鎖?展轉相生故,當知因緣義。堅、濕、煖、動法,凡愚生妄想,離數無異法,
是則說無性。如醫療眾病,無有若干論,以病差別故,為設種種治。我為彼眾生,破
壞諸煩惱,知其根優劣,為彼說度門。非煩惱根異,而有種種法,唯說一乘法,是則
為大乘』。
佛說無生,非無一切法,亦非觀察諸法而別有一法,然名有義,汝問皆非。此
無生法,凡夫外道乃至七地菩薩皆不能知。遠離能生之因,所生之果,能想之心,

所想之相,唯安住於一真微妙之微心中,轉我愛執藏之根本依而為清淨識,不見心
外有法可取,而亦無能取心,故說無生;空、無性等,亦復如是。非有空之實法而
說空,達一切法無生故空也。因緣和合而有生滅,離緣起法別無異因,緣散即不和
合,言一言異,皆外道妄想故。離於四句,唯就十二支因緣之轉變,隨俗假設,展
轉相生,猶如鉤鎖。離此鉤鎖,則無緣起,生即不有,何有於滅?所以離外道妄見
過而說鉤鎖,以生無故不生起也。若離鉤鎖別計有能生法,別計異因,同於無因,
是外道見,破鉤鎖義矣。明緣生即無生,若離緣生而別求無生,皆妄見也。喻燈照
物者,諸物由燈而顯,是則燈外取物。無生自體猶虛空,不應離鉤鎖而求。此緣起
法,乃聖智所證,為第八地菩薩證無生法忍時所得,所以能作如是觀,可離妄而得
三昧。癡、愛等十二支,由無明發業,乃至於受生老死苦,是為內緣鉤鎖。若依鑽
燧諸因緣而生火,泥團、輪等因緣而生瓦器,種子等因緣而生芽,曰外緣鉤鎖。設
使有法離鉤鎖因緣而生他物者,此理決不成就。若執著緣生無自性為無一切法,則

誰能為展轉相生之鉤鎖?所以當善了知因緣之義。凡愚計執堅、濕、煖、動四大性
之法,實則離無始虛妄習氣之鉤鎖,別無諸法。了知第一義空,畢竟唯心,方能證
無生之義。如來為眾生種種煩惱,說種種法門,其實只有一乘法。然則無差別之差
別,如醫療眾病,亦有種種方藥,可知如來教有權實之必要也。

己十三 揀別無常門
庚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說一
切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義云何?為邪、為正?為有幾種無常』?
前來揀別外道不生不滅之妄計,以似是則不是,種種抉擇,顯佛法之真能破真
能立,嚴判邪正。大慧因此更欲抉擇外道所起分別無常之妄計,以諸行無常為佛說
三乘共教三法印之一,若不加以判別,則邪說正教混淆矣!故問佛究竟有幾種。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壬一 出計破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七?彼有說言:作已而捨
,是名無常。有說:形處壞,是名無常。有說:即色是無常。有說:色轉變中間,是
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壞一切性轉。有說:
性無常。有說:性無性無常。有說:一切法不生無常,入一切法。大慧!性無性無常
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
法有無不生,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是名不生無常相。若不覺此者,
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所以者何?謂無
常自性不壞。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無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如
杖瓦石破壞諸物,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無常,此是事
。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無因性。大慧!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非因不

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
。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
無常,無常無常故,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若無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彼過去
色與壞俱,未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俱。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及造
色自性不壞,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壞,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
知有生滅,離四大造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惟性無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離
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自相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斯等
不更造,二方便不作,當知是無常。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色不壞,至竟不壞
。大慧!竟者,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見,長短不可得,非四大
,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論。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非
四大。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說。世俗言說非性者,則墮世論。見一切性但有言說
,不但自相生。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如金作莊嚴具,轉變現,非金性

壞,見莊嚴具處所壞。如是餘性轉變等,亦如是。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火燒
四大時自相不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
外道所計無常有七:一、計作已即捨、或始起即捨名無常。蓋計先本無生,纔
生起即失其生性。二、計形處壞名無常:四大微塵能造物,不論有情、無情,形狀
各異,皆要毀壞,故形狀無常,而四大不壞。三、計即色是無常,不但形處,即色
、香、味等亦無常,較前進步。但能造之有形四大及所造色、香、味、觸四塵壞,
四大自性則不壞。四、計色轉變中間無常,言色本不是無常,但所以轉變無常者,
因其中有轉變力,能壞諸物,如乳之自位無間相續而壞滅,遂變為酪,乃至成酥、
成醍醐,皆不久滅壞。在各各分位上,無間次第轉變,其中有轉變作用而不可見,
雖不可見,然使諸物一一毀滅轉變,曰無常。五、計性無常,言別有一物之自體,
曰無常。六、計性無性無常,言萬物有形體無形體,皆是無常。七、計一切法不生
無常,言別有一不生不滅之無常法,遍入一切法中,自不生滅而能生滅他法,使他

無常。以上先標七種外計大意,以下帶出帶破。
一、先出第六種而破之。外計能造四大及所造四塵,有自體相,變壞無常。堅
等四大種性,自體相不可得,無生無滅,然亦變化無常。此亦依四大計無常,四大
唯心,計誰無常?二、第七種計非常非無常,一切有無法中有一不生之法,此法分
析極微亦不可見,雖不可見而遍在一切法,是不生義,而能使一切法無常,故曰不
生之無常相。若不覺此妄計之不生無常相,則墮諸外道計有一不生無常,能生無常
之過。三、第五種性無常者,蓋言於萬物外別有一物,其體是常,能令萬物無常。
按其所計,應非常非無常,名是無常,體又是常。計此自性不壞之無常法,能使一
切有法變成無有,除此無有別法能令一切法──有性──變無者。喻如以杖壞瓦,
被壞者壞,能壞者不壞也。現見諸法各自無常,並無能作無常者,與所作無常事之
差別可得,亦不能指出此是無常,彼是此無常所成之果。倘別有自體永久不壞與一      
切無差別,則一切皆常,不能作一無常之因,以皆常故。如異者,亦不能作因。然

一切法從有而無,此豈無因?但凡愚不能知之耳。蓋皆唯心所現,從現至不現耳。
因與果異,決不能生,汝性無常若是常者,常則異於無常,如何能生無常?若常能
生無常,則不相似因能生不相似果,何世間悉見牛不生馬,馬不生人而有異?又、
汝所計之性無常,是否一物?是一物,則墮萬物中,諸法壞,此性無常亦應壞,性
無常壞,則無能作無常因者,餘法應常,而一切不究竟無常。若此作無常者,無自
體,不是一物而遍一切法中,將墮在三世中,因一切法墮三世故。墮三世則過去已
壞,未來不生,現在剎那與壞滅俱。又、汝若計四大造色自性不壞,故此無常與之
不壞;然三界內所見、聞、覺、知者,皆有生滅,離所造色從何得四大之自性?如
是則外道妄計之四大不壞,不能成立,更從何得此性無常不壞耶?四、第一種離始
造無常,即始起即滅者。於始造計無常,且從始造觀之:四大各各異相,不能互造
;自相亦不能造自相,他、自共造,亦更不能。造不可得,何從計始造之無常?五
、第二種形處壞無常,彼亦以為能造四大及所造之色分析至微,所造上假現之形處

壞,而四大能所造之色體不壞。此則墮於數論派之諸法皆常、但形轉變。六、第三
種色即無常,謂能造所造有形法無常,非無形之四大自性無常。若四大皆空,則世
事無有,墮於世論外道,但有言說而無自相。七、第四種轉變無常者,謂色現異相
,相變而四大不變,如金具展轉相變,但金具屢改而金性不改。餘者轉變,亦然。
以上七種外道,種種虛妄分別計無常法。意謂火燒四大,四各差別,自相不燒
。彼以為各各自相壞者,則能造、所造皆斷,以後不能再有。殊不知劫火洞然,一
切皆壞。外道於妄見無常外妄計有常、無論其見有常、見無常,皆是異見妄執。
壬二 顯正破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無常。所以者何?謂外性不決定故,唯說三有微心,不說
種種相有生有滅。四大合會差別,四大及造色故,妄想二種事攝所攝,知二種妄想,
離外性無性二種見,覺自心現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離心性無性妄想
,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一切法,非常非無常;不覺自心現量,墮二邊惡見相續

。一切外道不覺自妄想,此凡夫無有根本,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從說妄想
生。非凡愚所覺』。
佛說一切法緣起非常非無常。蓋佛法了知唯心,心外之法不可得,故非決定有
四大和合之能造所造有種種相生滅,故悉離外道之妄計妄見。凡愚妄想造作,非不
造作,必離此有無妄想心,修習世間、出世間上上一切法智,乃離外道。而凡夫無
根本智,故終不覺知此三種法。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遠離於始造,及與形處異,性與色無常,外
道愚妄想。諸性無有壞,大大自性住,外道無常想,沒在種種見。彼諸外道等,無若
生若滅,大大性自常,何謂無常想?一切唯心量,二種心流轉,攝受及所攝,無有我
我所。梵天為樹根,枝條普周遍,如是我所說,唯是彼心量』。
外道所計七種無常,種種皆於常上計有無常,沒於種種邪見。既然四大是常,

即非生滅,何法有無常耶?佛說一切唯心,能取所取二種皆是妄心流轉,無我我所
。外道但以梵天為根,其餘妄計猶如枝條,離心而求,皆妄想耳。

己十四 入滅現證門
庚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滅正受次
第相續!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切聲
聞、緣覺、外道愚癡』。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
佛言:『世尊!惟願為說』。
入滅受想定雖通於佛、菩薩、二乘而實有不同。蓋二乘貪住寂靜樂,而菩薩精
進求至佛地,盡未來際不捨眾生。所以大慧請佛為之判別,以便同諸菩薩不捨安住
覺法之樂,亦不墮於二乘貪著三昧之灰心泯智涅槃,及外道執著無想定以為究竟之
愚癡。所謂不住彼岸,不住此岸,以無住為自利利他也。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壬一 三乘次第
佛告大慧:『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第七地菩薩摩訶薩念念正
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聲聞、緣覺。諸聲聞、緣覺墮有行覺,攝所攝相滅正受
。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
受,是故七地無善念正受。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初地
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識量,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愚夫
二種自心攝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虛偽習氣所熏。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
、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來地不滿
足,棄捨一切有為眾生事故,佛種則應斷。諸佛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聲
聞、緣覺三昧門得樂所牽故,作涅槃想。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

我所,攝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地次第相續,入道
品法。不令菩薩摩訶薩不覺自共相,不善七地,墮外道邪徑,故立地次第』。
從初地至六地,入滅正受與二乘共,有間斷故──有時在定,有時不在定也。
至七地,即無間常住定中,了一切法無有別別自性可得,實無有法動心,不同二乘
取法,起作意覺入定。至八地,與二乘同捨我愛執藏。然八地之所入三昧,即二乘
所執著為涅槃者。以二乘不了唯心故,灰心滅智,耽著為樂。八地菩薩在六識上,
法執不起。七地無間尚假功用,八地任運不斷。初地至七地,尚須觀三界有漏心皆
唯心量,離愚夫種種執取過患習氣。故八地能不住於三昧樂者,皆由佛所加持,令
圓滿上求下化之本願。所以第八地修願波羅密以趨佛地,不同二乘牽於樂也。故佛
分初地至七地之修習次第;善觀察心相,離人法二執,入二無我,不著生滅法自共
相,入第八地;善四無礙,為第九地;決定力則達第十地;而正時時加持,不令墮
入凡外過患,故立地次第也。

壬二 實無次第
『大慧!彼實無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所謂地次第相續及三界種種行,愚夫
所不覺。愚夫所不覺者,謂我及諸佛說地次第相續,及說三界種種行。復次、大慧!
聲聞、緣覺、第八菩薩地、滅三昧門樂醉所醉,不善自心現量自共相,習氣所障,墮
人法無我,法攝受見,妄想涅槃想,非寂滅智慧覺。大慧!菩薩者,見滅三昧門樂,
本願哀愍大悲成就,知分別十無盡句,不妄想涅槃想。彼已涅槃妄想不生故,離攝所
攝妄想,覺了自心現量,一切諸法妄想不生,不墮心意意識,外性自性相計著妄想。
非佛法因不生,隨智慧生,得如來自覺地。如人夢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覺,覺已思惟
為正為邪,非正非邪。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種種習氣,種種形處,墮有無想
,心意意識夢現。大慧!如是菩薩摩訶薩於第八菩薩地,見妄想生。從初地轉進至第
七地,見一切法如幻等方便,度攝所攝心妄想行已,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大慧
!此是菩薩涅槃方便不壞,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大慧!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

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
理智一如,無分別智實證真如,無施設之地相可得,亦無三界過患可觀,一切
皆自心現量故。愚夫不知諸佛施設方便之意,不了唯心,見有差別。復次、八地菩
薩如無佛力加被,則與二乘相同,喻如飲三昧酒,臥無為床而入涅槃。惟其不取相
執法故,離盡妄想,成就自利利他悲願,修無盡行,不墮有漏心所取心外法,以無
相妙慧為佛法正因,畢竟成佛。如人夢中度水,未度而覺,覺後思惟為真為假;然
而非真非假,夢有醒無。種種過患現,皆各人之業報,實則醒如夢時,醒時不依佛
智修,行自覺覺他,則所作猶執夢為實。此第八地菩薩見妄想生猶如幻夢。故從初
地以至七地,修如幻之方便法門,離二取見,得如幻之自利。八地以至佛,復以種
種方便而利他,雖得涅槃,方便不壞,離過患盡而得無生法忍。於所證第一義,皆
是唯心,畢竟無所有,即次第而無次第,得寂滅法。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心量無所有,此住及佛地,去來及現在,
三世諸佛說。心量地第七,無所有第八;二地名為住,佛地名最勝。自覺智及淨,此
則是我地,自在最勝處,清淨妙莊嚴。照耀如盛火,光明悉遍至,熾燄不壞目,周輪
化三有。化現在三有,或有先時化,於彼演說乘,皆是如來地。十地則為初,初則為
八地,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
次』?
佛法明諸住、諸地,悟自心現量,心外別無所有,三世諸佛皆說。第七地曰心
量住,第八地曰無所有住,乃至佛地曰最勝心量無所有住;並非別有一最勝法,祗
是心量無所有耳。佛以自覺四智菩提證清淨法界,曰自受用身、法身;至於他受用
身,遍一切處光明普照;三類化身,如意清涼,以身口意三輪隨機施化,方便為說
諸乘。所有世間、出世間一切法,皆清淨法界所流出,皆是如來地法,無一定相續
之諸法次第,畢竟唯心,一切差別悉皆平等,一切行果悉皆圓融。前者所謂平等大

乘普為建立,互攝互入,豈可拘定以判頓判漸耶?

己十五 常無常義門
庚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常為無常』?
大慧前已問如來自體常無常,此中復問如來體上之義相差別耳。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壬一 雙非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謂二俱有過。若常者,有作主過。常
者、一切外道說,作者無所作,是故如來常非常,非作常、有過故。若如來無常者,
有作無常過。陰所相相無性,陰壞則應斷,而如來不斷。大慧!一切所作皆無常,如
缾、衣等,一切皆無常過。一切智眾具方便,應無義,以所作故。一切所作,皆應是

如來,無差別因性故。是故大慧!如來非常非無常』。
二俱有過者,若云常,則同外道計有一常住之造作主宰過;若云無常,則有同
所作無常過。若五陰相所相法無自性,斷滅無有,如來非斷滅也。又、一切所造物
皆無常,所造作物如瓶、衣等皆可壞者;一切智若無常,則菩薩所修福智不獲真常
益。又、一切作法皆無常,一切物應皆是如來,將何因能別之?
壬二 非常
『復次、大慧!如來非如虛空常,如虛空常者,自覺聖智眾具無義過。大慧!譬
如虛空非常非無常,離常無常、一異、俱不俱。常無常過故,不可說,是故如來非常
。復次、大慧!若如來無生常者,如兔、馬等角;以無生常故,方便無義。以無生常
過故,如來非常』。
如來常,虛空亦常,如來豈同頑空?即虛空亦離四句,如來豈在四句?又、如
來若以無生為常,如兔、馬等亦無生,又豈可以之比同如來耶?

壬三 許常
『復次、大慧!更有餘事知如來常。所以者何?謂無間所得智常,故如來常。大
慧!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畢定住。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無間住,不住虛空
,亦非愚夫之所覺知。大慧!如來所得智,是般若所熏;非心意意識,彼諸陰、界、
入處所熏。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實妄想所生,如來不從不實虛妄想生』。
在如來自覺聖智所親證清淨法性,可以說常。如來出世與否,法性常住,所謂
諸法本來面目,離言說思慮等,證時不證時皆本來如是。二乘、凡外均不覺知,唯
清淨智所熏佛智乃知之耳;非三界有漏心陰、界、入法之所能及。所證理常,能證
智常,故常。
壬四 復雙非
『大慧!以二法故有常無常,非不二。不二者,寂靜,一切法無二生相故,是故
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大慧!乃至言說分別生,則有常無常過。分別覺滅者,

則離愚夫常無常見不寂靜慧者,永離常、無常,非常無常熏』。
佛法不二,有二即有動作,不二故,不說常無常,以一切法皆寂靜故。如來者
,即諸法如義,應除二分別覺,以寂靜慧離言說、離分別、離愚夫見。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眾具無義者,生常無常過,若無分別覺,永
離常無常。從其所立宗,則有眾雜義,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
所有二見、四句過患,皆由眾生無實義之言說妄有所立。離分別及虛妄惡習,
以平等觀一切,皆自心現,不取一法,亦非言說所能安立。

己十六 蘊處生滅門
庚一 問許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世尊更為我說陰、界、入生滅,彼無有
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佛言:『善哉!諦聽!當

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一向說陰、界、入生滅無我,所謂人法雙空。我者,恆常、統一、主宰義。
即然有情眾生無我,則此色身已無有恆常、統一、主宰者,究是誰生誰滅?又誰相
續?愚夫著於生死流轉,無有了苦之期,復不知了苦解脫之涅槃,既然無我,誰受
生死?云何有此愚夫?此係眾生重要關頭,大慧所以請佛許說,使後來凡夫眾生,
得有了脫之方。可知了生死者,并非了此色身之生死,此色身或殀、或壽乃至期頤
,報盡時到,自然會了,不要修行去了。故求了生死者,須知何謂生死?如何了脫
?而此中正為開示。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
離我我所,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為無始虛偽惡習所熏

,名為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離無常過,離於我論,
自性無垢,畢竟清淨。其餘諸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妄想,取
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脫,名相諸纏
,貪生生貪、若因、若攀緣,彼諸受根滅,次第不生。餘自心妄想,不知苦樂,入滅
受想正受、第四禪、善真諦解脫,修行者作解脫想,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識藏,七識流
轉不滅。所以者何?彼因、攀緣諸識生故,非聲聞、緣覺修行境界,不覺無我,自共
相攝受生陰、界、入;見如來藏五法、自性、人法無我則滅。地次第相續轉進,餘外
道見不能傾動,是名住菩薩不動地。得十三昧道門樂,三昧覺所持,觀察不思議佛法
,自願不受三昧門樂及實際,向自覺聖趣,不共一切聲聞、緣覺及諸外道所修行道,
得十賢聖種性道及身智意生,離三昧行。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欲求勝進者,當淨如
來藏及識藏名。大慧!若無識藏名如來藏者則無生滅。大慧!然諸凡聖悉有生滅。修
行者自覺聖趣,現法樂住,不捨方便。大慧!此如來藏、識藏,一切聲聞、緣覺心想

所見,雖自性清淨,客塵所覆故猶見不淨,非諸如來。大慧!如來者,現前境界,猶
如掌中視阿摩勒果。大慧!我於此義,以神力建立,令勝鬘夫人及利智滿足諸菩薩等
,宣揚演說如來藏及識藏名,七識俱生;聲聞計著,見人法無我。故勝鬘夫人承佛威
神,說如來境界,非聲聞、緣覺及外道境界。如來藏、識藏,唯佛及餘利智依義菩薩
智慧境界,是故汝及餘菩薩摩訶薩,於如來藏、識藏,當勤修學。莫但聞覺,作知足
想』!
如來藏前已略明有四種解釋,此處正指依第八識心王自體曰如來藏。其性無覆
,并無煩惱心所與之相應。但無始來,前七識所造惑業,皆存於此能藏中,即是有
漏習氣種子,逐業受報。受報者,即是第八之自體,持有漏業,故為善不善報之因
,亦為善不善業之果,故興造五趣四生之根身器界。然八識心王,實離我我所,喻
如伎兒搬演,假裝假扮,無人無事。凡夫不覺,取內根、外塵故,與識三緣和合。
迷理、迷無我理無明,迷事、迷異熟果無明,發業潤種,以招生死流轉之果。外道

不了第八心王,追究作者能造一切趣生,不知心王為無始虛習所熏故而曰藏識──
即阿賴耶,雖即如來藏而有分位之差別,與無明住地之七識俱生。第八識與現行無
明不相應,惟第七識相應;但藏識與七識相俱,海浪不斷,正喻生死流轉不斷;離
此生死流轉,即是離我自性清淨。第八雖為第七托為本質,為第七所執我自變之影
像,所以能藏自性無垢。復次、餘七念念生滅,因為第八含藏,故滅後能復起現行    
。第六種種不實妄想,取著種種名相,以第七為所依,覺受苦樂,從貪而生,復生
於貪,皆以第八所含種習為因,復以第八見相分等為所攀緣。修禪定者,於苦、樂
、憂、喜、捨、漸次離受,至第四禪,五受唯留一捨,曰捨念清淨地,斯時不知苦
樂;至入滅受想定,捨受亦捨;二乘聖得真諦解脫,然仍不離習氣,仍名藏識,第
七仍有一部分法我執相應而起,取為所緣,蓋不覺法無我,仍執取陰、界、入自共
相也。若見五陰實無自性,即破二乘法執,入菩薩地,漸轉第八,捨藏識名,染汙
七識亦捨,則見如來藏而通達諸法,外道惡見所不能動。住菩薩不動地,進向自覺

聖趣。由是以觀,如將如來藏上之阿賴耶了脫,即了生死。故菩薩了生死不同二乘
,不住生死,不住涅槃,現身六道,不捨方便。此如來藏、藏識,二乘習氣猶覆,
外道更不能見,菩薩隨分證得,如來究竟明了清淨,如觀掌中阿摩勒果。所以往昔
在勝鬘經中,以神力加被勝鬘夫人及餘利智依義菩薩,使了解之,而為其餘菩薩說
此如來藏識種種勝義。此會菩薩,更當精進修學,實證佛境界也。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俱,二種攝受生,智
者則遠離。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熏,如實觀察者,諸事悉無事。如愚見指月,觀指
不觀月,計著名字者,不見我真實。心為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識為伴侶,妄想觀
伎眾』。
藏識與七識俱,執之則有能取、所取,智者當遠離也。此皆無始妄習所熏,如
鏡現像,像本無有,不須離像而知其無。著名字者,如觀指而不能見月。若人識得

心,根本器界皆是心,勿離此而覓心耳。下以伎場為喻:藏心為唱,第七為和,前
五是伴侶,而六意識為觀伎人;而觀伎人不當虛妄分別,執幻為實。

己十七 四法差別門
庚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分別
相,我及餘菩薩摩訶薩於一切地次第相續,分別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
至如來自覺地』。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受 
教』。
大慧於五法等久已通達,前來亦有問明,此中復問究竟分別相,為其餘菩薩了
達次第相續之相,漸修諸地而達佛耳。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總說
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分別趣相者,謂名、相、妄想、正智、
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入如來自覺聖趣,離於斷常、有無等見,現法樂正受住現在前
。大慧!不覺彼五法、自性、識、二無我,自心現外性,凡夫妄想,作諸聖賢』。
善能觀察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者,則能入自覺聖趣而離於二見,現證法
樂。如不覺知五法、自性、諸識、無我、唯心所現,即非聖智。
壬二 問答
癸一 正明五法
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諸聖賢』?佛告大慧:『愚夫計著俗
數名相,隨心流散。流散已,種種相像貌,墮我我所見,希望計著妙色。計著已,無
知覆障,故生染著。染著已,貪、恚、癡所生業積集。積集已,妄想自纏,如蠶作繭
,墮生死海、諸趣曠野,如汲井輪。以愚癡故,不能知如幻、野馬、水月,自性離我

我所,起於一切不實妄想。離相所相及生住滅,從自心妄想生,非自在、時節、微塵
、勝妙生,愚癡凡夫隨名相流。大慧!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為色,耳、鼻、舌、身、
意、意識所照,名為聲、香、味、觸、法,是名為相。大慧!彼妄想者,施設眾名,
顯示諸相,如此不異象、馬、車、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大慧!正智者,彼名
相不可得,猶如過客,諸識不生,不斷不常,不墮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之地。復次
、大慧!菩薩摩訶薩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捨離二見──建立及誹謗,
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大慧!菩薩摩訶薩住如如者,得無所有境界故,得菩薩歡喜
地。得菩薩歡喜地已,永離一切外道惡趣,正住出世間趣,法相成熟,分別幻等一切
法,自覺法趣相,離諸妄想,見性異相。次第乃至法雲地,於其中間,三昧、力、自
在、神通開敷。得如來地已,種種變化圓照示現,成熟眾生,如水中月,善究竟滿足
十無盡句,為種種意解眾生分別說法。法身離意所作,是名菩薩入如如所得』。
正明五法,重重譬解,正令眾生遠離妄想執著。不了名相假立,種種計執,妄

想自纏,起諸生滅。但了唯心,不見六塵,何來種種名相?不了假說顯示,男顯男
相,女顯女相。名中不可得相,相中不可得名,正智觀察,名相互為過客,則分別
息而妄見離,不墮二乘。然正智離妄想,不立名相,亦非不立,所謂『文字性離,
即解脫相』。離一切見,親證真如,一切相無所有,是為初地菩薩。於是離一切所
應證,離一切所能證,次第而至十地,神通功德,究竟圓滿,而仍不違本願,成熟
眾生,普應普現,不假造作,如如不動,圓成一切佛事。
癸二 通攝三性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為三種自性入於五法?為各有自相宗
』?佛告大慧:『三種自性及八識、二種無我,悉入五法。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
自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時生,如日光俱,種種相各別分別持,是名
緣起自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壞故,名成自性』。
大慧問佛:五法及三自性,各不相攝,抑五法攝三自性耶?佛答:五法可攝三

自性、八識、二無我。此先攝三自性:名相二法攝妄想自性。妄想所俱生心心所,
待緣而起,如日與光,合緣起自性。正智、如如不可壞,攝成自性。成唯識論安慧
菩薩所配,與此相同。
壬三 抉擇  
『復次、大慧!自心現妄想八種分別,謂識藏、意、意識、及五識身相者,不實
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攝受滅,二無我生。是故大慧!此五法者、聲聞、緣覺、菩薩、
如來、自覺聖智,諸地相續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自心妄想現八識之名相,起八識之分別,然皆不實妄想,離我我所。得二無我
正智者,正智、如如,無如是名、相、妄想分別也。
壬四 別顯
『復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處所、形
相、色像等現,是名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為缾等,即此非餘,是說為名。施設眾

名,顯示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始終無覺,於諸法無
展轉,離不實妄想,是名如如。真實、決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我及諸
佛,隨順入處,普為眾生如實演說,施設顯示於彼。隨入正覺,不斷不常,妄想不起
,隨順自覺聖趣,一切外道、聲聞、緣覺、所不得相,是名正智』。
此再別顯五法;依相立名,復依名相而有心心所之分別妄想,了知名相不可得
,妄想亦無實,實證如如,自覺覺他,圓滿正智。此言須證真如乃成正智。
壬五 結成
『大慧!是名五法、三種自性、八識、二種無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是故大慧
!當自方便學,亦教他人,勿隨於他』。
顯五法攝一切法盡,自覺覺他,勿隨外道而轉。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五法、三自性,及與八種識,二種無有我,

悉攝摩訶衍。名、相、虛妄想,自性二種相;正智及如如,是則為成相』。
前偈言所有大乘法悉攝於此五法等中。後偈五法攝三性,同長行。

己十八 佛如恆沙門
庚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句:『過去諸佛如恆河沙,未來
、現在亦復如是』。云何世尊為如說而受?為更有餘義?惟願如來,哀愍解說』!
佛曾有言:三世諸佛如恆河沙,此說實耶?抑有別義?
庚二 答
辛一 長行  
壬一 不如說受
佛告大慧:『莫如說受!三世諸佛量,非如恆河沙。所以者何?過世間望,非譬
所譬。以凡愚計常,外道妄想長養惡見生死無窮。欲令厭離生死趣輪,精勤勝進故,

為彼說言:諸佛易見,非如優曇缽華難得見故,息方便求。有時復觀諸受化者,作是
說言:佛難值遇,如優曇缽華。優曇缽華,無已見、今見、當見,如來者世間悉見。
不以建立自通故,說言如來出世如優曇缽華。大慧!自建立自通者,過世間望,彼諸
凡愚所不能信。自覺聖智境界,無以為譬,真實如來,過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為
譬』。
先誡大慧莫作是言。蓋諸佛數量非恆沙可比,以超世間所知數量故。為令凡夫
、外道眾生離生死輪迴,勇猛精進,而說有此易見之數,非如難遇之優曇缽羅──
此云金蓮華──也。如來既不可比以恆沙之多,亦非如金蓮華之難值,此皆如來為
令眾生發心離妄想故而說,並非建立自通。如來自體,過三界眾生心意識所見之相
,無以為譬也。
壬二 更有餘義
『大慧!然我說譬佛如恆河沙,無有過咎。大慧!譬如恆沙,一切魚鱉、輸收魔

羅、師子、象、馬、人獸踐踏,沙不念言彼惱亂我而生妄想;自性清淨,無諸垢污。
如來應供等正覺自覺聖智恆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一切外道諸人獸等一切惱亂,如
來不念而生妄想,如來寂然無有念想,如來本願以三昧樂安眾生故,無有惱亂,猶如
恆沙等無有異。又斷貪恚故:譬如恆沙是地自性,劫盡燒時燒一切地也,而彼地大不
捨自性,與火大俱生故;其餘愚夫作地燒想,而地不燒,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來
法身如恆沙不壞。大慧!譬如恆沙無有限量,如來光明亦復如是,無有限量;為成熟
眾生故,普照一切諸佛大眾。大慧!譬如恆沙,別求異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
來應供等正覺無生死生滅,有因緣斷故。大慧!譬如恆沙增滅不可得知。如是大慧!
如來智慧,成熟眾生不增不滅,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壞,如來法身非是身法。如壓
恆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極苦眾生逼迫如來,乃至眾生未得涅槃,不捨法界自三昧願
樂,以大悲故。大慧!譬如恆沙,隨水而流,非無水也。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諸     
法隨涅槃流,是故說言如恆河沙。如來不隨諸去流轉,去是壞義故。大慧!生死本際

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說去?大慧!去者斷義,而愚夫不知』。
然佛亦可以恆沙譬。如來安樂眾生本願,不以外道諸人獸等之惱亂而生惱,如
恆河不嫌魚、鱉及輸收魔羅──此云殺子惡魚──所惱亂而有妄想。如來法身如恆
沙而不壞,雖歷三世間而平等不動。如來光明及度眾生無量,亦如恆河無有限量。
如來自覺聖智河中,皆是無漏功德,毫無有漏因緣,猶之恆沙是恆河之沙,非他河
之沙。如來正智等同如如,無有增滅,如恆沙之增滅不可得知。眾生雖以極苦之法
壓逼如來,而如來決不起煩惱,如沙中不能逼油出,皆以大悲心不捨眾生也。如來
說一切法,皆順涅槃而說,隨聖智河而流,所謂『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
界』。如來者,恆常不壞,當處即是,坐斷三際,更無來去,以是故,說佛可喻恆
沙,然非不知生死本際之愚夫可知耳。
壬三 問答抉擇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眾生生死本際不可知者,云何解脫可知』?佛告大慧:

『無始虛偽過惡妄想習氣因滅,自心現,知外義,妄想身轉,解脫不滅。是故無邊非
都無所有,為彼妄想,作無邊等異名。觀察內外離於妄想,無異眾生智及爾燄,一切
諸法悉皆寂靜。不識自心現妄想,故妄想生,若識則滅』。
大慧問:眾生既不知生死本際,云何而得解脫?佛告以:乃無始虛妄惡習滅也
,知外境自心現而阿賴耶身轉;然並非如來藏斷滅,就於轉捨處知解脫。觀內外不
起妄分別,非離去眾生而始無人法可得,即能取智、所取境皆虛幻無實,如是即轉
如來清淨法身而染心自滅矣。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觀察諸導師,猶如恆河沙,不壞亦不去,亦
復不究竟,是則為平等,觀察諸如來。猶如恆沙等,悉離一切過,隨流而性常,是則
佛正覺』。
觀察恆沙諸佛,不來、不去、不壞,安樂眾生故,亦不究竟滅,是則平等觀也

。猶如恆沙隨恆流而性常,喻佛隨類說法,法性不壞。

己十九 諸法剎那門
庚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一切諸法剎那壞相。世尊!云何一
切法剎那』?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因佛常說一切眾緣起法,隨生即滅,不待他緣,故問若一定執剎那變壞,安有
常住無為?請佛分別:還是盡一切法剎那壞?還是有法非剎那壞?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壬一 直說
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謂善、不善、無記,有為、無為,世間、出世間,有罪
、無罪,有漏、無漏,受、不受。大慧!略說心意意識及習氣,是五受陰因。是心意

意識習氣,長養凡愚善不善妄想。大慧!修三昧樂,三昧正受現法樂住,名為賢聖善
無漏。大慧!善不善者,謂八識。何等為八?謂如來藏名識藏心、意、意識、及五識
身,非外道所說。大慧!五識身者,心、意、意識俱,善不善相,展轉變壞,相續流
注,不壞身生,亦生亦滅,不覺自心現,次第滅餘識生,形相差別,攝受意識,五識
俱相應生,剎那時不住,名為剎那。大慧!剎那者,名識藏如來藏意俱生識習氣剎那
,無漏習氣非剎那,非凡愚所覺。計著剎那論,故不覺一切法剎那非剎那,以斷見壞
無為法。大慧!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
俱,若生若滅。四住地、無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覺,剎那見,妄想熏心。復次、大慧
!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持性,終不損壞。大慧!若得無間有剎那者,聖應非聖?
而聖未曾不聖;如金金剛雖經劫數稱量不減。云何凡愚不善於我隱覆之說,於內外一
切法作剎那想』!
平常說一切法,概括而言,有名無義,極為儱侗。此中略表諸法:善者、謂與

善心所相應等流而起法,惡者、謂煩惱不善心所相應等起,無記者、謂與不定遍行
等相應等起。有為、通上三性,無為、唯是善性。無為乃一切有為法之體性,有為
乃無為之相用。無為甚深,不可言說,藉有為而顯,如是凡一切法有生滅、差別、
遷流造作、及有作用義相者,即是有為;常住、平等、不差別,曰無為。又、即一
切法離一切相,曰無為;即一切相顯一切法,曰有為;無為、即真如也。世間、出
世間,即凡聖之別:得證聖智,是出世間法。世、表遷變無常及表虛偽不實,落在
此種時世世俗間,即是世間法;倘能出離遷變、虛偽之法,即不落世間。世、出世
法之體性,皆是無為;其相用皆有為。不依律儀,曰有罪。依律儀,曰無罪。漏者
、煩惱義。有漏者,並非心完全是煩惱,但有煩惱攙入即名有漏,反之即無漏。佛
純無漏,菩薩亦有漏亦無漏,二乘入滅則無漏,未入滅亦同菩薩,凡夫純有漏。初
禪三受,乃至四禪仍有捨受;此受不受,在定上分別之等差;得滅受想定時,則均
不受。法門無量,此略敘述。

五受陰,即有漏五陰。世間妄想、通於三性。現證智證諸法實性,名現法樂住
,乃聖位之善無漏法。八識皆通善不善等。五識身者,五識起時,定依六、七、八
識而起:根本、染淨、通於三性,五根不壞,總可相續流注,但有時亦不起,即俱
起亦剎那生滅。五識緣境,皆自心現,即自第八識上相分亦緣不到,但由取相次第
,與餘攝取形相差別意識俱生,剎那生滅不住,名為剎那。藏識含藏無始妄習,亦
多剎那。但菩薩聖智之無漏福慧功德,即非剎那。凡夫不了,由一切有漏法剎那,
遂斷見壞無為法亦剎那。復次、受生死流轉及苦樂報,乃第八識,非前七識。前六
曰異熟生,非如第八為生死涅槃依。所以了脫,即是轉第八根本依。如來藏與有漏
習氣俱有生滅,見思惑四住地及無明住地之所醉,非真非不真。若聖智證無為法性
,則如金剛、舍利,永不再壞。所以菩薩有進無退,二乘聖智亦不退墮。愚夫不知
說剎那者,依有為有漏說,不依無為無漏,奈何一切計剎那耶?
壬二 問答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六波羅密滿足得成正覺』。何等為六
』?佛告大慧:『波羅密有三種分別,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大慧!世間波
羅密者,我我所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為種種受生處,樂色、聲、香、味、觸故,滿
足檀波羅密。戒、忍、精進、禪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大慧!出世
間波羅密者,聲聞、緣覺、墮攝受涅槃故,行六波羅密,樂自己涅槃樂。出世間上上
波羅密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於諸趣攝受非分,自心色
相不計著,為安樂一切眾生故,生檀波羅密。起上上方便,即於彼緣妄想不生戒,是
尸波羅密。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攝所攝,是羼提波羅密。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
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毗梨耶波羅密。妄想悉滅,不墮聲聞涅槃攝受,是禪波羅密。
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先身轉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是般若波羅
密』。
大慧復問:如何修六度滿足而非剎那生滅耶?佛答:三種分別:世間者、有為

有漏;出世間者、有為無漏,所修福智已非剎那;出世間上上者、有為無為無漏,
即一切如來平等法身。大慧所問正是有為無漏,正是因中福智,以為果上莊嚴,五
乘所共、聖人亦具者是。世間六度,貪著種種受生,種種神通,故祗生天而已。出
世六度,不取三界福報,向所取之解脫而了生死,住於涅槃之樂,此乃三乘所共,
唯大乘不住著。出世間上上六度者,乃大乘不共度,覺能攝所攝者皆是妄想。超出
諸趣,亦通二乘;就無所行,安樂眾生,修六度,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不見有
修六度及所修之六度,知六度皆唯自心,即得無生法忍、一切法寂滅忍;乃至上不
見有佛果可成,下不見有眾生可度,亦不墮二乘取空寂。佛性常寂不壞,轉得最勝
身而不壞,明無漏身非剎那壞也。故六度具足,證自覺趣,金剛不空,究竟堅固。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空、無常、剎那,愚夫妄想作,如河、燈、
種子,而作剎那想。剎那息煩亂,寂靜離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物生則有

滅,不為愚者說,無間相續性,妄想之所熏。無明為其因,心則從彼生,乃至色未生
,中間有何分?相續次第滅,餘心隨彼生,不住於色時,何所緣而生?以從彼生故,
不如實因生,云何無所成,而知剎那壞?修行者正受,金剛、佛舍利,光音天宮殿,
世間不壞事,住於正法得,如來智具足。比丘得平等,云何見剎那?犍闥婆、幻等,
色無有剎那,於不實色等,視之若真實』。
空、無常、剎那三者,皆為愚夫有為有漏而說,喻如河流、燈燄、種子。應了
知佛所說義,有為有漏凡夫之法,應寂靜離而不取著剎那。三界有漏,有生有滅,
愚夫不知,生死流轉,無間相續,妄想所熏;智者了知須離。無明住地之七識俱第
八,乃名藏識,根身器界從之變現。心剎那滅,色則無從而生,如何可於中間計其
次第生、次第滅?前六從所緣境而生,心隨生時,無色可住,云何而生?生且不生
,滅何從滅?所以明生滅即是無生滅,修行得聖智,如金剛、舍利等究竟不壞。出
世間、住於正法平等,比丘亦得平等智,前曾說所證法常,能證智常,如何有剎那

壞?明一切皆如幻,色法不實,隨生隨滅即無生滅,即是通達諸法實相,即真實性
,云何有剎那壞?

己二十 如來變化門
庚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世尊記阿羅漢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與
諸菩薩等無差別?一切眾生法不涅槃,誰至佛道?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
一字,亦無所答?如來常定故,亦無慮,亦無察?化佛化作佛事?何故說識剎那展轉
壞相?金剛力士常隨侍衛?何不施設本際?現魔魔業,惡業果報,旃遮摩納,孫陀利
女,空缽而出,惡業障現,云何如來得一切種智而不離諸過』?佛告大慧:『諦聽!
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阿羅漢與菩薩無差別,如何又有此名?不涅槃眾生是無種性,如何可以成佛?           
何故不說一字?既然常定,何故又應機說法?佛身何用侍衛?為何不說生死之始?

如來為何還有惡業障惡業報──旃遮摩納,乃婆羅門女,謗佛無禮;孫陀利女、乃
外道,殺女謗佛所殺;空缽而出、言入婆利那村,空缽而出事──如何佛說究竟離
過圓滿?佛既證一切法平等性,了一切法差別,如何有以上諸可疑之端?而且如何
尚有魔業障報?此一問,乃大慧最後之問,故畢舉所疑而興難也。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佛告大慧:『為無餘涅槃故說,誘進行菩薩行者故。此及餘世界修菩薩行者,樂
聲聞乘涅槃,為令離聲聞乘進向大乘,化佛授聲聞記,非是法佛。大慧!因是故記諸
聲聞與菩薩不異。大慧!不異者,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煩惱障斷,解脫一味,非
智障斷。大慧!智障者,見法無我,殊勝清淨。煩惱障者,先習見人無我斷,七識滅
;法障解脫,識藏習滅,究竟清淨。因本住法故,前後非性。無盡本願故,如來無慮
無察而演說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無慮無察。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

二煩惱斷,離二種死,覺人法無我及二障斷。大慧!心、意、意識、眼識等七,剎那
習氣因,善無漏品離,不復輪轉。大慧!如來藏者,輪轉涅槃苦樂因。空亂意慧愚癡
凡夫所不能覺。大慧!金剛力士所隨護者,是化佛耳,非真如來。大慧!真如來者,
離一切根量,一切凡夫、聲聞、緣覺、及外道,根量悉滅,得現法樂住,無間法智忍
故,非金剛力士所護。一切化佛,不從業生;化佛者,非佛,不離佛。因陶家輪等眾
生所作相而說法,非自通處,說自覺境界。復次、大慧!愚夫依七識身滅,起斷見;
不覺識藏故,起常見。自妄想故,不知本際;自妄想慧滅故,解脫;四住地、無明住
地、習氣斷故,一切過斷』。
二乘僅解脫分段生死,仍是有餘涅槃,因欲其證無餘,為引誘修菩薩行者令不
退墮,何必多走此二乘路?以前所授記,乃化佛,非法佛也。故說與菩薩不異,是
有密意。入滅受想定六識斷,七識一部份我執斷,染第八識未斷,故令諸識皆斷。
此中無種性一問未答者,因八識心體皆平等,故名佛也。法性一切常住,本來如是

,佛說本來如是之法,故不說一字。所謂無慮無察有種種作用功德,具如此中所述
。以無漏法將一切有漏法悉離,不復輪轉。凡愚不覺,執諸法皆剎那,妄著於空;
即空亂意菩薩,亦不了知聖智境界。金剛隨護者,化佛耳;得法樂之四智菩提清淨
法界,非見聞覺知之所到。化佛示種種業報相,有他依性無自依性,因眾生惡業所
感故,現惡業障,如水中月不離空中月,而亦非真月。又如陶輪因器而造,觀機應
感而有種種現身說法,非佛自通境界。愚夫但依六、七二識身,不知藏識,故本際
不可得。若離於分別,即趨解脫道。如來五住煩惱習氣俱斷,故云一切過斷。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三乘亦非乘,如來不磨滅,一切佛所記,說
離諸過惡。為諸無間智,及無餘涅槃,誘進諸下劣,是故隱覆說。諸佛所起智,即分
別說道,諸乘非為乘,彼則非涅槃。欲、色、有及見,說是四住地。意識之所起,識
宅意所住。意及眼識等,斷滅說無常;或作涅槃見,而為說常住』。

三乘非自覺聖智有差別,隨眾生無明厚薄之不同而施設。如來並無業報,以證
得無間聖智而得涅槃,為下凡眾生說,令其仍舊成佛,隨順而說,並非真實境界。
說三乘,並非真實涅槃,唯此自覺更無餘也。三界見惑,欲色界思惑三,故說有四
住地。意以八識為宅,隨時發生種現。斷滅之見,皆係妄計。或不了知涅槃而妄說
常住,亦是邪智。

己二十一 遮斷肉食門
庚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彼諸菩薩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與蔥,飲食為
云何?惟願無上尊,哀愍為演說!愚夫所貪著,臭穢無名稱,虎狼所甘嗜,云何而可
食?食者生諸過,不食為福善。惟願為我說,食不食罪福』。大慧菩薩說偈問已,復
白佛言:『惟願世尊,為我等說食不食肉功德、過惡。我及諸菩薩,於現在、未來,
當為種種希望食肉眾生分別說法,令彼眾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於住地清淨明了

,疾得究竟無上菩提。聲聞、緣覺、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無上菩提。惡邪論法諸外
道輩,邪見斷常,顛倒計著,尚有遮法,不聽食肉;況復如來世間救護,正法成就。
而食肉耶』?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
白佛言:『唯然、受教』。
化他智二十一門,前二十門專究定慧,此末後一門係討論戒律。夫小乘以斷愛
為首,大乘以慈悲為根本,故能不殺即是具足一切戒品。所謂以慈心不殺故,即不
侵損他人,是具足不盜戒;不侮戲他人,即具足不淫戒;不欺誑他人,即具足不妄
戒;不嬈亂他人,即具足不飲酒戒;乃至具足十根本戒,盡虛空微塵戒,及如來清
淨戒。如來教化真實義,令眾生離染得淨。前言修慧斷妄證真,修定、攝散入定,
而一切定慧皆應攝於戒律中。又前既圓滿定、慧,今更當圓滿慈悲。
大慧請問,先偈、後以長行,皆由大慈悲本願吐露,而為末世眾生開慈悲福智
。故言:凡菩薩乃至求佛道者,皆不應飲酒、食肉、以及五葷之菜。以身染臭穢而

無名稱,自儕於食肉之畜生一類!況食肉者,罪過無邊;不食者,福善亦無量。大
慧所以以此意陳請佛前,求佛方便說法,令彼眾生皆具足慈心,清淨明了。無論凡
夫、二乘,以此慈悲心為根本故,而得無上菩提。且邪論外道,猶有肉食之戒,而
況我佛教之救護世間成就正法者耶?此佛所讚嘆許為宣示也。
庚二 解說
辛一 長行
佛告大慧:『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然我今當為汝略說:謂一切眾生從本已來
,展轉因緣,嘗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
等肉,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眾生聞氣,悉生恐怖
,如旃陀羅及譚婆等,狗見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
不應食肉。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令諸咒術不成就故,不應
食肉。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不應食肉。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

肉。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不應食肉。空閒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
肉。令飲食無節故,不應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我嘗說言:『凡所
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聽食肉者,無有是處。復次、大慧!
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娑,食種種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謀反,斷其俸祿。
以食肉者有如是過故,不應食肉。復次、大慧!凡諸殺者,為財利故,殺生屠販。彼
諸愚癡食肉眾生,以錢為網而補諸肉。彼殺生者,若以財物,若以鉤網,取彼空行、
水、陸眾生,種種殺害,屠販求利。大慧!亦無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魚肉,以是
義故,不應食肉。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經,一切種、一切時
、開除方便一切悉斷。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亦不教人。以
大悲前行故,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是故不聽令食子肉』。
自有無量因緣至無有是處,言不應食肉之因緣有無量,今且略舉十五種耳。文
顯易解。如來非但制止食肉,且於非食肉亦有節制。以色身饑餓,不得不藉以維持

,然菜蔬之類,亦有種種目所不能見之微生物,聚殖其間,故當食時,作食子肉想
即可不貪,作服藥想即知數量。然則以此而觀,則似第一種因緣有無量劫六親輪迴
墮落於中者,安可而食肉耶?過去有王下一段,以事證肉食之不足更益之食人,卒
至亡國,可以為鑒。凡諸殺者下一段,係別明。謂即有食三淨肉、五淨肉者,亦不
妥。若不食,彼捕獵、屠售,皆不能成就,是其罪仍須以錢求享者負之耳。我有時
說下一段,是正戒肉食之不宜。佛從前曾方便說五種淨食,或十種不淨肉,皆方便
權門,非真實義;在此經中,明一切悉斷。蓋修行皆以大悲心為引導,視一切眾生
猶如己子也。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曾悉為親屬,鄙穢不淨雜,不淨所生長,聞
氣悉恐怖。一切肉與蔥,及諸韭、蒜等,種種放逸酒,修行常遠離。亦常離麻油,及
諸穿孔床,以彼諸細蟲,於中極恐怖。飲食生放逸,放逸生諸覺,從覺生貪欲,是故

不應食。由食生貪欲,貪令心迷醉,迷醉長愛欲,生死不解脫。為利殺眾生,以財網
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叫呼獄。若無教想求,則無三淨肉,彼非無因有,是故不應
食。彼諸修行者,由是悉遠離,十方佛世尊,一切咸呵責。展轉更相食,死墮虎狼類
,臭穢可厭惡,所生常愚癡。多生旃陀羅,獵師譚婆種,或生陀夷尼,及諸食肉性─
─羅剎、貓、狸等,遍於是中生。縛象與大雲,央掘利魔羅,及此楞伽經,我悉制斷
肉。諸佛及菩薩,聲聞所呵責,食已無慚愧,生生常癡冥。先說見、聞、疑,已斷一
切肉,妄想不覺知,故生食肉處。如彼貪欲過,障礙聖解脫,洒、肉、蔥、韭、蒜,
悉為聖道障。未來世眾生,於肉愚癡說,言此淨無罪,佛聽我等食。食如服藥想,亦
如食子肉,知足生厭離,修行行乞食。安住慈心者,我說常厭離,虎狼諸惡獸,恆可
同遊止。若食諸血肉,眾生悉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食肉無慈慧,永背正
解脫,及違聖表相,是故不應食。得生梵志種,及諸修行處,智慧富貴家,斯由不食
肉』。

頌文之意,與長行同,不過有前後詳簡耳。第三偈中麻油,言西竺有一種麻油
,係以蟲所壓出,故不可食。而此嚴戒斷肉食之理,不但此經切實決顯,他如縛象
經、大雲經、央掘利魔羅經等,皆悉制斷食肉,人亦何必而障解脫違聖相而息滅慈
心也哉!要知今生之得生於淨裔門第,具足智慧,生長富貴家者,皆由往劫前世不
食肉之報。所以智者宜思:誰為罪過?誰增福德?斯由一味之貪,可不勉為戒斷,
而即以入於定慧之門,以求自覺聖智無上菩提也!(陳慧秉記)(天童寺印行)


 

愿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与众生,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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