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G HÁN TẠNG

 ĐẠI CHÁNH TÂN TU ĐẠI TẠNG KINH

 NI GIỚI KHẤT SĨ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附录一:

菩提道次第略论(止观)       法尊法师
子二别于后二度修学法分四·丑初止观自性·丑二学止法·丑三学观法·丑四学双运法。今初
经说三乘一切功德皆是止观之果·大小乘一切三摩地皆于止观中摄。所言止者·谓内正住已·即于如是善思维法·作意思维·令此作意内心相续。如是正行多安住故·起身轻安及心轻安·是名为止。总之轻安所持·于善所缘心一境性之定·即止自性。观自性者·经说彼由获得身心轻安为所依故·舍离心相。即于如是善思维法·内三摩地所行影像·观察胜解。即于如是胜三摩地所行影像所知义中·能正思择·最极思择·周遍寻思·周遍伺察·若忍·若乐·若觉·若见·若观·是名为观。总谓安住止中·由观察所缘之力·引生轻安所持之观慧·即观自性。庄严经论云·『正住为所依·心安住于心·及善思择法·应知是止观。』
止观必须俱修·如夜间观画·须灯明亮·复无风动·方能明了见诸色相。随缺其一便不明显·如是观甚深空性·亦须无倒了解真实之慧·及随欲安住之止·方能~明了见真实义。月灯经云·『由止力无动·由观故如山。』
丑二学止法分二·寅初修止法·寅二修止量。 初又分二·卯初加行·卯二正行。  今初
入行论云·『当知具止观·能摧诸烦恼·故应先求止·不贪世修成。』故当先求修止。复应先备修止资粮。如庄严经论云·『具慧修行境·谓易得善处·善地及善友·瑜伽安乐具。』易得谓易得衣食等顺缘。善处谓无猛兽怨魔等恼害。善地谓不引生疾病。善友谓具如法良友。瑜伽安乐具谓远离喧闹。是谓随顺处所。修止之人·复须少欲·不求众多上妙饮食等·略有粗劣便能知足。复不营商谋利·弃舍医卜等杂务·及与他人往还之因缘。严持所受净戒。思维诸欲过患与无常等理。具备如是止资粮已·于安乐座端身正坐·足结跏趺·双手定印·先调息等。如是所说加行六法·及下士中士法皆应先修。尤应善修大菩提心。
卯二正行分二·辰初明住心之所缘·辰二明如何修住心。 初又分二·巳初总明所缘·巳二此处所缘。  今初
总有四种所缘·谓周遍所缘·净行所缘·善巧所缘·净惑所缘。初中有四·谓有分别影像·无分别影像·事边际性·所作成办。就能缘心安立二种影像。初谓有~观察分别之毘缽舍那所缘·次谓无观察分别之奢摩他所缘。言影像者·谓非所缘之自相实事·乃是心中所现之影像耳。第三是就所缘境安立·如思维于五蕴中总摄一切有为法·于四谛中总摄一切取舍所知·即于彼中数量决定·是谓尽所有边际性。如思维诸法本性如是·更无他性·是谓如所有边际性。第四是就所修果安立·谓由多修止观之力·便能引生轻安等·成办所作之果。此四名周遍所缘者·谓此四种·非离下诸所缘别有异体·复能遍彼一切所缘也。第二净行所缘有五·谓多贪者缘不净·多镇者缘慈悲·多疑者缘十二因缘·多慢者缘界差别·多寻伺者缘出入息。第三善巧所缘亦有五·谓善巧色等五蕴·眼界等十八界·眼处等十二处·无明等十二缘起·从善业生可爱果为处·从不善业不生可爱果为非处。第四净惑所缘有二·谓从欲界至无所有·观察下地粗相·上地净相·暂伏烦恼种子。及修无常等四谛十六行相永断烦恼种子。
巳二此处所缘。三摩地王经云·『佛身如金色·相好最端严·菩萨应缘彼·心转修正定。』由缘佛身持心·即是念佛生广大福。若佛身相明了坚固·可作礼拜供养发愿忏悔等修集资粮·净治罪障之田·临命终时不失佛念。若修密法尤与修天瑜~伽相顺·利益极多。故当以佛身作所缘境也。此所缘境复有二取法·谓由心新想·及于原有佛像想令明显。前者益大·后者通显密乘·今如后修。先当求一庄严佛像若绘若铸·数数观察善取其相·作意思维令心中现。此复当作真佛身想·不应作绘铸之像想。惟当于一所缘令心坚住·不可改换众多异类所缘。先令身相粗分略为明显·即应专一而修。尔时若观黄色现为红色·欲观坐相现为立相·欲修一尊现为多尊·则不可随转·唯应于一根本所缘令心不动。圣勇师云·『应于一所缘·坚固其意志·若转多所缘·意为烦恼扰。』以是作意所修身相时·只要有粗分于心现起·即是获得所缘境·当缘彼而修也。
辰二明如何修住心。辨中边论云·『懈怠忘圣言·及沉没掉举·不作行作行·是为五过失。』此说由断五种过失·修八对治行而修止。初于三摩地起加行时·懈怠是过失。对治此过共有四法。中边论云·『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所依谓希求三摩地之欲心·此是勤修三摩地之因。能依谓精进。所因谓见三摩地功德之信·此是欲心之因。能果谓轻安·此是精进之果。由依净信引生希欲·依止希欲发生精进·依精进故引生轻安。故此四法是五过失中懈怠之对治也。

次精进修三摩地时·忘失教授是过失。对治此过当修正念。非仅不忘所缘便足·内心专住所缘境已·要有明了之定解方可。集论云·『云何为念·于串习事心不忘为相·不散为业。』谓不忘失所缘境·令心与境串习和合·即念自性。
第三心住三摩地时·掉举沉没是过失。对治此过当修正知。由正知力·观察沉掉·为生未生·见沉掉生·上者迎头遮止·中者才生寻灭·下者亦须生已不久即当断除。如是沉掉二法·为修清净三摩地之主要障碍。如云·『于明了分沉没为障·于专住分掉举为鄣·故当了知沉掉为修清净三摩地之主要障碍。』故当善知沉没·掉举·惛沉之行相。其中惛沉·俱舍集论皆说所缘不明了·身心粗重为相·是疑分摄。沉没有粗细二分·粗者·令心黑闇·或于所缘虽未散动·然失明了之力·但澄净而已。微细沉没·谓有明净二分·而于所缘无定解力·略为低缓。不应误解沉没惛沉为一事·惛沉虽不向余境流散·而俱无明净二分。沉没则有净分而无明分。如云·『沉没谓于所缘·心力放缓·不能明了缘取所缘。虽有净分而无明了取境之力·即成沉没。』又云·『有说·心不向余境流散·俱无明净之惛沉为沉没者·不应正理。』由此亦可了知惛沉之相。沉没从惛沉生·有善无记二性。惛沉是疑分·是~不善性或有覆无记性。如是沉没起时·若相微薄·仅起少次·则可策心坚持所缘而修。若沉没厚·或数数起·则应暂置所修法而修对治。其对治法·如中观心论云·『退弱应宽广·修广大所缘。』又云·『退弱应策举·观精进胜利。』退弱沉没之因·谓心太向内摄·或由放缓取境之力·心渐低降·或由睡眠惛沉等因·心觉黑闇。初之对治·当以观慧观察所缘令心广大。第二对治·应当思维三宝功德菩提心之胜利·人生义大等功德·令心策举。第三对治·亦应令心策举·及作意日光等光明相·或以水洗面·或经行等。掉举者·若心将现亲友等可意境·即是微细掉举。若忽生贪相·即粗分掉举。集论云·『云何掉举·净相随转·贪分所摄心不静相·障止为业。』微细掉举之对治·谓心于境将流动时·即应遮止系于所缘。粗分掉举之对治·谓生已即当了知·摄录其心令住所缘。若此不能治者·则应暂停所修法·思维无常与恶趣苦等·收摄其心。待掉举灭已·复修前事。又速道论云·『沉掉之对治当修风心与虚空相合之教授·及强断掉举之教授。』初者·谓想自身脐间有一白点量如雀卵·从顶踊出·与虚空相合·即于彼上令心安住。第二谓一呼一吸合为一息·于五息中持心不散而修。次修十息·十五息·二十五息等·渐渐增长·持心不~散。或想上风白色·由鼻孔入·渐向下压。下风黄色渐向上提。于脐间相合·修瓶相风。
仅能了解沉掉之义犹非完足·要修定时以正知力·常时伺察沉掉·为起未起。生此正知之方便因·谓不忘所缘之修正念法·及正念坚固之中常时侦察·心散未散·任持其心。入行论云·『住念护意门·尔时生正知。』又说第二因云·『数数审观察·身心诸分位·总应知彼彼·即护正知相。』沉掉之因·论说共因谓不护根门·食不知量·不修初夜后夜觉寤瑜伽·不正知住。沉没别因谓重睡眠·心于所缘力太缓放·止观不均偏修寂止·心相黑闇·不乐缘境。掉举别因谓少厌离·心于所缘执力过猛·未串习精进·思亲里等令心散乱。
第四如是善修正念正知·沉掉生起虽无不知之过·然沉掉生时·若不无间即断·亦是过失。此不起功用不作行之对治·即是名为作行功用之思。其思虽是于善恶无记随一之境·驱役内心之心所法。而此处是说沉掉生时·令心断彼之思也。若心于所缘·执持之力太猛·此虽有明了分而掉举增盛·极难安住。若太不用力过于缓懈·住分虽有而沉没增盛难得明了。故当善忖内心·而求急缓适中之界。若觉内心较此再举便生掉举·即当较彼略缓。若觉内心齐此而住便生沉没·即当较彼略高。~如是求得安住界已·便于根本所缘·令心明了而住·随力所能住一时等。又初发业者·修时宜短次数宜多。
第五已断微细沉掉·心三摩地相续转时·若起功用作行·反成三摩地之过失。修此对治谓不作行安住于舍。当知此舍·是舍防护功用·非舍取境之力也。又非凡无沉掉之时皆可修舍·是于已摧沉掉力时乃修。摧伏之义如修次中篇云·『若时已无沉掉·心于所缘能正直住·尔时可缓功用修习于舍·如欲而住。』声闻地云·『令心随与任运作用。』又舍总有受舍·无量舍·行舍之三。此是行舍·初发业者最初难生无过妙三摩地·故当以六力成九住心·依四作意之次第·引生无过三摩地。其六力中初听闻力·成办九住心中初内住心·谓由初闻修定教授·随顺所闻令心内住。尔时便觉分别杂念如同悬河·初识分别之相。第二思维力·成办第二等住·谓先住所缘·由数数思维而修·初得少分相续安住。此时便觉分别如溪涧水时隐时现·得分别休息之相·此二住心·沉掉时多正定时少·必须力励心方能住所缘·故于四作意中·是初力励运转作意位。第三念力·成办第三安住第四近住二种住心·如其次第·于心散乱时能速念前缘令心安住·及初以念力令心不散·从宽泛境渐收其心·使其渐细渐高。此时便觉分别·如潭中水·无违缘时安静而住·遇违缘时即不~能住·对于分别起疲劳想。第四正知力·成办第五调伏·第六寂静二心·如其次第·初以正知·了知于分别及随烦恼诸相流动之过患·令心不散调柔·乐修三摩地。次以正知·了知散乱之过失·灭除厌修三摩地之情绪·令心寂静。第五精进力成办第七最极寂静·第八专住一趣二心。如其次第·以精进力·虽最细分别与随烦恼·皆能断除不忍·令心最极寂静。及由如是精进·令沉掉等初即不起·心能相续住三摩地。从第三至第七·此五住心·住定时虽多·而有沉掉障碍·故是第二有间缺运转作意位。第八住心时·如大海涛·随起何分别·略修念知对治即自息灭·尔时虽须恒修功力·然沉掉不能为障·能长时修定。故是第三无间缺运转作意位。第六串习力·成办第九等持住心。以于尔时不须专依正念正知·其三摩地亦能任运于所缘转故。又由尔时既无沉掉为障·复不须恒依功用·故是第四无功用运转作意位。
寅二修止量。第九住心·仍是欲界心一境性·乃奢摩他随顺作意。若得身心轻安即奢摩他。庄严经论云·『由习无作行·次获得圆满·身心妙轻安·名为有作意。』所言作意即奢摩他。轻安之相如集论云·『云何轻安·谓止息身心粗重·身心堪能性·除遣一切障碍为业。』所言粗重·谓于善所缘·身心不能如欲而转。若得~彼对治之轻安·则除身心无堪能性·能随欲转也。如是身心轻安·初得三摩地时·即生微细少分·后渐增盛·便成轻安与心一境性之奢摩他。将发众相圆满易见轻安之前相·谓于顶上似重而起·非损恼相。此起无间·心粗重性即得除灭·能对治彼·心轻安性即先生起。依此轻安生起之力·次有随顺身轻安诸风大种来入身中·由此风大遍身转故·身粗重性皆得除灭·能对治彼·身轻安性即得生起。由此力故·身极快乐。由身乐故心轻安性转复增长。其后轻安初势渐渐舒缓。然非轻安永尽·是由初势触动内心·彼势退灭·有妙轻安如影随形无诸散动与三摩地随顺而起。心踊跃性亦渐退灭·心于所缘坚固而住·远离喜动不寂静性。乃是获得正奢摩他·亦是已得第一静虑近分所摄少分定地作意。外道诸仙修世间道于无所有以下离欲·及修五种神通等·皆须依止此奢摩他。内佛弟子·以出离心及菩提心之所任持·修无我义·证得解脱·一切种智·亦要依止此奢摩他。故是内外所共之道。略说奢摩他建立竟。
丑三学观法分二·寅初总明观资粮·寅二别明决择见。  今初
修次中篇说·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思维·三种资粮。意谓依止彼资粮·决择了解真实义之正见·引生通达如所有性之毘缽舍那也。如斯正见·要依堪为定~量论师所造之论而求。其能远离二边·解释佛经甚深心要义之论师·显密经中多授记龙猛菩萨。故当依彼论而求正见。印度诸大中观师·皆推崇提婆菩萨·与龙猛菩萨相等·咸依为量。其能无倒解释·圣父子意趣·为随应破中观者·则系佛护月称二大论师。今当随彼而决择圣父子之清净意趣也。
寅二别明决择见分二·卯初明染污无明·卯二寻求无我见。  今初
四百论释云·『所言我者·谓诸法不依仗他性。若无此性即是无我。此由人法差别为二·曰人无我及法无我。』此中所破之实执·谓觉非由无始分别增上而立·执彼境上自体成就。其所执之境·即名为我或名自性。若于人上无彼所破·即人无我。若于眼耳等法上无彼所破·即法无我。若于法上人上执有彼所破·即法我执与人我执。人我执之所缘·即流转生死者及修解脱道者等名言所诠事·依止诸蕴假立之我。若缘他身之我·执为有自相·亦是俱生人我执·然非俱生萨迦耶见。若缘自身之我·执为有自相·则俱是俱生人我执与俱生萨迦耶见。俱生我所执萨迦耶见之所缘·则是俱生心觉有我所之我所·非我之眼等。俱生法我执所缘·谓自他内身所~摄之色蕴眼耳等·及内身不摄之山河房舍等。我执之行相·即缘彼所缘·执为由自相有也。彼二种我执俱是生死根本。入中论云·『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七十空性论云·『因缘所生法·若分别真实·佛说为无明·彼生十二支。』
问曰·若二我执俱是生死根本·生死则有异类二种根本·不应道理。答曰·二种我执所缘虽异·行相无别·故无过失。欲断如是生死根本·须达无我慧。此达无我慧·要与无明我执同一所缘·行相相违·方能断除。四百论云·『若见境无我·能灭三有种。』释量论云·『慈与愚无违·故非真除过。』此说慈悲虽是无明之对治品·然非同一所缘行相相违·故非真能对治。法称师云·『若不破彼境·非能破彼执。』此说须以达无我慧·破除无明我执所执之境·而断我执。故知生死根本无明我执之真对治厥为达无我慧也。
卯二寻求无我见分二·辰初决择人无我·辰二决择法无我。  今初
二我执生起之次序谓从法我执生人我执。修无我之次序·则应先修人无我·次修法无我。于人法上所知无我·虽无粗细之别·然所别事·于人则易了解·于法上则难知。如法我执于眼耳上不易了解·于影像上则易了解·故成立无我之因时·以~影像等为同喻也。三摩地王经云·『如汝知我想·如是观诸法。』故当先决择人无我而修。此虽有多理·但初修业者·观察四事最为切要。
初要·谓决定所破。吾人下至重睡眠时亦有我执坚持不舍·彼心即是俱生我执。当观彼执执何为我·如何执我·如是审细观察彼执·便见彼执·非执于身心总聚上假名安立·乃执假立之我为有自体。彼俱生我执所执之我·即所破法。初若未能直识其我·则亦不能知无我义。静天师云·『未触所计事·不知彼事无。』
第二要义·谓决定二品。彼坚固我执所执之我·倘于五蕴上有者·与自五蕴为一为异。离此二品·当知更无第三品。以凡有者·不出一异二品故。此依了知一异互违之量而成。中观庄严论云·『离于一多外·所余行相法·决定不得有此二互违故。』
第三要义·谓破一品。若所执我与五蕴一者·应成一性。此有三过·一所计之我应成无用·二我应成多·三我应有生灭。初过谓汝所计应成无用·以汝计我原为成立取舍五蕴之作者·若我与蕴成一体性·则离所取之蕴别无能取者故。自性无分之法·不可安立为异法故。中论云·『离于所取蕴·别无能取我·计蕴即是我·汝~我成无用。』第二过谓若我蕴是一者·如一人有五蕴·亦应有五我。或我是一故·五蕴亦应成一。入中论云·『若蕴即是我·蕴多我应多。』第三过入中论云·『若蕴即是我·我应有生灭。』由分别假立业果所依之我·虽有生灭亦无过失。但如自所执之我若有生灭·则成自性生灭·此中复有三过。初不念宿命过·谓不应忆念我于尔时如是生·以念宿生要前后二我是一相续·汝此二我自性各异不依他故。入中论云·『所有自相各异法·是一相续不应理。』二造业失坏过·谓前所造业应不受果·以造业之我未受果前即已谢灭·别无与彼同一相续之我故。以彼自性坏故。三无业受果过·若谓前我谢灭后我受果者·应未造业即可受果·以他人造业·他人受果故。入中论云·『般涅盘前诸刹那·生灭无作故无果·他所造业余受果。』由是推察即知我与五蕴非是一也。
第四要义·谓破异品。若所执我与五蕴异者·则离色等五蕴·应有我可得·如驴马相异·离马有驴可得。然色蕴等一一除后实无我可得。中论云·『我异所取蕴·是事终不然·若异应可见·而实不可见。』~
依此四义观察·便知身心上·全无俱生我执所计之我。是为初得·中观正见。若是宿世曾习此见者·觉如获得所遗珍宝最极欢喜。若先未习今创得者·觉如遗失极可爱物·起大恐怖。若俱无彼二感觉者·则是未能了知所破·或未善破除也。
修习之法·有定中修如虚空·与后得修如幻化之二。初谓如虚空·唯由遮遗碍触而立·此亦唯遮自相之我·专一而修·住空见中坚固不动为主·若觉心相稍低劣时·便应忆念前四观察·引生定解相续修习。二后得修如幻者·谓由四相观察·破自相有之后·次观余存何法·便觉行住坐卧一切威仪动作·皆唯分别假立·如同幻事都无自性。又善得人无我见时·虽无俱生我执所执之我·但业果所依之我则非全无。如幻师所变象马·虽无象马之体·然有象马之相。如是现在彼我·本无自性现有自相·唯由分别假立之我·即能作善恶业·受苦乐果·一切缘起作用皆应正理。自性虽空非毕竟无。故非断见。又一切法本来性空·通达无我慧即如是通达。非是原有自性·后由觉慧安立为空。故空亦非由慧所作。又一切法皆非实有·非一分空·一分不空·故亦非少分空。故修一切法皆无自性·即执一切法为实有之对治也。~辰二决择法无我分二·巳初决择有为法无自性·巳二决择无为法无自性。初又分三·午初决择色法·午二决择心法·午三决择不相应行。今初
先当观察自身·心中坚执为我身者·究执何物为身·如何执著。非于骨肉五支和集之主执为分别假立·是于假立境上执有自相成就之身。若果有彼身者·则与色蕴为一为异。若是一者·此骨肉五支和集之身·是由父母精血和成·如身有五支·则识所托之精血亦应有五支。又如支有五·身亦应有五也。若是异者·则离一一支外·应有身可得·然实不可得。故无如是所执之身也。
午二决择心法。如今日之识·若觉非于上午识及下午识上分别假立·而为自相有者·则当观察与上午识及下午识为一为异。若是一者·于上午识上应有下午识·于下午识上亦有上午识。若是异者·除上午识与下午识·应有彼识可得·而实不可得。故无如彼所执之识也。
午三决择不相应行。例如一年有十二月·若觉非唯分别假立·而有自相之年者·应观彼年与十二月为一为异。若是一者·如月有十二·年应有十二·以年与各月皆成一体故。若是异者·除十二月后应有年可得·而实不可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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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二决择无为法无自性。如虚空界·亦有四方及中央。若觉虚空非于诸方分上分别假立·而是有自性者·应观虚空与彼诸分为一为异。若是一者·诸分成一·东方虚空与西方虚空·亦应成一。则东方空中降雨·西方空中亦应降雨。过失甚多。若是异者·则除虚空诸分之后·应有虚空可得·然实不可得。是故虚空非有自相。
又一切法皆唯名言分别假立·都无少许自性可得·如于绳上妄执为蛇·较易了解。如黑闇时·见绳盘聚宛如真蛇。便觉此处有蛇·顿生怖畏。尔时彼绳一一部分·皆非有蛇·诸分积聚亦无有蛇·离绳诸分及积聚外亦无有蛇。然由见绳便生是蛇之心全无相违。故彼绳上之蛇·唯由错乱分别所假立也。如是真蛇亦唯分别假立·非自性有。是由见蛇诸蕴而起蛇觉。若观色蕴一一部分·及彼积聚·皆无有蛇·离彼诸分及积聚外亦无有蛇。然于蛇蕴唯由分别假立为蛇则不相违。
问曰·如于绳上毕竟无蛇·则于蛇蕴亦应毕竟无蛇·以彼俱是分别假立·寻求实蛇不可得故。答曰·无过·彼二虽同是分别假立·以理智寻求无可获得·然由分别假立·可否安立为有·则不相同。以于绳上分别假立为蛇·不可安立为有。于蛇~蕴上分别假立为蛇·则可安立为有。以是分别假立非定是有·如计声常及人我等·虽是分别假立·然非是有。分别假立虽非定有·然属有者·则定是分别假立。以有者必是名言有。名言有者·寻求名言假立义时必无可得。寻求假义既无可得·则唯是于无观察识前·由分别假立为有也。绳上之蛇·由名言中无故成毕竟无。蛇蕴上之蛇·由名言中有故非毕竟无。以绳上之蛇·世名言量即能违害·蕴上之蛇·世名言量不能害故。
合上法喻·如绳非是蛇·喻五蕴非我。如依于绳而生蛇觉·喻依五蕴而起我想·如依盘绳而现蛇相·喻依五蕴有我相现。如依绳现蛇而蛇非有·喻依五蕴有我相现·而实非有。此即我无自性义。又如绳上虽毕竟无蛇·然由见绳为蛇故·生大怖畏·如见真蛇。如是依自五蕴所见之我虽非实有·然由分别假立之我·于行住坐卧等四威仪中作一切事亦不相违。此即缘起义。如是若见一切法都无自性·即由无自性故·便能安立缘起因果。是为性空现为缘起义。若见一切法唯由分别假立·缘起因果皆应正理。即由此故便能引生一切法皆无自性之定解。是为缘起现为性空义。如云·『此皆自性空·依彼生此果·二决定无碍·更互为助伴。唯此为甚奇·唯此~最希有。』又由略见缘起如幻·即能破除妄计诸法实有之实执·引生无自性决定解。是为正见观察圆满。如云·『若时二念不分离·由见缘起不欺诳·即破一切所执境·是为正见观圆满。』言不分离者·谓解空智与缘起智·更互相助也。如云·『苗无自性·是缘起故。』此于所破加简别言·谓无自性·非说苗无。由苗无自性语·即能了知非毕竟无苗·故空能除无边。又由缘起因故·即知苗是缘起必依待他·既待他成即非自主·既非自主便非自相成就。故现能破有边。如云·『若知现能破有边·性空即能遣无边·性空现为因果理·一切边见不能夺。』
如是从色乃至一切种智·皆是分别假立·十地佛果等甚深功德·虽初非世间常人之所安立·然诸佛随顺世间分别安立之理设立彼彼名言·所化众生即依彼地道等名言·不再观察·而有名言识转。若求地道等甚深功德·名言假立之义都无可翩v。这是全书总的根据。本论内容的每一细支,又各有它所依据的经论或语录。例如「亲近善知识」一科的细支:
「九种意乐」依:华严经;
修「信心」依:宝炬陀罗经、十法经、金刚手灌顶经、宝云经、猛利长者问经;
修「念恩心」依:十法经、华严经等;~
修「亲近的加行」依:马鸣菩萨事师五十颂论、本生论和弥勒菩萨大乘庄严论;
其余还有迦当派的语录很多,不能一一列举。所以本论乃是总源于一切佛经和瑜伽、中观诸论,别依现观庄严论,菩提道炬论和迦当派诸语录而组成。
本论教授,在西藏,由阿底峡尊者传种敦巴(hbrom-ston-a)、大瑜伽师(rnal-hbyor-achen-o)、阿兰若师(dgon-a-ba);种敦巴传朴穹瓦(huchun-ba)、仅哦瓦(sbyan-mnah-ba)、博朵瓦(o-to-ba)、康垄巴(khams-lun-a)等;阿兰若师也传仅哦瓦和内邬苏巴(snehuzur-a);博朵瓦传霞惹瓦(sa-ra-ba)和铎巴(dol-a)等;由他们辗转传到虚空幢和法依贤大师。又阿底峡尊者传授俄善慧译师(rnoglegs-ahises-rab),俄善慧传其侄俄大译师罗敦协饶(blo-ldanses-rab),再传到卓垄巴(gro-lun-a)而著圣教次第论,也渐次传到法依贤大师。宗喀巴大师即是从虚空幢(nammkhahrgyal-mtshan)和法依贤(chos-skyabbz-an-bo)二位大师学得各家教授,并以圣教次第论为依据,写成这部菩提道次第论。
本论作者,为中兴西藏佛教的宗喀巴大师(一三五七─一四一九)。一三五七年,他诞生于青海宗喀区,即今塔尔寺。七岁出家,法名「善慧名称祥」(blo-bzangrags-ahi,dal)。十六岁(一三七二年)起,到西藏学法,亲近各处著名的大德。十九岁就在前后藏各大寺院,立「现观庄严论」宗。二十四岁(一三八0年~)受比丘戒,已成到处闻名的论师。此后在刹公塘(tshal-gun-than)阅藏数年,又遍从一些大德学习各种高深密法。三十六岁(一三九二年)将西藏所译显密一切教授学习圆满。三十九岁,在罗札(lho-brag)从虚空幢大师受得内邬苏巴和仅哦瓦所传的「教授派」的菩提道次第教授,又在扎廓(brag-ko)寺从法依贤大师受得由博朵瓦传铎巴和霞惹瓦的「教典派」的教授,又从法依贤学圣教次第论,是为菩提道次第论的依据。四十三岁(一三九九年)应拉萨各寺院邀请,广讲教法,尤其注重大小乘戒的弘扬。四十六岁由胜依法王(skyab-mchogchosrje)等众多大善知识劝请,在惹真(rwa-sgren)寺著「菩提道次第广论」,后又著「密宗道次第论」,详释四大密部修行次第。五十三岁,(一四0九年)建格登(dgah-ldan)寺,是为黄教根本道场。五十九岁(一四一五年),命妙音法王(hjam-dbyanchos-rje)建哲蚌(hbras-suns)寺(一四一六年建成),又因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帙太多,钝根众生难于受持,另造一略本「菩提道次第论」。六十二岁(一四一八年),由大慈法王(byams-chenchos-rje)建色拉(se-ra)寺(一四一九年建成)。是为黄教三大寺。六十三岁(一四一九年),大师示寂于格登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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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论的结构
本论是根据菩提道炬论所说的「三士道」,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的次第而组织的。
「下士道」,指脱离三恶趣,生人天善趣的法门;「中士道」,指解脱三有轮回,断烦恼证涅盘的法门;「上士道」,指发菩提心,修菩萨行,证大菩提果的法门。
说明下士道有四大段:一、思维人身无常,二、思维三恶趣苦,三、皈依三宝,四、深信业果。
说明「中士道」有四大段:一、思维苦谛(三有生死过患),二、思维集谛(烦恼及业流转次第),三、思维十二有支(流转还灭道理),四、思维解脱生死正道(戒定慧三学)。
说明「上士道」有二大段:一、发大菩提心,二、修菩萨行。修行又分二段:总说六度四摄和别说修止观法。
在三士道之前,作为三士道基础的,又有二大段:一、亲近善知识,二、思维人身难得。
在上士道之后,又说明发大菩提心者如对密咒信仰爱好,亦可进修密乘。~
亲近善知识是修学一切佛法的基础,要亲近善知识才能趣入佛法,所以最先说。趣入佛法後,就要思维有暇圆满的人身难得,才能策励自己,起大精进,修学佛法。所修学的,就是三士道。若不能脱离恶趣,就没有修学佛法的机会,更不能出离生死,成大菩提。若对于现世五欲尘(色声香味触的享受)贪求还不能止息,三恶趣的苦还不知怖畏,就更不能厌三界苦,勤求出离。所以最迫切的,也是浅易的,应当先修下士道。修下士道中,若贪著现世五欲,于後世的安乐就不能起猛利希求,于三恶趣苦也不能生真实怖畏;所以先应思维人身无常,才能怖畏恶趣,由怖畏恶趣,才能至诚皈依三宝,深信佛说因果道理,止恶修善;由此才能远离恶趣。仅修下士道,虽能生人天善趣,终不能脱三界生死轮回。因此,应进修中士道:先思维生死总别过患(总谓三苦、六苦、八苦等,别谓六道别苦等),对于三界生厌离心;进而研求三界生死的起因,是一切烦恼和有漏业,发起断除的决心;真正认识戒定慧三学是断烦恼的唯一方法,精勤修学,由此才能出离三界生死。若自己还不能厌生死苦,如何能发心度脱一切众生?若自己还不能出三界,如何能度一切众生出三界?所以在修上士道之前,必须先修中士道。修中士道后,进一步就该想到:一切众生沉没生死苦海,只是自己解脱生死,仍不能救度一切众生;为欲救度一切众生,自己必须成就无上佛果。由此发起菩提心,求受菩萨戒,学习六度成熟自身,修学四摄成熟有情,就是上士道。这三士道,是不论修或不修密乘的人都要修~学的,故又称为「共同道」。为欲迅速圆满福智资粮,在已能修诸共同道的基础上,应进修密乘诸道,即先依善知识受大灌顶,严守三昧耶戒及诸戒律。若学下三部密,当先修有相瑜伽,后修无相瑜伽,由此能得密宗所说的各种悉地。若学无上瑜伽部密法,当先学生起次第,后修圆满次第,最后证得大金刚持果。这就是本论结构的大意。
菩提道次第,是成就无上菩提必须经历的过程,修下士道不只为自求人天安乐,修中士道也不只为求自了生死,都是为上士道准备条件,所以都是菩提道的一部份;不过由于缓急、浅深、难易的不同,就不能不分出次第。不仅各大科有一定的次第,就是大科以下的细支,也都有一定的次第,不可紊乱。但是,由于修前面各科,就更能引起对后面各科要求学习的心;学习后面各科,又更能促进对前面各科要求修习的心;所以三士道又是一个整体的,要平等修行,不能偏废。那一部份缺乏,就应该多修那一部份,使其平均发展。不是各科孤立的前後无关,而是脉络的贯串,通体灵活的。
二、本论的主要内容
本论以三个要点为它的骨干,称为「三种要道」。三士道次第,如整个房屋的结构,三种要道,就是房屋的栋梁。三种要道就是:一、出离心,二、菩提心,三~、清净见。
一、出离心:就是厌离三有希求涅盘的心,也名「求解脱心」。学佛的人,若没有真正的出离心,所作的一切功德,只能成为感人天善趣的因,不能成为解脱生死的正因。若以出离心为发起(动机),或为出离心所摄持(掌握),所作不论大小何种功德,就是布施畜生一握粗糠,或经一日一夜受持一戒,都成为解脱生死的资粮。修学的次第,须先思维人身难得,寿命无常,息灭贪求现世五欲的心;再思维业果不虚,生死众苦,和三有流转道理。若能看整个三界如同火宅,深可怖畏,毫无顾恋,决意出离,一心趣求涅盘妙乐,便是发起了真出离心。由此进修戒定慧三学,才能证得解脱涅盘。没有出离心,就不能发起菩提心,所以出离心是菩提道次第的第一个要点。
二、菩提心:就是总观三界一切有情,沉溺生死苦海,无有出期,为欲度一切有情出生死苦,志求证得无上菩提。学佛的人,若未发起大菩提心,所修一切功德,或堕生死,或堕小乘,都不能作成佛的正因;这个人也不能算是大乘人。若发起了大菩提心,虽然没有其他功德,也可称为菩萨;所作任何善事,都能成为成佛的资粮。所以在上士道中,修菩提心最重要。
修菩提心的次第,本论说有两种:一是金洲大师传的七重因果的教授,一是静天论师的自他相换的教授。这两派教授,都是以出离心为基础,进一步思维一切有~情,都被我执烦恼所缚,善恶有漏业所漂,长期沉溺生死大海,为众苦所逼恼,深发大慈悲心。为救拔有情出离生死苦海,能牺牲自己的一切安乐,而急于利他,求大菩提,就是发起了大菩提心,由此进修六度四摄,经三阿僧只劫,圆满福智资粮,才能证得三身四智无量功德庄严的大菩提果。
三、清净见:也称为离增益、损减二边的「中道正见」。一切法唯依仗因缘而生起或安立,本来没有独立的实在的自性(就是涅盘,也是依断障来安立的)。众生由无始传来的妄执习气,于无实性法,执为有实性,就是「增益执」,也叫做「有见」、「常见」等。一切法虽无实性,但依一定的因缘,决定当生、当立,并非全无。譬如镜中人影,本无实体,但由明镜、空间、光线、人体等因缘会合,自然便有人影现起,且能发生应有的作用。若说「诸法既无实性,就该完全什么都没有,所见所闻,都是错乱」,这就是「损减执」,也叫做「无见」、「断见」等。反之,则为「增益执」。这「断」、「常」二见,都不合于真理,偏于一边,所以又叫做「边见」。「中道正见」,既不执诸法实有自性,也不拨无(否认它的存在)所生所立的诸法,如实了知「诸法仗因缘而有,故无(独立的)自性」而不堕「常边」,也了知「诸法既仗因缘而有,就有(不乱的)因果」而不堕「断边」。由此正见,不堕二边,故名「中道」。无始传来的无明实执,是一切烦恼的根本,也就~是生死的根本,要由此清净见才能断除。若未得此见,仅有出离心、菩提心,任凭如何修学,终不能断任何烦恼。所以清净见是大小乘一切道的命根,最为重要。
修此见法,先以四理或七相,观察众生无始时来所执的「我」,通达「我空」;再以四理或破四生等理,观察众生无始时来所执的「实法」,通达「法空」。四理就是:一、认识所破的我;二、决定我与五蕴的或「一」或「异」,二者必居其一;三、认识我与五蕴是一的不合理;四、认识我与五蕴是异的不合理。七相就是:一(我与五蕴是一)、异(我与五蕴是异)、能依(我依五蕴)、所依(五蕴依我)、具有(我有五蕴)、支聚(五蕴合聚为我)、形状(五蕴组合的形式为我),从这七方面,认识执我的不合理,四生就是: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破四生的道理,本论引中观诸论广说)。以「四理」来破所执实法,先认识所执实法与构成它的支分,再以我和五蕴为例,照上述以四理破我的道理来破。既通达无始妄执的「我」及「实法」空,再详细推察缘起道理,得知诸法虽无性而有「缘起因果」。如果还觉得缘起因果与自性空各是一回事,就是还没有真正通达中道深义。若是由见诸法因果缘起,就能破除内心实执,了达诸法实无自性,才是得了「中道正见」。这样的正见,不只是由见空来破常执,而且由见有(缘起的有)的力量来破常边;不只是由见有来除断执,而且由见空(无实性空)的力量来破断边。这尤其~是中道正见特殊作用。
本论中士道以前一切法门,都是引生出离心的方法;上士道中广说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毘缽舍那」一章,详细抉择清净正见。全部菩提道次第论,以此三种要道,为主要内容。
三、本论的特点
本论从「亲近善知识」到「修毘缽舍那」,每科都先依正理成立,次引经论证明,后引迦当诸语录显发,结出要义,我是前人所未道及。如克主杰(mkhos-grubrje)说:「阿底峡尊者所传菩提道次第教授,如教典派、教授派等,虽有多种道次第论,要像宗喀巴大师的广略二部论中所说的道之总体和一一支分,在过去西藏曾没有任何人能这样说出过,所以应该知道这是大师的不共希有善说。」今就本论突出的独到之处,略举数点:
一、修菩提心法:修菩提心法有多种,如瑜伽师地论说的「四因」、「四缘」、「四力」等,都是指已种大乘善根的人说,才能由「见佛」、「闻法」、「见众生受苦」或「因自身受苦」,便能引发大菩提心。若一般有情,未种善根,必须依教渐修,才能发起。发菩提心的教授,过去诸大论师,有时因机对境,略说数语,多不全面,本论将阿底峡尊者所传各种教授,分为二类。其一,从金洲大师传来的~七重因果的教授:(一)知母(思维法界有情都是自己的母亲),(二)念恩(思维一切有情于我有恩),(三)报恩(思维当报一切有情恩),(四)悦意慈(见一切有情犹如爱子生欢喜心),(五)大悲(思维一切有情于生死中受无量苦,我当如何令其得离此苦),(六)增上意乐(恒常思维自己应该担负令诸有情离苦得乐的重大责任),(七)菩提心(须具两种欲乐:1欲度一切有情出生死苦,2欲成无上菩提。若但欲利他,不求成佛,只是大悲心,不是菩提心;若但求成佛,不为利他,只是自利心,也不是菩提心。菩提心,一定要具备「为利众生」和「愿成佛」的两重意义)。从知母到增上意乐,都是修利他心的方法;已发起增上意乐,知道惟有成佛才能究竟利他,为利他而进求无上菩提,才是菩提心。在修知母以前,还须先修「平等舍心」为基础,才能于一切怨、亲、中庸(非怨非亲)的有情,都容易修起「知母」等心。其二,静天菩萨入行论中所说的「自他相换法」,就是把贪著自利、不顾利他的心,对换过来,自他易地而居,爱他如自,能牺牲自利,成就利他。此法:.先思维修自他换的功德,和不修的过失(如由利他故成佛,由唯自利故只是凡夫等)。.思维自他相换的心,定能修起(譬如父母精血,本非自身,由往昔习气,也能起我执)。.应对治二种障:(1)觉自他二身各不相关,应思维自他是相对安立的,如在此山时觉彼山是彼山,到彼山时也觉彼山是此山,不比青就是青,黄就是黄,绝对不同。(2)觉他人痛苦,无损于我,不须顾虑,当观自他相依而存,犹如手足,足痛虽无损于手,但并不因此手就不治足的病。.正修:(1)思维凡夫无始以来由爱执我所生过患,令我爱执未生不生,已生者断,制不再起。(2)再进思维诸佛菩萨由爱他所生一切功德利益,令爱他心未生者~生,生已增长,安住不退。.最后乃至出息入息,都修与有情乐,拔有情苦。这是利根众生修菩提心的简捷方法(修自他相换之前,也须先修平等舍心)。
像这样完备具体的修菩提心的方法,是以前诸西藏语录的教授所没有的。
二、修止除沉法:修止有两障碍:掉举和沉没。掉举是心随可爱境转,其相散动,较易觉察,沉没其相隐昧,很近于定,不易认识。修定的人,很多堕在沉没中,还自以为住在定中,久了反转增长愚疑和妄念。又有人把八大随烦恼中的惛沉,误认为沉没;修定的时候,只要没有昏沉,便自以为没有沉没了,因此就堕于沉没中而不自觉。本论引解深密经说:「若由惛沉,及以睡眠,或由沉没……」证明惛沉与沉没性质不同。惛沉是大随烦恼,其性或不善,或有覆无记,唯是染污。沉没是心于修定所缘的境,执持力弛缓,或不很明了。心虽澄净,只要取境不很明了,就是沉没。它的性是善或无覆无记,非是染污。又引集论说「沉没为散乱摄」,证明沉没不属于惛沉心所。又集论所说的散乱,也通善性,非唯染污。以这些理由,说明惛沉性惟染污,沉没则非染污,其性各别,断定昏沉绝不就是沉没。修定的人,不但已生的沉没应当速断;在沉没将生未生之际,尤应努力防止。本论详细分析惛沉与沉没的差别,使修定的人,能辨认沉没,免入歧途,最为切要,对治沉没的方法,本论引修次第论说:「心沉没时,应修光明想,或作意极可欣(兴奋)事佛功德等」,令心振奋;并广引瑜伽师地论声闻地,详说对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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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空观的抉择:修观,是为引生圣慧,对治烦恼,所以最重要的是修缘空性(或名无我)的观。正确的修法,要先求通达无我的正见,然后于正修观时,就缘所通达的无我义而修观察。到了由观察力引生轻安,其观即成。
当宗喀巴大师时代,对于修空观,有很多不同的说法,归纳起来总有如下四类:
第一说以为:修空就是修诸法真理,诸法真理离是绝非,所以只要摄心不散,不起任何思念,无分别住,就与真理自然契合;不须先学空见,然後学空。此说起自唐时摩诃衍那(一个曾到西藏盛传此说的汉僧),虽然莲花戒论师祥加破斥,但宋元以来,西藏讲修空的,仍多堕于此见。宗喀巴大师在本论中,对此抉择甚详(见「抉择大乘道体须双修方便般若」,及「毗钵舍那」科中「抉择真实义」,并「修观方法」诸科中),今略摘述如下:1.若不分别住便是修空、闷绝、睡眠、无想定等,应该都是修空。2.若不起是非分别便是修空,眼等五识都不起是非分别,应该也是修空。3.若摄心一处不起分别便是修空,一切修止的时候,应该都是修空。
他们有的人这样说:「若先观察所执的境,再来断除能执的心,如狗被人抛石块打击,追逐石块,不胜其烦。若摄心不散,不令起分别,一切分别即从自内心断除,如狗咬抛石块人的手,他就不能抛石块了,这才是扼要的办法。」本论对此说,广引经论破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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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引文殊游戏经说:「故瑜伽师,应张智眼,以妙慧剑败烦恼敌,住无所畏,不应如彼怯人闭目。」又在修次第论说:「犹如戏时,不效勇士张目视敌所在而相击刺,反如怯兵见他强敌闭目待死。」这都说明修空观的人,必须先认清所执的境,再依正理通达所执境空,才能断除妄执。若但不分别住,绝不能断任何烦恼。本论喻之为:如于暗中误认绳为蛇,生起恐怖,必须用灯烛来照,看清绳不是蛇,恐怖才能除去,若不看清,恐怖终不能去。
又引提婆菩萨说:「若见境无我,能灭三有种」;引入中论说:「分别依有实事(所执的境)生,实事非有已思择」;「通达我为此(妄执)境已,故瑜伽师先破我」;又引法称说:「若未破此境,非能断此执」,这一切都说明必须先观察所执的「我」等境空,才能断除「我」等妄执,不是闭上眼睛,一切不分别,便是修空。
这第一种误解,是修空观的最大歧途,本论所抉择的,极为扼要。
第二说以为:若未得空见,令心不起分别,这虽不是修空,但是只要得了空见,再令心无分别住,就是修空。本论斥之为:若依此说,先得了空见,後修菩提心时,应该也是修空。所以此说不合理。
第三说以为:未得空见固然不是修空;得了空见,完全无分别住,也不是修空;要每次修空之前,先用观慧思择空理,再无分别住,才是修空。本论指斥此说:~如此,则「临睡前先用空观察一次,再入睡眠,酣睡无分别时,应该也是修空。」所以此说也不合理。
第四说以为:以上三说,都不合理:唯认为要在修空观前,先引起空见,再缘空性令心住定,才是修空观。实际上缘空之见令心住定,虽是修空见,但只是缘空见的修「止」,不是修空「观」。本论引修次第论说:「若时多修毘缽舍那,智慧增上,由奢摩他力微劣故,如风中烛令心动摇,不能明了见真实义,故于尔时当修正奢摩他。若奢摩他势力增上,如睡眠人不能明了见真实义,故于尔时当修智慧。」这说明在修空的时候,止观必须兼修,使止观势力平均,才能明了见真实义。若专修观,不兼修止,先得的止,容易退失,止退失了,观也不能成就。但若只修止,不修观,就完全不是修空观的意义了。
这样详细分析这些错误,申明修空观的正轨,尤为本论独到之处。
四、安立世俗谛:般若部经、中观诸论,都说「一切法教无自性」,所以学中观见的,多偏于空,不善安立世俗谛,易堕断见。本论说明中观宗虽破一切诸法自性,但要安立无自性的缘起──世俗谛。安立世俗谛,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名言识所共许:名言识,通指一般人的眼等六识。名言识于境,只随所现而转,不再推求其境是否有自性。世俗谛法,必须是这种名言识所一致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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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余名言量防难:名言量,是指正确的名言识。如错乱识见绳为蛇,他人不错乱识见是绳非蛇,就不能安立错乱识所见的蛇为世俗有,因为与他人不错乱识所见不同的缘故。
(三)无观真实量防难:观真实量,就是观诸法是否实有的正量。有情由无明习气的力量,见任何物时,很自然的便执为实有体性,如见房屋时便觉房屋是实有。房屋是名言识共许,也无余名言量防难。若不推求其是否有自性,也就不为观真实量所妨难。因此所见的房屋,可安立为世俗有。但房屋是否实有体性,就要由观真实量来判断。以观真实量观察,就见房屋并无实体。因此有情所执房屋实体,不能安立为世俗有。
具备这三种条件的,才可安立为世俗谛。这样安立的世俗谛,既无实体,不堕「常边」;也有因果作用,不堕「断边」。这是本论的一个重要特点。
四、本论的弘传
宗喀巴大师四十六岁(一四0二年),在惹真寺造菩提欠第广论后,广事弘讲。五十六岁(一四一五年)在格登寺,为普利群机,又将广论中所引教证及诸破立省去,概括要义,造成菩提道次第略论(byan-chub-lamgyirim-achun-ba)。此後诸大弟子,或依广论,或依略论,自行化他,利益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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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为策发待众,利于修行,又将道次第的建立,以赞颂功德的方式摄为四十五颂,此后作摄颂的有:
(一)阿旺罗桑却敦(nag-dbanblo-bzanchos-ldan清初人),将全论编成颂文,约三千颂,文义明畅,便于诵持。
(二)公薄智精进(kon-oye-sesbrtson-hgrus),就修行时思维次第造成摄颂,约四百八十颂。
(三)阿嘉善慧幢(a-kyablo-bzanrgyal-mtshan)作成一百九十三首摄颂。其他作数十摄颂的很多。
后来弘传本论的,更衍为讲义式的略论。例如:
(一)三世达赖福幢(bsod-namsrgyal-mtshan)大师,依本论摄颂而讲的菩提道讲义(byan-chub-lamgyirim-ahihkhrid-gyiyan-shun)。
(二)班禅善慧法幢(blo-bzanchos-kyirgyal-mtshan)的安乐道论。
(三)班禅善慧智(blo-bzanye-see)的速疾道论。
以上二种就正修时的观行而讲。
((四)五世达赖的妙音教授论,摄义周详,文词精要,最为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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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智幢(ye-seergyal-mtshan)的讲义(在文集第六函)。
  (六)后藏水银寺法贤(dharmabhadra)的讲义(在文集第六函)。
  (七)青海霞玛(shuadmar)大师的讲义。
  (八)其孜札迦(brag-dkar)大师的讲义(在文集第一函)。以上(五)─
(八)四种,都很精要,利于修持,也可属于略论之类。
  作注疏的有:
  (一)跋梭天王法幢(ba-solha-dbanchos-kyirgyal-mtshan)的朱注;
  (二)阿旺饶敦(nag-dbanrab-brtan)的墨注;
  (三)妙音笑(hjam-dbyansbshad-a)的黄注;
  (四)札底格什宝义成(bra-tidge-bsesrin-chendon-grub)的毘缽舍那
注。
 后来将此四家注合刊,成上下二函。但广论中引有迦当派诸师语录,多系方言或古语,四家注中多未详解,后阿喜嘉赞(a-kyayonshlzin),特录出解释,对学者裨益更大。
依据菩提道次第论中所指示的「六加行法」编成仪轨修法的,有阿旺罗桑(nag-db-anblo-bzan)(在文集第一函)、智幢大师、法贤大师、护教(bstan-skyon)大师、札迦大师等,都著有六加行的修法,很便于初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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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论汉译经过
本论著成之后,就盛传于西藏、西康、甘肃、青海、蒙古各地(藏文系佛教区)。但是数百年来,汉地的佛教徒,知道的却很少。一九二六年留藏学法团同人在康定跑马山,从慈愿(byams-asmon-lam)大师听讲略论。一九二七年大勇法师在甘孜讲略论,由胡智湛居士笔记,录成汉文菩提道次第略论;但当时未讲止观章,后由法尊补译。一九三一年,法尊在拉萨从安东格什(a-mdodge-bses)学广论,后经历三年,在拉萨、仰光及重庆汉藏教理院,陆续译出,共二十四卷,一九三五年冬初版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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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
宗喀巴大师传(京主造及汉文本)
菩提道次第广论菩提道次第略论
西藏佛教各宗派源流(土官法日造)青史(童祥造)
西藏佛教史(滚却伦主等康熙三十一年编)三世达赖的讲义
班禅善慧法幢的讲义班禅善慧智的讲义
五世达赖的讲义章嘉阿旺罗桑却敦文集第一函
智幢文集第六函札迦喇嘛文集第一函
霞玛大师的讲义阿嘉善慧教幢的摄颂
公薄智精进的摄颂跋梭天王法幢的菩提道次第广论朱注
阿旺饶敦的菩提道次第广论墨注妙音笑的菩提道次第广论黄注
札底格什的菩提道次第广论止观注阿嘉永赞的解释名词论
各种六加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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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菩提道次第广论科判        大勇法师 造
科判 分二
初归敬颂及略述本论之重要次开为四门
甲一为明法源无染故释作者之重要(指阿底峡尊者)
甲二为于教授生敬故释法之重要(指尊者所作之菩萨道炬论为本论根本所依之典)
甲三于具足二种重要之法应如何听受讲说
甲四正教授弟子引导之次第如何
甲一为明法源无染故释作者之重要 分三
乙一生于胜族 乙二所得功德 分二
丙一一切智者所得教之功德初四明次内明 丙二如理修者所得证之功德 分三
丁一具足戒学 分三
戊一具足殊胜别解脱戒 戊二具足菩萨戒 戊三具足金刚乘戒
丁二具足定学 分二  戊一共者止 戊二不共者生起次第
丁三具足慧学 分二  戊一共者观 戊二不共者圆满次第
乙三于教中所作之事业 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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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于印度所作 丙二于西藏所作井明著述者以具足三因为最圆满
一通五明 二有传承 三见本尊得印可
甲二为于教授生敬故释法之重要 分四
乙一会通佛说一切经教互不相违之重要 乙二显示一切经皆为教授之重要
乙三易得佛密意之重要 乙四自能灭除极大恶行之重要
甲三于具足二种重要之法应如何听受讲说 分三
乙一听者之规律 分三
丙一思闻法之胜利 丙二于法及说法者生起承事 丙三正明听之规律 分二
丁一除三种过 丁二依六种想 分六
戊一于己须如病者想 戊二于说法者须如医师想 戊三于教法生起药物想
戊四于修行生起疗病想 戊五于如来须作正士想 戊六于正法眼生起久住想
乙二说者之规律 分四
丙一思说法之胜利 丙二于大师及法生起承事
丙三以如何之意乐与加行而说 分二  丁一意乐五种想 丁二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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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观机说默之差别
乙三于完结时共作之规律
甲四正教授弟子引导之次第如何 分二
乙一依止善知识法为道之根本 分二
丙一为生决定故略为开示 分六
丁一所依善知识之相 分十
一具戒 二具定 三具慧 四多闻 五通达真实或教理
六功德胜己七善说法 八具悲悯 九有勇猛 十无疲厌
丁二能依弟子之相 分四
一求法义利 二善摄心听 三敬法及师 四取舍善恶说 具慧与住质直也
丁三依止法如何 分二
戊一以意乐依止法 分二  一净信为 二念恩生敬
戊二以加行依止法 分三  一以内外财供 二以身口给侍 三如教示修行
丁四依止之胜利 丁五不依止之过患 丁六总明其义
丙二略示修法 分二  丁一正明修法 分二
戊一于正修时应如何 分三
己一于加行应如何 分六
一净地设像 二庄严供具 三入座皈依 四观想圣众 五积资净障
六三事求加 一灭不敬知识等邪见 二生恭敬知识等正见三除内外障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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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于正行应如何 分二  庚一总修持法 庚二此间修法
一思惟依止之胜利不依止之过患 二不起寻求师过之心念戒定等德生信
三念于己有恩生敬
己三于完结时应如何
戊二于未修间应如何 分二  己一总明 己二别明 分四
庚一守护根门 庚二正知而行 庚三于食知量
庚四勤修悎悟瑜伽及睡眠时应如何 分二
辛一悎悟时经行宴坐从顺障法净修其心 辛二睡眠时 分四
一身之威仪 二正念善法 三惑起觉知 四思惟起想
丁二须以二种修法修习习之相 分二  一修观 二修止
乙二得依止已修心之次第如何 分二
丙一于有暇身劝受心要 分三
丁一晓了暇满 分二
戊一明闲暇 分二
己一人之无暇 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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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地 二缺根 三邪见 四佛不出世
己二非人之无暇 分四
一三恶趣为三 二长寿天第四此
又三  一 色界之无想 二 无色界之异生 三 于欲事常散乱之欲天
戊二明圆满 分二  己一自圆满 分五
一善得人身 二生于圣处 三诸根无缺 四离诸业障 五胜处净信
己二他圆满 分五
一诸佛出世 二说正法教 三教法久住 四法住随转 五他所哀愍
丁二思惟大义 丁三思惟难得
丙二心要受持之法如何 分二
丁一于道总建立生起决定 分二
戊一三士之道摄一切佛教之理 分二
己一增上生满 下士 己二决定圆满 分二
庚一二乘 中士 庚二大乘 分二上士
辛一波罗密多乘 辛二金刚乘
戊二显示从三士门如次引导之相 分二
己一所有由三士道引导之意义
明上士与中下士所共者即上士之支分应为其前导
~
己二明如次引导之相 分二  庚一正明其相 庚二明其要义 分二
辛一摧伏我慢 为摧伏尚未发生共同中下二士心念之士夫自谓为上士之我慢故
辛二普益三士 若导上根先以其共下之法无过有利若对下根说上法上下二善皆不能
生又于上根示以共下之法令修已生者则能摄持未生者速得修生以为辗转向上之引导
于其自乘并非迟缓发心须要次第者有密经及龙树无著提婆等圣言为证故
丁二正明受持心要之法 分三
戊一与下士所共修心之道次第 分三
己一正修此心 分二
庚一发生希求后世义利之心 分二
辛一此世不久住念死之心 分四
壬一不修念死之过患 壬二修之胜利 壬三发何种念死心 壬四修念死之法 分三
此三为根本开为九相束为三决定
一须修 二须现在修 三须不恋色身财物亲友等而修
癸一思惟定死 分三
~
子一思惟死王必来任何法不能免子二思惟寿命无增有减
子三思惟虽存在时亦无暇修法而死必决定癸二思死期无定 分三
子一思赡部洲人寿无定死期亦无定子二思死缘极多活缘甚少
子三思极微劣躯死期无定癸三思死时除佛法外他皆无益 分三
子一虽极怜爱之亲友围绕无一能留住
子二虽尽其所有悦意之财聚一微尘许不能携去
子三虽与生俱有之骨肉亦要弃舍其他尚何说辛二思后世二趣苦乐如何 分二
壬一总明二趣 壬二别明恶趣癸一思地狱之苦 分四
子一大地狱 八
一等活 二黑绳 三众合 四号呌五大号呌 六烧热 七极烧热 八无间
子二近边地狱 四  一煻煨 二屍粪坭 三剑刃 四广大河
子三寒地狱 八
一皰 二皰裂三[口*歇]哳诂 四郝郝凡五虎虎凡 六青莲 七红莲 八大红莲
子四独一地狱 癸二思傍生之苦 癸三思饿鬼之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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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障 二内障 三饮食障
庚二于后世乐之方便之所依 分二
辛一皈依为入佛教之妙门 分四
壬一依何者为皈依之因 二  一畏恶趣苦 二三宝能救
壬二依于彼因明皈依境 分二
癸一指示境 谓离过具德之三宝并明有辨别可否皈依之慧者为无诳依
癸二应可皈依之相 三一自离诸怖 二于离他怖善方便故 三以大悲心平等饶益
壬三皈依之法如何 分四
癸一知功德 分三
子一佛之功德 四  身之功德 语之功德 意之功德(一智二悲)作业之功德
子二法之功德 子三僧之功德
癸二知差别 六  相业 信解 修行 随念 生福
癸三自誓愿 癸四不说有余皈依处
壬四皈依后应学之次第 分二
癸一各别学处 分二
子一遮之学处 三一不皈余天神 二不损害于有情 三不与疑谤 三宝者为侣
子二行之学处 三  一敬佛像 二敬教法 三敬僧伽
~
癸二共同学处 分六
子一随念三宝之差别功德数数而皈依子二随念大恩常勤供养并于嚼噉前供之
子三随念大悲亦安立余有情于如是法中
子四凡所作事及有所须唯供养三宝而为请求离其他之世俗法
子五既知胜利于昼三夜三而皈依 其胜利有八
一入佛子数 二诸戒之本 三昔积诸障皆得轻微或永灭尽 四获得大福 五不随恶
趣 六人与非人不能为灾 七随愿皆成 八速得成佛
子六虽为失命或戏笑亦不舍离三宝而为守护
辛二心生决定信为诸善之根本 分三
壬一思惟业果总相 分二
癸一正明思惟总相之法 四
一业决定之理 二业增长广大 三业不作不得 四业作已不失
癸二各别思惟 分二
子一正明十业道 子二决择业及果 分三
丑一黑业果 分三
寅一正明黑业道 分十
卯一杀生 分四  辰一事
~
辰二意乐 三 想 四 烦恼 发起
辰三方便 二 作者 作具
辰四究竟 卯二不与取 分四同上 卯三欲邪行 分四
辰一事 四
一非所应行妻妾外 二非支产门外 三非处塔寺等 四非时斋期等
辰二意乐 三 同前 辰三方便 辰四究竟
卯四妄语 卯五离间语 卯六麤恶语 卯七绮语 卯八贪欲 卯九镇恚
卯十邪见皆各分四大约同前
寅二重轻差别 分二
卯一释十业道之重轻 六
一现行 二串习 三自性 四处 五所治一类 六所治损害
卯二兼略释有力业门 四
一田 二所依 三事 四意乐
寅三释彼等果三
异熟果三 等流果十 增上果十
丑二白业果二 白业 果三同前
丑三别释业之差别二
辨引满业 辨定不定受
壬二思惟差别相 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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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一异熟之功德及业用八
一寿量圆满 二形色圆满 三族姓圆满 四自在圆满 亲属及资财盛 五信言威肃
六大势名称乐施等 七男性具足 八大力具足离病或少病
癸二异熟之因八 并明具意乐加行及田之三种清净因为圆满
壬三思已应行止之法 分二  癸一总示 癸二以殊胜四力净修之法 分四
子一能破之力 子二现行对治之力六
一依深经 二信解空性 三依持明 四依形像 五依供养 六依名号
子三遮止力 子四依止力
己二发心之量重后世轻现世 己三除邪分别
依殊胜身财眷属等为展转出世资粮亦大乘前四度之果德故不可执为过患
戊二与中士所共修心之道次第 分四
己一正修此心 分二
庚一认定求解脱之心 庚二生此之方便 分二
辛一思惟苦谛流转之过患 分二
壬一释四谛之初说苦谛之密意 壬二正明修苦 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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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一思惟流转总苦 分二  子一思惟八苦 分八
丑一生苦五
 一众苦所随 二粗重所随 三众苦所依 四烦恼所依 五不随所欲离别法
丑二老苦五
一盛色衰退二气力衰退三诸根衰退四受用境界衰退五寿量衰退
丑三病苦五
一身变坏二忧苦增长多住三于可意境不喜受用
四于不可意境非其所欲强受用五能令命根速离坏
丑四死苦五
 一离别所爱盛财宝 二朋友 三眷属 四自身 五于命终时备受种种极重忧苦
丑五怨憎会苦五
 一与彼会生忧苦 二治罚畏所依止 三恶名畏所依止
 四苦逼迫命终怖畏所依止 五越正法恶趣怖畏所依止
丑六爱别离苦五
 一不与彼会生愁恼 二由此因缘怨叹 三由此因缘身扰恼
 四念彼众德思恋因缘意热恼 五应受用等有所阙
丑七求不得苦五 同前
~
丑八五取蕴苦五
一生苦器 二依生苦器 三苦苦器 四坏苦器 五行苦性
子二思惟六苦摄为三 丑一于流转中不可保信四
一数数舍身 二损益无定 三胜劣无定 四无伴而往
丑二不知厌足 丑三无始流转
癸二思惟别苦 分四
子一三恶趣苦 子二人苦 子三非天苦 子四天苦 分二
丑一欲天苦 分三寅一死堕苦二  一死苦 二堕苦
寅二凌懱悚懼苦 寅三斫截破坏残害及驱摈苦
丑二上界天苦
辛二思惟集谛趣入于流转 分三
壬一烦恼发生之相 分三
癸一烦恼之认识十
 一贪 二镇 三慢 四无明 五疑 六萨迦耶见
 七边执见 八见取 九戒禁取 十邪见
癸二发生之次第如何 癸三烦恼之过患
壬二此业积集增长之相分二
癸一所作业积集增长之认识
~
癸二此积集增长法如何
壬三死及结生相之相 分五
癸一死之缘三  一寿尽 二福尽 三不避不平等九
癸二死之心 癸三暖从何收 癸四死已成中有之理 癸五从此于生有受生相
己二发心之量 己三除邪分别 己四抉择趣解脱道之自性 分二
庚一依何等身违反生死 庚二修如何道违反之
戊三上士修心之道次第 分三
己一明发心为入大乘之门 己二此心如何发法 分三
庚一修菩提心之次第 分二
辛一从阿底峡尊者所传七种因果言教 分二
壬一生起之次第决定 分二
癸一明大悲为大乘道之根本三 初中后之重要
癸二诸余因果为彼之因果法分二
子一从知母至慈心成其因 子二增上意乐及发心成其果
壬二正修之次第 分三
癸一修求利他之心 分二
子一修习此心发生之根本 分二
丑一于有情修平等心
~
丑二修一切悦意之相三  一知母 二念恩 三报恩
子二正发此心三   一慈 二悲 三增上意乐
癸二修求菩提之心 癸三认定修果发心
辛二依寂天菩萨教而修 分三
壬一思惟自他换否之功过 壬二明若能修习则彼心发生
壬三修习自他相换法之次第 分二
癸一除其障碍 癸二正明修法
庚二发心之量 庚三以轨则受 分三
辛一未得令得 分三
壬一从何处受 壬二以何身受 壬三受之轨则如何 分三
癸一加行仪轨 分三  子一殊胜皈依 分三
丑一净地设像陈供 丑二启白与皈依 丑三皈依竟说学处
子二积集资粮 子三净修其心
癸二正行仪轨 癸三完结仪轨
辛二得已守护不失 分二
壬一修学于此世发心不坏之因 分四
癸一修学为猛利增长发心故念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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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分二
子一成胜福田 子二摄持无恼害福
癸二修学正为增长发心故于六次
发心分二 子一修学不舍已发之愿心 子二修学增长
癸三修学发心已于任何事不舍有情 癸四修学积集福智资粮
壬二修学于他生亦与彼不离之因 分二
癸一修学远离能坏之四黑法 分四
子一欺诳和尚闍黎尊长及有德者 子二令无悔其善行
子三诽谤安住大乘之有情 子四随行谄诳无正直心
癸二修学受持不坏之四白法 分四
子一设遇丧命因缘不以妄语亲近戏笑 子二与人从事心行正直离诸诈
子三于诸菩萨起大师想随于四方称赞其德
子四化度度众生志不求余令住圆满菩提
辛三犯已还净法
己三发心已学行法 分三
庚一发心已于学处须修学之相 庚二释方便与慧随学其一不能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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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释于学处修学之次第 分二
辛一总于大乘修学法 分三
壬一于菩萨学处求学 壬二学已受菩萨戒 壬三受已修学之法如何分三
癸一依何学处(六度) 癸二诸学摄于彼分二
子一正义数决定 分六
丑一观待于现上数决定 丑二观待于成就二利数决定
丑三观待于成就圆满一切利他相数决定 丑四观待于摄一切大乘数决定
丑五于一切道或方便之相为增上数决定 丑六观待于三学数决定
子二兼则次第决定 分三
丑一生起次第 丑二胜劣次第 丑三粗细次第
癸三此中修学之次第如何 分二
子一行者总修学法 分二
丑一学行六度成熟自佛法 分六
寅一布施学处分三
卯一施之自性 卯二差别 分二
辰一对人不同之差别二  一在家财施 二出家法施
辰二施自性之差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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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施 二无畏施 三财施
卯三于身心生起之法 分二辰一思执持之过患 辰二思施舍之胜利
寅二戒之学处 分三
卯一戒之自性 卯二差别三一律仪戒 二摄善法戒 三饶益有情戒
卯三于身心生起之法
寅三忍之学处 分三
卯一忍之自性 卯二差别三
一耐怨害忍 二安受苦忍 三法思胜解忍
卯三于自心生起之法 分二辰一须思忍之胜利 辰二须思不忍之过患
寅四精进学处 分三
卯一精进自性 卯二差别 分三
辰一擐甲精进 辰二摄善法精进 辰三饶益有情精进
卯三于身心生起之法 分四
辰一勤发精进之胜利 辰二不勤发之过患 辰三于精进发起之违缘 分二
巳一虽见于善法能成而不行 分二
午一思待后有暇而为推缓
~
午二否则为著恶事等所映蔽
巳二念我如此如何能成之怯弱 分三  午一果 午二因 午三时
辰四精进所依之顺缘四  一胜解力 二坚固力 三欢喜力 四舍力
寅五静虑学处 分三  卯一静虑自性 卯二差别 分三
辰一从自性门 分二  世及出世
辰二从品类门 分三  止观与双运
辰三以作业 分三
巳一现法乐住静虑 巳二引发现证功德静虑 巳三饶益有情静虑
卯三于身心生起之法
寅六智慧学处 分三  卯一智慧自性 卯二差别 分三
辰一通达胜义慧 辰二通达世俗慧 辰三通达义利有情慧
卯三于身心生起之法 分二
辰一思惟智慧发生之胜利 分二  巳一前五度净 巳二知见清净 分三
~
午一不被欲染 午二四无量净 午三善会通真俗及异说
辰二思惟智慧未生之过患
丑二学行四摄成熟他有情 分四  一布施 二爱语 三利行 四同事
子二у酯鮃度法 分六
丑一修止观之胜利 丑二释此二能摄一切三昧 丑三止观之自性 分二
寅一止之自性 寅二观之自性
丑四须修二者之相 丑五次第决定之理 丑六各各修学之法 分三
寅一修止法 分三 卯一依止资粮 分六 辰一住于顺境 五
一衣食易得 二无恶人畜 三不生疾处 四同戒见侣 五昼无多人夜声微小
辰二少欲 辰三知足 辰四远离事务 辰五戒律清净 辰六远离贪等寻伺
卯二依于此已修止之法  辰一加行 辰二正行 分二
巳一身之威仪应如何修 八
~
足 眼 身 肩 头 齿唇 舌 息
巳二正明修之次第 分二
午一无过三昧生起之法 分三
未一心于所缘安住之前应如何 未二于所缘安住之时应如何 分二
申一心于何所为安住之本须认识所缘 分二
酉一所缘总建立 分二  戌一正明所缘 分四
亥一遍满所缘 四 一无分别影像 二有分别影像 三事边际性 四所作成办
亥二净行所缘 五
一不净 二慈愍 三缘性缘起 四界差别 五阿那波那念
亥三善巧所缘 五  蕴 处 界 缘起 处非处
亥四净惑所缘 二  一观下地粗性上地静性 二四谛无常等
戌二明何种有情应缘何等  酉二认识此处所缘
申二心安住于此之法如何 分三
酉一住于无过之规律 酉二除有过时规律 酉三释修之量
~
未三于所缘安住之后应如何 分二  申一沉掉生时应如何 分二
酉一依不识沉掉之对治 分二  戌一决择沉掉之体相  一掉 二沉
戌二修时发生通达彼之正知之方便
酉二依虽已认识于断彼不精勤之对治 分二
戌一认识思心所及除沉掉之法 戌二认识依何为生沉掉之因
申二离沉掉时应如何
午二依于此已心住生起之次第 分三
未一正明「心住」生起之次第 九
内住 等住 安住 近住 调顺 寂静 最极寂静 专注一趣 等持
未二由六种力成办彼 六
一听闻力成内住 二思惟力成等住 三忆念力成安住及近住 四正知力成调顺及寂
静 五精进力成最极寂静专注一趣 六串习力成等持
初二心   次五心
一力励运转 二有问缺运转
第八心   第九心
三无间缺运转 四无功用运转
~
卯三以修成止之量 分三
辰一明止成未成之地界 分二
巳一明正义 分二
午一从得或未得圆满轻安之门明得止与否 午二明得圆满轻安已为成止法
巳二具作意相能断疑虑 分二
午一正明具作意相 午二释能断疑虑
辰二总释依于止已所趣道之法 辰三别释趣世间道法
寅二修观法 分四  卯一依观资粮 分二
辰一总释依观资粮 辰二别决择「见」 分三
巳一染污无明之认识 巳二释彼为流转生死之根本
巳三欲断彼「我执」须觅无我见 分二
午一若欲断彼无明须求通达无我见之相 午二发生通达无我见之法 分三
未一二无我见生起之次第 未二正明二见生起之次第 分二
申一决择补特伽罗无我 分二
酉一补特伽罗之认识 酉二决择彼无自性 分三
戌一我无自性之决择 分四
亥一认明执我之相 亥二我与蕴不出一异之决定
~
亥三见我与蕴一之失 分三
乾一我无义 乾二我成多 乾三我生灭 分三
坎一前后不属 坎二失坏作业 坎三不作而遇
亥四见我与蕴异之失 分二
乾一我成无为 乾二我无有相
戌二我所无自性之决择 戌三明依于此已显数取趣如幻 分二
亥一明如幻之义 分二
乾一示无倒显如幻之理 乾二示相似显如幻之理
亥二依何方便显如幻之理
申二决择法无我 分二
酉一由前说之理移于此以遮止之 酉二前未说之理以余遮止之 分二
戌一示缘起之因 戌二以此及前理虽无为亦成无实法
未三建立世俗谛与胜义谛 分四
申一从何辨明二谛之所依 申二其数如何分辨 申三如是分辨之意义
申四释各各分辨之意义 分三
酉一明世俗谛 分三  戌一释世俗与谛之语意 戌二世俗谛之体相
戌三世俗之差别
~
酉二明胜义谛 分三
戌一释胜义与谛之意 戌二释胜义谛之体相 二
一正义 二断诤论
戌三释胜义之差别  酉三释二谛之数决定  卯二观之差别 分三
辰一自性有四  一思择 二极思择 三周遍寻思 四周遍伺察
辰二门类有三  一从相所生 二从周遍寻思所生 三从各各伺察所生
辰三寻思有六  义 事 相 品 时 理四
观待一 作用二  证成三 法尔四
卯三修观之法 分三
辰一释依于止已说修观之意 辰二此法凡大小乘道皆为其增上
辰三正释依于止已修观之法
卯四以修成观之量  寅三止观双运法  辛二别于金刚乘修学法

科判终


 

 

愿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与众生,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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